35.Part 9:我很爱很爱你,曾经(1)
1.
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棋子。很多事不愿发生也不该发生,却又常常不可避免。
就像出生与死亡,相聚与离开。
一切开始都是结束。
一切邂逅都是灾难。
2.
苏洲,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他和你深爱却又不得不分开的恋人长得一样,你会不会爱上他
也许会吧,这原理,恐怕就跟女人买包一样。正品买不起,换个高仿的满足一下虚荣心也是可以的。
你倒是想得挺明白,很难得。
那你呢,姐?如果是你,你会吗?
会。
这么肯定?
当然。因为,我真的遇见了。
苏洲不再说话,他其实知道沈于归说的是谁,只是他要假装不知道。
而沈于归,想起了阮经年,他的脸,在她的脑海中,越来越清晰了。
3.
于归:
见字如面。
又是一个在编辑部度过的深夜。似乎我总是在有意逃避着回家,不愿回到那个没有生气的空房间。没有爱人的陪伴,那个房间似乎只是一处居所。与普通的酒店,旅馆,甚至是杂志社都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既然是我一个人,那么住在哪里其实都是一样的。
今天是晴天。就好像你我初次见面时的那个大晴天。可是夜晚的天空依然只有零星几颗星星。有时候我会想,或许你也正在家中和我一起望着这几颗星发呆。每每这样想,我的内心都会生出许许多多的小幸福。我暗暗嘲笑自己好像又变回了一个高中生,一个毛头小子,会为心爱的女孩儿和自己说了一句话而兴高采烈。但我的内心,却很是欢喜的。
在这样一个深夜,我突然无比怀念四川老家的夜空。在那里,总可以看到繁星漫天。达县是一个美丽的小地方。海子也有许多诗是在那里完成的。所以,我喜欢我的故乡。那里有诗歌的美丽,有古老的□□,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和乡亲。当然,也有你最喜欢的麻辣火锅。如果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带你回去看看。看看生我养我的达县。看看海子去过的达县。
我与你不同,于归。北京于我,只是一座大城市。给我许许多多的机会和荣耀。但伴随这些的,是无尽的孤单。而我的家乡在四川,在那个美丽的小地方。那是我的故乡。我一直觉得,终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落叶归根。但是现在看来,我会为一个女孩儿,留在北京。
留在她的故乡。
为了使她不会如我般流离失所,我愿意留在这座不属于我的城市。
“一只船停在荒凉的河岸/那就是你居住的城市/我的外套肮脏,扔在河岸上/我的心情开始平静而开朗”
海子的《冬天的雨》。这首诗写于达县。读他的诗,总让我安宁。
对于他爱过的,那个来自达县的姑娘,他也是倾心颂扬的。那些他爱过的人,最终令他疯狂。而海子却并没有怨恨,只是将她们一再歌颂。
或许,这便是一个诗人的胸怀。
于归,我从来也没有遇到一个如你这般的女孩儿,和我一样对海子着迷。这样热爱他,懂得他。我还以为,这个社会早已经将诗歌给遗忘了。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你,我的好姑娘。
我仍然记得,你我第一次见面时的握手。当你将手放入我的掌心,我感到在炎热的夏天,你的指尖却是那样冰凉。有人说,缺乏安全感的人大多如此。那一刻我明白,你我根本就是同类。在人世间苦苦挣扎着寻找一个灵魂的出口。这样的人,只能独自在黑暗中舔舐伤口,就如同海子,在黑夜中梳理自己黑过黑夜的翅膀。
或许,我们都在寻找另一个同样的人,相互安慰。
而我,愿意用这一生,去温暖你冰冷的指尖。
唠唠叨叨地又说了这么许多,一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半。我喜欢在深夜里写字给你,似乎只有这样的宁静才能够配得上你的安静。你的安静有时会让我觉得你并不适合生活在这尘世间。你就应该生活在棱罗的瓦尔登湖畔,远离尘嚣。
对了,随信附上一张我初来北京时的照片。大家总说我长得像张信哲。我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这张照片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像。我记得,你是喜欢阿哲的歌的。我也喜欢。他不辨男女的声音总能给我安慰。照片送给你,留作纪念。
夜已深。
愿你做个好梦。我亲爱的好姑娘。
莫蓝
4.
2004年的夏天,沈于归认识了阮经年。
他们两个人的这一场相遇,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沈于归与莫蓝的离别。如果不是这一场离别来得不早不晚,或许,沈于归并不会在意那个叫阮经年的男子。也不会费尽心思地想要认识他。
那是一场学校欢送毕业生的晚会,由校学生会主办。晚会办得十分成功。彼时,沈于归在校刊编辑部做记者团的团长。晚会结束后,本该有一场主办方社团领导,也就是学生会主席的采访。放在下一期杂志的人物专栏。沈于归想,这等小事根本不需要她亲自出马,况且她本来也不喜欢这种需要与人面对面的工作。想着安排手下哪个刚加入社团的新人去练手便是。正准备离场的时候,突然听到舞台上有人操着一口潮汕口音大声地训斥手下的人收拾舞台的工作作得太过拖沓。沈于归本来就对这种仗着自己位高权重就对手下人颐指气使的领导极端不屑,想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谁知转头的那一刹那,一切定格。
台上的那个男子,很瘦,皮肤很白,面目清秀,即便再凶也无法掩饰他目光中的忧郁。他分明那么像莫蓝,像那个在沈于归18岁那年义无反顾地爱上,并以为会厮守一生的男人。
沈于归与莫蓝分开,已经有半年的时间。她本来以为时间久了,她会渐渐地忘记莫蓝的脸,忘记他的眉眼,和他偶尔眼中一闪而过的,那些看穿世事的忧伤。可是,却让沈于归在这样的一个晚上,见到了一个活生生的莫蓝的翻版,让她在那一瞬间,回忆起了他们曾经的所有快乐,还有疼痛。那些花好月圆,那些心有灵犀,那些失眠时的聊天陪伴。沈于归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就未曾忘记过。
于是,她决定要认识他。因为自己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心。
沈于归假装漫不经心地问身边的手下陈颜说,小颜,台上那个男的是谁?拽得什么似的,一副不可一世的臭德性?
陈颜刚刚加入记者团不久。小姑娘一脸惊讶地对沈于归说,老大,你真的连他都不认识吗?他就是这次晚会的组织者,学生会主席阮经年啊。话说,今天的专访,你打算派谁去呢?要不让我去练练手,好不好?我早就想认识他了。你可不知道,咱们学校,追他的姑娘可多着呢。
沈于归想也没想便对她说,今天的采访,我去。
沈于归觉得,也许的确是自己的性格孤僻了,不喜欢与人交往,只愿意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竟然连这么叱咤风云的人物都没有一点儿印象。
正因为如此,沈于归更是想要会会这个叫阮经年的人,看看他到底有几斤几两,是不是配得上他的这一副皮囊。
陈颜笑着对沈于归说,老大,这可不像你的风格。我听师哥师姐说,你很少亲自出马,今天怎么对他这么感兴趣?莫不是,老大看上他了?
沈于归笑着回答说。傻丫头,就他这性格,你们这些新人,哪一个斗得过他?我可不想你们输了气势,丢了咱记者团的脸。况且,想让我看上,他?还不够格。
话虽然说得慷慨激昂,但是沈于归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缺乏底气。
她,真的有信心,可以平静地面对这样的一张脸吗?
5.
那一次的专访,沈于归亲自操刀。可是,当她与阮经年面对面的那一刻,她竟然开始陌名的紧张。
那张脸,那样像莫蓝。就连嘴角的弧度都那么像。
沈于归对阮经年伸出右手,假装平静地说,你好,我是沈于归,校刊记者团团长。
阮经年不冷不热恋地回答说,你好,我是阮经年。
阮经年的手指,柔软修长,指甲前得很短,掌心干燥温暖。
沈于归坐在他的对面,竟然一时语塞,一点儿想不起要问什么问题。以前的采访从来是信手拈来,沈于归从来也没有为采访准备过什么。而此时此刻,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像是被老师抽查到了一篇自己还不会背诵的课文,心里是各种的紧张。可是越紧张,就越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结果,到是阮经年先开了口。
阮经年不耐烦地说,团长,我的脸有那么好看吗?你可不可以快一些,我还有许多事要做。
沈于归想,这个人的性格,果然和自己想象中一样。说话不给人留一点余地。换了别的小姑娘来,恐怕真的是要吃亏受气的。
请你客气一点。我可不是你手下的小妹。咱俩是平级的,你没有资格训斥我。我也有很多事情要做,没空和你耗时间。沈于归用食指指了指阮经年,又指了指自己,说道。
她想,还好,自己从小练就了不饶人的这一张嘴,就像条件反射一样。有人用言语攻击自己的时候,就会一点不客气地反击回去,不用经过大脑。基本上就和小狗看见肉骨头做出反应的原理是一样的。
校刊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什么必要的存在。我和团委说过许多次了,完全可以将校刊改成报纸,节省下来的经费做为学生会的日常开销。这样一本杂志,有谁会看这里是药大,没有那么浓的文学气息。阮经年说着,翘起了二郎腿。
沈于归觉得,潮汕人讲普通话一点儿也不好听。至少,没有四川人讲普通话讲得好听。
来不及细想,沈于归大脑里的防御系统又发挥了作用。
她说道,即使是药大,也有我们这一群热爱文学的人,愿意尽我们自己的绵薄之力,将文学引回到文学本身。正是因为这里没有文学气息,我们才更要坚持。一个没有文学气息的校园是可怕的。中国千百年来美丽着的汉文字,不能全败在你们这样的人手里。
说完,她又想,自己是不是说得太不客气了一些。
好伶俐的丫头。你们主编知不知道你这样厉害?做个记者团团长真是委屈了你。我不是不懂文学,我也喜欢啊。只是你看看现在的校刊,全是一些冠冕堂皇的大话空话,哪里有一些文学刊物的样子?
阮经年的语气明显缓和了一些。
那是之前。等一年后,你再看看。沈于归倔强地将头仰起了一些,说道。
小丫头这么有信心?阮经年竟然笑了。
沈于归的心,突然猛烈地抽了一下。他就连笑,都那么像莫蓝。
别忘了,我叫沈于归。再见。
沈于归起身,准备离开。阮经年在她背后问,怎么了,团长,不采访了?
不需要了。免得耽误你的时间。
那你的稿子不写了?
写。你等着看杂志就是了。
沈于归径直走开,头也没有回。
是她的骄傲不允许自己在阮经年的面前败下阵来。也是她实在没有办法再面对他那张酷似莫蓝的脸。
她听到了阮经年在自己身后说,小丫头,你是当主编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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