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Part 7:我感谢,你给我最好的时光(5)
21.
那个假期,沈于归一遍一遍地看莫蓝送给她的《阿甘正传》。看那个简单的男人的快乐与痛苦,与他一起笑,或者一起哭。
沈于归想,生活之中的我们,许多时候其实都像阿甘一样奔跑着。不知道方向,也不知道目的,只是奔跑。可是,并不是谁都能有阿甘的好运气,追随者众多。许多的路途,我们只能独行。
许多年以后,当有人问起沈于归,她最喜欢看的电影是什么,沈于归的回答,依旧是《阿甘正传》。那部电影,早已伴随着对莫蓝的回忆,深深地烙印在她的脑海里,与她血肉相连了。
22.
高考过后的假期漫长而无聊。似乎一整个假期的时间都是在等待。
等待成绩,等待录取,等待开学。
沈于归的发挥真的很正常,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她填了南京的药科大学。她并没有去学习定向爆破。一是因为,实在是很少有女孩儿会选择这样的专业。再来,因了莫蓝,沈于归愈发希望自己日后成为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子。而一个这样的女子,似乎是不应该从事如此暴力的工作的。沈于归觉得,科研很好。一个人埋头做实验,只需要和那些瓶瓶罐罐或者是小动物打交道,像她这样不善交际的性格,或许,这样孤独的专业比较适合她。
那个假期,沈于归又见过莫蓝几次。
有一次,是去杂志社看他。沈于归送给莫蓝一条红绳,帮他系在左手手腕,和沈于归手腕上的是一对。这样一来,沈于归便感觉莫蓝与她日日相伴,不论距离有多远都不怕。
那一天,莫蓝用左手握住了沈于归的右手,大拇指轻轻地抚摸她的手背。之后,他伸出自己的右手给她看。他说,于归,朋友就是手心手背相连的两块肉。你疼,他也会疼。
从那以后,沈于归只习惯将身边为娄不多的人称为朋友。
比如顾湘雅。
莫蓝又说,于归,你看,我就像我的手指一般,柔软而不易折断。走上社会多年,已经磨去了我所有的棱角,让我变得圆滑。有些时候,我会厌恶这样的自己。但至少,这样的好处是,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得了我。
沈于归当时便很想问他,莫蓝,那么爱呢?再柔软的人都会因爱受伤。爱有太多种不同的形态,它总是会伤人于无形。往往爱得越深,伤得越重。而一个人,究竟要经历过多少爱恨,才能够真正做到宠辱不惊呢?
只是这句话,沈于归始终也没有问出口。莫蓝的过去,她并不关心。她只不过想问他要一个未来。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在沈于归的心里,是那样心疼着莫蓝。一个诗人,在世俗中最终学会了妥协,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海子因为无法妥协而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其实,有时候,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
23.
高考录取结束后,沈于归和莫蓝一起去了大观园。沈于归发挥一切正常,被第一志愿录取,学习生物工程。
那一天,天气炎热。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一样,挂在天空。沈于归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后羿射日的故事。她心里想,如果天上有十个太阳,那得是一番什么样的光景。
当沈于归到达公园门口的时候,莫蓝已经买好了票在等她。
莫蓝见到沈于归,说的第一句话是,恭喜了,于归。
沈于归知道,他指的是自己的高考作文。
沈于归的作文,终于还是得了满分。语文老师郑小红在电话里开心地对她说,于归,这是在我意料之中的。你真棒。
沈于归很喜欢她的语文老师,她听到老师在电话里开心的声音,觉得,快40岁的女人,性格倒像是一个小姑娘。她娇小,美丽,办事利落。一袭旗袍穿在她的身上,突显了东方女人特有的古典美。沈于归一直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活得像郑小红那样优雅美丽。
沈于归想起在语文考试进入考场之前,郑小红将她拥在怀中,轻声说,于归,要注意话题意识。
郑小红太了解沈于归的性格。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丫头,骨子里,却像有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谁也驾驭不了她。她的文字,写起来天马行空的,太过随意,很容易跑题。
知道沈于归作文获得满分手,郑小红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她,说,于归,你是我的骄傲。
沈于归想起郑小红因为操劳而略显憔悴的面孔,心想,幸好,我没有让她失望。那样精致的女人,是不该过于操劳的。她就应该被好好地安放在一处,什么都不做,只负责优雅。
在那个暑假,沈于归第一次,被那么多人关注。她周围的人,还有媒体。在这些关注中,沈于归却仍然冷静地保持着内心深处的清醒。她知道,一切只是暂时的。到了明年的这个时候,便会有新的满分作文出现。那个时候,就不会再有人记得2003年的沈于归,以及她笔下不死的海子了。
莫蓝对沈于归说,于归,我看了网上的十篇满分作文,只有你写得最好。
沈于归笑着说,莫蓝,当初,是你教会我依着自己的内心写作。而我,只是听了你的话而已。没有你,我是写不出这么好的文字的。所以,那些荣誉,应该有你的一半。
莫蓝轻轻抚着沈于归的头,对她说,那些都是你自己的努力,我的好姑娘。而我,只是希望自己可以给你些许灵感,让你写出更好的文字来。只是,有些可惜了,你最终没有选择中文。
沈于归摇着头说,不可惜,莫蓝,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可惜。前几天,有两个记者到我们家里来采访,问我是否想去读人大的中文系。如果想,她们可以和人大协商,留一个名额给我。我想也没想就告诉他们,不。人大,听起来的确是很有诱惑力。但是,从小到大,我一路走来都是依靠着自己,是自己过关斩将闯过来的。所有得到的,我都付出了相应的努力,也因此,这十几年,我所得到的东西都是那样的理直气壮。所以,我可不愿意晚节不保,只凭着一篇高考作文就被破格录取。日后要是混得好倒还好说,万一要是混得不好,免不了被人嘲笑,翻出我不是光明正大被录取的往事。所以,我有能力得到的,我会努力去争取。如果能力不够,我宁可不要。而且,我害怕要是我将写字作为职业,日久天长,恐怕有一天,我自己就会厌倦,再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所以,喜好与职业,永远是两回事。莫蓝,你也见到了,我是这样不善于与人交往的人。所以,或许做实验更适合我。
莫蓝看着沈于归微笑。那一刻,他只想好好地给她宠溺与赞美。她是那样美好的女子,就像光。
莫蓝说,于归,在我的心里,你始终是我那个特别的姑娘。不管你在哪里,做什么。对了,你的父母,他们很骄傲吧。
是呀。我想起好多好多年前,高考满分作文第一次被人拿来宣传的时候,我妈就说,我闺女那么爱看书,将来说不定也能拿个满分回来。到时候,要是有记者来家里采访的话,我就告诉他们,我闺女从小就是一个乖孩子,爱看书,天天写日记。结果,那两个记者来家里的时候,我妈还真就是那么说的,一个字儿都不差。我看着她跟孩子一样认真激动又骄傲的表情,感觉这个女人为我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了。
那是沈于归与莫蓝之间,唯一的一次谈及父母。
似乎这个话题 ,是他们之间的禁忌。他们总是在有意回避着。
24.
沈于归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在大观园的石凳上,莫蓝拿出了一枚铂金的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沈于归左手的无名指上。他并没有问沈于归,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好像一切只是顺理成章的事。
那枚戒指,是花朵的形状,小巧别致,在阳光下反射出纯净的光芒,如同神的庇护。
那是沈于归第一次,接受一个男人的戒指。莫蓝就这样,坚定又霸道地用一个环,预订了沈于归一生的幸福。
莫蓝说,于归,为什么你一定要到遥远的南京去?北京的好学校那么多,你的成绩又不低。
莫蓝,我太骄傲了。所有的东西,我都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选择最好的。所以,想学生物工程,自然要选好的学校。北大复旦我的分数不够,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偏巧,在南京。
莫蓝握着沈于归的手,对她说,于归,我很羡慕宝玉。因为他有黛玉陪在他的身边。可是我爱的人,却将要远走。不过,四年的时间其实很快,只如同白驹过隙,瞬息而已。于归,我在北京,等你回来。
之后,他又说,于归,今生有你,已经足够。
不知道为什么,沈于归突然想起了红楼梦的一句侧批,恩情山海债,唯有泪堪还。宝玉最终也没能娶了黛玉。而黛玉,当真是用她一生的眼泪,偿还了前世宝玉对她的恩。但是,沈于归并没有对莫蓝提起她想到的这种种,因为,她总觉得似乎有那么一些悲伤的隐喻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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