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Part 7:我感谢,你给我最好的时光(1)
1.
如果有一天,我独自迷失在爱情的天空中,你是否会像北极星一样站在原地,一直一直,等我回来?
还是说,在爱情之中,我们都注定只能流离失所?
在一步之外,我们长久地凝望是为了什么
在咫尺之间,我们无声地叹息又是为了什么?
那些在缱绻中终被遗忘的爱情,
那些在等待中逐渐荒凉的青春,
还有,那些在记忆中模糊,却又在岁月中清晰的,曾经爱过的人。
2.
苏洲,你知道吗?人生,有时就是一场没有希望的等待。
姐,不能这么说,我觉得,有希望才会去等待。
你知道不知道等待戈多?
不知道。
文盲。
那你就给我扫扫盲啊。
我只是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无尽无望地等待。我自己,就像等待戈多里面的两个流浪汉一样,一直在等待着什么,时间长久到,我都忘记了当初自己为何要等待。可是到头来,什么也没有来,什么也没有走,什么也没有发生。
苏洲的表情,看得出,他不能理解。
沈于归其实并没有真的想要他理解。她只是,想找一个人,说给他听。
3.
于归:
见字如面。
又是深夜。窗外的路灯的光亮将黑暗切割得支离破碎。而此时,我需要的是一片完整的漆黑将我包围,让我可以省视自身,让我看到自己任性的怯懦。
起风了。我想,或许一场大雨会在后半夜降下来,给这个闷热的夏天带来难得的一丝清凉。
这几日,我总是分不清自己是在梦中还是醒着。回忆起过往,恍若隔世。
前几天,同样是这样的一个起风的夜晚,我看到MSN的对话窗口上弹出了你的那句话。
莫蓝,我爱你,我愿意为你,守候一生。
这是多么郑重的诺言。我却感觉自己无力承受。
于归,你还太年轻,你还不懂,一生,意味着什么。
于是起身,站到窗边,将一扇窗整个推开。一瞬间,大风裹挟着零星的雨点飘了进来,打在我的脸上,令我在一刹那清醒了过来。我想着,小小的,瘦弱的你,说出这句话时的义无反顾。我想像着你紧闭的嘴唇和目光中的倔强,想像着你坐在黑暗之中,等待着我回复时的忐忑不安。
你才18岁,还不懂世事艰难。
可是,你却远比我坚强许多。
这样的表白,本该由我先来说出口。做为一个男人,一个见识过人性凉薄的男人,我又怎么可以让你先说出了这句话,让你去承受这尴尬的,等待裁决的时刻?可是,一直以来,我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先去说。我犹豫过,彷徨过,可是,即使是一想起你,都让我感觉有一些罪恶。于是只好任时光流逝,看命运终会给我安排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你光辉耀眼,而我,在一旁,静默守护。
没想到,你还是开口了。
于归,在这个世上,有许多的事情不是我们想要怎样就能够怎样的。对于一些世俗的东西,我们永远无法无动于衷。
永远不能。
可是,我又无法说服自己拒绝你。我孤单了这么许多年,你的出现让我感觉到温暖幸福,让我觉得,在北京,我不是一个人。在某一座房子里,还有一个女孩儿,她关心着我的冷暖,悲喜,关心我的存在与不存在。她懂我,心疼着我,她在灵魂的深处可以与我产生共鸣。
而这,对我来讲,是尤为珍贵的。
于归,你就是那个我不忍伤害又不忍拒绝的女孩儿。
于是,我决定,这一次,要顺应自己的内心。
我要守护你。不管身在何处,不管可以陪伴你多久。我愿用我的一生守护你,一直一直,把你放在我心灵的最深处。
直到有一天,你决定走出我的世界。
谢谢你,我的好姑娘。谢谢你给我的那些勇气与希望。谢谢你,让我这颗冰冷许久的心再一次复活,再一次,相信了爱情中的奇迹与永恒。
愿我的真心伴你左右。我相信,你能感受得到。
晚安,好梦。
莫蓝
4.
2003年,对沈于归而言,是生命中十分重要的一年。
就是在这一年,她认识了莫蓝,也决定了她之后许多年,感情生活中的悲喜。
沈于归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她与莫蓝的相识,是在2003年的2月。
那是沈于归高中生活中最繁忙的阶段。高三,面临着高考。每一个人的脑海中都被灌输了不考上大学就没有出路的信念。就连平时调皮捣蛋的困难户,也被这种紧张的气氛感染,不自觉地就认真读起书来。沈于归他们中学,是市重点。很少有上不了大学本科的。最差劲也得是个二本。每个人都暗暗较着劲。那么多学生过一座独木桥,自己得站稳了,免得被别人给挤下去。
估且不说差生,就好学生里,大至就能分出三类。有特别聪明的,有特别用功的,有特别聪明并且特别用功的。
王轩大概是属于特别用功的那一类。但是可能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在班里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问他复习得怎么样了,他就说,我昨天晚上九点钟就睡了,根本没看书。
后来一次家长会上,王轩的妈妈对老师说,老师,您快劝劝王轩吧,他每天学到夜里一点,我真怕他的身体受不了。
班主任在班会上拿这个事例来激励大家,没想到起到了反作用。大家对王轩嗤之以鼻,觉得他不够诚实。用功就是用功,有什么可隐瞒的,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明明心里比谁都在乎。
本来王轩就有那么一些小心眼儿,在男生里人缘儿不怎么太好。经过这件事,他的人缘就更差了,基本没有人愿意理他。
于是,他一下课就来找沈于归聊天。
沈于归是个老好人,而且碍于顾湘雅的面子,不得不搭理他。却也只是嗯嗯啊啊地敷衍。
沈于归不喜欢这样有心机的人。尤其是男人。
时间长了,沈于归也学会了回避。她懒得听王轩扯那引起不丁点儿的小事。而沈于归的避风满港,自然是她亲爱的发小,萧宇剑。
沈于归也许是属于好学生里的第四类,就是不算太聪明,也不算太用功。她觉得自己的好成绩,取决于多个方面。自己有一点点小聪明,比不爱读书的孩子们又多用了些功,并且,她的运气总是很好。
她喜欢实事求是。王轩问沈于归,你每天晚上几点钟睡觉?
沈于归说,九点半。除了有的时候作业特别多写不完的时候会晚一些。
王轩立马就生气了,皱着眉说,你也真是够虚伪的。你能考班里前十名,怎么可能九点半就睡觉了?你肯定在家里偷偷看书到夜里一两点吧。说实话吧,我不告诉别人。
沈于归懒得理他,干脆趴在桌子上装起睡来。她觉得,这种龌龊的想法,只有思想龌龊的人才会有。他自己背着别人偷偷用功,还觉得别人也都是这么做的,简直不可理喻。沈于归是真的不明白,顾湘雅到底看上了这个男的哪一点?在沈于归的眼里,王轩没有一点儿好。她讨厌他,是属于就算地球毁灭,全世界只剩下了他和王轩两个人,她也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的那一种讨厌。
沈于归觉得,就算有一天,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只有王轩一个人活了下来,她沈于归宁可嫁给一只猴子,或者一头猪,也不要嫁给他。
5.
沈于归当真是每晚九点半睡觉的。她好像天生就缺少一根叫作紧张的弦。除了坐过山车这样的危险活动,其余很少有能够让她觉得紧张的事。高三的生活对她来说,和高一高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无非是作业多了一些,副科全都取消了而已。况且,沈于归从小便被父母严格看管着,培养出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在上初中前,她不知道居然还有八点半以后的时间。上初中时,入睡时间宽限到了九点。上了高中,才被允许九点半睡。
沈于归的母亲说,小孩子要多睡觉才能长高个儿。但是,沈于归觉得这全是谬论。她从小睡得比别的孩子都多,个子却比同龄的孩子要矮许多。身高显然是遗传为主的。沈于归想,一只梅花鹿再怎么睡觉也睡不成长颈鹿。种儿在那儿呢。她想想爷爷奶奶的南方基因和他们不足一米六的身高,沈于归觉得,自己能长到一米五几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沈于归这样对母亲说,想申请晚一点睡。因为同学每次听沈于归说她睡得这么早时,总是嘲笑他是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可是,偏偏沈于归又不会骗人。
谁知,于丽华却说,我告诉你,就你这底子,撑死了能长一米四。长成现在这么高,都是因为我让你有充足的睡眠。
沈于归顿时无话可说了。她在心里,把于丽华列为了无理搅三分,得理不让人的典范。就连胡搅蛮缠都让人听了觉得那么有道理,甚至无言以对。
说是到了高三,一点压力没有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沈于归有自己排解压力的方法。那就是,读书。
阅读是她从小就有的爱好,一直坚持了这么多年。沈于归有自己的书房,于丽华和沈航怕打扰沈于归用功,一般是不会进她的房间的。所以,沈于归可以“光明正大”地看闲书。反正,只要成绩不下降,父母对她基本上是持放心态度的。
高三那年的寒假,沈于归偶然在杂志摊上看见了一本新创刊的学生杂志,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那是一本专门面向中学生的杂志。她很快就看完了,她只觉得,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文章。
唯一吸引了她注意的,是开篇的一首小诗。那首诗,叫做《宽容一滴水》。沈于归读了一遍又一遍。她喜欢那首诗,却又说不出它哪里好。她想,这或许就是一种共鸣吧。就是觉得它好,就是想一直读下去,因为它无形间,碰触到了沈于归心里某个自己都不知道的角落。就好像在她6岁那年,第一次读到苏轼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沈于归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只是觉得它很悲伤,觉得它很美,很喜欢,喜欢到一遍一遍地读,直到将它背了下来。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一座常年无人居住,落满了尘土,充斥着霉味的城堡里,轻轻地,开了一扇窗,透进了一点光线,还有一丝微风的感觉。
沈于归注意到,那首诗的作者,叫莫蓝。
那个时候的沈于归,并不知道莫蓝到底是个真名还是个笔名。只是,她开始期待着下一期的杂志,期待再次看到他的文字。
结果,第二个月,沈于归就在编辑名单里,发现了莫蓝的名字。
只是年少的沈于归并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期待,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她以为,那或许只是仰慕,是懂得,是珍惜。
她从没有想过,那一瞬间的感动,就已经是爱情最初的样子。也是从那时起,便已经注定,她与这个叫莫蓝的男子,必然会有交集。
当时的沈于归只是觉得,莫蓝的诗句,是那么唯美,那么纯净,就好像是一片从未被开垦的处女地。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一定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
懂得生活的人,想必,也是懂得爱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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