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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十三、门巷萧条无人救


  两日后,春归终于又一次回到了扬州,她离开出发去京城时还是隆冬,回来时却已经是早春。二月的扬州绿风碧水,连空气里都是温润的气息。青山隐隐,绿水迢迢,如泼墨山水般氤氲开来。

  车马正经过五亭桥时,春归听到几声女子的轻笑,宛若银铃,掀开车帘一看,桥下正有小舟迤逦而过,舟上碎花蓝衣的女子衣袂飞扬,倒有大半张脸藏在青丝之下,露出白瓷般的皓齿。她心中一动,只觉连自己都沾染了些雀跃的心情。

  她轻声道:“彩莺,我们就在这下车,一路走回去吧。”

  彩莺应了一声,跳下车来,扬声道:“楼主,我和小姐就从这下车好了。”

  季云驰掉转方向,马蹄轻扬踱到马车旁,一脸不怀好意的笑:“春归自己回去不会迷路吧?”

  春归在车厢里闷闷地回答:“不会。”这个人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只因第一次见面时她恰巧迷了路,三不五时便要提一提她的糗事。

  季云驰也没有再纠缠,只是嘱咐了几句路上小心的话,便带人先行离开,只是那个新结识的少年莫缘颇有些依依不舍地屡次回头,最后才僵着脖颈道:“彩莺女侠,后会有期。”

  彩莺顺手抱紧了从车上提下来的包袱,翻了个白眼道:“才不要和你再会了。”

  春归摇头笑道:“彩莺,你怎么老是和莫缘过不去。”

  小丫头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道:“谁让他老笑话我,分明是看不起我。”

  春归暗笑不已,心道这样的过不去岂非是最大的关注,漠不关心才是真的看不起,若不是在意,又何苦要去百般招惹。

  彩莺携了包袱,仍毫不费力,一个人在前面蹦蹦跳跳,看到那烟柳画桥便大呼小叫赞叹不已,春归在后面款款而行,目光流转顾盼生姿,难掩风华,主仆两人沿着小道一路往春归之前置办的那处院子走去。

  没想到真给季云驰说中,两个人居然真的迷路了,春归忍不住皱眉低低诅咒,她在扬州独自出行的机会实在不多,身旁总是有人陪伴,有时是嫣然有时是季云驰,鲜有机会自己操心看路。她看似敏洁聪慧,实际上却带着一点迷糊的惫懒,平时常走的路还会勉强记住,那些生僻疏远的小道,从不费神去记,彩莺更是糊里糊涂地每日只来往于家、云都、环采阁三处之间,别的路一概不知。她们二人贪看风景,不知不觉走岔了路,等到回神时才发现四下入目之景处处眼生。

  彩莺怯生生地开口道:“小姐,我们这是走到哪了?”

  春归无奈地叹口气道:“好像是迷路了……”

  彩莺苦着脸道:“我还以为小姐你认识路的。”

  主仆二人面面相觑,只好决定去问路。问路这种事也是有技巧性的,问路最占便宜的便是彩莺这种乖巧伶俐的小姑娘,大叔大娘都乐于帮助落难的小丫头。彩莺自告奋勇地要去问路,却发现这条路偏僻得很,半天居然连一只鸟也没有飞过,更别说是人了。

  彩莺愁眉苦脸道:“怎么办,小姐,遇不到人。”天色渐黑,她们这一路慢悠悠地走来了,竟然耗去了一个多时辰,夕阳已经渐渐西垂。

  春归倒笑得一派安然:“慢慢走,总能碰到人的。这都进了城,还能丢了不成。”言罢,连方向也不辨,便一个人负了手悠悠地向前走。

  彩莺扁扁嘴,一跺脚跟上了步子。

  走了一段路,只觉越走越偏僻,连方向都难以分辨了,七转八拐不知走了多久,耳边终于听到了人声,小孩哭闹的声音,母亲一个巴掌拍过去的声音,路边的癞头乞儿呻吟的声音,年轻的妇人扯着嗓门骂街的声音,远处甚至还传来隐约的狗啼。入眼一片狼藉,街道两遍堆积着散发着味道形状可疑的黑色轮廓,路边有断了腿的老汉靠着强剔牙,彩莺的脸有些发白,这个地方,如果她没有看错,好像是扬州东城的贫民区。

  每个地方都有富有贫,有美有丑,有正大光明也有丑恶堕落,哪怕是繁花似锦的扬州城也不例外,在社会的最底层总是生活着一群挣扎在温饱线的人们,而东城的贫民区便汇集了扬州的最贫、最丑、最丑恶、最堕落。丑陋的下等娼妓、逃脱的江洋大盗、一名不文的穷酸乞丐、家道中落的清高秀才,形形色色各色人等都在东城的贫民区汇聚。

  街边有三个破衣烂衫的中年男人眯着眼,用一种看小白兔的眼光打量着她们两个。彩莺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手中的短剑,扯住了春归的袖子,手心有冰冷的汗沁出,恨不能立刻转身拔腿就跑。

  春归安慰式地笑:“彩莺,别怕,镇定点朝前走,别看他们。他们也在怕你的剑呢。”此刻拔脚走人,等于是告诉那几个汉子她们是怯弱女子,欢迎前来调戏。

  彩莺心口生起一股豪气,掂了掂短剑,换成了左手拿剑,右手虚握成拳,这是师从云都最好的剑手学来的剑法,她每日五更便起,掌心满是薄茧,自信寻常的武师她三招之内便能拿下,没有理由怕,她也不能怕,她从沐府出来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要保护好小姐,再不会让她受一次那样的惊吓和伤害。

  春归莞尔:“彩莺女侠,今日便有劳你做一回我的保镖了。”

  两个人虽满脸微笑兀自朝前走着,双目却丝毫不敢斜视,有一滴汗从颈间顺着背慢慢滑下,将寒意辐射到全身。东城的贫民区便是大白天也鲜少有人敢于踏足,更何况此刻残阳如血,投下的那点惨淡的霞光映照得满目的忐忑。

  如此走了一段路,等到已经过了半条长街,彩莺偷眼去瞧,发现那几个汉子仍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脸上的笑容就好像黄鼠狼看着送上门的老母鸡。

  “铮”一声龙吟,彩莺终于忍不住拔剑,转身右臂急送,转眼那把剑已经横在居中那个男人的脖子上。

  那男人居然不惊不惧,嘿嘿嘿地笑道:“原来是个泼辣的小娘皮,老子喜欢。”

  彩莺的剑又往前送了几分,斥道:“哪里来的无赖泼皮,睁大眼睛看着,我们是不是你惹得起的。”她瞧过云都有人就这么不痛不痒地劝退前来惹事的,此刻有样学样居然也颇具架势。

  可是效果并不见佳,这几个人并不是普通的青皮混混,天不怕地不怕,最不怕的便是送命,有时赖活并不比好死强多少。被彩莺的剑架着的那个男人偏了偏头,用脸颊去触那冰冷的剑锋,锋利的剑刃在颈上划出一道血痕,他毫不在意地笑:“怎么样,小娘皮,你是怎么个惹不起,难不成你真敢在我身上刺几个洞?”

  彩莺气得嘴唇颤抖,持剑的手却稳稳地纹丝不动,道:“倘若你欺到我们头上来,刺就刺,我还能怕了你们几个地痞不成。”

  旁边有男子在嗤笑:“大哥,这个小娘皮把你当成了地痞呢。”

  中间那个男人眼中满是嘲弄,伸出两指轻轻夹住长剑,居然就这样把剑从脖子上移了开去,彩莺发力去夺,那剑就像在他指间生了根一般。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怎么样,小娘皮,现在还是不怕吗?”

  求救的眼光扫向街旁的人流,但目光所过之处只看到满是漠然的面孔,这里的人想必早已看惯了这样的场景吧,彩莺面色惨白,她实在无法想象,在这样的地方竟然会有这样的高手,这样的高手居然会甘于龟缩在这样的地方跟过路的少女妇人过不去。她松开握剑的手,那男人同时撤力,短剑“诓呛”一声掉落在地,发出凄然悠长的金属声。

  “你们别碰我家小姐,我随便你们……”

  一直没出声的春归突然开口截住彩莺的话:“我早说过了,我是你姐姐,不是什么小姐,既有难,做姐姐的自然会替妹妹挡着。”她语气淡然,连一丝余光都吝啬分给对面的那几个男人,好像那几个随时能毁她清白要她性命的人只不过是一滩烂泥。

  三个汉子中一直没出声的那个突然狞笑着扑上来:“这个使剑的小妞,我要了。那个漂亮的留给老大……”

  春归移步挡在彩莺面前,耷拉着眼皮道:“既然你也觉得我比较漂亮,那就先要了我吧。”

  猥琐汉子脸上的狞笑僵住,转瞬又笑得开怀:“小娘子既然这么心急,先要你也成。”头一埋就要往春归脖子上凑。

  满口的秽气扑面而来,春归皱紧了眉微微让开一点,道:“你们不是要当街来吧。”

  适才用两指夺了彩莺长剑的男子嘴角微微一扯,道:“老三,别猴急,带去破庙再说。”伸手制住挣扎不休满脸泪水的彩莺,拖着朝前走,冲春归扔下一句话:“你要不想你的妹妹死得太难看,就别要我兄弟动手,自己跟上来。”

  春归整理了下衣襟,移步跟了上去,势不均无法力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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