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替罪羔羊
千冬看向我蠢萌蠢萌地问道:“啊哈,小许你不喜欢狗呀。”
我伸手摸了摸后脑勺,“喜欢呀。”作为一名狂热的狗狗爱好者,最大的梦想就是带着我的狗狗去浪迹天涯,所以陈蒿口中的“她”肯定不是我。
床上咬着脆生生苹果的陈蒿不那么淡定了,他坐直了身子疑问道:“你不是不喜欢狗吗?”
我不由笑起来道:“我几时说不喜欢狗了?”不知道陈蒿从哪听闻来这不实的消息,话说,他把狗送到千冬家是因为我?
陈蒿阴沉着脸道:“说了你也不记得。”
我真不记得自己说过讨厌狗之类的话,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讨厌,他不会又是在耍我吧。“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小学三年级那会儿,我坐在你的后桌,有次你哭的地动山摇,我就问你怎么了,你转过头来一边哭一边抹鼻涕说你讨厌狗,我以为你走路上被狗咬了呢。”陈蒿露出一副很嫌弃的表情。
陈蒿说我不记得也确实情有可原,在我的小学记忆里确实没有他这个人,看来他还在对那本笑话书的事情耿耿于怀。听他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些了什么,上小学那会家里抱养过一只狗,那只狗不仅品种普通连名字也很大众叫小黑,小黑狗如其名,浑身上下黑乎乎油亮亮的,如今想起它心里还有些酸楚。有天我贪玩,私自带小黑出去压马路,小黑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警车撞死了,我第一次见那么血腥的场面,一个劲蹲在路边哭。回到家,老妈将我狠狠地训了一顿,小黑呆在我们身边好多年了,就像亲人一般的存在,家里闹不愉快的时候它还会逗我们开心。至于我说讨厌狗……那可能是被老妈训的心里太难过了……
“那是个误会。”
“既然是误会,那等我出院就将翱月领回家吧,刚好你来养着。”陈蒿面上阴翳散尽,似心情不错地吃着苹果。
“二哥,求你快出院。”千冬揪着小眉头努着嘴道。
“咳咳。”绮风轻咳了声,向千冬使了个眼色,千冬不为所动,绮风将千冬拖出了病房。
还没追究他为什么给狗取名为翱月,这又让我替他养狗,做梦吧!还有那戒指什么意思,真是一点也不懂他,问他什么也不说。“自己的狗自己养。”
“我的狗不就是你的狗。”
“我是我,你是你,狗是狗。”完全不想和这个阴险的小人扯上半点关系,他玩他的游戏,恕我不奉陪。
“啧,真绝情呢。”陈蒿眯起眼打量我道。
再绝情也是被逼出来的!“我绝情的话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陈蒿,我只想说一句,我们已经结束了。”再次相逢,也曾抱有一点点幻想忍不住接近他,而他就像月夜下独自绽放的血色蔷薇,那鲜红的刺眼的摄人心魂的,一旦触碰便会满身伤痕。因为尝试过,所以不想再次体验这种痛苦。
“你说说我想做什么?结束?像三年前那样吗?”
“三年前是我太冲动了,今后我们还是朋友,至于你想做什么你自己清楚,我就不点破了。”如今我也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对着他撒谎。
“我想你还不明白,不过我会让你明白的。”陈蒿唇角噙起丝笑,“你对我的偏见好像有点大。”
病房外起了争执,吵闹声很大。
我拉开房门。沈方媛他们站在门外,她双眼红红的瞪着绮风,我的视线落在了站在她身后的亦白身上,亦白比前几日见时消瘦了些许,也许只是我的错觉。
我走出病房,轻轻掩上了门。沈方媛将我重重的推在门上,骨头磕碰门板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双手攥住我的衣襟,慢慢收紧衣襟勒住我的脖颈,我在她眼里看到浓浓的恨意。可笑的是,并没有人制止沈方媛的行为,三个大男人眼睁睁看着两个女人掐架。我意识到如果再不抵抗,真有可能被她活活掐窒息。我双手抓住她的胳膊,用力将她往外推。
“都是你,都是你……”沈方媛瞪大的双眼有泪水无声无息地流下来。
我看着她的泪水,双手无端使不上力气,鬼使神差地抬手替她抹去泪水,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不要哭,不要哭,不要哭”。对敌人心软就是对自己狠毒,可是她并不是我的敌人,胸口感觉越来越闷,喉咙越来越干渴。
“沈方媛,够了。”绮风冷冷道。
“阿媛……”千冬拉着沈方媛的衣袖。
沈方媛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她松开了双手,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好像那双手上沾染满鲜血一般,千冬赶忙扶住了她。
一直默不作声的亦白拉过我的胳膊,将我往电梯方向拖拽。突然觉得他们很恐怖,绮风、千冬和亦白都是,表面看起来很和善而内心……我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我和亦白走进电梯,禁闭的空间让我感觉恐惧呼吸困难,自从工作室遭受那件事后我就变得害怕幽闭的空间。“你要带我去哪里?”
亦白没有说话,直到电梯“叮”的一声,他将我带了出去。这里目测是医院的顶楼,风很大,吹的头发竖直起来。重见天日,我有种如负释重的感觉,呼吸一下畅通无比。从上往下看,人就如同蝼蚁一般。
“我们谈谈。”亦白单手推了推眼镜,风吹得他衣衫空落落的。
“沈方媛吗?”
“不全是。”
我轻笑,不全是,那就是了。怪我一直没看出亦白喜欢沈方媛,他是真的藏太深了,沈方媛知道他喜欢她吗?
“你和老二认识很久了?”
我点了点头。
“那为什么一开始要骗大家?”亦白质疑道。
“骗你们是我不对,但我只是做了自己认为对的选择。”
“看似对的选择,往往是最愚昧的。”
没想到外表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亦白却是一把利刃。最初是陈蒿在沈方媛面前装作不认识我,我只是在配合他的演出而已,后来是真的担心沈方媛误会我和陈蒿的关系,只是越演到最后越收不住了,纸永远包不住火。“也许吧。”
“你知道老二和沈方媛有婚约吗?”
我摇了摇头,离开陈蒿的三年,我对他一无所知。
“他们两家世交,婚约是从小定下的。沈方媛和我们四个是大学同学,她爷爷是我们计算机系的教授,老二又是她爷爷的得意门生,也算亲上加亲了。沈方媛一直喜欢老二,但老二不喜欢她。老二家好像出过什么事情,后来全靠沈家才渡过难关,所以他们家对老二逼婚逼的很紧。”
这不是小说里面的经典桥段吗?我不免想到当初陈蒿说离开S市永远不回来的事情,这两件事之间会不会有关联?只是以前从未听他提及过沈方媛,我笑了笑道:“郎才女貌,不是天作之合么?”
亦白有点诧异我的反应,“你不喜欢老二?”
“以前喜欢。”听了亦白这番话,陈蒿的目的就很直接了然呈现在了面前,他想利用我来解除和沈方媛的婚约,也许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真的会和我结婚,但是他又怎么确定我会是一枚好棋子呢?他真的未免太自信。
“沈方媛是无辜的。”
“就算没有我,他们也不会在一起。”谁又不是无辜的呢?看似对的选择往往是愚昧的,同样的道理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亦白疑惑道:“此话怎讲?”
“陈蒿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他这个障眼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而我活生生成了替罪羔羊。
“你若真喜欢沈方媛,就将她带离陈蒿身边吧,而不是找我。”离的越远越好。太阳很耀眼美好,人人都想靠近,如果我们因为追逐太阳而错失了月亮,那就太可惜了。
我看了眼亦白然后离开了。
亦白是个聪明人,我说的他定会懂。但摆放在他面前的困难重重如山,就像我当初喜欢陈蒿时所遇到的一样。只是我最后没有跨越大山,选择在中途放弃了。毕竟男孩子和女孩子不同,希望亦白能用他的真心打动沈方媛。喜欢一个人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下去的更不容易。
如今的我呢,只想好好工作,找个不错的人结婚,不让年老的父母再担忧,争取在A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再养一只狗,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不被生活所绑架。爱情什么的好像也无所谓了。
话说那个警官是什么样子的人,之前相亲遇到太多奇葩都快有心理阴影了,希望是这次是个正常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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