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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梦少年 上


  梦里有漫天的雪。

  大雪覆盖了黑色的城池,也掩埋了其下的一切龌龊血腥。

  满眼的素白里,一个小姑娘突兀地闯进来,笑得纯净而无邪。

  她看见了他,然后毫不迟疑地伸出手,交予了全部的信赖。她那么奇怪地相信他,全心全意,眼神清澈天真得令他几乎不敢逼视。

  那么奇怪的清澈天真。

  一朵雪花轻轻地飘到了他的眉间,凉意入骨,又疏忽融化,一颗水珠落在他的睫上,半个天地都有了几分恍惚。耳畔传来熟悉的呼唤:“圭璋?”

  他睁开眼,阳光有些刺目,热辣辣地洒在他的脸庞上。他才想起,这里是穆南。

  穆南是不会下雪的。

  穆南也不会有她。

  他站起身子,声音平静而冷肃,说道:“开始了?”

  在他右侧的青年约是及冠之年,长眉入鬓,面若冠玉,看着他的目光带了几丝玩味,说道:“我一向知道圭璋举重若轻,不过没料到大战在即,你居然还有这般闲情逸致,小弟佩服,佩服。”

  诸良看了他一眼,微勾起唇角,说道:“凌兄不必阴阳怪气。”

  凌曲华笑嘻嘻道:“也不知道大将军是怎么想的,居然给你取了这么个字。”

  圭璋,是他上个月及冠之时,王博尧亲自为他取的字。所谓“圭璋”,依照《礼记聘义》所言:“圭璋特达,德也。”

  那一日,王博尧难得面露几分和蔼,说道:“我为你取这二字,原是因行聘之时,唯执圭璋,特得通达,不加余币;言人之有德,亦无事不通,不须假他物而成。言圭璋之特,同人之有德。你机警有锋,才华卓著,可堪大用,可是万勿忘了一个‘德’字。”

  字字语重心长,似是大有深意。

  他当然只能叩首跪谢道:“末将惶恐。末将才疏学浅,承蒙大将军错爱,愿为大将军蹈刃不旋,万死不辞!”

  回想起当日的暗潮汹涌,诸良也不过付之一笑,说道:“大将军的想法,岂是我们这些小卒子能揣度的。”

  “你是小卒子,那这十万士兵可都是废人了。”凌曲华淡淡笑道,“我倒不认为这是大将军的想法。”

  王博尧果毅善战,乃是不世出的猛将。但论到心思洞察,确实差了一筹。诸良一边穿上锁子甲,一边整理甲胄,神思百转,说道:“你指的是凤别?”

  凌曲华点了点头,眼底掠过一丝锐利,刹那雪亮如刚出鞘的锋刃,说道:“还有那位傅大人。”

  诸良眯起眼睛。

  凤别年不过而立,却已是王博尧的副手,大军之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威武将军。其人仪状奇古,圭角岸然,为人滴水不漏,行事谨慎机敏,人呼“冷庙龙王”。他的幼妹在三月前被皇帝亲自指婚,嫁给了国子监祭酒傅渊亭。王博尧此际行事,背后隐约有着凤别的影子,而凤别的背后,似乎亦有这位妹婿的指点。在傅渊亭背后……

  “说起来,还是你做得不对。”

  见凌曲华一副摇头叹息的模样,诸良毫不在意,扬手一挥,一匹赤色宝马如流星般飞驰而来,不过电光火石的一瞬,他翻身上马,神情平静地端坐其上。

  诸良问道:“如何不对?”

  凌曲华还是笑眯眯的样子,说道:“陛下心思无常,天威叵测,我们做臣子的,周密是应当的,深沉就不必了。冲动一些,像王大将军那样,让陛下看着也安心。你小小年纪就摆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难怪那么遭人惦记。”

  诸良失笑。

  区区一介校尉,却能得大将军亲自取字,这般异样的荣宠,自然引得军中无数人侧目。他微垂下头,身上的锁子甲轻轻铿锵作响,边缘隐约露出一线青色的袖尾,有睚眦狰狞的爪盘踞其上,煞意凌然。

  凌曲华亦招来了自己的坐骑,翻身而上,见诸良提缰默然,不由翻了个白眼,连坐下青花也不耐地喷着响鼻:“你这个脾气,真得要改改了。别仗着自己武功高就了不起啊,就算你武艺已臻化境,拈叶飞花皆可伤人,在这军里,你也就是个小小校尉。”

  诸良忽然看向凌曲华,似笑非笑道:“多谢提点。”

  凌曲华被他一噎,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恶狠狠看他一眼,瞅见他眼底隐约温和笑意,又无奈道:“哼,要不是你帮我大大长了一次脸,把那个谁给打趴下去了,我早就收拾你了。”

  凌曲华口中的“那个谁”,指的是凌曲雪。

  凌曲雪贵为禁军统领凌轻色的长子,亦是唯一的嫡子,甫出生的荫职便高过了诸良十年杀伐奋斗。他那一日射柳夺魁势在必得,又何尝没有存几分阴暗心思。

  漠北和穆南,说差别大也不大,小也不小。不一样在于恩师萧长夜的指点,一样的是在于两边他都无处容身。

  兵家重地,岂是一个弱子那么好待的地方。有趣的是,两边都无人看得上他。有贵重如弦雅公,虽是弱女之身,但书氏之名闻名遐迩,无人胆敢在其眼前放肆,军中大佬更是谁也不敢得罪她。亦有草莽出身的猛将,在刀头舐血中挣得一片前途,平生最看不上的便是文质彬彬的弱儿。

  他在夹缝中生存,却两边都不是人。

  在旁人看来,他一无是处。年少,胆小,沉默寡言,不会喝酒,不会大笑,眉目间长年笼着一层薄薄阴翳,连肖似母亲的清秀样貌也成了罪过。

  他年少却奋勇刻苦,胆小是因为谋而后动的谨慎,沉默寡言是知道言多必失,不喝酒是为了保持清醒,不大笑是因为天生克制。他十岁从戎,又是十年磨砺,见惯生死杀伐。

  真正的死亡和覆灭,与那些口口相传的故事和书卷上的菲薄文字,完全不同。那些死亡都是活的,是他的同僚,是他的敌人,有时候甚至像是他身体里的某一个部分。少了那部分,麻木了,却依旧活着。什么春闺梦里人,什么觅封侯,都是梦里黄粱一笑。生命越发无喜无怒,无怨无悲,他甚至怀疑,哪怕有一天天塌下来,自己也可以挥剑一斩,从容赴死。

  凌曲华是他唯一的好友,亦是唯一的师弟。萧长夜对他们管教并不严。凌曲华一度和他同病相怜。他因为是杂种而遭人厌恶,凌曲华则是一个毫无名分的外室所生的庶子。凌轻色妻族势力颇大,凌轻色将幼子送到军中,美其名曰历练,其实不过任其自生自灭,省得碍眼。

  他最初对凌曲华不以为然。就如同那些对他鄙薄无比的军官们。

  凌曲华和他一般年纪,却惧冷,畏热,体弱,不会上马,不会拿剑,不通兵法。他善于负重跋涉,善于骑射刀兵,更善于出其不意地下狠手。他精通的那些,凌曲华一概视为天书。徒顶了一个“凌”的姓氏,性子却像出身歌姬的母亲。凌曲华通晓乐律,擅箜篌,精筚篥,还擅长琵琶与龙笛,连随便捡起的一只绿叶亦能吹出好听的旋律来,却天天带着一支洞箫,从来没有吹奏过。

  诸良视若敝屣。

  凌曲华的爱好太过软弱,他不通风花雪月的丝竹之声,也不屑了解。他尤其讨厌凌曲华吹叶子的声音。清冽嘹亮,仿佛携了草原绿意,又像是一场淅淅沥沥的雨,洗净天空。他会想起当年重病在床的母亲,唇色苍白得几乎透明,双眸却炯炯有神,那是回光返照。

  她看着他,笑容凄婉而清丽,轻声道:“真希望你能去看一看……娘出生的地方有多美。放眼望去,都是绿绿的草,蓝蓝的天。春天是最好的时节,一下雨,那可就更好了,到哪里都能听见发芽的声音……”

  他没有踏上过母亲诞生的地方。或许他去过又忘记了。更或许他内心期盼着自己永远也不要去那个地方。他从来不愿意将那横尸遍野的血腥和母亲心中最后的净地联系在一起。厮杀和谍变才是他眼前的一切,手中唯一能够抓紧的,只有自己的□□。他避谈这一切,再不沾剑,自欺欺人,在大部分时间里,他很成功地遗忘了这些,直到凌曲华令他回想起那些破碎的吉光片羽。

  所以他看着这个被硬塞进师门的同龄人,就像看着一头猪。

  凌曲华体弱胆子却不弱。最早大约也知道诸良待他冷淡,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罢了。后来却不知被谁怂恿,来找诸良挑战。

  那时候他们还在漠北,得到萧长夜首肯之后,诸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凌曲华真的揍成了一个猪头。

  男人的友情十分奇怪。打一次架,喝一场酒,谈一次话,好像就差不多了。不过诸良没和凌曲华喝酒谈话过。他们只是打架。诸良那时候多少还有些孩子心性,难得有这么好的靶子自己送上来,不打白不打,打了也白打,每一次凌曲华都被他打肿得不能见人爬不起来,可没过几天能下地了,又开始兴致勃勃地找他挑战。

  架打得多了,居然也不知不觉熟悉了起来。后来诸良来了穆南,凌曲华也不知怎么说通了萧长夜,也跟了过来。

  远远一声号角鸣响,凌曲华眯了眯眼睛,算是第一次回答了诸良最初的问题。

  “开始了。”

  他们二人对视一眼,方才的闲逸洒脱在这一霎那尽数褪去,一般的坚毅整肃,冷凝玄鉴。

  这将会是一场血战。

  穆斯达勒虽已枭首伏诛,其旧部却如一盘散沙,各自割据为王,其中尤以韩延为首,手握重兵,不时侵扰边境,使穆南四郡颇不安宁,是为王博尧心头大患。但因呼韩达贼前车之鉴,王博尧明白“逐水草,入山林”非士卒所能,不敢再令大军太过深入,以防粮道不宁。

  大军无法,孤军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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