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Part 2:如果重逢也无法继续(3)
7.
2007年的9月1日,沈于归正式开始了她的科研生涯。她的确是聪明又能干的女子,学东西很快,手又巧,又能吃苦,加班都抢在前面。李琳和各位同事对她很是喜欢,处处照顾她,惦记她,甚至许多人热心地帮她张罗她的终身大事。
直到两年后,吴霞回国。
之前就有风声说,吴霞要回来了。吴霞本来只是一个大专毕业生,在李琳手下做技术员。李琳见她能干,便一路栽培她,让她读到了博士。谁知,有了学历的吴霞却开始颐指气使,自觉高人一等,又仗着当年与李琳一起建立课题组时同甘共苦的交情,在研究所里飞扬跋扈,得罪了不少人。李琳念着旧情,一忍再忍,可吴霞却愈发过分起来,设计将李琳手下得力干将一个接一个地挤况走了,大有待李琳退休后自己要接管课题组,独揽大权的架势。最后,李琳实在气不过,找吴霞谈了一次话。具体是谈了什么,除了她俩,谁也不知道。只是之后,吴霞开始联系出国做博士后的事宜,并且在2007年夏天,也就是沈于归来研究所工作之前,离开了中国。
在大家讨论着吴霞是如何巧舌如簧地让李琳再次相信她且接受她回到课题组,并警告沈于归不要招惹这个女人时,沈于归只是一笑置之。她从小就是一个老好人,和谁都能保持良好的关系。不争夺,不猜疑,不妒忌,所以很难和别人有太大的矛盾。她想,这个没有一个朋友的女人,得是个什么样子?是不是长得青面獠牙像个母夜叉?她到底是有多么招人恨,能够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又想,没有人搭理她,她其实也是挺可怜的。也或许,她也有她的难处吧。
第一次见到吴霞,沈于归甚至有些失望。没有青面,更没有獠牙,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女人,马尾T-恤,褪色的牛仔裤,裤边都没有截,只是卷了上去。她脸色苍白,是那种没有血色的白,薄嘴唇上挂着清浅的微笑。很普通的一个女人,除了身材保持得很好,别的没有一点特别的地方。对于她,沈于归并不特别在意。一个同事而已,好相处便相处,不好相处便敬而远之就好了。
时间长了,沈于归发现,吴霞似乎对她格外亲近,没事就喜欢与她聊天,谈心事,帮她做实验,给她买好吃的。她说自己当年被所有人误解了,其实,她无非是想帮李琳将课题组管理好,谁想到,最后,李琳也听信恶人的谗言,误解了她,让她百口莫辩。
一开始,沈于归只是当作耳边风,一笑置之。久而久之,沈于归看到吴霞提到那些过往时心痛的表情,以及许多次的淆然泪下,竟然真的就相信了。并且也或多或少对李琳产生了偏见。她想,吴霞这么柔弱个女人,说她欺负别人,谁信呐?一定是别人都误解了她。
现在,沈于归才明白,感情谣言就是这么产生的。谎话说得多了便成了真的。或许,时日久了,就连吴霞自己都觉得自己说得是实话了。所以,才会说得那样情真意切,让听者动容。
8.
一早就有同事提醒沈于归说,你要小心,你有没有发现,吴霞只对你一个人好?她是想笼络你。她眼见老板不打算让她接班,早就有心等翅膀硬了独立出去,单建一个课题组。咱们组里就你最能干,最随和,最听话,也最傻,她肯定是想带你走。
沈于归说,放心吧,我有分寸。放着老板这棵大树不抱,去抱棵草,我哪里有那么傻。
同事说,你以为呢?其实,你比你自己了解的要傻得多。
一语成谶。
2014年,吴霞果然提出独立。她跟沈于归说,于归,我走了,你自己要小心,组里的人都是狼,没有一个好人,个个虎视眈眈地盯着李琳的位子,视我如眼中钉。我说我不想要,他们没有人信,都觉得我和他们一样,盯着老板这块肥肉。我不愿意和他们掺和了。一个人自由些。虽然我知道,会很苦,很累,也没有人帮忙。但能走多远,就看自己的造化了。当年我和李琳建组,虽然苦,但是很开心。可没想到她现在有了钱,有了权,有了人,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
说着,吴霞竟然流了眼泪。
那样娇柔的样子,让沈于归那颗受沈航遗传的想当大侠的侠义心肠澎湃了起来。她一时头脑发热,气血上涌,什么冷静,理智,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只觉得眼前这个人,她很可怜。况且,她又是自己的朋友,自己应该帮助她。
于是,她说,明天我跟老板说,我跟你走。
第二天,沈于归发了邮件给李琳,说她想帮帮吴霞。李琳也痛快,收到邮件之后立马气不打一处来,心想我培养你这么多年,让你读了在职的硕士,你说走就走了。居然还是跟一个我不待见的人走了。既然你决定跟这个人走,那我也不留。我李琳这边最不缺的就是人。想来我这边的人有的是。
当下,连会也不开了,赶回了办公室,马上让沈于归交接工作,卷铺盖卷走人。在李琳的世界里,只有两类人。朋友,和敌人。要么,和睦相处,要么水火不容。当然,敌人的朋友,也算是敌人。
于是,在同事们的惋惜,不解,同情的目光中,沈于归抱着东西,屁颠屁颠地搬进了吴霞那间集办公室与实验室于一身的小小的房间。
一干两年。沈于归废寝忘食,没日没夜没假期,和吴霞一起将这只有一间屋子的课题组摆弄得有模有样。就在沈于归以为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时候,突然间,吴霞,她不要她了。
并且,周围流言四起。说沈于归不好好工作,迟到早退上班喝咖啡,做实验不上心,给个药都能把动物呛死,还仗着自己和吴霞的交情对学生颐指气使之类。最过分的是,她竟然恶人先告状,跑到李琳那里,说了两个小时沈于归的不是,最后临走了,她还说,李老师,按理说,我和于归是好朋友,我不应该让她走,可是,您看,如果我的组里有这么一个人,以后我的学生,我的职工要怎么管理呢?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我是一个课题组的组长,我要为这个组的发展负责,所以我不能寻私情。就算所有人都骂我忘恩负义,我也是不能留她的。
一番话,说得李琳竟然就相信了,还想着,吴霞果然是成熟了,知道不感情用事了。也就彻底绝了沈于归的后路,让李琳断了要重新接纳她回来的念想。
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吴霞在单位工作了二十多年,说出话来,总是要比沈于归有份量些。
至于沈于归,连质问的心情都没有了。不用想也知道这些谣言是怎么散布出来的。因为,这种种,与同事曾经告诉她的吴霞整治其他人的手段如出一辙。
沈于归想起了之前的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实验室的东西无端丢失,动物无故死亡,培养的细胞莫名地污染。这让沈于归困惑了很久。工作这么多年,这样的情景她还是第一次遇见。虽然她知道自己的脑子在科研方面不是十分灵光,注定不是当教授的料。可是,如果说实验操作,她想信自己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那老鼠,怎么好好的就呛死了呢?沈于归工作这么些年,可是从来没有呛死过动物的。怎么这一段时期发生这样大规模的离奇死亡事件呢?吴霞将这归咎于沈于归做实验时心不在焉,简直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只是沈于归是真的傻,一直以为只是自己倒霉,赶上了动物的体质不好,容易病死,从来也没有往别的地方想。她怎么也不会想过,这只是吴霞的步步为营,为她安排的一个又一个雷。沈于归却无所畏惧,并且乐呵呵地把它们一个接一个地踩响了。直到某一天,吴霞将沈于归电脑硬盘整个儿给格式化了,抹去了所有的实验数据,沈于归都还真的单纯的以为,吴霞只是不小心进行了错误的操作。
这个女人的心机之深,令沈于归汗颜。
或许,吴霞只是在担心,沈于归成为下一个她自己。她比李琳精明,比李琳阴险,比李琳狠心。所以她选择先下手,在沈于归这个祸害长大前,先将她铲除。
她想起了外婆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外婆说,如果一个人,一个朋友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就真的是不可救药了。就连秦桧还有个仨亲俩厚的呢。
想到这里,再想起曾经同事们对她的规劝,沈于归恨不得使劲抽自己俩大嘴巴。
9.
沈于归觉得,自己如今的境地,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该。用两个字,就是活该。
要怪谁呢?李琳的课题组家大业大,有做不完的课题,所有仪器设备全是最先进的,试剂全是进口的,待遇也好。工作几年,除去租房和日常花销,沈于归的帐户上已经有6位数的存款,并且,还赶在北京小汽车开始摇号的前一个月入手了一辆自己一直最爱的红色本田思域。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跑出来跟着吴霞过苦日子,没钱没设备不说,连房子都是憋憋屈屈的只有一间,项目课题也不多,一切都得从头开始。起早贪黑没周末地加班,就是为了一时的哥们义气。
可是,当今的社会,义气这东西,又值几个钱?在沈于归的眼里,朋友的事就是天,可是在她吴霞的眼里,朋友就是拿来出卖和利用的。她们俩,一个太精,一个太傻,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玩耍。
沈于归觉得,这事儿,完全是自己作的。
所以,不值得同情。
李琳那里是没脸回去了,研究所里也待不下去了。从吴霞散布谣言的程度来看,她是决意让沈于归离开的。想想也是,她知道吴霞太多的秘密,知道她的所有项目来源,知道她做实验时所有好的与不好的习惯,知道她所有实验数据的出处和真伪,知道她家中的所有情况,甚至知道她一周和丈夫做几次爱,以及□□时喜欢的姿势。
这样的人留在身边,又是个仇人,那岂不是祸害。
其实不用她费尽心机,沈于归自己也是要走的。第一,沈于归可是要脸要面儿的北京姑娘,让别人整到这份儿上,已经够丢人了,再赖着不走,岂不是更加寒碜。第二,以吴霞的心胸和心机,指不定哪一天将她抑郁症发作,将她沈于归毒死灭口。实验室里随便找点儿什么东西,就能让一个人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女人的心肠,要是狠起来,蛇蝎都比不过。
但是,沈于归还是决定不辞职,待够两个月,再拿她吴霞两个月的工钱。于是,沈于归正经过了两个月的清闲日子,整日在楼道里理所当然地闲逛,四处找人聊天。再不,就是猫在自习室里看小说。
顾湘雅说,我操,你丫还真沉得住气。你平时不是挺厉害的吗?骂我的时候,骂得来劲儿着呢。怎么让丫整成这样连个屁都不放?
沈于归摊开了手摇了摇着,说,你是不知道这个婆娘的能耐。都到这个份儿上了,她见到我还跟见到亲妹妹似的,让外人看来,她让我离开当真只是出于无奈。这叫什么?心机婊懂吗?她跟你可不一样,我把你骂急了,你顶多拿块儿板砖拍我。以你现在的体格,还未必打得过我。她可就不同了,她可是能让我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敌暗我明,斗不过,我认输。
那你就这么耗着?
你不知道,吴霞平时对钱是很算计的。我这两个月,光拿钱,不干活儿,估计得把她心疼死,比我抽她俩大嘴巴还让她难受。我就是喜欢丫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先让她难受两个月再说。
不像你的风格呀,你不是天蝎吗?天蝎不是有仇必报的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不知道,吴霞她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女人,她的快乐和不快乐,全都建立在别人过得好不好的基础上。人家说我漂亮她会不开心,说我瘦她会不开心,说我实验做得好她也会不开心。让她最难受的就是她身边的人,尤其是好朋友过得比她好。所以,报复她最好的办法,就是站在一个她永远也无法达到的高度。
那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做什么?
那还用想?当然是当作家了。除了杀耗子和写字,我还会什么?沈于归摊开双手说。在她的左手食指上,有一处陈旧的伤痕。是有一次她做实验的时候被注射器贯穿了那根指头,胡萝卜似的肿了半个月,现在偶尔还隐隐地疼。那是沈于归科研生涯留给她的一次惨痛的纪念。
你还可以卖身。顾湘雅一边涂着指甲油,一边头也不抬地说道。
这个我不会。我还是处女。
又他妈装清纯。恶心。顾湘雅把指甲油放在一边,做了一个干呕的动作。
是真的。不信你可以检验一下。
少恶心我。你以为三十多岁的老处女是一个很光荣的词吗?不过,说真的,你准备写什么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什么挣钱写什么。填饱肚子可是首要任务。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得写完我之前写了一半,一直没有完成的小说。
关于什么?
关于青春,关于回忆。
都有谁?有我吗?
必须有。
我是主角吗?
当然不是。
那主角是谁?
莫蓝。沉默了几秒钟,沈于归说。
顾湘雅也沉默了一会儿。她拾起头,看着沈于归的眼睛说,于归,已经12年了吧。
差一个多月就13年了。
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是忘不了他?
要忘掉他,怕是一生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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