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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土堆的烟囱冒着炊烟。

  远处看来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杏花村,走近方才发现,着实贫穷。

  处处均是土胚房,偶尔有一两辆驴拉车,都要吸引周围的孩童围观。这里的人穿的衣服大多黑灰色麻布,粗糙的紧。

  叶小七边跟在明卿身后走着,边打量着整个村落。

  “啪——”细微的响声,叶小七趔趄了一下,脚踩到了前衫。

  明卿动作没有丝毫停顿,继续大步流星前行。

  叶小七嘀咕抱怨一声,提着裤脚小心跟上。

  这着实不怪她,沐浴完后,她根本没有干净衣裳,只得穿上明卿方才换上的旧衫。且说这人身形颀长,她略显袖珍,自然手脚余出一块,难免行动不便。

  转过前方的土房,村落的人明显增多了,且还出现了一座占地巨大的宅院,不同于其他的土胚房,这房门口均是用大理石筑起的,倒是多了一丝现代翻新的古朴建筑的味道。

  那大理石上,更是用红漆印了两个大字——黄府。

  看得出,这黄家应该就是村里的土财主了。

  不大的村子,对叶小七与人私通这种事情自然早就传遍,此刻见她光明正大穿着男人长衫,眼底满是鄙夷。

  叶小七紧走了几步,小心跟在明卿身后,毕竟人言可畏,她还不想成为这些人口水下的冤魂。

  “叶姑娘这会儿倒知道怕了?”明卿侧头,说的随意。

  “怎么说……我也是弱女子嘛……”最后一句话,她说的格外没底气。

  所幸明卿没再继续挖苦,走到前方一座土胚房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想来这里就是原主大伯叶长林的家了吧。

  叶小七细细打量着,正北方一间还算宽敞的北屋,旁边是一间小黑屋,黑屋上面烟囱倒是明显,显然是厨房。

  而西边,同样有一个黑漆漆的屋子,常年不见阳光的样子。看来,这就是原主住的房子了。

  那边,叶长林和妻子李桃花显然早就知道明卿会到来,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前来迎接:“明捕头,您来了!”

  反观明卿,高冷点点头,“叶姑娘住的西屋,有人动过吗?”

  “没有没有,”李桃花连连摇头,显然,在这家中,她才是做主的这个。不过也对,李桃花毕竟是村长李大山的女儿。

  “嗯。”明卿持续高冷。

  一旁,叶小七忍不住笑了笑。

  叶长林和李桃花表情明显不自在,瞥眼看见叶小七在笑,当下更加憋火。

  “死丫头笑什么!”李桃花瞪了一眼叶小七,说的嫌恶又愤恨,“我们老叶家怎么出了你这么不知廉耻的人,以后在村里可怎么见人……”

  被撒了一身气的叶小七默默眨了眨眼睛,刚想说点什么,却见明卿已经走进了西屋,她只得将气咽下,跟了上去。

  西屋内果然简陋的可怕,只有一扇小臂长的见方窗子,隐约透着点光亮。整个西屋里,回荡着铁锈与发霉的味道。

  一张土造的床上,铺着一层枯草,和一张薄的可怜的棉被。

  显然,这就是叶小七原主的居住环境。

  棉被耷拉在床边,一侧已经垂到地上,地上正中央躺着一个脏兮兮的盆子,里面的水早已经干涸,角落里,还有叶小七的粗麻里衣。

  显然,叶小七被抓奸时,连里衣都没有穿。

  “这里被人动过?”叶小七眯了眯眼睛,少的可怜的东西,竟然还透着杂乱不堪。

  “没有。”明卿凉声应,目光飞快在屋内扫视一圈——

  盆子刚好在走进西屋的必经之路上,没有被人踢开或是拾起,足以证明不曾有人进来过。

  被子上有折痕,证明叶小七每日都会叠整齐,此刻耷拉在床边,无疑证明这是她被村民抓走后把被子带落在地上。

  一旁的桌面上,倒是整齐,只蒙了薄薄一层土。

  土炕上,一块砖头上铺着枯草,看来是被主人当成枕头的,只是……那砖头明明平整,却在底部留了一道缝隙……

  明卿眯了眯眼睛。

  “你看出什么了?”叶小七越发困惑,看着身侧的男人,总觉得明卿自己的大脑里有另一个世界。

  “一个女子,会把什么东西藏在枕头之下呢?”明卿询问。

  “啊?”叶小七懵懂片刻,顺势回答,“自然是心爱之物了。”

  “是啊,心爱之物。”明卿应了一声,缓步上前,“叶姑娘,你确信,你之前不曾见过其他男人?”

  “什么?”叶小七跟在明卿身侧,同样朝床边走去。

  明卿余光看一眼身边女子,她眉目之间倒是坦然,思及此,他眼底微困。

  下瞬,明卿已经上前,直接连带枯草与转头一齐拿开,下方,果然压着一块棉麻素帕,分明不是女子所用。只是明卿眼底微讶。

  “诶?”叶小七惊讶,伸手拿过素帕,“竟然还有这个……”话音刚落,她突然想到什么,烫手山芋般将素帕扔到床上,“这不是我的!”唯恐这个男人不信。

  “这是我的。”明卿双眸复杂拿过素帕,四方素帕角落,绣着一个“明”字。

  这还是县令夫人送与他的,说他已近双十年华,不曾娶亲,便绣了这素帕。

  只是在杏花村追那花贼时,不知丢在何处,而今,竟然被叶小七妥善保管。

  一旁,叶小七双眼睁大,这么说……原主喜欢的人,是明卿?

  可……其实,她对这个捕头也有那么点……

  这么说,她不止穿越成了原主,甚至还和原主……撞情人了?

  但这也证明,她不是与人通奸了吧?毕竟,就算是通奸,也应该是素帕的主人才是!

  “内什么,明卿……”

  “什么人?”叶小七刚要开口,明卿蓦然出声,人已飞快跃至床上,一掌推开窗子朝外看去。

  空无一人。

  “谁啊?”叶小七追问。

  “……”明卿没有言语,能够飞快跃至墙头,看来轻功了得。

  “现在你该相信,我不是和人通奸了吧?”见明卿没有回答,叶小七率先发问。

  明卿看了她一眼,没有言语,但分明已信了。

  “不过你没什么表示吗?”叶小七说着,老脸一红,默默看着明卿手中的素帕,“内什么,明捕头,你娶妻没?”

  明卿眉心紧皱,伸手将素帕团在手心:“我对你无意。”

  而后,绕过她便朝门外走。西屋东西太少,证物更是少的可怜。

  “喂?”叶小七没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信一见钟情这玩意,就被人拒绝了,还是被一个古人,当下不服,起身便要追上前。

  “咚——”细微响声,叶小七只觉得鼻子一阵痛意,直接撞到明卿的背,这男人竟然直接停在了西屋门口。

  “怎么突然停下?”她控诉。

  明卿不悦看她一眼,目光朝西屋顶看了一眼,又看了看门口的地面,以及……一旁的墙角。

  方才屋内,土地上脚印杂乱不堪,应该是众人前来抓奸所至。

  西屋门口,脚印同样有很多。

  但听闻有人看见叶小七的确是衣衫半露,那证明的确有人进来过。这种情况,那通奸陷害之人会光明正大进门而入吗?

  思及此,明卿猛地走到一旁的墙根处,仔细望着,最终,在木栅栏与土墙的连接处,发现了一对脚印。

  一深一浅。

  “这是……”叶小七跟了上来,“瘸子的脚印!”她惊呼。

  明卿转眸给了她一个“还不算太蠢”的眼神,直接走到北屋门口诚惶诚恐等着的叶长林跟前,“杏花村是否有跛脚之人?”

  “有,有,”叶长林匆忙点头,“那泼皮三……林三,年轻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就在破庙西边那个茅屋里过活着。”

  “谢了。”明卿颔首,转身便要快步离开。

  叶小七匆忙跟在其后。

  却不想二人不曾走出院子,门外连滚带爬跑来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男子浑身精瘦,光着膀子,黝黑的脸此刻都被吓的惨白。

  “明,明捕头,出人命了……”那精瘦男子话都有些不利索。

  “谁?在哪儿?”明卿飞速问着。

  “是……是本村的林三,就在自个儿家里,被人抹了脖子,还……还把那命根子给割的就连着张皮……”

  林三?

  叶小七看了明卿一眼,后者眉心紧皱,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什么时候?”最终,她没忍住问了出来。

  精瘦男子看了一眼叶小七,想来也是瞧她不起,没有回应。

  “何时?”明卿开口。

  “我来时才被几个孩子发现,不过那林三的尸体已经有些发青,应该是昨日,前日……”

  “我知道了。”话音落下,明卿已朝门外奔去,那一瞬,脚步飞快。

  叶小七默默望了一眼明卿的背影,这就是传说中的习武之人吧?最终,她还是发动了自己的两条小短腿,跟了上去。

  林三的茅屋前,早已聚集了好些人,里一层外一层的围着,皱着眉头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叶小七赶到的时候,明卿早已在检查尸体。

  虽然心中早就有准备,但看见林三的模样,还是没忍住干呕起来。

  说是抹了脖子,可分明快要尸首分家了,只剩下细细一条肉连着。下半身被用脏旧的长袍盖住,想到精瘦男子所说,应该更残忍才是。

  看来,凶手对林三倒是恨意十足。

  “昨日午时……”明卿低语。

  “林三这个时候死的?”叶小七低问。

  可明卿没有言语,只是目光不断寻找着什么。尸体伤口一刀致命,想来用刀之人肯定手法了得,非平庸之辈,这种人突然开杀戒,不可能只为一个泼皮无赖,定然是有别的目的。

  “他在攥拳……”叶小七突然开口,指着林三尸体。

  明卿双眸陡然一亮,毫无对死者之悲,而是……喜色。

  展开林三的拳,里面果然有一张字条,字迹隽秀,像是出自女人之手,只是其上的字,却字字带刺——

  “三日后,下一个,叶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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