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 43 章
沈怜雪和沈如意娘几个这几日日子过得特别充实。
她们每日上午卖煎饼, 中午午歇,待到下午酉时左右,再出摊一个半时辰, 卖煎饼和肉夹馍。
如此一整日忙碌下来,李丽颜一日都能赚得六七百文钱, 这比在余七郎茶坊赚得都多。
而作为东家的沈怜雪,每日大约赚不到三贯钱, 这样的收入令她颇为震惊, 头几日总是有些恍惚。
晚上同女儿睡前谈天, 她道:“真没想到做吃食可以赚这么多钱, 若是放在过去,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若是她再勤勉一些,整天都出摊,一整日所赚大约都能赶得上沈家的香水行。
不过沈家的香水行因为养活了许多人, 那么多场工, 人力和女使,都要靠着沈家吃饭, 刨除这些工钱之后,才是沈家的纯利。
沈怜雪这个摊子,只有她跟李丽颜两人, 全靠自己辛苦赚钱,是很不一样的。
不过即使辛苦又疲惫,但她精神头却一日比一日好, 自觉身体也比以前硬朗了。
毕竟她现在每日都在巷子里来回走,摆摊时也都是站着, 风吹雨打之下, 竟是比以前气色要好得多。
她同女儿感叹一句, 沈如意就说:“那是因为娘的手艺好,做的东西好吃。”
“如果做得不好,便是再便宜,也卖不出去。”沈如意一本正经点评。
做吃食生意,最要紧的还是味道。
有的脚店,就比如卖蜂糖糕的那一家,整日里没什么生意,半死不活地都要交不上房租,有的正店却宾客盈门,每日从早到晚不停歇。
就像是朱雀大街上的白矾楼,除了三层楼高的主店,如今在汴京四处还开了几家分店,那生意红火让人眼红,甚至因它有了俗语。
未至白矾楼,白来汴京城。
往来汴京的游客们,若是不去一趟白矾楼,都似乎没领略过汴京风光一般,让人扼腕叹息。
生意好到这个地步,偶尔宫中摆宴,都会叫白矾楼的席面,当真是无人能及。
同样是做生意,同样是卖吃食,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好坏。
沈如意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因为母亲的手艺好,所以生意才好。
别看那小小的煎饼似乎不难做,只要熟练就能做的漂亮,但面糊、酱料、酥饼却缺一不可,沈怜雪自己做过配比的方子,就是比旁人做的好吃。
煎饼好学,肉夹馍却难了。
那十几种香料配比当真不好品味,就连整日饮茶品菜的老饕,也很难立即分辨出熬煮红烧肉的香料,更别提沈怜雪对每种香料都做了调整,使得整体味道更是浓郁芬芳,一点都不腥臊,反而有股肉味的醇香。
如此一来,肉夹馍的生意便越发好起来。
不过肉夹馍卖的比煎饼贵一倍,做起来也颇费事,每每都要提前一日腌制熬煮红烧肉,又要和面做馍饼,很是辛苦。
后来兰娘身体好些了,主动接过了看炉火的差事,让沈怜雪和李丽颜都松了口气。
兰娘看起来是个十指不含阳春水的娇小姐,她柔软病弱,一双柳叶眉总是轻蹙含泪,让人看之心软。
但她性子还是挺惹人喜欢的。
不埋怨,不做作,甚至不怨天尤人,自怨自艾。
她就如同水中的蒲草,只要有水,就能坚韧生长,不畏惧任何寒风暴雨。
相处了几日,沈怜雪跟李丽颜便都接纳了她,就连沈如意也一口一个兰婶婶,叫得可欢。
母女两个躺在床上,身上是柔软的鸭绒被,床上是厚实的帐幔,脚底踩着汤婆子,暖烘烘的。
沈如意滚在母亲怀里,小小一团,比那汤婆子还暖人。
母女两个絮絮叨叨说了会儿话,沈如意便打了个哈欠,不经意地道:“娘做肉的肉汤都很好吃。”
沈如意很喜欢略带甜口的吃食,沈如意如今很是舍得,每每做完红烧肉,就会用肉汤熬白菜粉条,亦或者萝卜蘑菇,如此煮出来的菜品带着浓郁的肉香,沈如意能吃一大碗饭。
那肉汤淋在白饭上,浓油酱赤,盈满丰润,一口下去,肉汤裹在每一刻饱满的白粳米上,让人都来不及仔细去咀嚼,恨不得整碗都咽下肚去。
沈怜雪听到女儿的小肚子发出呱呱声,嘲笑她:“小馋猫。”
沈如意不好意思地笑笑,突发奇想:“娘,那肉汤我总觉的浪费,不如我们卤点别的东西,搭着卖?”
沈怜雪发现自己的女儿,总有想不完的赚钱主意。
聪明又伶俐,任何小姑娘都比不上。
沈怜雪便问:“你觉得卖什么好?”
沈如意想了想:“卤蛋很好吃的,便是拿回家去,这个季节也不会坏,能放好些时候,也可以卤豆皮,香菇或者莲藕,我都爱吃。”
这些都是好带又好放的食物,买了回家去,可以配饭当菜吃,也不贵。
沈怜雪认真思索着女儿的话,半晌开口:“倒是可以试试,每日晚食售卖,肉夹馍很快就卖完了,既然也要等丽姐,不如添点花样,让食客们多买些东西。”
在汴京,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沈怜雪根本不担心如何盛放吃食,她只是觉得人手不足,只有两三个人忙还是太辛苦。
沈怜雪思索着这些,困意袭来,她就搂着女儿安然睡去。
次日忙完上午的摊子,沈怜雪趁着午食用饭,对李丽颜说了昨日的想法。
李丽颜其实没什么厨艺天分,她只能按照沈怜雪交待的来,这么久了,也就只能干体力活,比如做煎饼、和面、烧炭和洗菜,这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她往常都是抢着干的。
对沈怜雪的决定,她从来都是点头,还要夸奖一句:“雪妹真厉害。”
一边的兰娘默默吃了两口饭,然后才说:“我可以卤菜。”
她抬起头,露出那张娇美纯洁的脸,她低声道:“只要告诉我火候,我就知道要什么时候取出,洗菜我也行的。”
兰娘一边说着,一边崇敬地看向沈怜雪和李丽颜。
“我以前……”兰娘顿了顿,眉头轻蹙,我见犹怜,“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女子靠自己,可以做这么多事。”
她这么说着,似乎想要努力回忆起过往岁月,但话到嘴边,却依旧什么都想不起来。
兰娘轻轻捶了捶有些隐隐作痛的额头,却还是坚持道:“我一直以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但是看姐姐们都那么努力,我也想要努力一下。”
“总觉得,只要努力,哪怕只能往前走一小步,”兰娘羞涩一笑,“也是好事。”
她从羞涩沉默到如今的努力健谈,也不过十日工夫。
有时候,身边人的影响,往往能迅速改变一个人。
兰娘或许确实是个性子沉闷又羞涩的小娘子,但她总是跟沈怜雪她们在一起,看她们天不亮就起来摆摊,一整日都在努力做食物出去营生,晚上坐在一起数铜子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意。
那种靠自己努力有所收获的满足感,是任何事情都比不了的。
兰娘近来也慢慢开始帮着洗菜叠油纸,她也能帮着看锅看火,沈怜雪便把她那一贯钱还给她,说她做的活计可以算一日三餐。
但兰娘也想做更多的活。
她也想试试,努力辛苦一天之后,坐在灯下数钱是什么感觉。
沈怜雪同李丽颜对视一眼,沈怜雪便笑了:“好,回头我试好火候,这个差事就交给你,单给你算这份钱,你细心认真,也有天分,能做得很好。“
兰娘看了看鼓励地看着她的两大一小,抿着嘴笑了。
她的笑就如同她们给她起的名字一样,兰若娉婷,幽静美丽。
“我真的有天分吗?”
沈怜雪点头:“有的,你之前看火候,就看得很好,也知道怎么稳住炉火,要想做好吃食,最重要的就是调对火。”
“火候到了,一切就都有了。”
她颇有耐心,同兰娘多说了几句,兰娘听得颇为认真,忙不迭点头。
李丽颜根本不认真听她们如何说,她听也是白听,只领着沈如意:“团团,吃个萝卜丸子,你不是爱吃这个。”
沈如意点头,张大嘴啊呜一下吃了一整个丸子:“好吃。”
沈怜雪做的萝卜丝丸子,里面加了黄豆面和粟米面,吃起来又香又脆,沈怜雪每次都做上两三斤放着,冬日里只要在锅里烘一下,就能重新酥脆起来。
娘四个吃完饭,沈怜雪她们去午睡,兰娘不用出工,中午都不困顿,便留在厨房洗菜。
下午要用的香菜葱花她会提前准备出来,出摊时刻直接用。
午时便安静过去,待到娘三个醒来,沈怜雪把晚上要用的猪肉提前煮上,然后便领着女儿出去买莲藕和豆皮。
这个时候,只小码头的菜船有菜卖。
沈怜雪把这几种吃食每样买了十斤,又叫送了五十个蛋,这才同女儿往十里坊去。
两人路上走着,就感觉到街面上的巡警越来越多。
沈怜雪微微蹙起眉头,领着沈如意往边上躲了躲,就听到一道嗓音:“沈娘子,团团。”
母女两个抬头,就看到司马泽意气风发往她们这边走。
沈怜雪同他见礼,沈如意也甜甜喊了一声阿叔,司马泽才问:“你们去采买?”
沈怜雪点头:“是,司马什长在出巡?”
一说这个,司马泽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不过他很快就重新扬起笑脸,只是看着团团说:“是,近来年底,巡检司都很忙。”
“不过……”司马泽犹豫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沈娘子和团团近来要小心些,若是瞧见行迹诡异的生人,定要立即上报巡检司。”
沈怜雪有些吃惊:“原来巡检司在寻人?可是有贼偷流窜?”
司马泽那张平凡的面容上,第一次浮现起嘲讽的表情。
但那嘲讽却并不长久,不过一阵风,就吹散了。
司马泽压低声音道:“是啊,寻人,达官显贵们的把戏罢了。”
————
沈怜雪并非愚钝之人,她大约一听,立即知道巡检司最近增加巡逻人手,大抵是因皇亲国戚的私事。
所以他才如此愤懑,满脸都是不满。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当真说出什么来,最后眼看队员要走远,这才匆匆留下一句:“你们要小心些,万事安全为上。”
说完,司马泽就迅速离开了。
沈怜雪回头看他一眼,低头看了看女儿:“听见啦,以后可不许跟燕子跑出杂院。”
沈如意哦了一声,然后才说:“到底寻的谁啊,司马阿叔好忙的。”
原来他们一个时辰巡逻一班,在早中晚行人多时会加班,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这么密集巡逻。
如此看来,这个失踪的人可能大有来头。
沈怜雪一下子想到了住在家中的兰娘,但又想到司马泽话里话外都在说皇亲国戚,她又摇了摇头。
兰娘那样的性子,如何像是皇亲国戚。
沈怜雪笑着拍了拍女儿的头,母女两个去了十里坊,在街上寻觅半晌,最后定了一百来个小巧的竹碗。
这竹碗巴掌大,一节竹子对开,可以做两只碗,剩下的部分店家会做别的,比如竹签勺子等,总归不会浪费。
这种竹碗卖的很便宜,大约三文钱一个,汴京一带的吃食铺席用的都是这种竹碗,又轻又好用。
食客们可在摊位边上吃,吃完了把碗还回去,也可以给钱带走,总归都很便宜。
那种生意好的固定摊位,食客也有自己带盘碗过来买好,回家去吃自是更方便些。
对于汴京百姓来说,只要不让自家做饭,怎么着都行。
沈怜雪原不觉得,自己开始摆摊之后才发现,汴京的百姓们对美食有着莫大的兴趣。
他们爱吃,会吃,又特别舍得吃。
她的生意好,一是如同女儿所言,确实是味道好,再一个也是因为百姓皆懒得自己做饭,大多都是寻觅外食。
而汴京又拥有十几万户百姓,如此庞大的买家,成就了繁荣的汴京,成就了汴京的各行各业。
百姓们可以自给自足,自产自销,在这座繁荣的都城中幸福地活下去。
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样样都有人营生,只要好好做,只要比旁人多出些许优点,就能赚到银钱。
沈怜雪定好竹碗和竹筷,便领着沈如意回了家。
家中,李丽颜已经开始切莲藕。
她只学会了切大块食物,比如莲藕、芋头等物,肉是不会切的,一切就歪。
要做卤味的莲藕需要提前切成小块,蛋和蘑菇要洗净,豆皮则是直接下锅熬煮就好。
这几种都是很吃汤料的食材,炖煮时间越久,味道越浓郁。
沈怜雪先煮了一锅,觉得鸡蛋带壳不是很入味,想了想还是决定煮熟剥壳后再进行卤制。
汴京一带的莲藕最好的是左近鄂州东湖所出的,莲藕粉嫩软糯,清香扑鼻,若只煮熟来吃,有一股很清淡的甜味。
这种莲藕是最贵却也是最好吃的。
沈怜雪虽是做铺席的,却对吃食很挑剔,她既要做,就挑味道最好的,做卤味当然以东湖莲藕最佳。
沈怜雪都没犹豫,就选用的而这种莲藕,一斤要十文,赶得上鸡鸭杂碎了。
但好吃确实是好吃的。
被肉汁卤过的莲藕,在清甜中增加了肉汤的香浓,因炖煮五花肉时加了酱油,所以色泽赤红,把莲藕染得水红一片,颜色也很好看。
当然豆皮也特别适合。
沈怜雪买的豆皮是老字号,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豆干,更硬一些已经有了调味,另一种就是劲道的薄豆皮,一般都是切成寸长的条状,软软弹弹,既有较劲儿又不软烂,加上肉汁炖煮后,味道更是绝了。
除此之外,表现最好的大概就是萝卜。
冬日的大白萝卜又甜又脆,被肉汤熬煮之后,褪去辛辣之味,增加了清甜,一口下去比五花肉还好吃。
让人越吃越上瘾。
娘几个一样盛了一小碗,围在一起吃得不亦乐乎,最后沈如意摸了摸圆滚滚的小肚子:“晚食要吃不下了。”
沈怜雪刮了一下她鼻子:“你还想吃晚食,一会儿回来吃个蛋就差不多,仔细积食。”
她们把每一种都试了两三次,最终订好了火候和时间,然后又讨论着加了几种卤味。
“我记得豆腐张家是不是也卖腐竹?那个卤了应当好吃,”李丽颜见多识广,吃过的东西多,自然想法也多,“我寻思着芋头和木耳应当也是可以的。”
李丽颜这么说着,兰娘就在边上记,她们还有个简单的账本,每日售卖总额会简单记录一下,以便计算。
要做的吃食也列在账本上,当然是兰娘来了之后才开始仔细写的。
把每一日要如何上工如何准备食物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样一来倒是更井然有序一些。
这么忙了一下午,便到了傍晚时分。
兰娘依旧留下看家,而沈怜雪三人便又一起出了摊。
这一次,沈怜雪的摊位上的盛放卤肉的大铁锅,放得更满了,腾腾的肉香散在寒冷的冬日中,萝卜卤蛋和豆皮在肉汤里翻涌,却引得路过行人吞咽口水。
好香,真香啊。
那香味如同带着勾子,勾住了每个路过的行人。
沈怜雪甚至还没来的及招呼,就被食客涌上来问:“老板,今日又要卖什么?实在是太香了。”
这个小摊位上,似乎总能有好吃又新奇的吃食。
无论是煎饼还是肉夹馍,都是又方便又好吃,可以带回家,也可以路上捧着吃,一点都不耽误事。
而今日,难得看到这两个推车上摆满了竹碗。
沈怜雪现如今已经能淡定自如给食客推荐自己的食物,听了食客的问话,她立即就回答:“用炖煮红烧肉的肉汤熬了些豆皮莲藕,都是素菜,一碗五文钱,带汤,竹碗市价也是三文,都是老规矩。”
铺席的老规矩就是买碗三文,用完再还免费,用自己带的碗也免费。
五文钱一碗的,用肉汤熬煮的素菜,一开卖就很受欢迎。
竹碗的巴掌大,莲藕和萝卜这样的大块,可以放五六块,末了再淋一勺肉汤,香得不行。
而且沈怜雪不拘泥什么类型,一碗就是五文,要几种食物都可以,能塞满满一碗。
蛋是单算钱的,一文钱一个。
豆皮之类的放得就更多一些,但食客若要买,肯定不会只要豆皮,大多都会各种都要上一些。
一样一块,差不多一碗就满了。
第一个食客直接买了一碗,他也不走,站在边上吃。
一阵风吹来,浓郁的肉香吹得到处都是,后面的食客有些着急:“大哥,好吃吗?”
那男子顾不上烫,匆匆忙忙吹了一下萝卜,便狠狠咬了一大口。
“哦豁,”他不停呼着气,“好烫,好烫。”
这么说着,他也舍不得把嘴里的吃食吐出去,囫囵个咽下肚去,脸上甚至都洋溢其笑容来。
“真香,”他对后面的食客说,“这一碗能吃半碗白饭,真香。”
“我觉得萝卜最好吃。”他又总结了一下。
但是第二个买到卤菜的食客就不那么认为了:“不,我觉得莲藕最好吃,老板真舍得,这用的是东湖的莲藕吧。”
东湖的莲藕贵,这个大家都知道,能在五文钱一碗的素碗里放东湖莲藕,显然沈怜雪是真舍得。
沈怜雪却说:“做吃食就是要选最适合的,东湖的莲藕又甜又糯,用来做卤菜味道最好,自然要选这种。”
“让大家吃了觉得美味,才是最重要的。”
她想了想,如此说道。
能直接买素卤菜的,都是老食客,他们对沈怜雪也算是有所了解,知道她卖吃食一向都很认真,甚至还有着有些怪异的坚持。
但这种坚持,却让人敬佩。
食客们纷纷叹息她的认真,转过头来却又继续你一碗我一碗,不多时就卖出五六十碗素卤菜,眨眼功夫锅里就见底了。
沈怜雪给得分量足,都是给大半碗肉汤,冬日里喝上一口,打心底里觉得舒坦。
沈如意在边上站了一会儿,又有些馋了,央求沈怜雪给她捞两块萝卜吃。
一向对女儿予取予求的沈怜雪这回却没点头。
“不行,你下午吃过了,再吃要闹肚子,”沈怜雪摇了摇头,给她倒了一碗热水,让她捧着喝。
这一日,沈怜雪跟李丽颜又是忙了一个时辰,待到夕阳西落,这才家去。
素碗一份不过只赚两文钱,却都算是添头,卖肉夹馍夹杂着卖卖,摊子前又热闹又喜庆,倒是个不错的小食。
再一个,沈怜雪也认真考虑了女儿的建议,她已经在为以后开脚店做准备。
食物种类多,才能让宾客盈门,才能红火热闹。
沈怜雪这边生意忙得如火如荼,此时的香莲巷沈家,却异常冷清。
自从沈老爷子重病,由继室柳四娘主持家业,沈家的人口就一日比一日少,就连在沈家做了三十年的老女使也被辞退,丝毫不讲情面。
人少了,沈家就显得冷清一些,但开销确实变小,换句话说,柳四娘能踹到自己兜里的钱就更多了。
最近几日,沈老爷子的情形尤其不好。
大约是确实熬了两年熬不住,也可能那一日被二女儿探望,父女两个闹了龃龉,总之,沈文礼的身体每况愈下,近来都是醒少睡多。
柳四娘刚从总店回了家,小厮就来报,说老爷要见她。
柳四娘颇为嫌弃地撇了撇嘴,她慢条斯理洗手净面,然后又换了一套家常的袄裙,这才抬步往正房行去。
自从她“进”沈家,一直住的就是侧房,住了这么多年,她习惯了,也不想搬。
对她来说,名分是最不值钱的。
名分对她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侵占沈家。
她一步一步来到正房,先是让自己身边的丫鬟妆模作样通传一声,然后才踏步而入。
她刚一进去,就被一个茶杯直砸过来。
“毒妇!”那声音嘶哑得仿佛地狱里的恶鬼,听得人耳朵生疼。
柳四娘微微勾起红润的唇瓣,轻声细语说:“哎呦呦,老爷怎么这么大火气,息怒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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