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国军参谋本部作战计划
参谋本部向西北边防军司令部介绍了1937年5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的《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这是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的较为具体的对日作战计划。计划按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战争的前后,分为甲乙两案。此外,还向我们介绍了1935年3月军事委员会防空委员会拟定了防空作战计划,准备以高射炮营担任南京与各战略要地的防空任务,在全国各省、市、县成立防护团及防空协会,在各省会及各重要地区设置防空情报所或分所,以构成全国防空情报监视网,并将全国划分为9个防空区:苏浙皖、豫省、赣闽、晋绥、冀察、湘鄂、粤桂、秦甘、川滇黔。
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甲案)
在敌情判断中指出:敌国之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优势,并掌握绝对的制海权,且在我华北造成强大之根据地,故其对我之作战方针,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敌我两国如已入于正式战争中,惹起露日战或米日战,甚至夏露英米联合对日战,则敌将以陆空军主力应付露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米,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在夏日战争而演成世界大战之初期,或由露日或米日战开其端绪,则敌军为略取资源,筑固作战之基础,或将以主力先对我国军取攻势,使在短期内消灭我抵抗之能力与意志。
在敌情判决中指出: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
在作战方针中规定:国军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并收复失地之目的,在鲁省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迄南沿海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迄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津门—燕都--张家口之线,并乘好机越过长城,采积极之行动,而歼灭敌军。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韧强之抵抗,随时转移攻势,以求最后之胜利。
在作战指导要领中规定:国军对恃强凌弱轻率暴进之敌军,应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必胜之信念。虽守势作战,而随时应发挥攻击精神,挫折敌之企图,以达成国军之目的;于不得已时,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燕都—津门之敌军,实行决战。
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集中期间以主力对敌海上航空母舰与舰队及运输船舶攻击,并协助我海岸防守部队之作战,以一部协同陆军作战。会战期间以主力协同北正面陆军作战,以一部协同海正面作战。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大阪各大都市,以获得我空中行动之自由。海军以全力于战争初期迅速集中于长江,协力陆空军扫荡敌舰。作战期间,应有专门机关指导民众,组织义勇军并别动队,采游击战术,以牵制敌军,并扰乱其后方。
民国二十六年作战计划(乙案),是设想中日战争发生于日苏战争之后,其中敌情判决、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与甲案有若干不同:
在敌情判决中指出,敌为应付世界战,先必略取资源,巩固作战之基础,将主力对我国军取攻势,在最短期间内欲消灭国军作战之意志。
在作战方针中规定,国军以复兴民族,收复失地之目的,于开战初期,以迅雷下及掩耳之手段,于规定同一时间内,将敌在我国以非法所强占领各根据地实力扑灭之。并在山东半岛经海州及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迄南沿海岸,应根本扑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华北一带地区应击攘敌人于长城迄北之线,并乘好机,以主力进入黑山白水之间,采积极之行动,而将敌陆军主力歼灭之。
在作战指导要领中提出:
(一)开战初期,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将敌在我国以非法占领之各根据地之实力,在规定同一时间内,将其奇袭而扑灭之,俾尔后国军作战进展容易。
(二)国军应以大无畏攻击之精神,统一之意志,对骄敌实行攻击,挫折其企图,以达成国军复兴民族,收复失地之目的。
石城参谋本部的一位军官介绍完毕,会场一片寂静,在场的都是中央军和西北边防军的高级军官,大家手头有着一份会后收回的简报材料,西北边防军这边参会的人都在笔记本上紧张地记录着关键信息,徐次宸缓缓地说;“参谋本部介绍了作战计划,还请越石兄等不吝赐教。”
我抬头环顾会场:“蒙徐主任抬爱,我个人觉得参谋本部在今年拟定的这两个国防作战计划,对我们研讨和制定对日作战方略,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对日军的企图和实力估计还是比较准确的。在上述甲乙两案的敌情判断中,都正确地指出日本在军备及物质方面占有优势,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欲在短时期摧毁中国的作战意志。参谋本部认为:查敌国常备军,可以用于最前线之兵力约九十三师团十七旅团,二百万人左右。除去用于防御苏俄和受欧洲方面牵制,用于进攻我国的兵力最多只能使用三十至四十师团,即六十万至八十万人;敌因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有优势,并掌握绝对制海、制空权,敌对我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等等。这些大致上没有问题,但是,在敌情判断的结论中,参谋本部则认为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这可能是从一二八事变和长城抗战等对日局部战争及这几年对日有关华北的交涉中得出的教训,我恐怕按照老的经验去应付今天的华北局势,就忽略了日本大规模全面侵略战争的严重威胁。那么昨夜开始的卢沟桥事件,到底是会怎么演进?是还像以前历次日苯人无事生非一样到后来得到我方让步可以偷安一时还是会变成双方的全面战争?这是我们第一个要考量的关键。我个人看法是这次卢沟桥的事变将会演进为华日两国的全面战争。
我们要明确的第二个关键,是在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方面,如果发生全面抗战,那么我们到底是打一场持久战还是速决战?
如果按照参谋本部的作战计划,由于判断日苯的大举进攻会发生在日露战争之后,即使发生在日露战争之前,不久后将惹起日苯与露、英、米之战,日军的主力可能不放在诸夏国方面,从这一判断结论出发,参谋本部提出的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就忽视了敌强我弱的根本特点,及其规定的夏日战争长期艰苦的规律,使作战方针和指导带有轻敌和速胜的思想。英米佛露各国的在华利益与日苯是有冲突,日苯的侵略当然会引起列强的反感,然而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列强的核心利益不在东方而是在欧洲,当前独意志法西斯正在欧洲酝酿事端,去年进军莱茵兰废除了凡尔赛合约,独意又联合干预西班牙内战,我相信列强以后在华的行动都会受到欧洲快速变化的时局的牵制,他们必定会对日让步妥协,在近期不会因为夏日战争而卷入来对日发起战争。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判断。如果我们持有列强不会在近期内对日开战的基本判断,那么仅靠我国单独对日作战,就只能是持久战。
我国因军备落后,且未有充分作战之准备,就不宜实施速战速决,也断难取得速战速胜之效果。我国长处在于国土广大,人口众多,经济资源散布各地,具有长期抗战的条件。故我国对日本作战之最高指导方针,不能不根据优劣相反之客观条件,实施持久消耗战略。在此项大方针下,对日作战之具体运用,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持久抵抗时期;第二期为敌我对峙时期;第三期为我总反攻时期。在抗战第一时期,我军对日军之攻势,仅作为限度之抵抗,尔后主动转进,以消耗敌人战斗力,保存我军之主力。藉以空间换取时间,扩大战场,分散敌军兵力,以求达成早日阻止敌人的进攻,及建立长期抗战力量之目的”。全场一片寂静,我说:“以上乃余之两个基本判断,恳请徐主任、林厅长转呈最高当局,这里就权作抛砖引玉,还请各位能畅所欲言。”徐次宸连连点头:“越石兄字字珠玑,吾等定行汇报军事委员会,再作郑重考虑。”
许谨生也有很多话要说:“刘长官刚刚说了最关键的,我们都觉得很对。从该作战计划在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方面看,该计划主张处处设防,御敌于国门之外。如甲案中的作战方针规定:我国军队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在山东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在杭州湾以南沿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以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天津——北平——张家口之线。如果真的日军仅仅是对华北作战,没有进行全国动员,那么他们仅仅凭借17个没有齐装满员的常设师团,能抽出来攻击我国的力量有限,我军集中全国军力于平津张家口一线,也许可以顶住日军的攻势。可是如果是日军发起全面侵略战争,西北边防军司令部判定日军必然利用其海上优势,实行大规模登陆作战,对夏主要进攻方向为诸夏国北部、华中、和华南。日军战争前六个月在关内投入总兵力不超过18个师团。一年内可能投入关内兵力判断为:诸夏国北部11个师团,华中11个师团,华南5个师团。那么我军则不可能沿着漫长的海岸线处处设防,被动挨打,我军唯一的出路是以机动作战去应对敌人的机动作战。被动防御,处处与火力优势的敌人死顶,是没有出路的。”
李兴中发言:“作战计划有非常脱离实际的设想,如在作战指导要领中提出:“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会战期间,……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大阪各大都市”。作从夏日双方军事、经济强弱不同的基本特点出发,上述作战方针、任务和指导,有些是难以实现的,有些是脱离实际的,勉强去作,后果不堪设想。比如据我所知,中央空军的重轰炸机队仅仅有六架马丁轰炸机,而且飞行员的训练还刚开始,怎么可能去破坏日苯核心大都市呢?再比如佐世保横须贺是日苯海军严防死守的军港,以我空军目前实力,根本做不到对它们成功攻击。”
陈常捷等人也纷纷发言,会场气氛越来越热烈,林蔚他们认真地记录着,西北边防军将领们对日作战的思路给了他们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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