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第五十五章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南秋的,凌卿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秦霜为了和过去彻底划清界限,带他从城北搬到了城南,几乎跨越了一整个连市。
转学的前一天晚上,秦霜在宾馆休息,他无聊,一个人到即将成为他们新家的小区溜达。十一月,连市已经很冷了,傍晚落了场小雨,地面湿漉漉的,在路灯的点缀下成了波光粼粼的水面,湿冷的风能渗到骨头里去。
无聊且冷。
他准备打道回府。
折返的途中,听见有人吵架,男人严肃低沉的责备和女孩脆生生的反驳。
“老刘对我就是有偏见,如果只有我一个人不喜欢他,那可能是我的问题,可是大家都不喜欢他,那肯定是他这个老师做的太失败了!”女孩理直气壮地说。
男人应该是她的爸爸,听不惯女儿的歪理,气道:“不管老师做的到底怎么样,你在空间里写的那篇辱骂老师的日志只能证明一点,你自身的品质有很大的问题,南秋,你读了这么多年书,连尊师重道都没学会吗?!”
女孩叫南秋。
“我没写,那不是我写的,是我分享同学的,”南秋的语气带上了哭腔,“反正在你们家长眼里老师永远是真理!”
“哭什么,”南秋爸爸似乎更生气了,“哭能解决问题吗。”
她倔强执拗的哭声不停,抽抽噎噎地继续顶撞:“我就是讨厌老刘,他就是对我有偏见,就是又矮又胖又丑又秃......”
一个耳光清脆地打在了她脸上,“你给我在外面好好反省,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就不要回家。”
男人走了。
沉寂的夜晚只剩下南秋吸鼻涕的声音。
凌卿站在一辆靠路边停的汽车后面,看到南秋身上穿着蓝白相间的冬季校服,原来她也是十中的。
爸爸走后,她反而止住了哭泣,忿忿地把脚尖的一颗石头踢得老远,自言自语道:“哼,我没错,不回家就不回家,还能冻死不成。”
她脸上挂着横七竖八的泪痕,四处张望了几下,凌卿往更黑的地方退了几步,她已经从树下走了出来,一路小跑,进了斜对面的小超市,并没有发现他。过了两三分钟,她拎着一瓶开了盖的啤酒走回来,一屁股坐在树旁的石凳上,又惊叫一声蹦起来,“哎呀,湿的。”
“算了,湿都湿了,”她自我安慰两句,重新坐下去,灌了一口酒,“呸呸呸,真难喝。”
啤酒瓶很快被她遗弃在一边,她搓搓手,朝手心呵了口气,“这鬼天气,真鸡儿冷,好想回家啊。”
凌卿有点想笑。
新家和新学校好像也没那么无聊。
那天晚上,他在寒风中看了接近两小时精彩的独角戏,直到她妈妈骂骂咧咧地找出来把她拎回了家。
第二天他就感冒了。
新同桌也是个女生,悄悄看了他好几眼,没敢搭话。
后排的男生拿笔敲他的肩膀,和他搭讪,“嘿,兄弟,你出名了。”男生示意他看靠墙的桌缝,一个手机从侧边递过来,他拿起一看,是贴吧的帖子——《卧槽我们班新来的转校生巨帅,有图有真相!!!》
一楼喂度娘,二楼用咆哮体及其夸张地描绘了一番他的长相,三楼四楼五楼挂了照片,看角度,估计是找了张卷子抠了个洞,把手机藏在后面拍的。凌卿在教室坐了不到十分钟,帖子热度一路飙升,还被加了精。
重点班早读七点开始,八点结束,一个小时内,窗外来来回回路过了不知多少女生,清一色的蓝白校服,凌卿想,这时候是不是得拿个音响,放首《铁窗泪》比较应景。
“南秋,你快点!”过了没两分钟,一个女生又猫着腰把头探到窗口,压低声音焦急地催促后面的人。
南秋同样用气声回答:“哎呀,你等我揩个鼻涕,又流出来了。”
墙边露出女孩上面半张脸,圆圆的眼睛含了两汪水,鼻子被她揩得发红,黑溜溜的眸子转了又转,小心好奇地往教室里打量,“在哪儿呀?”她问身边的同学,刚一问完,就和凌卿看向她的目光撞了个正着。
凌卿使坏地对她笑了一下,用口型说:“在这儿。”
她的脸像沸水里浸了一遭的基围虾,和鼻尖变成了一个颜色。
她叫南秋,南方的南,秋天的秋。
他家住在23栋,她家住在24栋。
他在一班,理科,她在三班,文科。
他总会在各种地方碰见这个叫南秋的女孩。
在十中的两年,身边不乏大胆的女生,塞情书的,送巧克力的,拦住他在路上表白的,想用润物细无声的关怀打动他的。凌卿觉得没什么意思。
有意思的是看一个人躲在书架后面吃酱饼啃包子,小短腿吭哧吭哧地蹬自行车,趴在考了66分的数学试卷上呼呼大睡,用校服袖子擦掉自行车坐垫上的灰,蹲在超市的货架前盯着方便面咽口水。
一天晚上,她因为考试没考好躲在角落偷偷哭,被他撞见,豆大的泪珠子掉下来,没声音。
凌卿不怎么会安慰人,犹豫片刻,去小卖部拿了包餐巾纸,付账的时候想起她课间跑经常含着一根棒棒糖,又折回去,挑了一大包香草可乐味的棒棒糖,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别哭了。”他说。
她抱膝缩成一团,像只小兔子,哭红的眼睛从胳膊后怯怯地看了他一眼。
凌卿蹲下来,把纸巾和棒棒糖递给她,“拿着。”他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生硬了。
南秋把东西接到手里,头垂得很低,不说话,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纸巾包装粘合处的透明胶。
凌卿放在身畔的手松松紧紧,最终还是摸了摸她的脑袋,“没事,一次考试而已。”
她的头发真细,真软,在掌心轻轻滑过,让凌卿想起云,水,细沙,或是绵绵的春雨。
南秋点点头。
上楼梯的时候,凌卿回头望了一眼,她还蜷在那儿,不过没哭了,拆了三根棒棒糖,一齐塞进了嘴里。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南秋的,凌卿还是搞不清楚。
不过他发现她似乎喜欢上了他。
凌卿不爱早到,也不爱迟到,他在家吃早饭,每天六点四十五出门,骑车八分钟,走路两分钟,六点五十五到教室门口。
南秋不爱早到,爱踩点,她在外面买早饭,每天六点四十出门,买早饭五分钟,骑车十分钟,走路五分钟,七点整到教室门口。
她摸清了他出门的时间,也推晚了五分钟出门,跟在他后面蹬自行车,可是追不上,连续迟到了几天,被老刘堵在教室门口批评了半个早读,不敢再犯了。
于是凌卿每天提前了五分钟出门,放慢了骑车的速度,有时故意停下系鞋带,让她骑到前面去,就能欣赏一会儿她想回头又不敢回头的样子,然后加速,在她身边掠起一道风。
她下了晚自习好像会躲在车库门口那盏忽明忽暗灯路灯后等他,为了确认,凌卿有一回故意在教室多捱了十分钟才过去,她还是在,背对他蹲在地上,拿着个小手机上网,边看边笑。
于是凌卿下了晚自习再也没呆在教室里继续写二十分钟的题。
他经常想,南秋什么时候会来和他表白呢。
高考结束后吗,还是等到上大学。
她要是来了,他会答应吗。
会的吧。
可是他没有等来她的表白,却得到了一个令人万劫不复的噩耗。
南秋给他买了一支甜筒,她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会吗?
他没有接。
他说:“南秋,你别喜欢我了。”
他说:“我不会喜欢你,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你,以后甚至不会再见,希望你好好处理你的感情,不要难过。”
南秋那天晚上穿了一条碎花的小裙子,绿色的底,黄色的花,像一杯清凉可口的金桔柠檬茶,她走的时候,他真想上去抱住她。
可是他不能。
秦霜病危的时候,他没有哭,得知她不知何时能醒来的时候,他没有哭,那天晚上回病房,他看着她苍白凹陷的脸颊,紧闭的双眸,想到那支甜筒,巧克力融化,褐色的汁水淌到南秋手上,她圆圆的眼睛含了两汪水。关在牢笼里的眼泪倏然间涌了出来。
未来是暗夜里凶险翻涌的河流,没有船,他不知道会被卷往何方,不知道自己能走多久。
凌卿以为他已经把那个无意闯进他生活的女孩从自己的世界里剥离了。
每一天,他过得辛苦而麻木。
直到萧博远出现,他有了喘息的时间。
高中时,自从南秋发现她爸爸时常会看她的空间动态后,她就彻底告别了QQ空间,玩起了微博。
她的微博名很粗暴,叫“南秋噜啦啦”,稍微搜一下,到主页看一圈,就能确定是她。凌卿也注册了一个微博账号,到现在的名字都是“手机用户03201225”,只关注了两个人,一个是新手指南,一个是南秋噜啦啦。
她被偷了手机,打哈欠吞进一只飞虫,开例会打瞌睡被主席点名批评,上高数课听不懂。
每天打开微博,就好像她还在他身边,还是那个他总会在各种地方碰见的,叫南秋的女孩。
她还没有谈恋爱,一直没有谈恋爱。
贪得无厌是人的本性。
凌卿逐渐不满足于隔着屏幕,仅仅从寥寥几行文字或几张图片了解她的生活。
当他有能力找最好的护工照顾秦霜后,他偶尔会抽出几天时间,去连市看她。
凌卿又知道了南秋很挑食,大二下学期连续吃了三个月的西红柿炒蛋,她帮室友粘眼镜腿,502胶水滋到了眼睛里,于是他有了第一次背她的机会,她疼得要命,还是乖乖趴在他背上抽噎地说谢谢,长长了的头发垂在他脖子上,扫得人心痒。
她考研其实很努力,大三暑假留在学校起早贪黑地看书,学校只开一个食堂的一层,她什么都吃不下,就是那两个月,瘦得下巴开始尖了。
他和萧博远的公司在大三那年走上正轨,大四回到连市。
南秋毕业那天,凌卿去S大看她,还是那么远远看着,他已经习惯了。她穿学士服的样子很好看,笔直的腿,黑色的高跟鞋衬得脚踝雪白,小姑娘学会化妆了,眼睛亮闪闪的,笑起来灿若星辰,嘴唇一抹红,像待人采撷的鲜果。
她长大了,大多数时候还是个女孩,女人的味道也开始在她身上崭露头角。
凌卿所习惯的远远看着,逐渐又变得不习惯起来。
但习惯的力量总归是强大的。
她值得更好的,更圆满的,更阳光的爱情。
而他是这样阴郁,沉闷,支离破碎。
他迈不出哪怕一步,他从未迈出去过。
然后,凌卿碰到了一件怪事。
某天夜里,他最后一个从写字楼出来,经过一楼大厅的自动贩卖机,头忽然晕了片刻,清醒时,面前仍是贩卖机,只不过售卖的商品变成了琳琅满目的女人。他的第一反应是恶作剧,大厅空无一人,值班的保安也不见人影,他往外走,却被一堵无形的软墙束缚了脚步。
折回去,他看见了南秋的名字和照片。
第二天,凌卿是在宾馆醒来的,秦霜叫他起床的时候,他惊得从床上跳了起来。
“妈!?”他嗓音扭曲得近乎尖利。
秦霜诧异地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叫你起床至于吗,时间还早,跟我看看房子再去上学。”
他被推进卫生间洗漱,在镜子里看见了许久没看见过的,倨傲而又不谙世事的脸。
他遇见了南秋,她穿着蓝白相间的冬季校服,齐刘海,婴儿肥,圆圆的眼睛瞪着,盯在某一处发呆。
翻江倒海的思念压得他心脏抽抽地疼,他恨不能立刻冲上前去拥住她。
凌卿有太多事想做了。
关于秦霜,关于和他久别重逢的小女孩。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南秋的,凌卿大概明白了。
是与她相遇的每一个时候。
他们做了邻居,做了男女朋友,她哭着说:“你要是有什么事儿,我他妈去喜欢谁啊!”
啊,还是被她先说出来了。
他拥有了一段时光,一段莫名借来的时光,他收集她的各种样子,娇憨,羞赧,活泼,要强,倔强,贪吃贪睡,耍小脾气,懒。他为她歌唱。
凌卿尝试过阻止秦霜工作,事态仍旧朝着既定方向发展。
有些事无法改变。
有些事可以。
他亲爱的小女孩,南秋,南方的南,秋天的秋,当他深陷在黑暗里,她站在光明的另一头,拯救了他无数次,给他以慰藉,为他挡住生活给予无情的刀。
冥冥之中仿佛早有定数。
从女友贩卖机制造的美妙梦境中醒来的清晨,秦霜也苏醒了。
凌卿也不想再远远望着,不想再等了。
后来,知道她还喜欢自己的那一刻,他终于明白欣喜若狂是什么滋味。
后来,她带着别人跑了,又带着满心不知名的伤痕回来。
他发了疯地嫉妒,嫉妒那个被她称作美男的男人。
他装作大度,因为不管怎样,她最终都会是他的。
再后来,她说漏了嘴,原来那段偷来的时光,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而知晓的代价,是在错乱的时空里一次又一次被迫接受他人的感情。他几乎在用生命拒绝前赴后继的女人,同时又要在心里嫉妒上无数遍那些能与她朝夕相伴的男人。
最后一个时空是大学时代,林念青在平安夜那天向他表白,拒绝后,他买了时间最近的机票赶到连市,从南秋半个小时前的微博定位找到她所在的亿达广场。他给她打电话,没有人接,蓦然回首,流光溢彩的巨型圣诞树下,她微仰着头,正看着树顶上的星星发呆。
“南秋。”他在她身后唤道。
她转过身来,眼底的情绪由疑惑转为震惊,“你是,凌卿?”
“是,我是凌卿。”他微微一笑。
南秋瞠目结舌地瞪大眼睛,“你,你,我,你怎么会……”
“我喜欢你,南秋,”他说,“我喜欢你。”
这回,是他先说出来了。
南秋石化成了一尊雕塑。
凌卿说:“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问,相信我,我遗失了你的过去,但我会抓住你的现在。”
南秋傻乎乎地点头,又傻乎乎地摇头。
他上前,把她紧紧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说道:“准备好了吗,我们要去那个我们共同拥有的未来了。”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一代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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