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璞玉
“郎君!郎君!……”
一阵焦急的呼唤声传入袁冠的耳中。
是……阿莫?
袁冠用尽全力睁开眼,只觉白光刺目。
他皱着眉头,用力支起上身,嘶哑着嗓子问道:“阿莫,什么时辰了?”
“回郎君,已经巳时三刻了。”
阿莫见郎君终于从梦魇中苏醒过来,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不敢告诉郎君,当他从仆从那里得知,郎君他到了晨起时刻怎么叫也叫不醒,陷入梦魇挣扎不休时,心里都快急疯了。
他冲进郎君的卧房,就看见郎君脸色惨白似雪,全身仿若浸在冷水里刚捞出来似的,浑身上下都是大汗不止。
若不是郎君的胸膛还起伏着,他真还以为郎君要驾鹤西去了!
“郎君!阿莫请求您今日便沐休吧!”
他家郎君自来到江州上任以来,还未休息过一日。
每日雷打不动地卯时初便起,亥时末才熄灯。
中午也是常常翻阅卷宗从不午睡,这身体怎么受的了啊!
郎君一定是太累了,思虑过度,才梦魇的!
袁冠摇了摇头。
他让阿莫给他披上狐裘大袍,倚在卧席上沉思。
这是他唯一一次梦见三年前发生的事。
当时他终于下定决心与王氏恩断义绝。
所以哪怕之后王氏给他传书信也好,托人求见也好,刻意制造偶遇也好,他都没有再回心转意过。
甚至于在两年前,她病危临终之际,请求见他一面,他都没有答应。
不爱就是不爱了。
可他真的爱过王淑君吗?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注意到这王氏时,是她那篇所谓的《沁园春雪》横空出世之时。
他倾慕于她的才华,想要结交于她。
后又被她大胆的言论所倾倒。
她会说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人生而平等”等等让世人惊骇的话。
可对当时的他而言,这种看似大逆不道的言论,却如黑暗中的闪烁的一颗明星,照亮了他的悲苦人生。
他以为,她懂他。
可从昨日阿秀的话中他才知道,那王氏,只不过是剽窃前人的诗词,给自己贴金的虚荣女子。
她那些所谓的惊世骇俗的话语,也只是她以前生活着的时代,流行的观念罢了。
当真相揭开,他才顿悟,或许从一开始,他爱上的只是一个自己臆想的虚影。
所以当爱情破灭时,他才会断得那样决绝干脆。
从今而后,王淑君这个名字,将彻底消失在他的脑海中。
袁冠揉了揉眉心,对跪地等候吩咐的阿莫说:“将陈女带进来。”
阿莫心里略微诧异。
郎君一直孤身一人,除开那王姓贱妇,从未亲近过其他女子,却为何再三注意那庶民?
难道……
阿莫心里隐约有了个猜测,顿时叩首领命而去。
阿秀一直胡思乱想到深夜才扛不住周公的召唤,沉沉睡去,自然次日便起迟了。
好在她也算是无所事事了,就算赖床也没人管。
当她刚穿好仆从给她准备的细棉织锦襦裙,头发还没梳好发髻时,便听见那个叫阿莫的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陈女,速与我拜见郎君。”
阿秀急忙将头发梳了个圆髻,稍稍整理了衣裙便立刻出了房门。
阿莫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阿秀,试图找出任何一点点不妥或不善的地方。
可他上下都扫了一遍,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承认,这陈女真乃天香国色,无一处不精美。
此女有如此殊色,远胜过那王氏女,难怪郎君对她上了心思。
阿莫自以为猜中了袁冠的想法,心里忽然雀跃起来。
郎君已过弱冠,却孑然一身,没有个知冷知热的姬妾在身边,实在是不妥。
陈女虽出身庶民,又有命案在身,可只要她能讨得郎君欢心,让郎君不感寂寞,那什么出身命案之类的通通不是问题。
于是,阿秀便瞧着,那原本见了她便黑着脸的阿莫忽然对她轻声细语,和颜悦色起来。
阿秀有些受宠若惊,又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这阿莫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很快,阿莫就将阿秀带至袁冠的卧房中,自觉退下。
阿秀抖着双腿紧张不安。
她只觉心跳如鼓擂,“扑通扑通”地,嗓子眼干得厉害。
她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便径直跪拜:“罪妇拜见刺史大……”
“咕!”
阿秀的脸立即如火烧般红通一片。
她死死咬着唇,将头深深埋在胸口,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太丢人了!
为什么自己每次见到这美男刺史都要如此的丢!人!
阿秀有些绝望地想,该不会是她与这刺史八字不合吧?!
“……摆膳!”
袁冠扶额。
他自然是将刚才的一幕尽收眼底,没有错过她原本害怕不安,后又羞怯自责的神情变化。
他轻声一叹。
这女子看似有几分聪明手段,实则单纯迷糊,心里想什么从来掩饰不住,一眼便能从脸上看出。
若是再放她出去,让她再由着性子胡闹做事,估摸着很快就会被人看穿底细罢。
袁冠正想着,仆从已经将早膳食盒摆好在二人面前。
这个时代的人们主要是用蒸、煮、烤这几种简单方式制作食材。
不过调料倒是比之前丰富许多,竟还出现了酱油、胡椒、花椒、姜、葱等调味品。
阿秀肚子确实饿极了,拿起箸便开吃。
她的这份早膳主食是米粥,搭配着鱼羹、羊酪,蔬菜则是凉拌胡瓜、清灼葑菜。
她偷偷往袁冠处瞄去。
却见他的食盒上盛着的主食是水引饼,搭配着驼蹄羹、莼菜羹,一整条清蒸鲜鲻鱼,蔬菜中还有此时极为罕见的紫茄子。
袁冠早就注意到阿秀一直偷看他的食盒。
见她双眼一直盯着茄子不放,便大方地将盛着茄子的碗,往阿秀食盒里一搁,“赏你。”
阿秀:“……”
阿秀的脸已经红的不能再红了。
她呐呐地谢了袁冠,心里却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心里咆哮道:
“茄子茄子!你上辈子是没看过茄子!还是没吃过茄子!老盯着看丢不丢人?你还嫌丢的人不够多吗!!”
我恨茄子!!!
阿秀三两口,就将那没什么滋味的清蒸茄子吞下了肚。
反观袁二郎,用起膳食却是从容不迫。
他每一个动作都如行云流水般流畅优美,却连一点声响也未曾发出。
而整个厅堂里只有阿秀“叽叽咕咕”的咀嚼动箸声。
阿秀动作慢慢停下来。
她手都不敢摸那箸筷,深怕再发出任何一点难听的噪声出来。
“想学吗?”
袁冠似是知道她心中所想,开口问道。
学……吃饭?!
阿秀呆了呆。
“你既来之,则安之,这言谈举止、行住坐卧间都不可与世人相差太多。”
“我知你并非真是那粗鄙无礼不通文墨之人,但从今日起,却必须学习这时期寻常世家子第,所要修习的一切事务。”
袁冠觉着阿秀就是块璞玉,值得他好好雕琢。
待阿秀离开后,袁冠呼唤阿莫进来。
“细作暗卫三、暗卫四运作地如何了?”
“回郎君,一切都已办妥,只待郎君下令!”
袁冠想起最近南昌城里,突然疯传的关于刁青的桃色绯闻,唇角微微向上一扬,整个人绚丽夺目。
“是时候通过刁家之手给王、庾两家献上份大礼了。通知建康城的暗子,将此事知会给尚书仆射大人。”
“阿莫。”
袁冠柔柔一笑,如春风拂面,“我觉得你的提议很好,我是该好好休息一阵了。明天就请文医官来替我诊脉吧。”
原来,那刁青自从见了这如天人般的袁冠后,对着满屋子的莺莺燕燕,是再也提不起一丝性致了。
从前一看就会欲/火焚身的妖姬美婢,现在只觉着面目可憎,丑陋如老媪。
每日夜里,他躺在整块汉白玉雕琢的卧席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他心里总生着一撮欲/火,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在冒烟,烧得他几乎理智全无。
他想得到袁二郎。想得都快发疯了。
但他也知道,这袁冠不比那娈童小倌,他是万万染指不得的。
这求而不得的痛苦滋味,他这会儿可是彻底品尝到了。
又是一夜未眠。
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的刁青一大早,就拉着一匹通身漆黑,无有一丝杂色的突厥矮马,驰骋在南昌城的官道上。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驾着马,往江州刺史府的方向奔去。
马蹄声落在那冰冷坚硬的石砖地面上,一声又一声响如天雷,将清早起来准备赶集摆摊的走夫商贩们吓得四处逃散。
突然,一个清瘦的身影猛地窜出,直直挡在那骏马面前!
说是迟那是快,刁青双手紧紧勒住缰绳,用尽力气将马控制住,没让那马再向前踏去。
见最终那人没出事,他这才回过神来。
一股后之后觉的惊惧怒火蹭地上来了。
“竖子猖狂!竟敢拦本都督的马?受死吧!”
刁青身子一纵跳下大黑马背,大步迈向那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
只见那约莫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他穿着破烂的粗布葛衣,长发披散,蜷缩着身体没有动静。
刁青一看,这少年裸/露外头的肌肤居然细腻光滑,洁白胜雪。
再一看他手脚修长,根根似玉,不禁咽了口唾沫。
他小心地用手,拨开遮住了少年面容的头发。
却见这少年虽然脸上蹭了些灰,却难掩那秀丽清俊的面孔。
那长长的,还在颤动着的睫毛上,还凝着一滴泪珠。
不久之后,江州都督刁青迷恋上一名俊美少年,为其一日杖杀二十名美婢的传闻,就迅速在南昌城的大街小巷中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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