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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一百六十六 【丛林之王】


  卡娜依给二儿子刀尾上药的时候,小丸子凑在一旁探头探脑,偷瞄着观察他的反应。

  伤口发炎了,看上去特别吓人。除却皮肤表层的破损,整个脚裸都显得有些红肿,不知道有没有伤及筋骨,至少也是轻微程度的扭伤。

  换成她遭到这个罪,恐怕干站着就会痛得龇牙咧嘴,更别提用脚走路,也难为眼前这人能咬牙忍耐着故作淡定这么久……反正她不信他真的不疼。

  蔓兰去田里喊水鳄和大野回家吃饭,路上简单说了几句刀尾受伤的事。

  所以大野一回来就问她具体情况,但丸子知道的也不多,只能用指头比划伤口的长度给他看,“好像是被什么动物抓的。” 

  “什么动物?”大野很感兴趣的追问道。

  “我觉得像猫抓的。”

  “猫?”

  “嗯,特别大特别凶的那种。”丸子说着把自己的两只手抬起来勾成爪状,当空狠挥几下,放重音沙哑的“喵”了一声。

  大野看得好笑,忍不住吐槽:“你直接说是老虎不就得了。”

  丸子啧啧摇头,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样子,诡秘地压低声音,“怎么会是老虎呢……你想啊,如果是老虎,他还回的来吗。”

  这话说的确实有些道理,被食肉猛兽近距离攻击可不是开玩笑的,腿都被抓伤了,照理说没那么容易逃掉,不说没命,至少也得赔块肉吧,可他全身上下只有腿脚那块挨了划,一点都不科学。

  其实之前和洛扎斯家的人闲聊,早就听他们提到过刀尾不在家的原因,是参加了外庄的打猎活动。小丸子大野也没放在心上,据此多过问些什么,新认识的一大帮人都没混熟,谁有闲心思惦记还没露面的家伙。

  现在面是见上了,对方看上去对身为远人的他们没多大兴趣,他们也没必要上赶着套近乎,就在蔓兰的牵线搭桥下简单打过一轮招呼,一同坐下来吃午饭。

  这里一天也是吃三顿饭,全家人一起聚在院落中央,铺几张草席,把菜肴放在中央,人席地而坐围成一个圈,想吃什么自己动手扒拉。

  也不是没发明桌子,但桌子都放在屋子里,大部分时候就摆着盏油灯,显得空荡荡的。

  早饭基本也是一大家子聚到院里席地而坐一块吃,吃随便些倒可以各人在各人屋里就座桌边,开大灶用正餐时就不行,但这些规矩也不是特别严格,类似除夕夜守岁,说法摆在那里,落实与否全凭自觉,听没听着钟响都不影响辞旧迎新又一年的到来。

  总之,在平民家里,桌子的主要作用不是拿来就餐吃饭,而是拿来商量事情,比如家里来贵客了,通常会请到桌边坐着以示尊重……挺匪夷所思的。

  由于刀尾同学的归家时间不在众人预期之内,午饭菜色用料等级和平常没什么不同,素多荤少,好在调味加工始终给力,咸酸甜辣几味俱全,煮烤蒸煨干稀并济,种类丰富。

  来这里这些天别的不说,吃方面真叫人挑不出一点刺来,口舌文明高度发达。

  听说晚上那顿要做接风宴,荤多素少。

  因着对晚饭的由衷期盼,丸子捎带着对沾光对象产生了几分吃人嘴短的好感,正巧和他同时瞄准拈起同道菜时,主动收回手退让一步,面挂自诩真挚的示好用微笑。

  可惜,被无视的很彻底。

  刚遇面没多久,应该没什么地方相互得罪过,错不在自身也只能另寻他因,想来这位少年在太阳人中,大概属于对远人没好感的那一类吧。

  午饭后,刀尾被人推进里屋休息,一副七不情八不愿的样子。

  脚伤这种病比起上药更需要静养,动的越少越好,就卡娜依的意思,他这几天都不用想着出门下地了。

  等正主被关进屋子,再不用顾忌他一张臭脸,丸子忙不迭拉着大野一起去找蔓兰听八卦。

  原来刀尾这趟出门狩猎,所图并非一般,意义也很重大。

  近日城和浩星城联合包括塔蒙庄在内的六个庄子,从中挑选出一批擅于采猎的猎手,去深山中狩猎豹王。

  豹王倒不是指真正的豹中之王。丛林豹不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不存在被同类认可的领袖,所谓的豹王是指被人为裁判选定的,外表最健硕威猛的公豹,往往还会拥有自己的名字,当然也是人擅自取得。

  猎豹是件顶讲究的事,就连主动攻击人类的丛林豹,只要有办法将它及时赶跑,也不能轻易伤杀。每个城每个庄想要获得狩豹资格,必须得到神官大人首肯,获批后才能组队。

  通常情况下,猎豹只取皮、骨,肉是不会吃的,一般会在猎杀处就地掩埋起来,还会郑重其事的弄个小型安息仪式。带回去的皮骨多半是交给贵族阶层专用的工艺师,做成献予神灵的器品,或者位高者才能穿戴的华服、装饰品,少量骨头也可能被一些相对富足的平民阶层买去,做成护身符什么的。

  但是呢,刀尾同学本次参加的猎豹行动,等级立意还要更高一些。

  豹王不取皮、骨,会整只搬运回城,做防腐处理,保留最完美的姿态,在活神祭上献予活神。

  不是每年的活神祭都需要豹王当祭品,七年才猎取一只,想也知道特殊性、重要性有多大。

  本次被当做豹王钦定选中的倒霉公豹,名叫利加,据说是五头雌豹共同的丈夫,膝下儿女成群,标准的花花公子一枚,喜欢四处流浪闯荡,而非固守一片领地。

  年纪大概在十岁、十一岁之间,按一头丛林豹的平均年龄来算,正值青壮年。

  主要特征是右耳处挂了撮白毛,额心处花斑形似兽眼,个头出众,毛色也比一般豹子亮丽鲜艳一些。

  “你好像和利加很熟啊?难道它小时候是在你家养大的?”

  小丸子很惊讶蔓兰居然对一头豹子的事知道的这么清楚,蔓兰却是不以为意的笑笑。

  “哪有,只是远远的见到过几次。”

  洛扎斯家可是正宗的猎户出身,对野物的了解程度不比对庄稼的少,何况像利加这样有名号的丛林豹,平日和它打过照面交道的猎人,早就编排了一大堆真假掺杂的故事宣扬传颂,比如利加怎么在水潭边勇斗鳄鱼救下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利加如何在林道中与另一只公豹狭路相逢,仅凭气势吓得对方屁滚尿流,等等等等。

  这样想来和现代人追星神化偶像那套差不多,只不过捧的不是同类罢了。

  话说回来,不管利加此前生活的如何威风潇洒,一但被人类作为猎物正式盯上,好日子就算到头了。

  狩猎豹王的程序和普通猎豹不一样,猎手们不能用诸如吹箭、拉弓之类的远程攻击手段,布置陷阱之类投机取巧的方式更是万万不可,只能近身肉搏,使用的工具仅限于猎刀,就连可以攻击的部位也做了限定,只有脖子。

  每次近身战刺的一刀还必须正中要害,若是刺偏了,单单见血却不致命,必须放豹王归山养伤休歇几日,以示尊重。

  这队功败垂成的猎手也必须就地解散,启程回庄,换其它城庄的人再来组队挑战。

  丸子觉得这种莫名其妙的限制讲究实在很……虚伪,说是给豹王喘口气和人类公平竞争的机会,其实只是把它遭受苦难的过程白白拉长。

  蔓兰也说了,历届豹王被抓住从来都只是时间问题。

  人类一次次的围追堵截无论成功与否,都会严重影响、干扰到它们的正常生活,大部分时候都在堤防人类,东躲西藏,用于捕猎的时间变少,成功率也大打折扣。

  吃不好、喝不好、睡不好,还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自然越变越虚弱,最终战意全无,在劫难逃。

  这般设置中对豹王来说,唯一称得上公平的地方,在丸子看来又是另一种残忍。

  那就是狩猎豹王时,难免会有猎人牺牲,以几条人命换取一条豹命。

  人类的体格跟野兽间的差距不是一点两点,不能使用巧妙的攻击方式参与狩猎,无异于以短比长。

  刀尾这次参加的是狩猎豹王的初回行动,此时豹王的精力、体能都处于最佳状态,攻击人类使之致伤致死的可能也比较大,像他这般年纪的少年猎人,跟过去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取经,人身安全受到其他更年长,资历经验都很丰富的猎人的保护,根本不会让他们靠近危险,投身实战。

  能被选中加入猎豹王的队伍是很光荣的事,有一干信得过的猎人前辈罩着,洛扎斯家的人不担心刀尾会有事。

  看到刀尾孤身一人回到家中时,蔓兰就起了疑心,仔细观察打量后发现他走路姿势的微妙之处,当场拆穿他是因为受伤才提早回来。

  她很生气,觉得自己这个弟弟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本想着这次有那么多受人尊敬的前辈带着,不会惹出什么乱子,没想到还是我行我素。

  本来只是气他行事莽撞不听话,但当她清楚看到藏于护足之下,刀尾脚裸上所受的抓伤时,毫不夸张的说,脑中真是犹起惊雷,轰隆炸响。

  狩猎豹王中途,猎人的伙食也都依赖于打猎,在她的预计里,刀尾肯定是在这个环节逞能出了差错,负伤后成了拖累,被队伍临时开除,只好独自踏上归途。

  但他脚上的伤,分明是……豹子抓的。

  他居然敢挑战豹王,居然敢接近一头豹子到能被它抓伤的地步。

  毫不夸张的说,蔓兰当时最大的感想就是:完了,这个弟弟要不得,迟早丢在外头。

  她没有在面色上显现出自己的惊骇,甚至没有教训弟弟什么,当着根本没什么事发生一样,去厨房把卡娜依叫出来,给刀尾上药。

  卡娜依看到伤口时也是一愣,同样没说什么,甚至还对儿子笑了笑,让他待会忍着点痛。

  母女两个想法一致,都觉得到这个份上真的没必要再说什么。他能捡着命回来,是天数未尽,神灵保佑,如果不能从中吸取教训,下次赔在外头也是命该如此罢了。

  洛扎斯家的二儿子啊,谁的话都不听,所有的决断、主张从来都在他自己一个人手上攥着。

  唯一能教导他该怎么做的人,七年前就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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