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谁为鱼肉谁为刀
“没想过回去?”
“在这待习惯,回去能做什么,扮成西域人表演杂技吗?”
这老家伙张口就是谎话,估计连自己都能骗过去。
李欢揉着脑袋道:“开个价吧,我不喜欢兜圈子。”
“小子,这离大营不过八百步,也就是一个冲锋的距离,你最好还是赶快离开。”
“不行,八百太多,砍一半吧。”
丁不花搓着手,黝黑的面孔,漆黑的眼珠子,全身上下无一处不黑。
“六百,不能再少。”
“五百,不能再多。”
“成交!”丁不花嘬着牙花子,把那浅坑整理好,“共五千头狼,来杀一万只羊。
老夫上一次买卖,买主领着三千打手,勉强把狼杀光。
少于这个数,你吃不下这批货。
我很好奇,你到底带了多少人?”
李欢将剑插回腰间,拍拍衣服上的土。
“我也很好奇,狼都死光,你这牧羊人,还敢赶着羊回狼窝。
看来卜丘部把内斗传统,继承的很完美。”
“你很聪明,比之前的买主都聪明,你这次来是奉谁的令?”
“奉我之命!”
“我?离开中原太久,竟然出这样一位人物。
小子,中原的酒尝起来怎样?”
“你在这草原,待了二十五年,不信你没回去过。
你以何种理由,糊弄卜丘部的人?”
“等买卖做成,老夫自然为你解惑。
快走吧,明天动手前,营盘八百步外,不见不散。”
“你可以到羊群中找我,我胳膊上绑着红色裙布。”
李欢从怀中掏出裙布,脸上流露出追思,渔村一别,竟是天涯永隔。
丁不花又把自己埋起来,像是少了一片面包的热狗。
李欢在他的“坟头”,洒下三盅烈酒,踩着月光离去。
丁不花看着湿润的土地,辛烈的味道钻进鼻孔。
“这小子有趣的很,言语藏锋狡诈如狐,胆大包天凶猛如虎。
比之以往的炎族将军,是要强上数倍。
但即使如此,十余人也杀不光一万头狼。”
......
阳光垂射,凶猛的炙烤青青草地,大慎部的羔羊,或躺或坐在地上,身下压弯的草,比汤面条还软。
“阿妈,这外边也太热,为什么不回帐篷里?”
胡寇女人,无神的双眼,垂在儿子身上。
“那已不是我们的帐篷,要留给你阿爸和你哥哥,我们不能弄脏它。”
小胡寇揉着肚子道:“阿妈我饿了,我要吃肉。”
“没有东西可吃...”
“骗人,阿爸他们从炎奴那里,抢到很多东西,怎么会没有吃的?
那里还有数不清的牛羊,有我们家的,也有阿不花家的,这些都是食物!”
胡寇女人捋着他的头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小刀放下,虽明知现在不杀儿子,还是会被卜丘部虐杀,但她下不去手。
“阿妈去给你找些食物,你待在这不要动。”
胡寇女人捂着肚子,弯腰从人群中挤出来。
刚走到自家帐篷,就被人一把揪住。
“滚回去!这里已经不属于你。”
“胡师,我儿子饿的受不住,只拿一块肉干。”
“羔羊只能吃草,狼才可以吃肉。
你快回去,否则你的家人会因你而死。”
胡寇女人刚泛起的心思,随之湮灭,死人喊什么饿,肉是留给活人的,二十年来,大慎部就是这样,强者可以生存,弱者只能死亡。
就在她想着,如何哄骗儿子的时候,一人悄悄拉着她的衣服,朝西边努努嘴。
女人抬眼看过去,众人围起来的那个人,她认识。
族中有名的闲汉,既不牧牛羊,也不去燕州杀戮,靠一张嘴讨生活。
“大家听着,命是天神赐予我们的,胡师没资格剥夺...族长也不能。
看守我们的人,只有区区一百人,只要大家稍一发力,就能活命。”
胡寇闲汉这番话,经过深思熟虑,他本以为说出来,便能煽动众人,干掉胡师以及看守。
他太想当然,以为煽动羊群,是他开的先河。
世界上不乏聪明人,大慎部好歹也有十几万族人,出一个聪明人不为过。
早有人煽动第一批羔羊,杀死了胡师和看守,然而还没吃到草,便被狼叼住脖子。
打那以后,不止明面上有看守,抽到活命签的大慎族人,也有一部分人,在暗地里看着呢。
只有确定羔羊死亡,他们才能安心的活上五年,拿弱者换五年寿命,这买卖不算吃亏。
眼见众人开始散去,闲汉急的跺脚,低声喝道:“快回来,你们这些懦夫、羔羊!”
没人反驳他,也没人停步,闲汉无奈的叹口气,走到最角落的地方,两只眼睛不停的转动,在找看守懈怠的契机。
“这么容易放弃,能活下去才怪!”
闲汉心中一惊,猛然回头,如同黑夜般深邃的瞳仁。
“炎族人!”
李欢快如闪电,匕首绕着闲汉的脖子,猛兜一圈,画出细密的血线。
“你不想死吧?”
闲汉张开嘴点点头。
李欢穿着件宽大的胡袍,头上裹着麻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很容易的混了进来,因为这里面是死地。
看守们只负责不让人出去,至于想进来的,他们懒得过问。
“见我炎族人,你要跪地拜谢。”
闲汉心思陡转,想要向族人求救,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群快死的羔羊,连自救都不愿,怎会救他人。
“你的选择很对,否则你现在就是一具尸体。”
李欢收回匕首,用胡袍擦拭掉血迹。
闲汉压低声音道:“你是何人?”
“就不能问些有深度的问题?
你现在是将死之人,最关心的是如何活下去。”
“你...能让我活下去?”闲汉在心中盘算一番,此子身手不凡,既然能够混进来,出去想必也不难,马上日落天黑,死期将至,何不拼一把。
啪嗒!
闲汉跪下来,哀求道:“侠士,我虽为大慎族人,但从未到燕州劫掠,求你救我一命,从此我做牛做马,以报侠士救命之恩。”
“有现成的牛羊,我要你有何用,既不能用来代步,又不能充饥。
所以我救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闲汉脑子不笨,他听出有活命的希望,赶忙道:“我能帮侠士赶羊。”
阳光倾泄而下,李欢感觉脸上有些痒
“再好好想想,时间还早,不着急。”
按照惯例,在执行宰羊仪式前,领兵的小王,会挑出一些美人,在帐篷中欣赏一夜。
这一次,大慎部献的美人,在草原上算是极品,卜丘八意犹未尽,正准备穿衣甲,到大慎部巡视。
卜丘八的护卫,千夫长卜丘畜,挑开帘子进来。
“小王,丁不花求见。”
卜丘八扶着腰,有气无力道:“让他进来,正好给我舒缓下筋骨,这炎奴的手法相当好,能缓解战后疲劳。
在族中他声名远播,只有卜丘七能享用,这一次炎奴随我来,正好把他留下。”
“小王威武,我们和卜丘七势如水火,正好借这个机会,打压下他的气焰。”
“嗯,你先退下吧,没我的命令,不准去动羔羊。”
“是!”
丁不花低眉顺眼的走进来,老脸皱成一朵菊花,四处打量帐篷中的陈设。
除却卜丘八,帐篷中还有两名大慎部的女人,呈大字型躺在地上,不见有动静,如同两具死尸。
“小王,小老儿这次来,是因挑好了牛羊,请小王恩赐。”
卜丘八不耐烦道:“你再提此事,我就把你剁碎喂狼。
快过来给我松筋骨,做的让我满意的话,我允许你留在我帐下,再多赏你五十头牛羊。”
丁不花受宠若惊,低声道:“你爷爷我,谢过小王八。”
卜丘八身心疲惫,没听见丁不花的小声嘟囔。
他趴在羊皮毯子上,后背油光发亮,催促道:“还不快过来!”
丁不花挪过去,两只手按在卜丘八的背上,来回的游走,如同在作画。
“狗奴,你是没吃饱饭吗?力气再大些!”
丁不花加大力气,小声问道:“这个力度如何?”
卜丘八感觉后背酥麻,从尾椎骨,顺着脊梁骨,一直往脖子去。
他满意的说道:“就照这个力度来!”
“小王八,你觉得我这个力气,能拿的动刀吗?”
“刀?”
卜丘八脑海中,转动出最后一个念头。
丁不花熟练的割下卜丘八的头颅,用一块羊皮毯子,将其包裹起来,放在袋子中,系到腰间。
他转身走到,那两名胡女面前,弯腰割开她们的喉咙。
做完这些事,他收回冷冽的神情,又变成畏缩老头,掀开营帐走出去。
“小王有吩咐,他要再次欣赏美人,任何人不准接近帐篷!”
负责守卫营帐的狼兵,都了解卜丘八的脾气,没人敢上前坏他的好事。
便都钻到帐篷里,趁此机会,好好休息一番,毕竟晚上还要屠羊。
卜丘畜倚在马身上,用细木棍挑着牙齿。
“丁不花,你别急着走,也来给老子松松皮肉。”
丁不花老脸堆笑道:“千夫长大人,小老儿这会不得空,小王让我再去大慎部,给他挑两个白羊嘞。”
“慢着!丁不花,你腰上系的是什么?”
丁不花把手放在胸前,心平气和道:“是赏赐,一头小羊羔。”
“哈哈哈,你这老糊涂,哪能把羊羔装的袋子中,你也不怕把它憋死。”
丁不花也跟着笑,摸着脑袋道:“小老儿牙口不好,爱吃小羊羔肉,憋死了正好。”
卜丘畜又打趣丁不花两句,便没了兴趣,开始向部卒吹嘘小王的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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