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大梦初醒无人识
烤羊的香味,在空气中肆意的弥漫,众人吃的陶醉其中。
一阵微风掠过,撩起夏侯燕的头发,她如梦初醒般,借着篝火环顾众人。
唯独不见李欢,她站起身四下寻找,看见李欢立在远处。
她走过去,故作轻松道:“你的手艺真不错,家里开酒楼的?”
李欢轻声一笑道:“我在京都有一家酒楼,只可惜不得不离开,便盘给别人了。”
“嗯,等这次回去再买一座。”
“你武艺高强怎会做匪?”
夏侯燕眼中闪过悲痛,摇头道:“往事不提也罢,你出去除了找食物,还打探出什么消息?”
“主要是向当地人打探大慎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些人挺不好收拾,费了一番功夫。”
夏侯燕会意一笑:“你笑得如此轻松,想必是得到情报了。”
李欢便将撬出来的消息,讲给夏侯燕听。
二十年前,大慎部也算是草原上的大部族,族中有十万狼兵,威势直逼七大部。
于是那一任族长,便动了歪心思,想要攻打卜丘部,取而代之。
当时的卜丘部,老族长身死,两位继承人夺位,部族中一片混乱。
所以大慎部的进攻,一路上丝滑无比,长驱直入进到卜丘部的腹地。
然而卜丘部完成了权力交接,毕竟是老牌大部族,即使是损失个数万人,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卜丘部的新族长,急于建立威望,便倾尽全力,围剿大慎部。两个部族的血,染红了在铁墨河,二十万卜丘战士,将大慎部咬的体无完肤,加上卜丘部的盟友,抄了大慎部的老巢。
大慎部的十万战士,一大半死在铁墨河,只有一万余众逃回部族,向卜丘部乞降。
卜丘部的族长,奉行斩草除根,那里肯答应,便想将大慎部灭族,王庭派出使者调和。
面对强大的白月部,卜丘部的族长,只能忍下怨气。
但是他提出条件,大慎部要每年进贡五万头牛羊,以及五百名女子。
在之后的二十年里,每当大慎部有崛起的苗头,卜丘部就会派兵收割一次。
“后日,大慎部会挑选出强壮的族人,带上牛羊远离牧场。
而牧场会留下五万头牛羊,以及一部分族人,这是一个好机会。”
“你的意思是,大慎部留守的人,是给卜丘部杀的?”
“可以这样认为,每隔五年,卜丘部收割一次。”
“这些留守的人,甘愿等死?”
“不然能怎样,不被他人杀死,便被族人杀死,甚至更加残忍。
为了讨好卜丘部,延续自己的部族,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夏侯燕倒吸一口冷气:“胡寇的活法,还真是冷血。
那你打算如何行事,算上我和小山子他们,满打满算也不到二十人。
这一点人手,想要火中取栗,实在不够看。”
“换个角度思考,那些留守的人,可以算是我们的盟友。
他们之前等死,是因为没可能活下来,假如有活下去的希望,没人愿意送死。
眼下我手中无兵,无法长击草原三千里,只好将就着用这些胡寇。”
夏侯燕漆黑的眼珠,像是璀璨的星辰,汇聚成两点光芒,射在李欢身上。
“你一直盯着我干什么?嘴角有油,还是沦陷了?”
“我发现你这招空手套白狼,使的是炉火纯青。
三言两语把我骗到草原,心思一转又利用胡寇对付胡寇。”
“这种事怎么能说骗呢,我做事向来讲究你情我愿,你就好好的等着吧,做一个牧羊姑娘。”
“我才不要做牧羊姑娘,喂你先别走,如何利用这些胡寇,你把话讲明白啊!”
李欢还打探出一则消息,卜丘部每次派兵,前来大慎部收割,都会有一名炎族人跟随。
一次还好说,二十年没有换过人,这就很值得深思,这个炎族人不简单。
在碧游山庄时,李欢听盖夫人提起过,前朝老皇在位期间,卜丘部大举侵袭边疆,掠走不少炎族人。
大慎部,卡尔忽拽着卷曲的胡子,在营帐中走来走去。
少时,千夫长掀开帘子闯进来,开门见山道:“族长,这一次不好办,那些羔羊想反抗。”
卡尔忽急躁的说道:“那就杀,杀到他们不反抗为止!”
“已经杀了两千,再杀下去,不用等卜丘部过来,我们就把他们杀光了。”
“卜丘部!”卡尔忽黝黑的脸上,暴起根根青筋,他拽出弯刀,嘴里大喊着都得死,就要冲出营帐。
千夫长抱着他的腿道:“族长你千万不能露面,一旦你出手斩杀羔羊,日后还怎么统领族人。”
“我恨啊!该死的卜丘部,不停的来收割,我们永远成不了大部,只能任他们宰割!”
“族长你要忍住,这一次又能藏三千战士,再有十年,就可与卜丘部决战,为死去的族...羔羊们报仇。”
“十年太久!等草黄马肥之后,再去燕州掠夺,在那里藏一万战士,让该死的炎奴,供养我们的战士。”
“族长英明。”
......
卜丘部这一次,派出的部队,是由族长的孙子卜丘八统领。
“小王,再有一日路程,就到大慎部的牧场,是时候派出游骑侦查,以防大慎部暗藏祸心。”
“丁不花,你在草原为奴二十五年,怎么还是胆小如鼠。
大慎部的族长,是个没种子的人,用你们炎奴的说法,他是个死太监。
这样的家伙,没有胆子反抗,不配做草原人!
我不想派出游骑,就是给他们机会反抗,待宰的羔羊,没一点味道。
这袋酒赏给你,好好的为我做事,五万头牛羊有你十头。”
丁不花接住酒袋,小声抱怨道:“之前的小王,都是赏一百头...”
叭!
小王卜丘八提着马鞭,朝丁不花兜头打去。
“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牛羊再多也只是个奴隶,最好别惹怒我。
否则的话,我让你与大慎部一同死去。”
丁不花先是一脸惊恐,而后干瘪的嘴,扯出一抹自嘲:“小王教训的是,是我老糊涂了,以为自己是草原人呢。”
卜丘八似乎很满意这个说法,脸上挂着嘲讽的笑:“你这炎奴倒是想,就你这腌臜样,连刀都提不起来,你还不如大慎部的没种玩意,所以你更不配做草原人。”
如果卜丘八,但凡了解炎族人,那他就应该明白,伸手不打笑脸人,打人不打脸。
夜幕时分,丁不花离开营盘八百步,掘了一个浅坑,将自己埋起来。
卜丘部的规矩,炎奴没资格睡帐篷,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都得在外面待着。
有些奴隶坚持两年,再也没能爬出睡坑。
而丁不花坚持二十五年,之所以没有死去。
是因为他和草原之外,有一个约定,那是“生死”之约。
今晚的星辰格外明亮,以至于丁不花,没有一丝睡意。
他的身体埋在土里,脑袋却很灵活,往左看看,往右瞧瞧,如同顽童手中的拨浪鼓。
但他很快停止摆动,因为他看到一道人影,离他越来越近。
李欢用长剑,顶着对方的咽喉。
“胡寇?玩行为艺术的胡寇?”
丁不花摇摇头,他已经很拼命,想要从坑中爬出来,无奈对方的速度更快。
他刚把两只手抽出来,就被对方擒住。
虽然对方只有一柄木剑,但他仍不打算反抗。
他仔细的打量着对方,长相俊朗的小郎,两只眼珠犹如点漆。
“小子,你认真的看着我。”
李欢今晚出来,是想侦查卜丘部,看对方到底来多少人,也好给大慎部“通风报信”。
因为担心敌人会放出游骑,所以李欢一路上小心翼翼。
但直到接近敌人营盘,也没有见到一骑哨兵,只看见这个把自己埋起来的老家伙。
“是想告诉我你是炎族人?”
丁不花点点头,指着眼珠子道:“黑眼珠炎族人的象征。”
李欢握剑的手,加了两分力气。
“给胡寇当走狗?”
“已经当了二十五年。”
听到这句话,李欢反而放下长剑。
“有毅力...”
自从飞将失踪后,草原之上便再无炎族将军,是以骄傲自大的胡寇,一到该睡觉的时候,睡得比猪还死。
一老一少,互相试探良久,暂时确定对方“可信”。
丁不花从腰间摘下酒袋,拔开塞子喝了一口。
“小子,这是一袋草原酒,我跟你换一袋中原酒。”
李欢点点头,接过酒袋子。
丁不花等了片刻,不见李欢有所表示,急切道:“酒呢?”
“我没带啊。”
“那你点什么头!”
李欢拔开酒塞,闻了一下,皱着眉头,将酒塞塞回去。
“前朝在二十二年前,被大炎取代了。”
“我知道。”
“那你还在坚持?”
“除了活下去,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丁不花像是参透生死的贤者,望着幽幽夜空,闪闪的星辰。
但下一瞬,他便破功了,从李欢手中夺回酒袋。
仿佛刚才所有的沉默,只是为夺回酒袋。
“你带来多少人?”
“算上你,一共十八人。”
丁不花嘴中的酒差点喷出来,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欺骗老夫,来草原上的炎族将军,老夫也见过不少,官最小的将军,手下也有三千精骑。
你带十八人,哦,还得加上老夫,这一点人敢来草原晃荡,你以为老夫会信?”
“不少啊,正好组成燕云十八骑。”
PS:本书的设定,不管是前朝还是大炎,都是炎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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