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暴雨
芒种那天正好是周一,幽州城上空乌云遮顶,大雨倾盆。
受卡特米尔飓风影响,今夏这场雨从清晨一直下到了过午,而且看雨势的凶猛样儿,白天怕是停不了了。
李氏顶楼上空4000米高度的私人工作机内,随着一阵气流颠簸,啪嗒一声,从储物架上掉下一包百草枯,豪华座椅上捆着的刚从地里割的十几把水稻,刷啦啦晃了几声。
李氏是大华最大的农业商业集团,凭借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在世界各地开了89万家农场,雇佣了近30674121万名农民,每年为全球提供56的储备粮,是名副其实的全球粮仓,2年前前任总裁李择忠退休,如今领导李氏的是29岁的大小姐李秋月和她的哥哥吴初元。
昨天气象部说卡特米尔飓风过境,朱南岛的k3水稻试验田有可能被淹,两个人连夜赶往朱南岛考察,返程时被暴雨堵在了飞机上,这都快2个小时了,飞机一直在李氏上空盘旋,无法落地。
机舱内,李秋月正穿着一身湖蓝色运动服在飞机上剥玉米,宽松的运动服前胸印着李氏,后背写着大华,是她长穿的下地服。
和一般权贵家的小姐不一样,李秋月是从小在泥地里打滚长大的,经年累月的在全球各地的农场间奔波,风吹日晒雨淋加上不注意防晒,导致她一张细白妖冶的脸和被晒脱皮的黢黑的胳膊腿看起来有些不搭,不过她身材高挑,比例优越,
有些妩媚的神态里还掺杂了几分英气,不但不丑,竟然更迷人了。
因为小时候一着急就抠手心,能把手心的皮肉都抠烂掉,为了治她这个毛病,爸爸跟训练小狗似的,每次一着急,就给她怀里塞两个玉米让她剥,一来二去的,就剥习惯了,走到哪儿都带着几十个晒干的玉米棒子。
李秋月抬起手擦了擦因为粘了玉米须须有些发痒的鼻尖,随口抱怨了一句:“这雨都下了一天一夜了,怎么还不停啊?”
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闻声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公司气象部递来的报告上说这场雨预计要持续26个小时,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还有1个小时。”
男人叫吴初元,比李秋月大一岁,是李秋月的哥哥,从出生起就被李氏抱回了家,因为李秋月的妈妈姓吴,便随了吴姓。
兄妹俩从小一起长大,很多习惯都会耳濡目染的相互传染,但唯有在穿衣品味上天差地别,李秋月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什么舒服穿什么,吴初元则永远西装革履,穿戴的整整齐齐,就算是下地干活儿,他头发丝都不带乱的。
趁她剥玉米的功夫,吴初元拿起红木梳子给她梳头发,原本平时梳头这种活儿都是生活秘书帮忙搭理的,昨天晚上他们俩担心朱南岛的k3水稻抗不过这场飓风,连夜飞往的朱南岛,因为走的太着急了便没叫醒秘书,但下午要和高管们开会,身为李氏的当家大小姐,总不能顶着一头草去公司既然秘书不在,这种小事儿就由哥哥吴初元代劳。
李秋月举着镜子,看了看哥哥给自己梳的头发,顺道念叨了两句他的胡子:“难得去管委会一次,你要不要把胡子刮了。”
吴初元果断的摇头:“惨死在那莱的1798名员工一日不回李氏,我一日不剔胡子,这是我的原则,突然改弦更张可不行。”
和别的同龄人不一样,吴初元还没成年时就留起了胡子。
16岁那年夏天,具体记不清是哪天了,某天早上起来,吴初元突发奇想开始蓄胡子,李秋月起初特别膈应,跟个小尾巴似的追在他屁股后面问想他干嘛,他骗李秋月,说是为了永不忘记血色农耕大典,纪念惨死的1798名员工。
李秋月当时年纪小也好骗,他随便说两句便信了。
其实除了纪念李氏牺牲的员工外,吴初元留胡子的真正原因是为了躲避范西斯派往各地寻找“猫头鹰少女”的暗探。
这事儿说起来都怪自己,当年在范家的宴会上太冒失,去哪儿不成啊,偏偏去了天台
16岁的七夕节刚过的某个晚上,他和李秋月受邀一起参加范西斯的成人party,那年很奇怪,和范家的请帖一起送来的,还有两套猫头鹰面具和一男一女两套礼服,男士礼服是红色西装,女士礼服是银色鱼尾裙,范家在请帖上明确要求出席宴会的嘉宾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猫头鹰面具,否则一律局拒绝入场。
当时李秋月正好来例假,肚子痛的在床上打滚,脸色蜡黄,跟被人捅了一刀差不多,那个情况下,穿鱼尾裙很容易出问题,吴初元出于对妹妹的爱护,便让她穿了自己的西装。
既然妹妹穿了自己的礼服,吴初元是准备干脆不去宴会的,但奈何李秋月太顽皮,生拉硬拽的拖着自己穿她的晚礼服,还说如果他不去宴会,自己宁肯在家喝红糖姜茶,那时候两人一个16岁一个15岁,一个瘦削还没变声,一个刚开始发育,胸部还没馒头大,单看外表的话,身形其实差不多,所以就算他着女装,都未必有人会认得出来自己是谁。
参加范西斯的成人礼向来是李氏的规矩,不能因为李秋月任性就坏了李氏和范家的默契,因此吴初元便半推半就的换上了妹妹的礼服,虽然当时有些羞于见人,好歹还有猫头鹰面具遮着,没人认得出面具背后的人本来的面目,这倒也不失为一场其妙的际遇,
很不幸,那天晚上因为宴会上人太多太挤,他半道和李秋月走散了,周遭不断有一身酒气的富家公子过来打招呼,想揭开面具一睹真容,吴初元无处可躲,只好去天台透气,没成想自己误打误撞在天台遇见了手上沾满血的范西斯。
范西斯那天晚上穿了一套白色礼服,像一块华丽的锦缎里裹了个伤痕累累的行尸走肉,全身上下血迹斑斑,他的身后还躺了十几具还热乎的尸体,看长相都是普国人,估计是范家的雇佣兵。
吴初元的第一反应是他遇到暗杀了,范李两家虽然是死敌,但向来是光明正大的争斗,从不趁机落井下石,当时那种情况,吴初元也没办法袖手旁观,只能主动上去给他擦拭血迹,检查伤口,就在那个节骨眼儿上,从一阵连环冷枪从范西斯背后的天台上直射过来,吴初元一把抱住他扑倒在地,才侥幸躲过了一劫。
范西斯当时揽着他的腰,用沾满血的手伸向了他的猫头鹰面具,吴初元惊觉一旦自己的面目暴露,后面可能会有麻烦,便赶紧从他身上起来逃离了现场。
以范西斯的金鱼脑子,这种只是拉拉手的露水情缘他怎么可能记得住?可没想到这位床榻上女人从不重样的花心少爷跟着了魔似的,第二天一早就派暗探四处找“她”,一找就是14年。
14年来,这位范家少爷虽然一直单身,但光孩子都生了13个了,还是不肯消停,继续挖地三尺的秘密派暗探前往世界各地查询猫头鹰少女的下落。
吴初元不是没想过干脆找范西斯当面承认了自己的猫头鹰少女身份,看他到底要干什么,可一想到李氏这两年和范家愈发对立的死敌关系,他便迈不动脚了。
李氏在全球商业组织和政府间之所以受人爱戴,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它是唯一敢跟范家正面对质的力量,能为不甘于受范家压迫的中小政府和商业组织提供庇护,一旦李氏和范家合流一处了,不但李氏的声誉不保,更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失去诸多盟友,他一个人丢了脸面没关系,但他不能连累李氏的商誉,因此,猫头鹰少女的事儿就只能越拖越久,越拖越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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