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戒备 2
当我们一起离开这间屋子时,他几乎不能正常走路了。我扶着他,在铁栅栏边走来走去,找不到出口。他突然抱住我,说喜欢我,那怀抱很暖和,像一个被人刚暖过的被窝。这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有一两秒的时间,我本能地推开他。我扶着他上了计程车。到他住的楼下后我们互相留下了电话,然后我看着他蹒跚着走进楼梯口,那背影就像一只奇怪的蜥蜴,一只受伤的、变异的、即将失去血液的蜥蜴。
我忘不了这背影。
回到家里,我觉得自己无法立即睡去。我洗了个澡,心情还算不错,离开了那间糜烂的屋子,突然发觉自己家里十分健康。这对我的愧疚心理有好处,至少说明我是向往美好和明亮的人。
我突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说,不知为什么今天见到我后,心里感到疼痛,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我忘了我是怎么回答他的,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相信了他的这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相信,就算我自个儿任性地欺骗自己,那疼痛实际上来自我自己,而被他感觉到了。或者,他的疼痛完全是因为他的主观感觉,他想借题发挥。
放下电话之后,我一直没能睡着。
我真正在一瞬间爱上他,完全是因为触及到了他的音乐。我天生对音乐有一种敏感,我不太了解音乐,但我知道什么是好听的音乐。在接触摇滚乐之前,我听过很多人说这个行业里的种种弊端。我很少听摇滚,实际上一点都不了解。他们是小众人群,我没有机会知道得太多。
就在那个荒诞的夜晚过去不久,他便邀请我去外地看一场他们乐队的演出。我有些兴奋,因为我从未在现场看过一场真正的摇滚乐。并且,后来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们是目前中国最好的重金属乐队。小患是个摇滚迷,她知道他们,她对我有一丝羡慕,而我对他的印象只局限于那天晚上,那张吸过毒品后呆滞的脸。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把那张脸与一个摇滚明星等同起来。
我独自坐车去找他,一路上内心充满了好奇,还夹杂着一种尝试冒险的心情。这心情有点复杂,一方面是对某类未知可能的急迫期待,另一方面对我们之间的暧昧关系心存一丝担心和顾虑。不管怎么说,这显得有点唐突,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却那么痛快就答应了去见他,去赴这个音乐派对。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吸引着我前往,是他?还是音乐?还是别的什么?
进现场时接待的人说他们正在排练。这个场地不太大,有点像是一个歌厅改成的。其实,我后来才知道,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乐队现在正处于高峰时期后的滑落阶段。中国摇滚乐的发展相当曲折,经受的考验也很多,他们的心态多半不是很健康。
我走进排练场。屋里很暗,隐约能看到几个高个的人,背着琴正在调试声音。我的到来引起了他们中一些人的关注。一时间,我局促起来,不知如何应付才好。很快,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人走过来,是他。
他带我认识他们乐队的人。他们蓄着长发,身材高大,显得很松弛,随意调侃着,十分自然。他们身边跟随着一些“家眷”,也就是女朋友,她们都露出很骄傲的模样。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她们是不是被一场奇特的爱情卷走后,至今仍幸福地被爱情包围着?她们的眼睛里偶尔露出一些惶惑,在表面满足的背后,隐藏着警惕性。我发觉她们都算不上美女,却天生拥有为了一种虚荣而奋不顾身的疯狂精神,以及令旁观者咋舌的思维和行为举止。我很不喜欢有这种表情的女人。那是为了占有一个男人而付出整个身心直到最后心力交瘁的迹象。这让我联想到一只被圈养的宠物狗,为了不让自己有一天被主人遗弃,一开始就懂得努力制造一种让主人依赖的氛围和习惯,好叫主人离不开它,并对外界的潜在威胁时刻保持着警惕之心。
女人这样的表情在名利圈里我见过许多,大多都是男方在事业和名利方面有些资本,再加上男方身边总是会围绕着许多其他女人,她的内心安全感不够,因此才时常流露出这样的表情。这种表情很容易被捕捉到,尽力掩饰还是能从细微处暴露出来。每每看到这样的表情,我作为女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我想。是一个我从前未曾涉猎过的世界,一个泛着奇形怪状泡沫的另类世界。这里的人看上去甚至比外面的人还要正常,可你知道不是那般简单,因为他们的血液里伴着不安分和复杂的气味,叫周遭的生物不得宁静。我知道,我走进了一个新的群体之中,一个伴随着矛盾与困惑、有些虚荣的群体。它将带给你的,除了异常激荡就是疼痛难忍。平淡和安静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演出快开始了,台下人影攒动,我则躲在人群后面的一个小角落里。这个角度既方便我看见舞台,又能同时观察台下狂热的歌迷,一些背着肩包、戴着眼镜的大学生,他们炽热的、期待的神情感染着我,他们高呼着乐队和主唱的名字,他们盲目地陷入痴迷,急迫地需要宣泄他们的热情。而我,一直想像着那个人,那个即将登场的人的模样,那个在那天夜里见到的破碎面孔,那个将我拥入怀中给我一丝暖意的人,那个陪我一起看画册、一起胡说八道的人。我始终想像不出他在面对如此激荡、如此喧嚣的场面时会是怎样的模样,怎样的状态?不,可以说在我还没看见他上台之前,我就已经爱上了他,就在那天夜里,他说的关于“疼痛”那句话的时刻。他说的那般真挚,就像一只折断翅膀的大鸟在嘶嘶呻吟着,而我却无法袖手旁观。爱其实就这样简单。爱源于一种触痛,就在那一刻,我们不小心互相触到了对方常年压抑的痛楚,于是开始了相爱。而今天我跑过来看这场演出,仅仅是为了得到求证。
演出开始前,有一个二流乐队垫场。他们看起来很油滑,也就是很会在台上作秀。尤其是主唱,那是一个看起来很神经质的男人,头发散乱,却不太多,皮肤很黑,眼神里渗满了酒精的感觉。他像一个跳蚤似的,在台上蹦来跳去,在音乐过渡没有唱词时,他一定要玩命甩那一头乱发,这样便于接着唱时,正好头发全都跑到前面挡住大面积的脸,留出鼻子和嘴方便出气呻吟。可能他自认为如此比较性感。
时间久了,由于作秀的痕迹过重,显得有些滑稽。就像一个种地的农民锄地锄得歇斯底里。
好笑的是台下狂热的歌迷们,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一场做出来的“痛苦”秀,相反,全场被煽出了好几回高潮。他们的音乐听起来还算完整,也很会在节骨眼上鼓动强弱起伏。主唱的过场话还特别多,时刻不忘与台下观众打成一片,江湖气十足。我突然想,如果一个女人和他上床可能十分郁闷,他的技巧花里胡哨,但几个回合之后,依然无法满足他的女人,反倒像看一只辛勤的猴子在自娱自乐。
说到摇滚总会联想起性,好像这是我天生的倾向。摇滚的喧闹直接而激扬,来自人最原始的本能冲动,可美感却凌驾于本能之上,一种时刻牵扯你的审美情感的表现。所以,虚假是一点也藏不住的,除非你干脆自己承认了这个“假”,多少还能赢得人们的理解和同情。
终于,他出场了。
他出场时十分低调,没有一丝多余的张狂,就像准备去完成一项工作而已。这让我出乎意料,而最鲜明的对比是,乐队越是松弛,台下观看的人越为此疯狂不已。在演唱之前,他的话很少,最多也就报报歌名,便开始起调、进入。每一首音乐都有一大段旋律的引子,有时是吉他,有时是贝司带领,这引子长时甚至达到四五分钟,然后才进入唱的阶段。
他的嗓音很有特点,声线高亢而集中,有感染力,尤其是唱到高音部分,有穿透人前胸的爆破感。那一刻,心灵不可能不受到震动。那一刻,我不可能不喜欢上他。音乐的魅力一直在我心里给他加分。惊喜叫我有点眩晕,困惑于自己身在何处。
同时,那张面孔也开始成了我研究的对象。在舞台的霓虹灯照射下,他面孔沉稳,表情单一,却因为生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已用不着刻意强调表情的丰富。冷漠的神态中由于眉头不自主地紧皱,显出天赋超越而特有的伤感,让人看得心里发紧。音乐的嘈杂声响,始终盖不住这伤感,反而还加强了。如此有力量的重金属音乐,怎么会冒出伤感的气质?那种强烈会将一个不太坚强的心脏击得生疼。伤感的源头是那张面孔,于是整个现场都弥漫着这种奇怪的痛的气息。
这伤感无疑提升了他的个人魅力,使他看起来更有性灵之美,而他天赋超常的歌声有着强烈的英雄气概,尤其在台上。还是那只受了伤的大鸟,我形容过他,看上去还在疗伤,所以那音乐听起来很难确定,与他本人接近又疏远,飘忽不定。正因为如此,他并非在表现自己,他表现的是一种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这种模糊很动人很纯粹,纯粹到表现自我已不重要。他那双动物般的眼睛,尤其在舞台上,是惟一最彰显自我的部分,每次他投入时,那眼神就变得冷漠。只有一曲终了,或者其他与歌无关的声响打搅了他的投入,才如梦方醒般回到现实,眼睛里才会出现一些温暖,涌出一点湿润来。
我承认,那一刻我被他迷住了。我被他独特的气质和面孔吸引。眼前这个人与上次见过的那个人看起来是如此不同。这次,他似乎承载着某种责任,有着担当的魅力;而上次的那个人,完全是一脸萎靡、混乱、游手好闲的病态。
乐队的其他成员也都延续着一种气势,颇为适合他们自身的气势,一种大框架、大格调的气场,摒弃一切琐碎和无关联的小情调,释出一个完备的宽广和宏大来。这让我对他们刮目相看起来。要知道,从前的我对中国的摇滚乐一直有偏见,认为他们的音乐必然是不伦不类的。要想做到纯粹,相当困难。可他们做到了,并且相当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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