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戒备 1
当你同一个男人交往时,永远要戒备这个男人身边的哥们和朋友们。
因为你同他们的关系多半会很微妙。试想,这个男人爱你,他身边的哥们和他是挚友,十有八九也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女人。他们平时在你和这个男人之间,巧妙地客套和周旋着,殊不知独自在家想念着你。假如一旦你同这个男人分了手,你心里难过,一定会爱屋及乌地找他的老友诉苦,这时他们便借安抚之机乘虚而入,拿下你简直是轻而易举。
还有便是女人自己主动意淫的,也就是说,你老觉得自己的男人不如他的朋友们有神秘感、有魅力,并时常借机推翻自己男人的优势,无意识地把光环加在那个朋友身上。要是那个人看出了苗头,再聪明地故意制造反差,自己的男人便越看越不顺眼,你心里的天平渐渐偏移,于是身不由己地开始对那人产生下意识的好感。
但实际上,那另一个人没准比你的男人还要乏味和愚蠢,不信,你真的离开了自己的男人,光明正大地去跟他的哥们好,多半并不成功。倒不是因为顾忌友谊,而是因为没有了神秘,彼此之间失去了兴趣。
在几次与男人周旋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这种微妙。
你在同这个男人相处的同时,实际上是在同他周围的一切相处,包括他的工作、他的朋友、他的生活圈子等等。在不知不觉中,你会莫名其妙地深陷进去,当他周围还聚集着颇为有趣的人和环境的时候,你的深陷只能给你带来更大的悲剧。假如你没有强大到在自己周围聚集一批有趣的人和环境时,如果你们真的相爱,一切都不在话下;可一旦你们之间有了问题,分手之后,你面临的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那个小世界的坍塌,还会连带着使你的人际关系一并崩溃,你不愿意都不行,因为别人只能在你们之间选择一方。
不过说实话,每每在离开一个男人之初,我都有些气急败坏,觉得自己在人际关系上损失惨重。可时间久了,就会发觉自己很可笑,逐渐意识到最初我认为重要的东西,现在却一点都不重要了。因为与此相比,我更愿坚守自己内心的真实需要。
1997年冬天至1998年春天,我的日子过得烦乱纷扰。我剪短了头发,让自己看起来一副可爱的样子。我搬了一次家,搬到三环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里。四周环境很安静,生活气息浓厚。这是一个典型的一居室,我把它布置得尽可能舒适。平时除了公司里的演出,大多数闲暇时间同小患在一起,还跟几个做电影的朋友交往。他们当时都还没拍过一部正规的电影,但都是满怀热情的青年。中戏或电影学院毕业后,辞去公职,搞起个人创作。于是我家成了据点,几个人没事便跑到我那里聊剧本,放片子。时间久了,我也有了兴趣,也偶尔加入当中参与讨论,出上一两个点子什么的。
老于是最爱上我家的人之一,他说我家有适合写作的感觉。他中戏毕业后去加拿大读了两年的戏剧理论,回国后便开始了的剧本写作。排过一个不太卖座的实验话剧,让制片人赔了20万。他有一个好了7、8年的女友,从来不谈结婚。他倒是天生好性格,对人极友善,还特爱算命,家里堆成一面墙的艰涩难懂的书中时常会夹杂着周易、手相、风水、八卦之类的小册子。他还有一绝,便是给人算姓名。一次在一个酒吧,他把酒保算得口服心服,拖住他算了一夜,把自个家里祖孙八代的姓名全都搬上来算,直算得老于头昏脑涨、两眼呆滞,不停地叫苦,说以后再也不在外头显摆了。
老于那会儿算是我的挚友,他性格中有很柔和的一面,这与他身宽体胖的体型不太相符。他老是给人一种优柔寡断的印象,可居然爱听摇滚乐,还是重金属。我认识他很久,从来没见到过他的神秘女友,他也不屑于带出来让人看到。
我们走得很近,我有什么事一般都会跟他讨论,他也总是带着一个写作者的好奇心听我像个怨妇似的诉苦。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会有想亲近我的愿望,我处理得很好,并没有生硬地拒绝而伤害了他,同时依然是最亲近的朋友。他最后总结说,我很可能是个性冷淡的女人。我也懒得解释,任他这样以为。他还有一个怪论,就是一对男女要想保持友谊,一定要跨越性的障碍,要不就很难做到纯粹的友谊。也就是说,一旦揭开了遮羞布,两个异性的友情将会更牢固,免得彼此老是胡想瞎琢磨,把简单的友情搞得不纯净了。
姑且算他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可假如没有强烈激情的驱使,我又如何能轻易去跨越界限呢?即使是跨越了,也没有体验到多大的快乐,又有何意义呢?那半年多的爱情经历已足够让我沮丧之极了。
那时候,我很少认真去想关于爱情的定义。现实生活老给人压迫感,我懒惰得要命,任时间漫无目的地流逝,让我的内心被焦虑和自责布满。可在行为上,我丝毫不愿现状有一丝改变。没什么可改变的,我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每一次有意识地强行改变,结果都不尽如人意,身心疲惫得要命。
我不了解自己,有时候不断违背自己的天性,尝试来尝试去,始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也源于我骨子里有不能遏制的欲望驱使着,老是身不由己。欲望导致我的好胜心和虚荣心严重,对一切昙花一现的事物和情感都追逐心切。年轻的心和焦躁的灵魂无处放逐。我找不到一种生存方式,除了模特工作有时候能给我一些短暂的满足之外,其他的职业没有一种能让我产生强烈的感觉,很难让我有兴趣和冲动爱上它。
可是我的内心又没有强大到对一切世俗事物都满不在乎的程度,于是自责和负罪感像魔鬼一样老缠住我不放——尤其是每次和母亲通完电话之后。我恨我自己,希望干脆死掉。
而爱情却是蜜糖,只要尝上一丝,甜蜜将弥漫全身。它犹如一根救命稻草,引你上钩。它还是一把雕塑刀,时刻会将你的身躯雕琢成型,你却心甘情愿任它摆弄,居然在失去自我的过程中感到快乐。这对追求纯粹自我的人来讲是不可原谅的。
这一次的爱情来得突然,我甚至怀疑是否同虚荣有关。
认识他是在一个朋友的家庭聚会中,这个朋友老是喜欢搞家庭派对,来的人也都是一些举止怪诞的艺术家和外国留学生。那间小屋每次去都弥漫着麻烟的味道,说也奇怪,我从不吸烟,却对这味道没有一丝抵触。那感觉使我想到从小对新鲜油漆和汽油味儿的敏感。那是上瘾剂。
那天,我推开那扇门,屋里同平常一样空气污浊,与主人客套之后,隐约看见一个蓄着长发的男人盘腿坐在角落里,烟雾弥漫看不清他的脸。屋子很小,我们坐到了一块。主人给我介绍说,他是中国著名的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
当时我对摇滚乐知之甚少,似乎在哪儿听人说过一耳朵,也没太多想,倒是一直在瞧他的手。他的手一直不停地卷着烟纸。那是一双大手,骨骼宽大,大拇指由于太大有些畸形。有趣的是,他对手上卷烟的活计颇为熟练。首先,他用一根折弯了的叉子尖部小心地戳进搓好的黑烟泥儿里,拿点着的打火机对着热一小会儿,然后先放到一边,再拿一根香烟把过滤嘴去掉,把烟草轻轻揉出来,抖落在一张干净的烟纸上,把热好的“黑泥”搓成粉状与烟丝混合,再用那硕大的拇指和食指抖抖索索地开始最后卷烟的动作。他的手总在抖动,以至于在卷的过程中失败了好几次。那烟卷在手中十分不听话,老是不甘妥协的样子。
烟卷好后,边缘需要稳固一下。当他把烟递到嘴边,伸出舌头润湿纸角的时候,我才注意到那张脸。那是一张奇特的面孔,说他奇特,理由是这样的面孔在正常人里很少见,似乎在武侠小说里才会有。那张脸泛着红晕,鼻子很大,形状很漂亮,突出在整个面部轮廓中,十分显眼。他有一双动物似的眼睛,细长并且不爱多运动,那眼睛在整张脸上并不是主角,却不能够忽视掉,因为如果不配上这样的眼型,那张脸看起来一定很奇怪。一般情况下,轮廓完美突出的脸,眼睛的形状最好不要太漂亮,太漂亮的眼睛会削弱整体的美感。轮廓很好时,眼睛最好是辅助的,这样才会觉得和谐。
这双眼睛本应该很轻易地聚积力量,很轻易地便会显出轻蔑来;此刻却由于烟和酒精的作用显得毫无光彩,甚至流露出小人物的神态。他见到我,点头示意,嘴角带着尴尬的笑。
我不太喜欢他,我想。至少现在,我面对的只是一个被毒品侵蚀没有生命力的人,颓废到极致,因而显得神情空洞而无聊。这样状态的人我总是在某类混浊的场合里碰到,我想这个人也不例外。
我躲到一边去看一本画册,这本画册吸引住我的视线。这是一本关于性的画本,除了体现抽象的性意识,还将性饶有趣味地具像化,比如,画家将女性生殖器描绘成各式各样形状各异的存钱罐,每一个都很荒诞可笑。
不知什么时候,我发觉身边多了一个同我一起翻这本书的人。莫名其妙间,我们开始了说笑,好像从前就认识的样子。这本书太有趣,我同他讲起前一天做的一个梦,一个五颜六色四处布满软体动物的梦,那些动物很不规则,没有雷同,我有一丝恶心感涌出来,却没有厌恶的情绪。他说,这一定与性有关。
这一晚,我们几个人在屋子里听着音乐,漫无边际地闲聊。由于毒品的作用我发觉他始终粘在我身边,听我说话,偶尔用手轻触我的后背。我当时不能理解一个“飞”的人的状态。他表现出很喜欢我的样子,而我也没什么拒绝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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