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Part37-41
Part 37
阳光总是这样的,这样的梦幻。
夜晚总是这样的,这样的寂静。
你总是这样的,这样的温婉。
Part 38
木材的香味是一种长久的,永恒的香。那并不是所谓的欧式条纹便可以替代的,这是一种遗留,是一种馈赠。
万芊更喜欢欧式的家具,我问她为什么不喜欢木质,她告诉我说,她小时候家里的家具都是木质的,每次躺在上面身子都被卡的难受。
万芊也没有问我喜不喜欢就把账结掉了,所以就算我怎么不愿意,结局也已经被定了下来。
看着万芊蹲在货架前挑着一些生活琐碎的小玩意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的,我在小时候就觉得和爱人一起逛超市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那类带着生活式的放松是我最喜爱的。
万芊是一个很细心的女人,她在一天之内几乎把需要长久使用的物品全部都买回了家,甚至还买了几包火锅底料。
其实房子刚刚装修完,屋子里的甲醛都还需要散一散,这么早买全并没有什么用。
“那正好把家具的味道也散散啊。”万芊一副随手就把事情办了的样子也让我很头痛,因为我已经把大包小包的锅碗瓢盆往回运了三趟了。
其实甲醛如果到了这些生活器具是一件更麻烦的事情,但我并没有对万芊说,毕竟她这样懒的人能够有这样积极的行动是很了不得的。
“季歌,帮我去楼下买点葡萄呗。”
“季歌,帮我去楼下买包饼干呗。”
“季歌,帮我去楼下买袋瓜子呗。”
在公司的时候她总是使唤我跑上跑下的,有时候不愿意,她就无赖的往我桌子上一坐,然后就开始拆我桌子上一切能拆的东西,我也就无奈的下楼帮她去买。
“万芊,你不搬来吗?”
“想同居啊。”万芊开始笑起来,弄得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我把你房子拆了哦。”万芊可能感觉到我的尴尬,之后又补了一句。
我把桌子上的一袋芒果干塞到她手里。
“等暖房之后吧,要不我再给你暖暖床。”万芊盘腿坐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吃那袋芒果干。
我没有理她,只是把手里键盘敲的噼啪乱响。
Part 39
这是我第几次在机场接人,我已经忘记了,小封从托运处拉着两个行李箱向我走过来。
小封无论做什么的时候都是很安静的,不舍得让人把这种氛围破坏掉,所以我和小封呆在一起的时候,我一般不会先开口说话,而小封也不会开口,我们之间也就是那样沉默着,我并不想做一个沉默的人,在哪方面都是。
小封第二天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买了一套房,在我家对面。同一个小区里。
小封是一个做事极其独立自主的姑娘,她甚至也联系好了装修公司。她告诉我,她家店面被她卖掉了,卖了一大笔的钱。
她家的店面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是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也能卖出很好的价格。。
她一趟趟的往楼上搬东西的样子让我觉得很想帮助她,但她却并不是一个需要施舍的女孩。
“我要去支教,等回来的时候,估计也就装修好了。帮我看一下屋子吧。”小封把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把一把的排除,最后把一把防盗门的钥匙递给了我。
“去哪里支教?”我并没有接受那把钥匙。
“某州那边的山区。”小封把钥匙塞进了我的衣袋。
“非去不可吗?”我把钥匙又拿出来,放在小封的背包里。
“去历练一下。”
“那你听好了,无论那里的山民再怎样淳朴也不要孤身和他们出去。家访的时候最好能找人陪你一起。不要喝酒。千万不要喝。也不要有好奇心,不要打听村里的什么职位更替啊什么的,不要参与这些权利的角逐,而且不要和当地人起冲突,尤其是不要体罚学生,也不要对他们厉声责骂。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关门窗。最好多我和我通信,你可以带张网卡,再带个笔记本,每天给我短信。听到了吗?”封彩平静的站在我的面前,轻轻的点了点头。
“还有,不要对那里的学生有太高的希望。”我不想对她解释为什么,有些东西并不适合在她这个年龄段让她知道。
“你真像我爸。”封彩朝我笑了笑,之后把钥匙收了起来。“我主要是怕装修工人破环家里东西。你不帮我看家就算了。”
“什么时候出发,要多久?”封彩把钥匙又递给了我。
“再过几天,我把手头的事情忙完,大概要一年。”
“你问老封了吗?”我接过钥匙,放在万芊的包里,万芊去买菜了,她害怕把包弄脏就让我帮她拿着。
封彩看了我一眼。那样的宁静,那样的安稳。
真想永远活在那种眼神里。
Part 40
小封离开的时候,我还是站在机场上目送她离开,我在这里见过太多人的离别,他们拥抱着,慰藉着。
小封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安静的离开了。或许,一年后就又是一个样子了吧。
Part 41
青荣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姐姐就已经出道了,青荣很讨厌她姐姐。真的很讨厌。
讨厌她的软弱,讨厌她的胆小,讨厌她的唠叨,讨厌她任何一点。
青锦每次在外面受了欺负都是边哭边回家,大大的医用口罩被她的眼泪浸湿。有时候鼻涕还会粘在头发上,邋遢的很。
青荣那个时候就告诉青锦自己和寒子的关系了。
青锦很反对,因为她想让青荣学习,青锦会出道,也是因为学习不好。往往过去了,才会后悔。
遗憾的是,她管不了青荣。
她就开始针对孟寒子。虽然她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明星,但这个阶梯制的时代里,一层一层密布着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
万芊和她的年龄相当,是和她同一期的实习生。
青锦和万芊不一样,青锦浑身就是一种倔劲。而万芊看起来就很巧。
青锦总是认为扎实就能混得好,万芊已经会拿着新出的化妆品向老师行贿。其实那几个简单的形体动作再做多少次又有什么用呢?白费而已。
后来,万芊并不想再过这种酒肉生活,就离开了。
她告诉青锦,要学会用巧劲。并且帮助青锦接到了她的成名作。
其实,万芊又有什么巧劲呢?再多的,也不过是年轻以及躯体罢了。
青锦变得星气十足,和各路的明星混的火热。
青荣离开家的时候,青锦正在拍戏。
青锦回来的时候,看见家里留下的只有青荣的一行字迹。
青荣和孟寒子同居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孩的家庭会同意这种有些荒唐的感情。说白了,青锦也没有多大而已。
她找不到青荣在哪里,青荣小时候能把她制的服服帖帖的,长大了也能。
青锦后来去法国拍戏,她拜托万芊帮她寻找青荣。
万芊托了几个朋友,便找到了孟寒子的行踪。万芊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沙发上拥吻。万芊来了也不回避。
万芊并没有把找到他们的事情暴露出去,因为她觉得如果两个人疯狂到这种地步其实也就没有拆散的地步了,因为他们迟早得散。
青锦在下飞机歇脚时遇见了一名画家。那个画家告诉她,他叫Mr.silence。青锦玩笑似的对他说,她叫。
她让画家给她画了一幅肖像,她或许是因为忙惯了的缘故吧。总觉得坐不下来,以前没有成名的时候,她能在家搂着青荣坐一整天,当然,青荣并不愿意让她搂着。
画家笑着对她说,她真的能够担得起恬噪这两个字。
她和画家成为了朋友,她的第一个朋友。她觉得万芊称不上是她的朋友,因为她认为,万芊对她应该算是一种施舍。
画家很尊重她,她也很喜欢画家,因为画家的手很好看。她经常拉着画家的手在屋子里听很久的音乐。
画家很静,她也因此变得很静。
她和画家的关系一直都是不明不白,她也不希望把这些东西弄明白了,有些事还是迷糊着好。
她和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她成立了一个私人的工作室,也签了不少的艺人,她签了回到她身边的青荣。
正如万芊所说,他们太过于疯狂,长久不过也只是夸夸其谈而已。
她办了一家杂志社,其实这个杂志社主要是为万芊而建的。
她随着成长,开始极度的厌恶万芊所给她的那些施舍。但,万芊所给她的,她永远也做不到。
她只能以这种方法来报答万芊,而万芊也是一个很给力的女人,至少这家杂志社在那个年代被万芊撑了起来。
现在万芊虽然已经不再去拍封面了,但她的作品仍然在每期的评比上位列前三甲。
她最近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摄影师,叫季歌。
她觉得季歌的作品其实说不上好,至少在一些专业层面上比不上其余的摄影师。但在想法上是有着独特创意的。
恰好公司也需要在摄影方面做一点成绩。
但,季歌好像让她失望了。
青荣告诉她,让她把季歌留下来。
万芊告诉她,让她把季歌留下来。
画家告诉她,让她把季歌留下来。
她告诉季歌,他之所以在摄影比赛失利是因为他的作品被调换。她牺牲了整个摄影二组,把季歌留了下来。
万芊的事情被公司传的沸沸扬扬的,但万芊并不在乎,季歌在不在乎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现在只想把欠万芊的,都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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