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奔赴天山(5)
“柔儿!我的好妹妹,你有没有受伤?让哥看看?哎呦,我的柔儿怎么弄的这么脏,你的衣裳怎么换成了麻衣?柔儿瘦了,瘦了好几圈,眼窝都凹了,心疼死哥了。”
“哥,柔儿这几天过的可惨了,柔儿觉得自己把这辈子的苦都吃完了!”
“我的柔儿,是哥不对,哥来晚了。”
耳边是少年疼惜且充满了颤抖的声音,张玄觉见女子眼圈红红的,声声唤着哥哥,想着这个少年应该就是她口中的兄长,便收了佩剑,微微点头。
“哥,昨天就是这两个哥哥收留我的,是他们大发善心让我免于流落街头,还给我吃了肉包子。”
燕语柔虽然从小娇生惯养,但有着一颗感恩善良的心,她熟练的从兄长怀里掏出一小锭金子,还有一个精致的翡翠玉佩,乖巧的递过去,见张玄觉和同袍不收,便执起他们的手,分别放入手掌,紧紧按住。
“收好,我说过,只要找到我哥,一定会给钱的,君子一诺,一胜千金。”
视线理她仍旧灰头土脸,眉眼间却充满了光芒,张玄觉瞥了一眼掌心的金子,动作熟练的塞进怀里,夸张的咧着嘴,露出一个笑容。同袍则冷冷的将玉佩塞进怀中,对燕之诺拱了拱手。
“小妮子说话算数,不错!”
“对了,我不叫小妮子,我叫燕语柔,我……”
“两位公子,舍妹承蒙照顾,小弟在此给二位道谢了。”
打断妹妹的话,燕之诺娴熟的将她拉到身后,一来是怕她这个直肠子随便说出身世惹来无端灾祸,二来谁知道这两个人是不是黑衣人的同党,自己没有杀了他们斩草除根已经是手下留情。三来他们面孔生疏,显然不是燕人,又生的这般俊俏,谁知是不是敌国的美男计。
“不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同袍上前一步,颔首道,“既然燕姑娘与兄长重逢,那我们就此告别。”
“天涯若比邻,大恩不言谢,两位好走。”
燕之诺躬身拱手,神色谦卑,但同袍看得出,他虽极力隐去周身戾气,但眉宇间的算计仍旧是难以完全抹杀的,这个人少年不似他妹妹那般单纯。若不出意外,应该是个满腹诡计的善谋之人。
“两位哥哥,有缘再见!”
燕语柔倚在兄长怀里,笑着对两人的背影挥手,她虽然很想知道两人的名字,但从小的礼教告诉她不能这般无礼的去询问陌生男子的名字,尤其是在家中父兄面前更不可轻薄言行,所以,她忍住了内心的冲动,默默的遗憾着。她想,怕是这辈子也不会再与这般谪仙的人相遇了吧。
“柔儿,这几日你是怎么过的,快跟哥说说。”
燕之诺看得出妹妹对两人的不舍,但身为养子从小就学会隐忍的他没有戳穿,更不会戳穿,毕竟在他的计划里,自己要接管燕家,成为家主,而自己想成为家主就必须要娶了燕驰的独女燕语柔为妻子。同时,他性子高傲自负,不会认可任何除了自己之外的男人,哪怕是当朝君主、当朝储君。他燕之诺想要的东西,谁都不能抢走!
燕语柔没有看出兄长眼中的熊熊霸业,更不知道自己从始至终只是他计划中的一颗棋子,因为她一直将这个从小陪自己长大的男人视作亲哥哥一般。
亲密的挽着兄长的手臂,她轻声细语的说着这几日的故事,只是她虽从小锦衣玉食,却不是个脆弱的女子,悲惨的过往经她的美化竟成了带着些许美好的一段冒险故事。
初秋的天气仍旧带着燥热,燕国的气候又远比秦国的怪异,不但早上天亮的晚,晚上天黑的晚,昼夜温差还很大。
离开客栈,一言不发的同袍脸色一直很难看,张玄觉意识到他是听“燕”生恨,想起了逼死父母的仇人燕驰,便变着花样的讲着小段子逗他开心,只是不论自己说什么,他最多只是嗯一声,算是回应。
沉默了一路,直到来到了金都的下一个县城,同袍紧皱的眉头都没有展开,张玄觉将马儿拴好,从他手里扯过琏鹤的缰绳,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
“敬之,大仇终将得报,此刻不能沉沦。”
视线里张玄觉面上是少见的郑重,同袍看着低头吃草料的琏鹤,脑海里满是父母冰凉的尸体、将军府满目的素缟、平江城痛哭哀号的百姓……他紧紧攥着拳头,半晌,最终脑海里呈现的是家人们、兄弟们、爱人还有张玄觉那一张张明媚的笑容。
“玄觉,不对,思贤,谢谢你,我会克制的。”
“也不是非要你克制,而是要分轻重缓急。”拉着他的手腕,张玄觉轻声道,“黑衣人还没找到,咱们又在追淳尚,眼下一丝一毫也大意不得,你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天山雪莲吗?木玄空跟我说,黑市上,一株雪莲已经炒到了一万金,就这还是有价无市呢。”
天山雪莲,自古以来被誉为世间罕见的圣药,其中尤以七色雪莲为至尊,冬月雪莲次之,夏月雪莲为末,并非是夏月雪莲不好,而是冬月的天山难如登天,所以冬月的雪莲就更为珍贵。
眼下虽然是刚刚入秋,但天山已经入了寒冬期,想要趁此机会夺得雪莲充当冬月雪莲之人不下少数,所以事实上,秋月的雪莲才是最难寻的。
“传闻陈国有冬虫夏草,燕国有天山雪莲,秦国有半壁河山,魏国……”张玄觉顿了顿,哂笑道,“魏国有利刃霍刀,提起霍刀,我还真挺想再会会她,尤其知道她是女子之后,我就更好奇了,是什么样的经历能让一个女人如此狠辣果决,被吹捧为一国之宝。”
“我记得霍刀的脸也伤了吧。眼睛是没办法了,但伤痕还是可以弥补一下。我看蔺桡还挺后悔的,毕竟是世间罕见的对手。此番若是能制成生肌膏,也给蔺桡一份,待他日战场相见,先礼后兵也不失为君子所为。”
“成啊。咱们多采几株,然后去黑市卖,狠狠捞一笔!”
“你这个人,不论什么时候想到钱都双目放光。”同袍被他逗笑,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温柔道,“此行危险,保命要紧。”
“小道不贪,恰巧钱和命,我都要。”
张玄觉势在必得的挑着眉,他没有告诉同袍,自己曾随师傅和两位师兄来过天山寻雪莲给木玄空制药续命,虽然那时候年纪还很小,但总归算是个“老人”,所以此行,他说不上胸有成竹却也不是毫无把握。
“敬之,你说淳尚这小子怎么腿脚这么快,咱们追了一路都没有他的踪迹。”张玄觉将银子拍在客栈的柜台上,继续道,“我不记得这小子有什么通天的本事,还能为了甩掉咱俩不眠不休的赶路?”
“两位客官,一间雅间!”
店小二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利落的扒拉算盘,算出一个数之后,将多出的几个铜板递给张玄觉,这次张玄觉出奇的没有伸手去接,而是作为赏钱按了按店小二的手,店小二见有赏,也不嫌钱少,甩着肩上的白帕子,笑容满面的迎着两人向楼上走。
店小二虽然年轻却是个迎来送往的老手,自然知道两个人谁才是真的有钱人,他对着一言不发的秦同袍拱了拱,软着声音询问:
“两位客官是在屋里用饭还是下楼来吃?”
“你等下端上来吧,主食两碗面条就行,不必太麻烦。”
“得嘞,那两位客官就先歇着,小的就不打扰了。”
店小二离开后,张玄觉率先推开门,确认没有人埋伏,也没有人跟踪,才反手关严了门。同袍放下包袱,推开窗子,看着街市上往来的人群,里面没有淳尚的身影,不免有些担忧。
“我很担心淳尚,如果他出事了,小千会自责的。”同袍接过茶盏,摇了摇头,“我与他是没什么交情的,这个孩子性子野,与我不和。可同泽却是很喜欢他,说他大胆、心细,肯吃苦,不像个纨绔子弟。”
“那孩子是坏了点,但也没坏透。”
将茶盏中的温水一饮而尽,张玄觉粗鲁的擦了擦嘴角的水渍,直呼爽快。这一路走来,只顾着找人,都没好好休息,等下吃了饭,一定要好好泡个脚、睡上一觉才不枉给了店小二那五个铜板的小费。
手中的茶盏原封不动的放在了窗前的桌子上,同袍看着窗外暗下来的天空,暗淡的蓝色之中一轮弯月高悬,倾洒的月光就像他此刻对千秋一的思念,明明普洒一切,却无处可言。
“小千,也不知道你有没有好好吃药,有没有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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