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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奔赴天山(6)


燕国民风开放,百姓对于异域面孔并不排斥,所以一路走来秦同袍和张玄觉没有感觉太大障碍,只是行了五天却没有发现黑衣人的踪迹,也没有见到南宫淳尚的身影,不免有些让人担忧。

        尤其是黑衣人,他好像来去无踪的鬼魅,偶尔飘荡却总是抓不住实体,而且他似乎不是一直跟踪,好似随着心情决定是不是跟踪、是不是暴露。让人既气的牙根直痒痒又莫名觉得恐惧。

        由于马不停蹄的赶路,原本需要至少二十几日的路程,二人在第十八日的黄昏便踏入了天山脚下的□□城。

        这里的人们奇装异服,样貌也各异,显然是聚集了各国的能人异士,而他们来此的目的也很容易猜到:天山雪莲。

        已经在城里安顿下来的他们,窝在各个角落,只是那如狼似虎的视线会齐刷刷的落在从城门处走进来的生面孔身上。

        首先他们会观察这些生瓜蛋子是否携带武器,是什么武器,体格是否健硕。其次再从生面孔的衣着来判断是买主还是寻客,若是买主他们会主动上前攀谈,试探你到底有多少钱,能买得起什么,是不是识货,再决定是狠狠的坑你一把还是给你掺假的真货。

        若他们经过判断发现你是寻客,就会进入下一步,探查你是否会武功,若是碰到高手,就用下三滥的手段折了你的周身修为,若你只是个三脚猫的散兵,那不好意思,他们就会毫不客气的夺了你的命。

        当然,若你是“老主顾”,不管是买家还是寻客,他们都不敢轻易出手,毕竟干这行的也是要抱团取暖、一致对外的。

        张玄觉在进城前特意与同袍换上了同样为黑色的棉布衣衫,卸下玉冠,系上黑色棉布,只是细细看去那黑色棉布的尾端飘着红色的穗子。将一直握在手中的佩剑别在腰间左侧,他还在手腕处装了生平最看不起的袖箭,一系列动作完成后,他也给同袍做了同样的装扮,只是没有佩戴袖箭。

        “进了□□城就是进了黑市,或者说进了浑水的江湖。黑市里有三种人,老主顾、生瓜蛋子和兔子。其中生瓜蛋子又分为肥羊和臭水,兔子分为高手和三猫。”张玄觉见同袍有些蒙,笑着解释道,“老主顾说白了就是自己人,不会有人动你,但会有人试探你的背后老大是谁。肥羊就是有钱又不识货的买主,可以狠宰一顿。臭水就是没钱、捞不到油水的。兔子是指新出现的寻客,也就是寻宝的人,其中高手就是武功很厉害的,三猫呢就是三脚猫功夫的人。不过,一般来说,除了老主顾,剩下的人在这种地方,就算不死也是要被扒层皮的。”

        “那咱们这身装扮是什么?”

        同袍惊叹着张玄觉的机敏和老谋深算,也好奇他小小年纪为何会如此深谙燕国的黑市之道。

        “黑棉布与红棉布,都是老主顾的意思。尾端飘红穗,是红帮,红帮是□□最大的老主顾,一般没人敢惹,加上红帮人多,也不会有人一一认识所有人,咱们装成红帮的人,是最安全的。”

        张玄觉拍了一下红穗子,穗子便晃动起来,他撞了一下同袍,同袍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一个系着红色棉布飘着黑色穗子的男人,那人精瘦却拎着看起来就很重的砍刀,想来应该不是善茬。

        “穗子是区分红帮与□□的标记,这个人是□□的,红帮还仁义些,□□就是一群土匪,为了利益烧杀抢夺无恶不作。咱们离他们远一点,若是不幸面对面撞上了,记得千万别拱手,要踹一脚对方的武器,不然□□的人会毫不犹豫拆穿你的身份。”张玄觉扬扬下颚,耳语道,“□□城只有这两个帮派,很好记的,等下你跟在我身后,若有人问起,你就说自己是我的随从,因为红帮的人一般都是两两出行,一主一仆,均佩剑,但主戴袖箭,而且主骑白马,仆骑黑驹。”

        将张玄觉的话在脑海中反复滚着,同袍跟在他身后,微微颔首,避免与守军有眼神上的交流,在经过并不严密的检查后,他瞠目结舌的看着小气的张玄觉竟然毫不犹豫的掏出了十两银子递给了守军,那人颠了颠重量,又确认进城人数,才轻哼一声,放两人过去。

        “过路费?”

        “对,每人五两白银。不给就别想进。”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张玄觉没有回答,只是神秘的笑了笑,转首间,那卸去和善的眼神中洋溢着冷漠,他昂着头,环视着城内虎视眈眈的人们。视线中,没有找到南宫淳尚的身影和马匹,他盯着从角落里射出的一道凶狠目光的来处,毫不示弱的露出手腕间的袖箭,那人见了袖箭,又深深看了一眼他头上的红穗子,才不情愿的重新低下了头。

        “那人是红帮的探子,也叫针眼,类似信号兵。”张玄觉放慢了步子,与同袍并肩,“刚刚我在告诉他,自己是主子,带着你来这里,是红帮的老主顾。”

        “若咱们不是红帮的呢?”

        “若是□□,针眼就会悄悄记下下榻的地址,叫人来灭,若是生瓜蛋子就宰,若是兔子就杀或者毁。”张玄觉冷冷一笑,“这群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见财起意、见色忘义,所以跟他们大可不必讲正人君子那一套,怎么阴损怎么来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礼仪。”

        同袍点了点头,他虽然不害怕这些陌生人,但感受着从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还是觉得不寒而栗,就好像不论你走到哪里都有无数双眼睛在监视着你的一举一动,恨不得你刚打了个喷嚏全城人就都知道了。尤其是,他们的眼神散发着贪婪、诡诈、狡黠……就像佛经中地狱的厉鬼。

        张玄觉顺着记忆找到了当年下榻过的客栈,看着记忆中已经模糊的名字,他弯起嘴角,跨着大步率先走了进去。同袍见他丝毫没有犹豫,想着应该是熟悉的地方或者是确定了安全之所,便也跟着走了进去。

        “掌柜的,一间下房,两份筷,三枚白棋,四碗汤,五把草料,六指长,七个白馕,八支花,九个铜板三两钱。”

        说话间,张玄觉已经利落的将九个铜板横着排成一排放在桌子上,手指分别在铜板的圆孔处顺次敲击着,口中是娴熟的入店的行话。

        此刻,本不想搭理陌生人以扒拉算盘为幌子的掌柜只得缓缓抬起头,昵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少年,他仔细的回想却半晌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反复回味着他的行话,没有丝毫错误,便依着规矩,让小二带着他们去了二楼最角落的一间上房。

        掌柜的瞥了一眼空荡荡的楼梯,捋着花白的胡子,轻轻摇了摇头,干瘪布满褶皱的手指继续扒拉着算盘,口中却喃喃着:

        “猫儿上高,高山多皮毛。天山上又要下红色的雪咯!只是不知道这雪能不能染出一朵七色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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