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文学网 > 富二代的情与郁:物欲动物 > 第3章 农舍

第3章 农舍


  这是一幢农民的房屋,一幢红砖黑瓦及坐北朝南的房屋。这房屋的门窗都破旧了,油漆早已剥落,呈现出陈旧的木质。刮在门上的油灰也掉光了,光线能从门缝里透进来,反之也可以泻出去。既然如此,冬天里这幢房子就很冷,四处进风,并且风可以把搁在椅子上的衣服吹得朝一边翻卷。当然,夏天里,房子就相对凉快。汉林曾经租了那农民的一间房子看书和画画。房子的前面是一个Z字形塘。水清清的,中间是天空的颜色,时而白亮亮的刺眼,时而又一片浅蓝。所谓秋水宜人大概就是指这样的水;四围是茂盛的树木,充满生机;农舍后面是绿青青的桔子树,好大一片,大约有几十亩。窗前却有几株青翠的竹子和几蔸美人蕉。每天早晨,美人蕉的叶子上便闪着晶莹的露珠,看上去像一颗颗小钻石闪耀。在这间房子里还经常能闻到一股泥土和树木的气味,有时候桔花的香气一阵阵飘入窗户,让汉林深感世界是美好的。他就是在这间农民的房子里第一次触摸了女人的身体。此前,在书本上,他知道女人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但在实际生活中他却是一派茫然。而他第一次触摸的女人就是冯丽。这间房子留在他脑海里的意义十分特殊,就是他在这房子里懂得了女人。有很多个夜晚,他都回到了这间农舍,当然是在梦里而来,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女人,那便是面若桃花、楚楚动人的冯丽。他可以忘记很多东西,大学里读书时,每天要经历很多事情,大部分事情他都模糊了,甚至共同去回忆也回忆不起来了。但在那间房子里发生的一切却印在他脑壁上了,就好像一个画家把一个女人的身体刻在了铜版上。这块铜版就是他的脑壁。他的脑壁上永远镂刻着那个女人的裸体画像。

  他和冯丽第一次做爱就是发生在那间农舍里。

  那是五月里某个细雨迷蒙的下午。那样的下午,正如我们见到的,花儿在雨中摇晃,蜜蜂冒雨在空中飞来飞去地采蜜,蝴蝶也会在细雨中飘来飞去。那天他并没想到会发生那种事。但通常很多事情都是没想到却发生了。比如车祸,要是某人预见今天会有一辆东风牌汽车从他腿上压过,他就不会出门。什么都是无法预见的。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因为下雨,校园里的空气湿润润的,夹带着泥土和树木的馨香。泥土和树木气味常常在雨天释放,边舒展枝叶,让雨水冲洗落在它们枝叶上的灰尘。午睡醒来,汉林呼吸着大量湿润的空气,觉得自己像一条休息的鱼。他想他要真是一条鱼多好啊,那他就没有思念的烦恼了。他想冯丽,还暗暗想过她的身体,想她的乳房一定很挺很漂亮,想她的大腿一定很白,很有弹性,想她的私处一定像一朵沾满露珠的黑玫瑰一样迷人。他想到这里时,下身硬了,感觉难受,感觉身上的血液沸腾了。他打着黑伞去找她。他在接近她寝室时,他感觉自己在走向爱的终点。她寝室里多半姑娘都起床了,有的出了门,有的就坐在桌上看书,还有两个姑娘在睡懒觉。冯丽坐在床上看书,头发披在脑后,穿着一件真维斯黑长袖衬衣那衬衣的领子上绣着小荷叶边;套着一件米黄色马夹;下身一条黑底灰格子长裙。模样很滋润和洋气。

  有的女人给你的感觉是一种苦相,甚至你会觉得生活对她不公平;有的女人给你的感觉就是一副命好相。上天偏爱着她呢。冯丽给人的感觉便是后者。还是这句话:上天偏爱着她呢。她见他进来就下床,对他一笑。所谓回眸一笑百媚生是对貌若天仙的女人的赞许。冯丽用不着回眸一笑就百媚生了,可见更加貌若天仙。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女寝室,接着又走出了校园,缓缓地向他租的房子走来。这间房子离校园不远,走出校园,顺着一条由炉渣和卵石铺陈的小路走三百米就到了。冯丽打量了眼四周说:这里真好,我喜欢这里。

  我也喜欢这里,这个农民很好,从不管我。他说。

  一个人要有自己的房子。

  汉林瞥着冯丽。这不是我的房子。如果是我的房子,我就会搞得很漂亮。

  冯丽用鼻子嗅了嗅说:有花的香气。

  汉林也用鼻子嗅了下,他告诉冯丽:这是桔树花的香气。

  那个农民不在。那个农民是个麻将鬼,常常出门打麻将打到半夜才回家,有时候还通宵不回。堂屋的门虚掩着。他们推门进去,他的房门上挂着一把江山牌锁。他开锁,两人走进了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桌子是农民家一张用旧的桌子,式样古朴,但是油漆已经掉得一点不剩了;木板龟裂,抽屉里尽是蟑螂屎,所以他从不用抽屉。一张钢丝床靠墙摆着,床上铺着棉絮,棉絮上又铺着床红格子布毯,布毯被他压得皱巴巴的,且充满着他身体的汗味儿,看上去已不那么干净。我袜子都湿了。冯丽说,嘟着嘴瞥他一眼。

  汉林注视着冯丽的脚。他从不盯女人的脚看。汉林受过极好的教育,教育者便是母亲。母亲出身于一个大家庭,她爷爷的爷爷曾做过湖南的巡抚大人,她爷爷——也就是汉林的老外祖父,当过汪精卫政府的高官,虽然不怎么光彩,但也算个人物。汉林的母亲从小就要求儿子眼睛看人时目光不要斜视,而要平视。但此刻他的目光斜视了,盯着她的脚。在她的长裙下面,那双白高跟皮鞋上沾满了泥星和雨点;一双肉色丝袜湿了,丝袜上沾了泥星,显得肮脏。你把袜子脱了吧,汉林怕她感冒而说,穿上我的拖鞋。

  她咬着自己的下唇瞥着他。你的拖鞋呢?

  她咬下嘴唇的模样也很“百媚”。看上去像一个娇气的小姑娘,情态动人。那会儿他的下身蓦地硬了。他很害羞,觉得自己的下身有点捣蛋,像个调皮的顽童,在该安静的时候却不安静。他怕万一她觑见他的裤裆鼓起来,会觉得他下流。他折过身,弯腰,从床下找出了他的一双酱色灯芯绒布拖鞋,丢到她的脚前。换上吧。

  你是香港脚吗?她迟疑下,偏着脸蛋看着他。这是一张很生动的瓜子脸儿。

  我不是香港脚。

  冯丽脱下高跟鞋,把袜子脱下,穿上了布拖鞋。她在弯腰脱鞋时,他从上面瞟见了她乳房的上半部,那上半部呈弧形,凸得很迷人。她对他一笑,他赶紧把偷窥的目光移开,心怦怦地狂跳,边用他的会绘画知识联想她整只乳房的形容,边看着她的脸,她的脸色十分红润。她表示她舒适了。她刚才很不舒服,因为袜子是湿的。我不穿高跟鞋就和你一样高了。她说,笑着。但在汉林听来,她字里行间有嫌他矮的意思。

  汉林一米七二,实际比她高两公分。但她一穿高跟鞋,他就显得比她矮。汉林瞅着她说:你是个高挑的姑娘,你不穿高跟鞋也显得高挑。

  冯丽的瓜子脸于那一刻自信地一笑,当然就生出了很多百媚。那肯定啊,我有一米七,像我这样高的女孩不多。

  汉林瞅着她,他觉得她的腿既修长又迷人。你这样高的姑娘不多。

  她脸上略呈骄傲。所以你才会看中我。是不是?

  你是我见到的姑娘里顶顶漂亮的。

  你也是个靓哥。冯丽也夸奖他。

  他很高兴她这样评价他。

  她坐到了钢丝床上,自信地把腿伸直,且很温馨的模样打量着自己的腿,脸上就闪烁着一种妩媚的光泽,就仿佛湿润的绿叶上闪耀着天光。别人都说我的腿长。她欣赏着自己的腿说,边在他面前摸了下大腿。

  汉林的目光非常贪婪地落在她腿上,说:你的腿真美。

  她把裙子搂起让他欣赏她腿的全部,以致裙子都搂到了她的裤衩上。那是一条白裤衩,紧裹着她的小腹和私处。我读小学五年级时,在青少年宫学舞蹈,她用一种轻佻的目光斜睨着他说,省歌舞团的老师看中了我,说我很有前途。后来还到我家去做我妈的工作,他们说我的腿很有韧性。我妈妈死活都不同意。

  怎么呢?他咽了下口水,问。

  我妈希望我朝别的方向发展。我妈说跳舞能跳多久?艺术生命很短,不跳舞了又干什么?到那个时候要改行都晚了,下场不好。

  哦。他的眼睛都发亮了。她的两条腿在他眼里像丝绸一样光亮,白白的,皮肤极光洁,如瓷器。其实这还不足以让他展开想象,那一刻让他满脑袋浮想联翩的是她大腿根部的白裤衩,那裹着她私处的白裤衩叫他的脑海波涛汹涌。他拿不准她这是在引诱他,还是无意识的动作。他没经历过。他不晓得自己应该怎么做。他真的想走上去抚摸她的腿,那两条腿在他眼里真美:线条波澜起伏,闪烁着绸缎般的光泽。你你的腿腿腿真美真美。他结巴着说,声音在房间里扩散开来,犹如在山谷里回荡似的。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结巴、沙哑、颤栗。

  她瞧着他浅浅一笑。

  外面下着雨。空气中有桔树的芳香。在这栋房屋的一旁,就有几株一人多高的桔树。桔树上开满了细小的白花。那些桔花在毛毛细雨中吐着芬芳。它们是另一种生命存在。桔花的香气从窗口飘进来,使室内湿润的空气变得更加好闻了。他盯着她,脸上的表情很激动,激动得心里的他都幸福得想大叫了。她是我的,他有这种强烈的感觉。你真美,对于我来说,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真的吗?她撒娇的形容瞥着他,歪着瓜子脸儿。

  你永远是最美的女人。他的手轻轻地放到她腿上。他感觉到她的肌体凉凉的那是湿润的空气附在她腿上所致,但却很有弹性,软酥酥的布满弹性。她没表示异议,只是瞥着他。他的举动受到她的鼓励又进了一步,他伏下身,把脸埋到她大腿上,舔着她的大腿。

  她浅浅一笑,笑出了两个美丽的小酒靥。你不要这样,我好怕的。

  他继续吻她的腿,吻她的膝盖,吻她小腿肚。他提起了她的一只脚,这只脚白白的,看得见青筋爬过脚背,脚趾修长,趾甲上涂着红油。他用舌头舔了下她的踝骨,她的脚缩了下,一笑,说:你要舔我的脚?

  他又舔了下她的踝骨,接着就舔她隆起的脚背,舔着她脚背上的一条条静脉血管。他的舌头在她的脚背上游走了很久,将每一个毛细孔都舔到了。她笑,哧哧笑着,觉得这一切都十分新鲜、好玩。他忘我地舔着,他的舌头插入她的一只脚丫,舔着她红红白白的脚丫深处。

  她说:好痒的。

  汉林把她那只他吻遍了的脚拎到自己脸上,吻她的脚心。他爱她。爱她的每一片肌肤,爱她的每一个毛细孔。她是女皇。他是她虔诚的奴仆,亲吻着她的一枚枚脚趾。

  她闭着眼睛,享受着他的亲吻。他那么如醉如痴地舔着她的脚,她感吃惊,同时也有一种快乐的东西从心头爬起,向上攀升,好像坐在飞机里一般,使她心潮起伏,飘飘然感到惬意无比。她觉得够了,应该奖赏他什么了。她说:停。他昂起头看着她。她捧起他的脸,在他脸上亲了下,又一脸快乐地用舌头舔了下他的鼻子。笑了。

  他看她笑。他感到鼻子湿湿的,很有意味。他马上百倍热烈地回吻她,吻她的脸蛋、耳朵、眼睛、鼻子、嘴唇。她把舌头奖赏给他。他含住了她的舌头,她的舌头非常热烈,柔软得像熟透了的草莓,上面仿佛还浇了蜜汁,甜甜的。他贪婪地吮着,一边紧紧地搂住她,仿佛要把她融入自己的心田,永远拥有她,不分离。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是热血沸腾所致。是一种亲密相融。假如你面对你热恋的女人,你初次拥抱她和吻她,你就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你的这种感觉会传染对方,以致她会挣脱你的长吻,而把嘴儿贴到你耳朵上说:我想要你进来。

  整整六年过去了,他始终记得她说的这句话“我想要你进来”。这句话伴随着桔花的香气常常在他耳畔回荡,犹如一只蝴蝶绕着一朵盛开的芙蓉花飞舞。这句话已在他大脑里扎下了根,使他一想起就有一种爱情已逝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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