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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书房,林清远在准备下个月阿乔要用的字帖,这些字帖都是他旬休时亲自一张张写好,晾干,再贴上描红纸做成的。林清远站在书案旁一字一划写得认真,阿乔坐着,靠着桌托腮也看得认真——当然,不是看字。暖黄色的阳光从窗棂透进来,勾出一缕缕金线,安安静静的印在两人身上,此情此景几可入画。

  “远哥哥,你刚刚为什么要帮那个坏人出主意啊?”

  “阿乔觉得他是坏人?”林清远略带调侃的反问。

  “那天晚上他要打你,难倒不是坏人吗?”这话的意思好像凡是欺负林清远的都是坏人一样。

  “坏人和好人可不是这么分的,”林清远失笑,“你看到了那天晚上他欺负我,不过你没看到这个——刚刚那个人的志向是要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所以他才会跟着我想找你爹爹学功夫。你还觉得他是坏人吗?”

  “真的吗?那他也不算很坏嘛,”但阿乔还是不喜欢他。

  “像这样的人心存大义,算不上坏,只是小事上有些浑罢了。”林清远提点阿乔。

  阿乔懵懵懂懂的点头。

  “何况那样的主意,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帮他还是坑他了。”林清远幽幽的叹了口气,目光转向窗外。

  ~

  承平十五年,饶州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徐知南从书院退学了,悄无声息,书院里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倒是那个月旬休的时候,林清远接到了徐府的帖子——徐老爷约他在徐家见一面,只是并未提及缘由。

  林清远如约去了。

  徐家不愧是饶州的首富,整个宅子在细微之处独见匠心。还未进门就是粉墙环绕,绿柳周垂。院子还有九曲游廊,廊沿上挂了一水的嫦娥奔月制式宫灯,房棱上绘有精美的彩绘装饰,台阶下石子铺成小道,曲曲折折,与院内奇花异草相印成趣。徐家的仆从带着他绕过藤曼垂挂,土石相间的假山,到了一处名为“远香堂”的馆阁,仆从没有引他进去就退下了,只道“我家老爷在厅里等公子。”

  林清远点点头,理了理衣襟才走进到远香堂的大厅。

  徐老爷正坐在主位品茶,见他来了,也不打招呼,抬抬手,只说了一个“坐”。林清远有些疑惑,也没有直接问,行了礼在徐老爷的右侧下首位置坐下。一个婢女用托盘端了一杯茶上来,又轻手轻脚的退下,全程训练有素。茶杯该是汝窑的,林清远抿了一口,没猜出来是什么茶,不过很香,茶汤清亮。与郑家凉茶全然不同。

  “知道我请你来是干什么吗?”徐老爷又喝了口茶润嗓子。

  “小子不知”,虽然疑惑,林清远的态度依然谦卑。

  “我已经答应知南让他习武,”徐老爷停顿了一下,视线直直的落在林清远的脸上,“可我听说——是你给他出的主意!”

  林清远心下一惊,暗骂徐知南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居然将自己给供出去了!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说动徐老爷的,自己这里又该怎么圆过去,这下倒有些游移不定。

  只是面上,到底不能露出太多神色。“徐师兄确实曾向我倾诉过此事,只是我以为强身健体也并无坏处,况…此乃徐师兄的志向,雏鹰总归会有离巢的一日。”

  “呵,雏鹰吗?你小子倒是个敢说的!”徐老爷的口气听不出喜怒,林清远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好了,你回去吧!”徐老爷的目光终于从林清远身上移开。

  这就行了?林清远这下真的是一头雾水。但在这里未曾见到徐知南到底还是有些担心,只能硬着头皮问,“敢问伯父,徐师兄现下在何处?”

  “大概在漠北吃沙吧”徐老爷掀了一下眼皮子,背着手,目光悠远的投向门外,没有焦点。漠北是本朝驻军最多的地方,这一两年还算太平,不过随时可能点起狼烟。

  直到出了徐府,林清远也不知道徐知南到底做了什么,竟把徐老爷惹怒到直接将他发配漠北的境地。

  但在林清远离开后,徐老爷幽幽的叹道,“但愿是雏鹰吧!”

  之后不久快到除夕之时,书院才再一次放假。这也是林清远在郑家过的第一个团圆年。而之后,正月初十,宜婚嫁,郑德的婚期就定在这一天。郑家喜事连连,全家人忙得脚不沾地。就连刚放假的林清远也被阿乔拉上街做购置年货、喜糖喜饼的苦力。

  快到腊月,街边坊市到处都是人挤人。阿乔个子娇小,仗着身高“优势”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毫无压力。可苦了林清远,他一个书生,怎么好跟一群女人挤做一团。又生怕一个错眼将阿乔跟丢了,这种时候,越混乱,拐子越活跃。心里又急又气。

  阿乔顺利买到东西回来的时候,林清远终于舒了口气,按住阿乔的小脑袋,弯腰平视阿乔的眼睛,嗓音低沉,完全不同于其他变声期男孩那样的粗糙,“不准乱跑了,就待在我身边知不知道。”说着又牵住阿乔的手这才放心。

  离得太近,林清远说话的气息都喷在阿乔脸上,暖暖的,是和林清远身上一样的干净清冽的气息,仿佛还带了点书香。阿乔怔了怔,心底莫名甜了一下,眉眼弯弯,回握住林清远的手。大手包住小手,热度从林清远的掌心流向阿乔。

  他们两个的采购是按着单子来的。郑家没有主母,遇到这种是只能寻邻家热心的妇人相帮。这单子还是林清远在一旁亲自记的。没有了阿乔的帮忙,林清远的采购进程果然慢了很多,一下午时间,几乎走遍了整个坊市才将东西买齐全。

  除夕当晚的宴席是郑旭亲自下厨做的,阿乔很贤惠的想帮忙打一会下手,然而被嫌弃的赶出来了,理由是:笨手笨脚。阿乔当然不服气,找着林清远非要林清远夸她心灵手巧,林清远让她逗得哭笑不得。

  说实在话,阿乔和“心灵手巧”四个字大概只能跟“心”和“手”搭上边,剩下两个字恐怕是没有的。本朝对女子的要求向来是贞静贤淑,在江南一带,女子哪怕不识字,缝补刺绣的手艺却是几乎个个都要学。

  偏阿乔幼年失怙,从来没有哪个女性长辈教过她这些。跟着学的倒都是些男人家的打打杀杀。家里的男人们也从来没有谁指望过能穿上她做的一针一线。再者,她跟着林清远识字的一年间,也只是能够勉强把字写端正而已,什么写诗作画,阿乔大约是没有那个天分了!

  这样的问题还真是教人为难!林清远心里摇头,脸上却是笑得真诚,“阿乔自然是我见过最心灵手巧的姑娘。”

  心口不一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了。

  但是阿乔这样的小姑娘哪里受得住这等美色,叫他夸奖的脸蛋都泛着红晕。郑大郎嗤笑一声,手里摆弄(显摆)着王秀秀送他的荷包,鸭蛋青的缎面上精精细细的绣着一对鸳鸯,活灵活现。痞痞的开口,“清远莫不是对“心灵手巧”有什么误解?”

  幸亏林清远及时绷住了脸皮,好悬才没笑出声来。阿乔却是忍不了的,哪里肯吃这个亏,一跺脚“哥!讨厌!”扑过去就与郑大郎过起招来。

  郑大郎马上就要与心上人成婚,这几天高兴得都快傻了,哪怕婚前两人不能见面,也是常日咧着嘴的。此刻他倒是很有些闲心陪妹妹过招。不过与其说是过招——不如说是耍着阿乔玩罢了!一个跑一个追,只差把这屋子给掀翻了。

  最后还是郑老爹从厨房出来,才制止了这一对儿女相爱相杀。

  郑老爹的手艺算不得很好,但饭菜贵在家常,又很实在。桌上还是有酒,只不过这回没有人灌林清远,郑大郎自个儿高兴,倒是喝了个烂醉。

  “今天是清远头一回在咱们家团圆,几天之后大郎也要成亲了,往后咱们家添丁进口,也会越来越热闹的!先干一杯!”郑老爹端起酒杯,仰头就干了。

  一家人嘻嘻笑笑,复又调侃阿乔,“待你嫂子进门,你也要好好学点女儿家的规矩,老跟着我们一帮子大老爷们混,当心将来嫁不出去可怎么办喏。”郑老爹喝的有几分醉了,说完还别有深意的瞧了瞧林清远。

  “那阿乔就不嫁了呗,爹爹以前还说要一辈子护着阿乔呢,”阿乔撒娇,摇着老爹的手臂。

  “那也不能砸在我手上啊!”这话一说出口,众人都笑了。只有阿乔愤愤不平,“一个两个的,今天都欺负我!”阿乔小嘴撅得老高,竟没有人安慰她,顿时生出一种类似于“大家都不爱我了”的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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