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周筳韫直到离开都没问温玉那死了的前任怎么回事。
因为没有任何立场,朋友不像朋友,炮友连炮也没打完整,而且炮友更不该问这种不着调的话。
自从上个月有人告诉他温玉有一个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恋人在高一的时候死了,就犹如一根刺卡在喉间,咽不下去,吐不出来。
刚开始听到,他笑了,高一死的,离现在都几百年的事了,他不信温玉还记着呢,可当他回忆起高一关于温玉的点点滴滴,发现回忆异常清晰,温玉什么表情,什么装扮,连他每次考试每个科目考过多少分都一清二楚。
这时候才察觉不对劲。妈的,温玉这么多年不接受自己,肯定是因为那死了的前任。一时之间,五味杂陈,醋坛子,酸坛子,气坛子统统翻了一地。
别扭半天又劝慰自己,去和一个死了人计较什么呢。
但温玉计较啊。而且他认识温玉十几年,竟然不知道这事。
没憋住叫想深入了解下,那个神秘陌生人却联系不上了,那只能自己动手了,起初调查开展得并不顺利,温玉前任好像从这世上抹去了一样,两周过去一无所获。他差点以为那人是骗他的,不然自己认识温玉十五年不知道有这么号人物,查无此人啊,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爹没娘的。
最后发现,还真是。
这人叫温润,是温玉家捡来的孤儿。
温玉爸妈这么善良热心肠,怎么生出来的儿子天生冷骨。
他曾经去过温玉家,偷偷跟去的,那天是温玉的生日,想给对方一个惊喜。结果变成了惊吓,他被吓到了,家徒四壁四个大字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那么久,似乎吹漏了他们这一家。
爸爸重病卧床,妈妈是个哑巴,鞍前马后地伺候全家人。
本来开开心心跑过来给温玉庆生的,结果他躲在破落砖瓦墙后哭个不停。
哭声引来了房子主人,温玉,整洁的校服换成洗得泛白的衬衫,指尖滴着洗衣粉泡沫。
那场面很是滑稽,周筳韫现在想想仍然觉得好笑。
他怀里抱着八寸生日蛋糕,泪像不断的线流个不止,糊满全脸,关键手要拖着蛋糕,不能腾出空闲去擦。
见到温玉第一句话,我腿呜呜呜,麻了,呜呜呜,快扶我一下。
温玉没动,反而更加冷漠:“你怎么在这儿?”
“给你过生日啊,今天不是你十七生日吗?”
他们的关系可能就是那一次更远了,毕竟每个人都有尊严的,他捅破这层窗户,看到了窗户里面的内容。但这并不能阻止他进一步爱温玉,相反,他要更努力,更强大,才能保护这个外冷内也冷的男孩子。
那时悄悄又发了个誓,他要给温玉一个金碧辉煌的家。
就是这样一个家庭,在温玉四岁收养了温润。
温润是温玉在山上和小伙伴一起挖野菜回来路上发现的,兴冲冲地抱着襁褓回家,跪天跪地让父母一定要留下这个弟弟,他想要一个弟弟,一个人实在太孤单了。
于是那样飘摇不定的一个家,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
周筳韫看到调查内容时,眉头拧成了一把锁,他遇见温玉时,都觉得他那家仿佛下一秒就会揭不开锅,怎么还想着□□。不得不感叹温玉能长大全是幸运之神眷顾。
后来温玉16岁那年,温润还没有学上,每天在家里干活。两人不知怎么某天晚上没回家,第二天就只剩温玉了,温润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打捞了整整十天。
资料简短,还是他让手下特地跑到远在天边的美国假装聋哑患者问的温玉妈妈。
温玉妈妈年纪大了,记忆衰退,表达能力差,已是半截身子入土,温玉将她保护得很好,身份信息全改了,安置在一处风景优美的聋哑疗养院度过晚年。
他几费周折才找到的。
来过,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如果再要求唯一还记得温玉也忘记,温润难过,温玉更是。他不想戳温玉痛处,那只能自己痛了。
为什么说温润是温玉的前任呢,是那个神秘陌生人说的,亲眼看见他俩在荒郊野外行不苟之事,具体他不敢问,听到这,自己就心脏疼。加上后来温玉妈妈比划说他们同睡同吃,有次还撞见温玉亲过温润的嘴唇,外人只道两兄弟关系亲密无间,但他清楚那是温玉的情窦初开。
温玉妈妈还笑着比划,两孩子是她见过村里最乖最好看的孩子,如果温润不出意外,肯定也会有出息。
如果温润不出意外,也没他什么事了。不过现在也没他什么事。周筳韫坐在酒店楼外的长椅良久,想着半辈子过去了,自己还孑然一身,曾许下豪言壮语要把温玉金屋藏娇,如出弦之箭,竟没想过回头。
如今三十来岁了,回家没口热乎饭,冷冷清清,实在有违常理。
他妈给他说了个对象,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也是准备考公务员,家境优渥,含着金钥匙出生,没吃过苦。
所以他俩第一次见面,他问对方,大米是水稻还是小麦,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插秧苗,什么时候成熟,什么时候晒谷子。
对方一无所知,连最基本自己碗里的大米是水稻都不知道。
更别说种植过程。
他特别清楚啊,每逢要四月插秧苗的时候,他非赖着温玉带他一起下水田,挽起裤腿,在田埂上撒欢似的跑,温玉就在后面不紧不慢地看着,还会让他小心点。
他故意摔倒,让温玉露出担心的表情,急忙赶来扶他。有一次过火了两人抱着滚到了泥田里,他就趁乱亲了温玉,温玉的表情可爱极了,又惊慌羞涩又想淡定,但就是没有推开他。
这可是他们少年纯情阶段的初吻,一个混杂泥土青草气味的吻,亲了一嘴的泥巴。可他开心了好久,每每回味过后的无数次接吻,唯独这一个,最让人记忆深刻。
所以工作上感到疲惫想放松他便选择回到乡村,看看稻田,有种亲切之感。
插秧苗有时一忙就是一上午,腰弯到变形,可看温玉习以为常,一句苦没叫,他憋着更加卖力,想着自己多插一株秧苗,温玉就少累一点。但每次仰面回头看,后方一望无际,似乎没个尽,这样的日子没个头,靠什么支撑下去,反正他是靠温玉,而从小干到大的温玉,靠的什么?他揉揉发酸的眼眶去望温玉,温玉面朝泥土背朝天,插秧速度极快,似乎没空思考这个问题。
他们家中午的伙食最好也就玉米馍馍配酸菜,硬邦邦的,难以下咽,但他忍着没说,还把自己馍馍留给温玉吃,但温玉每次像变戏法似的从锅里端了一碗西蓝花给他。
他最喜欢吃西蓝花了。
以前不知道,遇见温玉之后,他就留意过,西蓝花,花菜这类有时比肉还贵。
所以说,他怎么能不爱这个男人,做的远比说的多。
电话突然在衣服里震动,周筳韫一看,是他妈,正想着就打过来了,果然母子连心。
“妈,怎么了?”
“儿子,我说你是不是越活越回去了,你约会说什么插秧大米的,现在谁知道这个,还非逮着人家问到底,”
周筳韫沉默一会儿,特别自豪地说:“可我知道啊。”
“你知道不就行了,娶媳妇是来宠的,又不是去干活的,别犯浑啊,好好跟人家正经处对象。人家对你还算有点意思。”
“我想娶的不是她,”
周母一听话里有话,兴奋地问:“你有喜欢的对象不早说,是谁?只要你喜欢的,我们都接受,别藏着啊。”
他抬头望望酒店五楼紧闭的那扇窗户,“可他又不爱我。”
十五年,从来没说一句爱他。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凭着一股信念坚持到了现在。
“儿子,咱有条件拥有更好的,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往前迈一步,怎么知道下一个更乖呢?”
“可他是最好的。”隐隐约约的,他似乎在窗帘里看见一双冷色的眸子,乍一看又没了,太想温玉了,都开始产生幻觉了。
“……”周母以前是一点也不着急自家儿子的婚姻大事,毕竟得天独厚的外形条件加上高学历,三十不到就白手起家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这放在古代不得妻妾成群,儿孙满堂吗?
可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儿子洁身自好得连女人看都不看一眼,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立马给儿子物色对象。
此刻周母也察觉到周筳韫不对劲,在公司叱咤风云,大刀阔斧的儿子,突然之间为情所困,而且困得不浅,但做母亲的居然现在才知道,“儿子,你喜欢的是谁,我帮你去说说,你这么优秀年轻,只要没结婚,总还有机会的。”
“没有机会了,我追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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