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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望天涯 上


  

  夜比死更静。

  赢兰把自己缩得更小了一些,嗫嚅道:“皇叔,是侄儿说错话了,都是侄儿不好。您,您不要怪侄儿,不要吓侄儿……”

  黑夜太寂静,静得连人的呼吸声都听不到。赢兰不自觉放轻了呼吸,屏息凝神,可是令她失望的是,她再也无法听见端王的一声一息。

  赢兰咬了咬唇,慢慢站起来,就着方才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声音怯怯,宛若初生的夕颜,在夜风里摇曳不定,仿佛下一刻就会溶在清风里:“皇叔?侄儿不是故意的——”

  赢兰的声音一滞,呼吸一停,猛然回头。

  暗夜无声。

  那一刹自己身后传来的窸窸窣窣,难道只是她的幻觉?还是……

  赢兰的脸色难看了几分,忍不住提起裙子,加快自己的小步伐蹭过去。走得近了,可以听见极浅极浅的呼吸声,赢兰松了一口气,正准备说话,忽然一个东西猛然窜过来,在她的脚面上跳过去。

  “啊——”

  赢兰尖叫了一声,身子一歪,居然被裙幅绊倒,整个人都摔了下去。

  “哇啊啊啊!”

  “唔!”

  赢兰只觉得自己撞上一个有点软又有点硬的东西,两手害怕地撑起来,紧张道:“皇,皇叔?!”

  端王本来坐得好好的,忽然来了这么一遭无妄之灾,被赢兰砸了个正着。他本来身上就有伤,此刻更是痛得脸部一阵扭曲,沉着嗓音道:“一只老鼠也能把你吓成这样?没用的东西。”

  赢兰先是不好意思,又觉得有点委屈,若是宁王在这里,此刻定然已经将她搂在怀里,好生安慰了。但情势比人强,她哪里还敢像在宫中那么娇生惯养,抿了抿唇,说道:“皇叔,对不起。”

  端王怒吼:“你还不赶紧起来!”

  赢兰立刻弹起来,却察觉手上一阵滑腻,鼻尖萦绕的血腥气更重了。这不是从甄宝林那里传来,而是尚未凝固的鲜血。她不敢置信道:“皇叔,您受伤了?因为我吗?”

  端王皱着眉头,没有回答。

  山崩之事太过突如其来,也不知往后会有如何凶险,他不想再消耗心神,自然懒得和赢兰搭话。

  赢兰却以为他是默认,心下无比愧疚。

  端王对她不理不睬,赢兰也觉得好生没有意思,加上之前又惊又怕,心神激荡,到了半夜就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

  被依稀传来的声音打扰了清梦,赢兰还没有完全睡醒,好似还在锦绣环绕的长华宫,身边美婢如云,繁华无限。她有些慵懒地摆了摆手:“别吵。”

  结果被糊了一脸。

  是真的,被糊了一脸。

  赢兰尖叫着跳起来,把脸上粘腻的东西甩下去:“啊啊啊啊这是什么东西!”

  如果还是夜里也就罢了,现在外头分明是白日——赢兰现在看清了,他们是被困在一处由坍塌山石离奇构出的天然岩窟里,好赖没有被砸成肉饼,已是上天垂怜。石头接缝并不严密,最大的空处足足有两个手掌那么大,可以让一个小儿自由出入。

  也正是借着那透进来的阳光,赢兰呆愣愣地看着地上那只好像还在抽搐,半死不活的老鼠,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见了鬼一样地看着端王。

  端王挑了挑眉,道:“醒了?”

  赢兰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被激了起来,惨叫道:“皇叔!您怎么能……您怎么能把这个甩在我脸上!脸上!”

  小姑娘几乎要哭出来了。方才那一刹相贴的触感,简直中人欲呕,老鼠的血还在她的脸孔上粘腻着,那气味可怕得差点让她连呼吸都不敢。

  “别吵。”

  端王将她半睡不醒时的呓语原封不动地还了回来,他逆着光,有些看不清神色。

  日色熠熠,勾勒出他挺秀身形,将他身上干涸的血渍都映成了温和的橙色。有一抹溶金似的光自他睫上飞溅而出,掩映着其下明亮秀长的眼睛,微微一动,似乎是笑意。端王道:“那边有水流,你不去洗一洗?”

  赢兰这辈子都没有像此刻跑得这么快,几乎是一头把自己埋进了水里。

  水流居然不浅,两侧岩石如犬牙参差,赢兰洗的时候不慎被蹭刮了好几道,她也没有在意,简直是恶狠狠地洗着自己的脸孔,就像在梳洗不共戴天的敌人。

  好容易才将方才那种恶心的感觉驱逐了一些,赢兰低低咳了一声,好受了点,缓缓从水里抬起头,眨了眨眼睛,有晶莹的水滴从她的长睫上无声落下。

  “皇叔。”

  端王朝她走过来,赢兰本能地缩了缩。背后无处可躲。

  端王大约看出了她眼里的惶恐和胆怯,忽而一笑,目光却是投向了方才那只硕大的死老鼠上。

  赢兰觉得他不会说出什么好话来。

  端王问道:“你会烧肉吗?”

  赢兰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居然会问这么个问题。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端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居高临下,身子的阴影完全地投在了她的身上。赢兰有些不舒服,喉头涩然,那一刹竟想起当年御花园内,皇帝冷若冰霜的眼神。她紧了紧手掌,慢慢站起来,动作居然仍如身在深宫,娉婷优雅依旧,捋了捋自己沾满灰尘和鲜血的长裙,好似不过是拂去蒙尘明珠上的污垢。

  赢兰微微一笑,面容莹然,如出水芙蓉,风致秀丽。

  “侄儿自己也是有过小厨房的……用过几次,只要有食材,有米,做两三样菜还是不成问题的。”

  赢兰当然知道端王问话的目的——比起她而言,端王这样的皇子肯定是更加“君子远庖厨”。

  端王却微微皱了眉头,看她的眼神写满了“果然没用”。

  赢兰心念转动,忽而一颤,难以置信地看向了那只死老鼠。

  端王笑了下,说道:“足足有六七斤,今天总不至于饿死。”

  赢兰用一种无法言语的眼神看着他。

  端王似乎被她的眼神取悦了,眼底里终于生出几分真正的笑意,却也是一闪而过。

  见端王捡起那只老鼠,赢兰不由吟呻了一声,哀道:“皇叔,别,别。”

  但端王还是将那只老鼠拎起来了,朝她走来。

  赢兰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睛,声音里带了几分哭意:“我,我就是死,我也不要吃它!”

  “你昨天不是还说,‘哪怕只是为了那个人不伤心,便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端王像是嗤笑,却又像只是陈述,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你若是真的饿死了,有没有想过,会有多少人伤心?”

  赢兰慢慢放下手,咬住嘴唇,艰难地做着心理斗争,混乱道:“我,侄,侄儿……”

  “我昨天也受了伤,虽然不会死……”见赢兰紧张地看了过来,端王慢慢道,“但还是没法有什么大动作,更无法直接脱身,谷中兽类虽多,但却难以捕获,有这老鼠其实已经不错了。”

  赢兰终于被说服,艰涩地点了点头,道:“皇叔,侄儿会……”

  端王道:“放心吧,这不是给你吃的。”

  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没想到端王居然说了这么句话。赢兰不由愕然,端王笑了下,将那只老鼠送到她眼前。

  赢兰顿时哀嚎了一声。

  端王笑眯眯地将那老鼠一扔,说道:“我只是用这东西试一下剑,没别的意思。再说这里有活水,鱼虽小,饱腹足矣,总比这种肮脏的老鼠好得多。”

  赢兰咬了咬嘴唇,气得发抖。

  他故意在恶心她——简直是——大坏人!

  赢兰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眼神已经将所有心思都出卖了。

  端王实在看得好玩,连此刻的狼狈沮丧都少了几分。真不晓得,王皇贵妃到底是怎么教养,那个黑心黑肺的皇兄又是怎么娇宠无度,才溺爱出这么一个傻丫头。

  见老鼠被扔了,赢兰干脆扭过身子,聚精会神地看着水里的小鱼。水流清澈见底,连其下斑斓的鹅卵石也历历清晰,不时有一痕水线,晶莹剔透,其间小鱼竟是身具五彩,型如梅花,鲜艳非常,明丽不凡。

  赢兰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小鱼”,不由瞪圆了眼睛:“这……这是鱼?”

  不能怪她少见多怪,她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东西。

  说像是鱼,可是它们无头无尾,身子绵软似水,薄如蝉翼,像是花瓣一样缓慢地飘荡上下,悠然如一位位隐居南山的雅士。

  端王道:“这是梅花鱼。”

  “梅花鱼?难道是梅花化成的鱼?”赢兰觉得这名字极耳熟,可是一时偏偏想不起来。

  “你不是素来最能耐吗?怎么这会不能耐了?”端王好像还是带着刺,赢兰不由有几分愠怒地看着他,见他嘴角噙着一丝笑,“你想必听说过前朝的梅花公主罢?传说她远嫁池台时,曾经在舟上潸然泪下,泪珠落在水里,就化成了这些梅花鱼。‘以梅花为生死,梅花既尽,则是物无有矣’,正是应了梅花公主的一生。”

  赢兰皱了皱眉,说道:“这种神神道道的东西,不足为信。”

  端王有些讶异,旋即失笑道:“没想到你居然会说出这种话。你们这种小丫头,不是最喜欢信这些东西吗?”

  赢兰沉默了极短的一瞬,说道:“侄儿只是觉得,这种事有什么好哭的。”

  端王这下是真的惊讶了。

  梅花公主的和亲,是前朝与池台最后的和平,世人多称颂梅花公主不但倾国倾城,而且品性高洁,不同俗流。据说梅花公主身世离奇,并非真正的金枝玉叶,曾是前朝深宫内未见天颜的一名宫女,自请远嫁池台,皇帝便封她为梅花公主,令以和亲。

  梅花公主容光照人,神采溢目,令池台太子一见倾心,后世的文人墨客多有憧憬,几百年下来,传说不知凡几,乃是世间少有的义气巾帼。可听赢兰的说法,居然对梅花公主颇有不以为然之意。

  端王道:“离家去国,一别就是永别,难道还不能伤心吗?”

  赢兰道:“那都是后来人胡乱附会的罢。如果是侄儿,侄儿不会哭,也不会伤心的。”

  端王看着赢兰,她的发还有几分水意,湿漉漉地粘在脸颊上,墨玉一般,衬得白皙的脸庞更仿若明月一样皎皎无暇。赢兰却没有看他,眼睑微垂,长睫如蝶翼一般安然优美,落下浅浅的一层阴影。

  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居然也凭空生出几分萧索冷淡来。

  赢兰扬了扬脸孔,道:“继续留在深宫里,虚度年华,只会更伤心,索性这样一搏,也好过慢慢老死在里头。”

  端王似是喟叹美人薄命:“她到底不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赢兰轻声道:“如果是真正的金枝玉叶,就更不能哭,更不能伤心了。”

  看着此刻赢兰的神情,端王居然在一刹那想起了宁王。

  这是多么不相干的二人,那人从来深远玄鉴,宛若天神一般高不可攀,和这个一贯天真纯净的小丫头没有半分相似。然而她的神色烟视媚行,似是在诉说今日该穿什么衣裳一样司空平常,声音薄软如三月梨花,已然落尽繁华。

  “有国之世,皇室中人既然锦衣玉食,自然也应将家国视为义务。区区姻缘,更是不在话下。就以和亲公主为例,若是两国交战,必须立刻自裁,不能沦为人质,更不能遭受侮辱。”赢兰望着端王,颜色再平静不过,“皇叔,我们比之凡夫,看似生来高贵,其实乃是以天下之财资奉养一身,那么,真正危难之际,就应当以此身奉还天下,难道不是吗?”

  “你说的很对。”端王舒展了眉眼,笑容明亮。

  心下却是近乎于怨毒地想着,到底是小瞧了那位皇兄。

  无论再怎么爱娇,宁王也不会真宠出一个傻子。

  赢兰却有些怅惘,似乎还未回过神来。

  义务,这二字从口中脱出,轻薄若纸,却也重如泰山,像是一根细小的刺,那么轻易地潜入心底里最柔软的地方。顾乔的话,和当年书雅的话交织在一起,言犹在耳,有些事情,哪怕只是轻轻转一下念头,都会痛不可抑。

  一声古怪的咕噜声响起。

  原本的暗潮涌动立即荡然无存。

  赢兰默默看向端王,端王默默地看向她。

  两人就这么雕塑一般地彼此对视了许久。

  如果是比谁的眼睛大,谁能更长时间不眨眼,赢兰自然是不会害怕的。她横行长华宫多年,未尝一败——只除了对诸良。

  可惜此番早已不是幼童无邪的游戏,赢兰终于撑不住,说道:“皇叔,侄儿饿了……”

  端王捏了捏额角,大踏步来到水边。

  赢兰乖乖在旁边站着,见端王手里剑光一烁,一条梅花鱼便跃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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