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金辛的新女友
金辛又交了新女朋友,不知道这次的爱情会有多长时间的保鲜期。一个星期?一个月?最多不会超过半年。这样的爱情对金辛来说,与其说是家常便饭,还不如说是生活必须。没有女人的生活,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下去的。这是金辛常说的话。那些优质的女人都能被他轻易的征服,而且都能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以身相许,非他不嫁。而不超过半年之后,这些女子又得以泪洗面,甚至用怀孕、自杀相威胁。而金辛总是绝情的斩断一切牵连,不留一点情面。他自如的穿梭于这种快餐式的情感之中,自得其乐,或是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了。这些年金辛错过的好女孩子足有一个排了,这些女孩都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一有时间就会去看陆声,金辛也会去。虽然金辛表面上对婚姻生活充满畏惧和不屑,但对于孩子,他和我一样有着满满的爱意和向往。阿箩的奶水很足,陆声长得越发强壮起来,抱他的时候,会觉得吃力一些。看着他,会敬畏生命的强大。他奋力的在地板上来回的爬,嘴里发出咿呀的声音。阿箩在一旁看着他,脸上是幸福的笑容。
金辛打电话约我们喝酒。好长时间没在一起喝酒了。大家都辗转于自己的生计和情感当中,碌碌如蚁。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凌风也获得特赦,不用在家洗尿布。凌风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阿箩是深爱着凌风的,并且十分了解她的老公。
酒吧里放着慵懒的轻音乐,不喜欢放着劲爆舞曲,嘈杂的酒吧。服务生端着各式的酒水,灵活的在人群中穿梭。吧台后的调酒师正调着一杯三层颜色的鸡尾酒。吧台上放着的大且透明的玻璃容器里,养着大束的百合。这里的老板钟爱着百合,一年四季,每一天,都一成不变。喜欢这样的人,坚持的喜欢,而不厌倦。这个世界的人很少能对一种东西、一个人或一段情感而保持长久的兴趣,能坚持如一的人便显得难能可贵。
面无表情的孤独者、柔情蜜意的情侣们、相见恨晚的初识者、一见钟情的情种们、无话不说的死党或闺蜜、谈笑相庆的同事们,每一个人,每一群人,都带着不同的理由来到这里,享受、倾诉、庆祝、排遣,都能成为放纵、快乐的理由。高节奏的生活的人们,需要快乐,来消除心中的寂寞和难以名状的压力。
人应该学会寻找快乐,在不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前提下,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所以对于金辛的爱情法则,我不赞同,也不批评。至少他在爱的时候是全心全意的。而被他全心全意爱着的,某些被社会称为“不良女子们”,这些女子通常因为对物质的极度痴恋,而被称为“捞女”、“拜金女”,人们用鄙视、轻视的眼光看她们,用恶毒的词句在评判她们,但从某种角度看,她们远比“郁青们”要高尚很多。
每个人身处自己的环境当中,做自己该做的事,或者为了某些目的和利益,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旁人本无权评头论足,无权褒贬,因为旁人能看到的只是它的表面,雾里看花,看不到深层次的东西,深层次的东西需要更多的思考,需要谨言慎行,可大多数的旁人总会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然后人云亦云,于是原本的真相变成了让所有人都难以接受的事实。
想想我对薇薇的情感,想起在那段极度伤心的日子里,我曾经一度,把她,当成是感情寄托,而且至今都难以忘怀。那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情感在我的身体里扭曲着,缠绕着。这种情感远比金辛要疯狂很多,更让人难以接受。
又想起雨桐,那种说不清的感情始终没有激起波澜。第一次见面后,开始还能每天微信聊几句。时间长了,就又好像成了陌生人。我并不能完全猜透这个女孩的心思,但女孩最基本的矜持她是具备的。如果我不主动,这样一份情感终将会消逝。和郁青分手,让我对爱情变得迟钝、懒惰和不自信?还是在内心深处雨桐是无法取代薇薇的。
凌风今天显得很兴奋,这几个月真把他累坏了,工作压力大,睡眠匮乏,照顾阿箩,照顾孩子,干家务,很难想象这个很男人的西北汉子柔情、细腻、耐心的一面让人惊叹,也许连有些女人都望尘莫及。一个普通男人到父亲的转变,不是台阶式的增长,而是一次质的转变。这种转变不需要岁月磨砺,不需要沉淀积累,只在新生命啼哭的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为之改变了。
阿箩她妈,没事就把这个能干的好女婿挂在嘴边,喜欢的要死。以至于凌风迅速成为他们小区里著名的新好男人。凌风每次路过那些在太阳下唠嗑的老太太们,总是齐刷刷的目光盯着他,看的凌风毛骨悚然。
凌风细细的品味着酒杯里的酒,每一口,都会在嘴里打个旋,才舍得咽下。这与他以前豪爽的喝酒方式完全不同。凌风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放纵机会。不了解凌风的人,都道是他屈服于老婆大人的淫威之下,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儿子老婆当牛做马。别人我不知道,如果是我,丈母娘在这,我肯定做甩手掌柜。责任与担当才是男人在女人心中最“man”的地方。
大老远就看见金辛拥着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向我们走来。凌风正瞪大了眼睛,打量这个风骚的女人,看的眼睛都直了。我只瞟了一眼,就转过头去。相比凌风,我并不过分关注金辛的这些红粉知己们。而凌风每一次都会做一番品评,优劣好坏,类型特点,都会说的头头是道。而后感叹为什么天底下的漂亮女人都被金辛这货糟蹋了,而自己只能吊在阿箩这棵树上。
金辛走过来和凌风击了一下掌,而我则慢吞吞的转过头来。
姓林的,看见美女来了,兴致也不高!金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又不是我的女人,假如你让给我,我会考虑高兴起来的。我说。
我怕你消受不了。金辛猛的拍了一下我的屁股。
你好,美女。我跟那个女人打招呼。
嗨!女人朝我们摆手的时候,动作有些夸张,以至于她身体突出的部分都颤动起来。
浓厚精致的妆容,穿着暴露,胸口的衣服都暴涨欲裂,纤腰肥臀,浑身上下散发着万种风情。这是一个能让每个男人都热血喷张,甘心拜倒的风骚女人。这样丰满身材的女人是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不能比拟的。凌风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春心荡漾恐怕在所难免了。这是金辛超喜欢的类型。虽然绝对是稀罕物,但这个重口味的家伙总是能从人群之中找到她们。
那个女人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着风骚妩媚,勾人的眼睛,不断的向我们放电。
oh,mygod!真是个尤物啊!老金你这家伙又从哪刨出来的?凌风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扑哧!那女人笑出声来,不知道真假的睫毛,忽闪忽闪的。亲爱的,你的朋友真幽默。那声音能把人的骨头都炸酥了。凌风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凌风的窘迫要是被阿箩看见了,还不知道要在家跪几天键盘。
不看看是谁的朋友,这叫近朱者赤。金辛又在女人面前臭显摆。
对于金辛的显摆,我们大多时候是不买他的账的。
行了,别装了,你别把姓陆的染黑了就行。我挖苦金辛。
是啊,这要染黑了,还不被他家那只母老虎给撕了吃了。金辛又挖苦凌风。
出淤泥而不染,知不知道——你还是把我染黑了吧。凌风话锋一转,让包娜娜笑的喷出来。
大家也都大笑起来。好了,正式介绍一下,我的新任女朋友,包娜娜,这俩,林想哲,陆凌风。
你好,嫂子,凌风主动上前,双手攥住包娜娜的手,使劲摇晃起来。
哎!哎!差不多就行了,没完没了了。金辛瞟了一眼凌风。
包娜娜笑得前仰后合。亲爱的,笑死我了,你们真逗,你们是不是经常这样配合着玩,跟演喜剧似的。
好玩吧!通常是我和凌风两个人,姓林的最能装,老在我们面前装清高,其实也不是什么好鸟。金辛又挖苦我。
他长得好帅啊!包娜娜双手合十放在胸口前,眼神迷离的痴痴看着我。
你跟他得啦!金辛笑的一脸奸邪。
真的吗,亲爱的,你可不许吃醋啊!包娜娜夸张的表情,像是突然捡到一个宝。
我不吃醋!金辛仍然邪邪的笑着。
包娜娜竟然凑到我旁边,浓烈的香水和脂粉味一下子充满了鼻腔。她的身体竟然贴到我的身体上,而且搂起了我的脖子。亲爱的,这个帅到精致的哥哥,真的是我的菜呢,你如果敢对我不好,我可是会移情别恋的。来给我们拍一张。
行!给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和这个幽怨惆怅的男人拍张狗男女照。金辛假装一脸无奈的掏出手机对着我们连按了几下。
我也要拍。凌风也从旁边挤过来。
姓陆的,你一边去,也不怕被你们家母老虎看见了,你是无所谓,我们家宝宝可架不住你们家那位。
我们几个像孩子一样的闹腾。从包娜娜看金辛的眼神,可以看得出包娜娜对金辛的爱是真挚、浓厚的。女人的爱通常都写在脸上和眼睛里,这样的爱能让这个女人变得无所顾忌。
娜娜是干什么的?凌风问。
娜娜是跳钢管舞的,就在本市最大的洗浴中心里表演。金辛对于包娜娜的出身毫不避讳。不要瞎想啊,娜娜是卖艺不卖身,正经表演。金辛重点声明了一下。我想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所谓的“卖艺不卖身”,无非是相应的回报大小多少而已。
这个沦落风尘的风骚女人,并不让人觉得讨厌,并不让人觉得有太重的风尘味道,正如薇薇。尽管薇薇沦落的要比包娜娜要深很多。也许正是因为薇薇,才对包娜娜有莫名的好感。
很快就和包娜娜熟识起来。娜娜是个内心的单纯的女人。因为单纯,而没有戒备,没有隔膜,更容易让人接近。
想哲,听说最近你和两个小丫头打得火热,以前不知道你有这个习惯,喜欢吃嫩的啊!听说有一个还是刘郁青的妹妹!金辛说。
这都谁造的谣!被说中心事,我却并没有慌张起来。因为对雨桐我还没想好该以什么关系相处。而郁榕,因为郁青我也不能和她产生过分的情感。
无风不起浪,怎么说是造谣呢?还想和刘郁青又扯不清的关系?凌风坏坏的笑着。
你们想多了!郁榕,我当她是妹妹,另外一个是郁榕的同学,我帮过她一次,就认识了,普通朋友。
对,郁榕你最好不要去招惹,也不要给她希望,而那个姑娘,你可以考虑一下的。好姻缘一般都是从普通朋友发展而来的。金辛继续说。
还跟纯情少男似的,真能装,哪天带过来让兄弟们瞧瞧。凌风说。
说实话,长得挺漂亮的,觉得人也还行,也不是没有那种想法,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提不起兴趣来。我趴在桌上,慵懒的说着。
想哲,你吧,就是太矫情了!别把爱情想得多复杂、多神圣,什么海枯石烂、海誓山盟的那都是扯淡,其实挺简单的,就是找个对的人结婚就是了。以你的条件找个漂亮点的,家境好点的,工作好点的,会照顾人的就行。凌风的话说的很实在。
对,姓陆说的很有道理,你呀!你赶紧找个人结婚得啦!起码叫叔叔阿姨放心啊!还能有个人好好照顾你,你看你那生活过的。金辛今天是当着包娜娜的面,就变得一本正经起来。
我和凌风都心照不宣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又都心照不宣的没有拆穿他。
赶紧忘了刘郁青吧。凌风说。他们不知道我心底里难以割舍和忘记的是谁,他们以为我是忘不了郁青。有谁能想到,那个常常走进我梦里,又不得不努力想要忘记的那个女孩是薇薇。
是呀!忘了吧!虽然没见过这个女孩,但感觉应该不错,是个可以结婚的对象,谈谈。金辛也劝我。
人处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的,哪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我和阿箩不是挺好的。凌风继续说。
你们说的都没错,其实我就是在找一种感觉,没有那种感觉我提不起兴趣。我说。
曾经郁青给我这个感觉,薇薇也给我这样的感觉。可是郁青已经离开我,而薇薇,因着她的身份,这种关系注定还没开始就要结束。我知道他们这是出自朋友的真切关怀。疯狂的想法,疯狂的爱情终究会是梦幻一场。
心里对雨桐的好感,在这次聚会后开始清亮起来。正如他们所说,雨桐是可以当成结婚的对象。而薇薇是躲在黑暗之中,不能见天日的。如果说雨桐是一株白百合,散发着淡而优雅的香,那薇薇就是一朵带刺的黑玫瑰,带着撩人也杀人的芬芳。
我应该忘记薇薇,而选择雨桐。这也是一个常人所应该做出的选择。心中有舍弃的痛,亦有获得的欢喜,矛盾的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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