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重逢 1
战马嘶嚎,大地震动,这是骑兵集团冲锋时情景,虽然只有五十多人的骑兵竞猜,但对于一个只有二十几人的商队来说,已经是末日般的场景了。女奴们在马车上,还是那样麻木不仁的模样,而佣兵们却已绝望,有的甚至已经颤抖起来,不比普通人好多少。
其实这并不奇怪,固然有一帮佣兵是风里来雨里去,看惯了杀人如麻,血流如雨,但也有一小部分佣兵也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时也就接些无关紧要的小任务到处走走,偶尔欺负一下老实平民,像这样的人,遇到与自己有关的生死大事时,多半会吓得魂不守属。
相比之下,杰德拉倒是镇定得多,虽然脸色也很难看。真正让陈贤颂觉得奇怪的是,莫利居然没有任何害怕的神色,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前方,偶尔还会看过来,瞄一眼陈贤颂。这样子使得他表现得很诡异,似乎胸有成竹自己能活下去一样。
这时候,骑兵离离他们大概只有八十米不到了。陈贤颂使拍着两个木笼子:“赶快出来,钻到马车底下去。”
他喊完后,一剑砍断了马车的缰绳,将拉车的马儿赶走,然后回头一看,骑兵又离他们近了些,青灰色的皮甲和高举的细长弯刀清晰可见,而木笼中的女奴们,只有那个少女听话地走了出来,其它人还木然地待在里面。
陈贤颂急了,那些木笼子早已被打开,他冲过去,把那些女人全部拖了出来,然后对着那个还懂得听人话的少女喊道:“把她们都拉到马车底下藏好,快!”
干瘦的少女连连点头,她叫了几声,那些木然的女人们居然听她的话,都不急不慢地马了马车,钻进了车底。而陈贤颂一脚一个木笼子踹到车后,使其挡着马车的后轮,不让车体后滑,然后又将另一个木笼推到了车前,卡住了前轮。
做完这一切后,马蹄声已经近在耳边,他回头一看,骑兵们离他已经不足二十米,他急忙跳下马车,然后滚进了车底。而在不远的地方,莫利学着陈贤颂,也将车上的货物推到了车的前后,然后拖着他的父亲,也躲进了他们那辆马车底下。
在没有达到最高速前,骑兵的冲锋速度如果用图表来表示,是呈斜线型增长的,前面一百多米花了约十移钟的时间起步加速,而这二十米的距离,只花了一秒。陈贤颂刚滚进车底下,就看到好几对马蹄从马车的左右掠过,地面发出震耳欲聋的敲打声。
那些女奴们趴在地上,缩成一团,不敢看四周。干瘦的少女倒是一直盯着陈贤颂。
长长地吸了口气后,陈贤颂趴正身体,然后观察四周。从马车底下,近处只能看到两对两对的马脚飞掠过过,然后到了远处,人与马错身后,便是一个个佣兵惨叫地倒了下来,有的断手,有的首级与身体分离,鲜血开始在地上流淌,然后他意外地发现,杰德拉和莫利居然也趴在另一辆马车的底下,其中莫利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盯着自己。
他没有理会这两人,而是专心观察战场,眼前的战斗将会很快完结,骑兵的屠杀效率,是所有兵种中最高的。
果然,骑兵一见冲锋就将大部分的佣兵杀死,而骑兵只有一个人从马上掉了下来。
等骑兵冲过佣兵们的阵型,到达城卫军的前面时停下来时,陈贤颂知道,要想逃跑,这是最关键的时刻了。骑兵冲锋后,要想转头,必须得转向,如果是在大战场上,会有足够的空间给他们进行机动回转,可问题这是在街道上……骑兵们要想再一次反向冲锋,必须得先停下来,然后让命令战马转向,再重整队形,最后才能再一次冲锋,而冲锋又需要加速,这些都是需要时间来完成。
所以说,骑兵并不适合在巷战。如果陈贤颂现在手上有二十人以上的兵力,他甚至敢指挥这点人把对方四十九人吃掉,就算吃不掉,也能打乱对方的阵型,让它们没办法冲锋。
可惜,他现在没有人可以指挥。
“你们出来,跟我一起跑,能不能活下去,就看现在了。”陈贤颂从马车底下滚出来,站起身,发现愿意跟着自己出来的,只有那个干瘦的少女,他心中突了一下,蹲下身子往车底一看,发现其它女奴全在抖,刚才骑兵一面倒的屠杀已经吓坏了她们,本来就生性懦弱的她们甚至已经不敢走动了。
“混蛋!”陈贤颂重重地敲了一下马车车板,对着少女说道:“她们不走,我们走,否则连我们也得死掉。”
陈贤颂转身就往路边跑,道路旁有很多一人多宽的小巷,只要躲进去,骑兵进不来,事情就好办多了。少女紧紧地跟在身后。他还没有跑几步,就发现身后多了几道脚步声,他回头一看,发现身后除了那个奴隶少女,还有杰德拉,莫利,缪拉,还有其它三名佣兵。
陈贤颂没理那么多,他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小巷入口狂奔。
此时四十九名骑兵已经重整好了阵型,正要起步冲锋,领头的小队长看着陈贤颂身着华丽的盔甲冲进了小巷中,冷哼了一声:“挺聪明的嘛!所有人下马搜索敌人,尽量活捉,如果敌人反抗强度过大,可以就地击杀。”然后他对着身后的城卫军喊道:“你们派些人手来协助我们。事后我会向胡索大人禀报此事,给你们奖赏。”
城卫军哄然答应,分出一小队人与下了马的骑兵队合流。
冲进小巷后,陈贤颂不跑了,改为快步走。逃命时,如果身后没有人贴身追赶,那么狂奔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那样子会大量是消耗体力,有经验的追踪者,只要保持一定速度追赶,不用多久就能追上那些已经跑得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反抗的猎物。
这时候应该用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行动,快步走是最好的选择。莫利赶了上来,他走在陈贤颂的身边,突然出声说道:“你很聪明,居然懂得用这种办法规避骑兵攻击,以前是有人教过你吗?”
“突然间想到的。”陈贤颂瞟了一眼身边的莫利,没好气地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惹上了贵族,居然还派了骑兵来对付你们,还把我们牵连在内,要不是我有点急智,刚才就死在那里了。”
莫利没有说话,只是面色一脸。杰德拉这时候也追了上来,他喘着气说道:“阁下,刚才我们发生了点意外……你这身盔甲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商人是一种很会见风使舵的群体,不久前他还将陈贤颂当成花男轻视不已,现在则开始尊敬他为“阁下”了。陈贤颂没有理他,解释这套盔甲的来由会花费大量的口水,现在他没有时间作这样的事情。
杰德拉没有得到陈贤颂的回话,也不觉得尴尬,他又问道:“阁下,现在我们怎么办,我想那些骑兵和城卫军很快就能追上来。”
“我们现在去市中心!”陈贤颂一边走,一边仰着脑袋,根据大阳的方向开始计算自己所处的方位,确认方向:“人越多的地方,我们越安全。”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开始解下自己的头盔,随手就扔在了地上。
这动作让很多人一愣,干瘦的奴隶少女跑过去,想帮他捡起来,却被他喝道:“别动,不要碰它,会受伤的。”
陈贤颂回头看了一下,见敌人暂时还没有出现在巷子的尽头,便停了下来,将自己奥丁神圣衣全部解了下来,然后堆到巷子的正中间:“这套盔甲很值钱,而且很漂亮,武人对武器和盔甲有着天然的爱好,留在这里,他们肯定会停下来查看,能稍微帮我们多阻挡他们一会,现在每一秒钟,说不定都会决定我们的生死。”
他话说完,把长剑也扔了。这些东西必要时他可以再召唤,在谁手中其实都一样。
就在他们离开这里不到两分钟,骑兵小队长带着十几个人赶了过来,他看到小巷正中间那套极其显眼,华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奥丁神圣衣时,先是一喜,然后又是警觉起来,对方把盔甲扔这里,不会是设有什么陷阱吧。
想到这,他远远地用元素斗气将盔甲各个部位击得四下散落,并没有发现任何陷阱,迟疑了一会后,他让手下过去将那套盔甲和长剑给自己捡过来。结果那些士兵一个个刚碰到奥丁神圣衣的各个部件时,全都惨叫一声,每个人手上都被烫起一个个水泡。
这套奥丁神圣衣,除了陈贤颂和白敏,就没有其它人拿起过。
小队长看着这情形,觉得很奇怪,他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奥丁神圣衣的某个部件,只听见“吃”地一声,他急忙将手指回来,一看指尖已经微红,隐隐有点火辣辣的痛。
这是什么玩意!这套盔甲,他刚才明明看到有人穿着。既然穿着没有问题,为什么他们只是轻轻碰一下就会被烫伤,小队长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不理这套华丽的盔甲直接去将那个穿这套盔甲的人逮住,问个明白,但又怕被其它人给捡走了,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他看到一个手下用长剑将一个部件挑了起来。
小队长一看,忍不住一拍巴掌:“对啊,既然不能用手拿,我们可以这么来嘛。”
他让手下用这种方法将装备都挑了起来,剩下一把长剑的时候,他有些犯愁,不知如何是好,这次还是刚才那位第一个用剑挑起装备的士兵,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将长剑包住,这才可以安全地拿在手里。
这时候,时间又过去了四分多钟,陈贤颂等人走得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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