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最后一首歌
依然不行......
程凯面色一冷,死死盯着柳翩脸上那小丑面具,目光中满是森然之色。这一刻,他很想抽手把那张该死的挡眼的面具拿下来,看看后面那张可恶的脸到底是什么模样!
一定长得很欠揍吧...
“林宥佳!”程凯寒声道,“我承认你写歌的确有两下子,但你嘴巴最好放尊重点!”
程凯回去查过“林宥佳”的资料,知道这人在网络上小有名气,虽然无法证实人家到底是不是在马拉西亚那边混过,但一个东南亚国家而已,他还不是特别重视。又不是欧美摇滚圈?
而且“林宥佳”以前在网上流行的几首歌,和摇滚半点关系都没有,前两天的新歌,也纯粹只是披着摇滚皮的流行音乐而已,自己唱《夜空中最亮的星》,也能唱好,只是《北京一夜》那首满口京腔的歌,倒是让他有点小意,那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
他就不信,自己黑洞乐队在国内混了十年,还怕他这个小小的传说乐队?
柳翩气急反笑,丫的,就你能嘲讽我们乐队,还不让我嘲讽回去了啊?在摇滚圈多混了几年,还真把自己当大哥了?
摇摇头,柳翩说道,“尊重这东西,是互相给的。就像你以前不尊重我老师,我凭啥要尊重你?”
柳翩一口轻佻的语气,“你也只不过是强取豪夺罢了,如果没有老师当初那几首歌,你能在黑洞乐队站住脚?你们乐队能有今天?”
“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我写歌作曲的本事,全都是刘叔教给我的。所以你也不用再费尽心思去找我刘叔的麻烦,有啥事儿冲我来,先把我这关过了,你才有挑战刘叔的本事。”
程凯眉头一皱,他看不见柳翩的表情,但他能看见一边儿刘诚那欣慰的笑容,当即心里便是一阵不爽。
“呵呵,刘诚的学生?当年你老师输给我,现在你来找场子了?”
【欺骗成功,获得欺骗点7点】
柳翩呵呵一笑,“得了吧,我看见路边有一坨屎,还得上去踩两脚啊?你想多了,我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的。啧啧,辣眼睛。”
李钰哈哈大笑,“这话说得好,谁特么会理一坨狗屎啊。”
刘晓航几人也是莞尔,大笑不止,都是玩摇滚的,脾气就没一个是好的,现在岁数大了还好一点,当年在地下玩摇滚,打架斗殴飙脏话,那都是家常便饭。
显然,黑洞乐队也不是什么好人,听到这话,齐齐朝前一步,一副咄咄逼人要打架的模样。加上他们一头长发纹身的非主流造型,倒还真有几分古惑仔的味道。
柳骗子也不后退,冷冷盯着程凯,打架?老子本就不是啥正儿八经搞艺术的文青,打就打。
李钰狞笑一声,提着吉他就走上前来。这东西抡起来,可比拳头带劲儿多了。
这时,后台负责人见情况不对,立马上来劝架。这两个乐队真闹起来,自己主办方才是最倒霉的一个啊,传出去的话,音乐节的口碑可会受到影响的。
好不容易把两支乐队拉开,负责人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劝道:“大家稍安勿躁,外面还有那么多观众呢...”
程凯也知道这里的确不是打架的地方,指着柳翩,冷声道:“今天这茬我记下了,咱们来日方长。”
“奉陪到底!”柳翩道。
程凯点点头,面无表情,招呼黑洞乐队的人离开。负责人松了口气,深深看了一眼柳翩后,也去忙活自己的事儿了。
李钰拍拍柳翩肩膀,“没给咱们乐队丢脸,再弱也不能弱了气势。程凯那人就是个白眼狼,不骂他几句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刘诚也说,“唉,我是不想看到大家闹矛盾的...”
“这不是我们想闹,是那白眼狼要来找茬。”李钰没好气地说道,“早知道他是这种人,当年就不该让他加入我们乐队。”
“没事儿。”柳翩安慰道,“他出啥招,咱们接下就是。以咱们的实力,不虚他们。”
刘诚苦笑,咱们现在有个啥实力?
.....
舞台上,玫瑰乐队正在演出。下一支乐队,便是传说乐队。
今天晚上,传说乐队算是最弱的几支乐队之一,诚然两首新歌打出了一点知名度,但依然有不少观众没听过。
所以但传说乐队登场后,不少观众还一脸莫名其妙,直到从身边人的口中听到“传说乐队”字眼儿后,才知道台上五人是谁。
人群中,孙才饶有兴趣地台上五人,尤其是中间的林宥佳。他是京都一家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前天晚上在水字舞台看了传说乐队的演出后,觉得这支乐队还挺不错,尤其是那两首新歌,各有各的味道。
之后一打听,发现这支乐队还是自由身,于是就动了一丝签约的想法。其实,主要还是林宥佳的身份吸引了他。从《说谎》一直到今年暑假前的《朋友》,这个歌手可是在网络上吸引了不少人。当时他就动过签下人家的心思,奈何私信一发,就石沉大海,根本没得到回应。
在音乐节上碰到,完全是意外之喜。在他看来,签下传说乐队倒是次要的,签下林宥佳才是最主要的目标。
只是让他意外的是,李钰在之后直接回绝了他,听闻还是林宥佳的意思。
不签约的乐队?
嗯?难道他们只是想玩玩音乐,并不想包装成为大明星吗?
孙才一时间有点疑惑。
“还是先看看再说吧...”孙才喃喃一声。
周围,不少粉丝都在高呼。和孙才相比之下,他们才不关注传说乐队签不签约,只要有好歌听就行。
“夜空中最亮的星!”有人大喊。
“北京一夜,林宥佳!”
“林宥佳,我爱你!”
“唱新歌!今晚你可跑不掉了!”
“新歌,新歌!”
柳翩笑笑,“新歌会唱的,现在大家拿出手机,打开灯光......”
听柳翩这么说,许多观众都明白,二话不说便拿出手机,一颗颗“星辰”逐渐亮了起来。
柳翩冲着身后竖起大拇指,伴奏紧接着响起。
“夜空中最亮的星~~~~”
.......
在后台某个角落,许子歌和玫瑰乐队的队长正待在一块儿,听着柳翩演唱。
“这首歌挺不错的,就是摇滚元素太淡,流行元素太浓了。”许子歌轻声道,虽然自己的摇滚也被很多真摇粉嘲讽成伪摇,但至少自己的歌除了没有传统摇滚精神,但其它元素还是应有尽有的。
摇滚精神这东西,谁又说得清楚呢?
玫瑰乐队队长摇摇头,“现在的音乐市场不就这样么,大家从音乐感同身受,却不愿去思考社会和人生,都是快餐文化罢了。”
许子歌撇撇嘴,“那可是你们乐队啊,至少我的歌还不至于被称为快餐摇滚。”
“切,你的歌还不是被人说成没有内涵的心灵鸡汤?”
闻言,二人相视一笑。都是老熟人了,这种玩笑调侃早已习以为常。商业不商业,快餐不快餐,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有人喜欢,也有人喜欢挑刺儿。他们只需要满足喜爱自己的粉丝就行。
“不过那首《北京一夜》倒是真的可以,水平比上一首高多了。”许子歌说道。
“那首歌的确不错,但我估计传唱度最终没有夜空那首高。”
“这倒是,有点曲高和寡了,太小众。”许子歌摇摇头,“不是说他们乐队还有一首新歌么?听听看吧。”
许子歌有些期待,摇滚乐啊,即便是流行摇滚,混出来也不容易。自己现在在摇滚圈有名,但放到华夏整个音乐圈,那就算不得最出名了。
他想看看,传说乐队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这时,柳翩两首歌唱完,喘了口气儿,说道,“大家先让我喘口气儿,这京腔实在太难唱了。”
众人大笑。
缓了片刻后,柳翩沉声道:“这次树村音乐节的主题是摇滚,大家能聚集到这里,都是喜爱摇滚乐的歌迷。”
“我呢,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摇滚歌手,大家都知道,我以前在网络上发布的歌都是流行歌曲,而且大都是都市流行情歌,所以这注定了,我的摇滚是和流行乐息息相关的。”
“即便是之前的《北京一夜》,也都是流行乐编曲。”
众人都静静听着,在场有真摇粉,但那很少,大部分都是喜欢流行乐的。柳翩的流行乐风格,他们大多数都很喜欢。
“下面这首歌,它是一首摇滚,也是一首流行歌曲。”柳翩笑道,“我不求大家都喜欢上它,但我希望大家以后都知道,国内有一支风格独特的摇滚乐队,叫做:传说!”
“最后这首歌,叫做....”
“《死了都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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