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 47 章
翌日, 这卫长腾一早就来商行里了,底下那几个他自以为好得和亲手足一般的兄弟见了,连忙围上来, “卫哥, 我们就知道你是个真汉子, 怎么可能就这样放了那女人。”
另外一个也跟着起哄,“卫哥你不知昨天你走后,她好生嚣张,老子就见不得她那副样子,一会儿就等卫哥收拾她。”还一脸的满怀期待。
卫长腾昨晚想了许多,自己处处贬低女人, 也没什么好处。更何况摸着良心说,他娘是女人, 他家的两个崽也是女人给生的。
这样想, 倒是他不地道,就像是端着碗骂娘。
既如此他怎么还有脸去说女人的不是呢?再有这夫人对自己家里有恩,这商行里的事情她做得也不差。可为何昨日自己听着这几个人一口一个卫哥, 脑子就抽了呢?
往日听着他们喊卫哥, 只觉得好生威风, 好似自己是他们的带头大哥一般,可眼下听着,却只觉得吵闹又让人厌恶,一个个居心不良。
于是冷冷扫视了几人一眼, “你们这样不待见她, 自己去说。”昨日他们也是这样起哄让自己去的, 可自己开了口, 他们做了什么?
想到这里, 卫长腾对这些人就十分恼怒。
那几人也没想到等了半天,卫长腾没去找明玥的麻烦,反而竟然让他们自己去!
几人愣了愣,像是有些没反应过来了一样。过了好一会儿,其中一个才赔着笑道:“卫哥是在怨咱们昨日没帮你说话么?其实这怨不得咱们,我们来这商行晚,不像是卫哥你一样,既然是元老又是管事,咱说话也没个什么份量。”
这解释倒是有理有据,若是昨日不叫他老娘教训,这高帽现在卫长腾肯定戴下了。
但现在却没说什么,只听说明玥来了,便起身走过去。
这几人见此,一副看好戏般的样子,就等着卫长腾上去挑衅明玥,他们就不信明玥今日还能忍,还不把卫长腾这脑子简单四肢发达的傻大帽给赶走了。
几人虽口中一个卫哥卫哥地喊着,但实际上却十分瞧不上卫长腾,只觉得他脑子简单又老实好骗,这种人怎么有资格做他们的管事呢?只觉得卫长腾不过是来商行早,胜在资历上,于是早就合计着想办法将人弄走。
他走了,这一组,他们兄弟任由哪个上去,往后都有掏不玩的油水,货物到时候在他们手里,随便拿一两样,也是吃喝不愁。
不似那卫长腾一般,守着金山却喝米汤。
如今明玥来商行,这就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自然是不会错过。
然而在他们的满怀期待中,卫长腾走过去却是‘噗通’一声朝明玥跪下,“夫人,从前是我糊涂,实在对不住夫人和东家,还望夫人大人大量,不要与我这样的混账计较,给我一个机会。”
明玥其实看到卫长腾的时候,就知道昨日那一趟卫家是没有白去的,而且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并没有打算为难他,“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动不动就下跪,起来吧,昨日你那耽搁的事,今日晚饭前须得安排妥当,不然拿你是问。”
卫长腾又一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以为明玥一介妇人,应该多少是有些小肚鸡肠,肯定要为难自己一二,哪里晓得她居然这般大方既往不咎,一时反而叫卫长腾越发觉得对不起明玥,脸颊火辣辣地。
但又不是个善于表达的,就‘咚咚’地给明玥磕了几个响头,拦也拦不住,“多谢夫人宽宏大量,往后我卫长腾这命,就给商行了。”
“要你命作甚?赶紧起来去做事。”明玥皱着眉头,让他快些去自己的岗位,至于他手底下那几个人,他自己应该会想办法收拾吧。
这些个管事,既然是顶着管事的头衔,多少是有些权力的,那几个人要去要留,全看他自己做主。
只是明玥瞧着那几人实在不面善,也不知道当初卫长腾怎么招进来的,可现在若是卫长腾就这样将几人打发走,多半是要起报复之心的。
于是背地里只同高老大那里叮嘱,“卫长腾底下那几个人,须得高总管这里帮忙看着些。”
高老大既是总管,自然也管这商行的所有,他只是没有那大些的决策执行力罢了。
他自是应了,有些意外,没想到明玥一招以柔克刚,硬是让这卫长腾心服口服了。
可见这人也不见得就必然是要出类拔萃,只要擅用自己所长,一切皆可平。
也是亏得卫长腾这一折腾,商行接下来的管理工作就十分顺畅,待这一次从外州府带来的货物出仓完毕,各家商铺的所需单子也一一送到,明玥这里开始统计。
高老大这边也开始安排备货。
他们每一次备货都不一样,只看外州府需要什么,所以得等他们回来后才能做准备,因此这备货过程是十分漫长的,不过商行里的人也得了这段时间,多在本地陪陪家人。
明玥也在这时候抽空准备三月三祭拜。
但事实上清明已经过了,如今已经快到三月中旬了,不过晚了些天也不打紧,毕竟沈家也没多少先人,老家那么一两个坟头,半天就祭拜完了。
只是要去一趟老家,所以明玥和沈老爹商量,“如今那路重修过了,近了许多,车马虽也算是方便,但这来来去去,少不得是要耽搁大半个月的。但这一年到头也难得回去一次,我已从私塾那边给子规他们请了假,好叫他们回去一趟。”
可孩子们自己肯定是不能去的,得有长辈来领着。
所以她和沈老爹,得去一个。
沈老爹听罢,没等明玥说完就连忙抬手道:“我去吧,我老头子闲人一个,正好回去看看有没有活着的老乡亲们,你要忙商行的事情,就安心留下来。”
又怕明玥不放心,毕竟这一去,要带着这么些个孩子,便道:“庞龙庞虎留给你,鲁老头他们现在也没什么生意,我把这几个老头子喊着一起过去,你该放心了吧?”
明玥其实想着,若是老爹不愿意去,自己就快马加鞭,哪里晓得老爹都已经打算好了,心里自然是感激,“那一次就麻烦爹您了,既如此你们也不用太赶,私塾那边,大不了再多请几天的假。”
老家那边,如今也是有人家落户了,没有什么是买不到的,所以明玥也就给他们准备了些换洗的衣裳和干粮,这收拾好,第二天一早就上路了。
不过三个女儿,就灼云跟着去了,煌月有些咳嗽,最近又是清明雨纷纷,明玥怕路上严重了,纵然是有鲁老头在,但她这做娘的还是不放心。
耀光那边年纪小,明玥也舍不得她去路上颠簸,所以最后也留了下来。
最后也就领了杜子规鹿哥儿和灼云三个。
没想到他们这刚走,隔天那秦夫人的娘家嫂子高夫人就来了。
高夫人穿着很素静,看起来文雅儒气,的确像是个做夫子的好料子,而且个儿还挺高的,感觉和秦夫人站一处,那秦夫人硬是比她要矮了大半个脑袋不止。
话说,这秦夫人在女人中本来也不算矮。
而且这高夫人还特别英气,说话的声音也偏中性些,让话本子看多的明玥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她是个男人假扮的。
但是吧,人又有胸,耳洞也有,举手投足也的确是女人家的做派。
于是便想多半是自己见识少,毕竟有的女人就长得偏向中性呢!
更何况这夏王朝对于女人各种不公平的条条框框,谁脑子不好才会想男扮女装来受这份罪呢?应该都是削剪了脑袋想法子女扮男装才对。
于是就没多想这问题了。
本来想着高夫人一路车马劳顿,隔日再让孩子们来给她见礼,然后再试教。
没想到秦夫人却一把将人给拉着穿过小门,来了明玥家这边,只和明玥喊道:“你不是没空么?将这三个小的喊来交托给她,你该干嘛干嘛去。”
明玥有些过意不去,看着高夫人道:“要不今日夫人先休息吧?”
但高夫人没开口,秦夫人就替她答了,“她不累。”不但如此,还催促着孟婆子把孩子们喊来。
于是这高夫人就这样被秦夫人架着去给孩子们授课。
自家的两个闺女,外加一个不愿意去私塾的元盼妹,三个孩子齐齐坐在早就改好的小楼里上课。
明玥在外看了一下,觉得讲得还好,目前为止也没有自己和沈煜所担心的那些,正好商行那边有事,她便忙戴了帏帽先去了。
去的时候只同家里闲赋的小厮说,叫他们也去听一听。
自打八角开始刻苦读书后,家里的小厮们都被影响到了,一得了空闲就抱着书本,不会的就跑去问鹿哥儿他们。
反正一个个好生刻苦,如此一来余娘子和孟婆子那边,也愿意多揽些活去,好叫孩子们多得时间学习。家里的事情也没耽搁,明玥自然是乐成其见,还愿意给他们提供些学习的机会。
商行这边,有别的掌柜来,她都是坐在屏风后面,前面有高老大招呼,倒是没人说个什么闲话。
忙完了便带着八角回去,庞虎将车赶来商行门口,这才上车走了没几步,车却忽然停了下来。
明玥心中疑惑,心想这个时候街上人并不多,该不会堵了路才是,刚要伸手去拉开车帘探寻一二,外头就传来了一个姑娘家愤怒的质问声:“沈夫人是吧?好大的本事,竟然如此害我兄长。”
这是祸从何来?明玥一脸懵。
而四下行人因闻得此话,也就停住下来瞧个热闹。
八角已经从外探了个头进来,“夫人,是黄家小姐。”生怕明玥不知道是哪家,又强调了一句:“就是那个西北那的黄家,黄晟是她兄长。”
明玥这才想起来,当初总是带头起哄,为难李烬的那个黄晟?自己和沈煜当初还说,他们这黄家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特意迁移来这澜州了,应该是意气风发,要做出一番天地来。
但这么久了,那黄晟放榜后就一直病到如今,黄家的生意也不咸不淡的,竟然还不如沈煜这白手起家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卢大人刻意打压的成分在。
所以也就没有过多的关注。
只是怎么也想不通,好好的这黄小姐像是个泼妇当街拦车。她自己要疯不要脸,自己却是不能奉陪,便同八角道:“你问她,我是怎么害她兄长的,我与他兄长不过去年秋闱在考场外见过一面,中间也隔了数人。”
八角应了声,原话照搬。
那黄小姐一怔,没想到这个沈夫人如此沉得住气,心里十分不甘,“不是你会有谁?你必然还记恨他在你家夫君放榜那日,打发了许多闲人去你家蹭饭一事。”
这事儿吧,本来没什么人知晓的,大家虽然当时也好奇,怎么这几乎全城的混子闲散人都跑沈家去了,如今叫黄小姐一说,一个个恍然大悟。
原来竟然是那黄公子使坏,晓得沈煜不在家,想叫沈家摆不出席面丢人。
八角机灵了,也不要明玥开口,就一脸震惊地捂着嘴,“天了,居然是黄公子找来的人,我家夫人直至今日都还还百思不得其解,怎么那日会如此热闹,本来我们小门小户的,也没多少个亲朋友好,却一下来了那么多人,全城硬是没有一家能接酒席的。”
黄小姐听到这话,沉了沉眉,“不可能,你们肯定知道,才故意害我兄长,不然他打小身体就好,怎么因此事后,反而一病不起?”虽也没要他的命,但这病却也不能叫他像是个正常人一样。
家里什么法子都用过了,仍旧没有什么效果,直至前几日她偶然从伺候兄长的通房口中得知,兄长夜间梦魇时,嘴里似乎喊着什么沈家不共戴天一类的话。
黄小姐当是本来不信的,所以白日里得空尽量到黄晟房间中,今日总算是她运气好,黄晟今天早上吃药睡下后,做了恶梦。
然后也喊出了这句话。
黄小姐一想到兄长病榻在卧将近快半年了,竟然是沈家使的手段,如何沉得住气?便直接来兴师问罪。
但明玥不在家,沈煜也去了江南,于是直接找到这商行,将明玥拦在这大街上。
只是如今她这些看似证明了明玥夫妻俩害她兄长的话说出口,却不等明玥那里自我辩解,就有听了前因后果的热心老百姓开口道:“那不就是遭报应了么?明明晓得那时候沈公子不在家中,还要叫了那些闲人去人家,不就是明摆着欺负沈夫人是女流么?他这样不病都没天理!”
黄小姐似乎没有料到这些老百姓们会帮明玥,明明现在生病的是她的兄长,当下气得一跺脚,冲着明玥的马车喊了一句:“你们迟早遭报应!”然后气得上了自家马车,走了。
她倒是走了,可是她留下的这信息够老百姓们这茶余饭后空闲时候谈好一阵子了。
明玥只觉得莫名其妙,这黄小姐的操作有些迷惑。
但凡是脑子稍微正常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不过心里挂记家里头一天上课的女儿们,见着黄家马车走了,便也让庞虎赶紧回家。
只是让这黄小姐一耽搁,她回来已经散了课,那高夫人也已经从小门回秦家那边了。
明玥也是十分过意不去,让孟婆子备了些礼送过去,自己则问起孩子们今日高夫人所授之课。
“我觉得高夫子讲得挺好。”煌月首先发言。
居然能让自己这挑剔的女儿满意,明玥有些意外,朝元盼妹和耀光看去:“你们两觉得如何呢?”
元盼妹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讲课是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那样偏执恪守礼教,但是高夫子看起来真不像是个女夫子。”他实在想不通,当初二叔怎么会给高夫子送礼物呢?
他这关注点明显是偏了,明玥问的是授课问题,他扯到外形问题上去。不过这一点倒是和自己不谋而合。
但这个问题却千万不能提,可能人家本身就长这样,心里没准还自卑,若是提,岂不是叫人心中难过么?
而且此举也十分没有教养。
于是这个问题暂且不提,只略过了元盼妹,“耀光你觉得高夫子好么?”
“好,二姐问了高夫人那公主和驸马的故事,高夫子也觉得公主没有错,是驸马和皇帝的错。”耀光手里拿着点心,嘴里也塞满了桃花酥,说起话来有些含糊不清。
不过亲女儿嘛,放屁明玥都知道她想表达什么,更不要说已经说成这样了。
煌月也顺势接过妹妹的话,“不错!爹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若是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那基本上是能长处的。高夫子既然能和我们看法一样,那想来往后遇到问题,应该也不会产生什么分歧。”
明玥却是忍不住扯了扯嘴角,“课堂提问,你就问这?”
“那不然呢?莫不是问她人之初性本善是何意么?娘,这不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么?我觉得提那样的问题,才能在最短暂的时间得到最有效的答案,若是三观不合,也不必再浪费彼此的时间,各自安好。”煌月那小嘴一张,是振振有词。
还言之有理。
明玥忍不住扶了扶额头,这娃娃的脑壳里装了什么?但问题已经问出口,孩子和高夫子也相互得了各自满意的结论,她再多说无益了。
只叮嘱着,“往后不可再如此无理取闹。”
“哦。晓得了,娘放心。”煌月答应得很爽快,目光蠢蠢欲动地望着外面那细雨里随风飞舞的柳条,“娘,都上了大半天的课,我可以出去练功么?”
“去吧去吧。”明玥觉得老二的头上是可以贴个学霸的标签了。抬起头来,却见元盼妹和耀光还坐在原地,“你俩不抓紧玩么?”
元盼妹有些嫌弃地看着此刻直接从窗户飞出去,踩滑摔倒在廊下的煌月,“下着毛毛雨呢,地上那么脏。”天气还好差不多。
耀光也点着头,一面起身拉着元盼妹,“阿盼哥哥,咱们再去厨房做点桃花酥,真好吃。”
说起桃花酥,明玥才想起,本来和城南云掌柜说好,左右他家那城外的桃花林子每年也需要给桃树梳花,到时候自己去摘些桃花回来酿酒。
可是因商行的事情耽搁,接下来几日倒是得了些空闲,但天气又不好,一时有些发愁,便问起余娘子,“街上可有卖桃花的?”
“有的,前几日没雨的时候,街上还有不少叫卖的呢!巧袖买了三斤,本来是打算给晒干留着中秋做月饼,但小姐们喜欢吃桃花酥,显然是不够了。”余娘子说着,朝窗外那薄纱一般的雨幕瞧去,“这清明雨下不得几日了,想来过几天放晴了,还有的卖,夫人若有用,我与巧袖那头说一声,到时候多买些。”
明玥点了头,“老太爷那里就好这一口,我是想自己酿些桃花酒,叫他尝个新鲜。”
余娘子听罢,便推荐她到时候也酿些梨花酒,说城外石头庙那左边的斜坡上,全是梨树,过几日开起来,那千树万树,好似洒满了雪团子一般,美得很。
明玥听了,自然是记在心里。
隔日不用去商行,在外听了孩子们上一会儿的课,见着这高夫子果然是靠谱的,便喊了八角陪她去杨氏家。
杨氏这个时候的肚子已经隆起了,特别显怀。
见了明玥很是高兴,“我去庙里算了,说是老君身边的女仙童要下凡来我们家里。而且我隔壁的婶也说了,我这肚子一看就是个闺女,她当初怀她家闺女时候,也是这样显怀;还有我做梦,梦里见的是大蛇。”
所有的迹象都证明,她肚子里怀着的是个闺女,也朝明玥问,“你当初是不是也这般?”
明玥哪里晓得,那时候又不是她,只是见杨氏如此开心,便顺着她的话,“好像也是吧。”
于是杨氏更高兴了,留着明玥陪自己吃午饭,说起她那幺姨婆打发了个表嫂子来看自己,劝自己还是要生男娃儿的话,便笑道:“其实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男女我都心满意足了。而且家中已经有阿杰,我想着还是生一个女儿凑一个好就是。”
明玥知道她的顾及是什么。心里只愿她这样善良的人,将来白阿杰能像是现在一样,一直孝顺她,莫要辜负了杨姐姐对他的一片疼爱之心。
也不知说了什么,提起那杨氏的前夫宋胡子。
宋胡子自打知道是自己不能生,加上发现他女人偷人,然后也就破罐子破摔,自己在家里做起了那暗娼的生意。
他就算坐在门槛外收钱,他那女人陪客人睡觉,如此一来他也不用去外做苦力挣钱了。
他那女人呢,偷人叫他抓了个正着,怕真被浸猪笼,只能忍气吞声,听他的安排。
只是如此一来,什么人都进那院子,难免是弄得有些乌烟瘴气的。
这时候明玥不免是庆幸,“好在我相公当初有先见之明,将那里砌了墙,不然整日这杂货铺里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对于宋胡子如今的生活,杨氏也是略有所闻的,到底曾经夫妻一场,心里还是有些替他难过,只叹道:“那些年没有孩子,我们也是能过的,也不知他怎么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你莫去可怜他,你要这样说,没有生儿育女的人多了去,人家过得难道不好?不说别的,我爹你总归知道吧?”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杨氏却是晓得,沈老爹一辈子未娶妻,沈煜这儿子是捡来的。
如今叫明玥这一提醒,恍然道:“是了,只是可惜如今谁劝他只怕都听不进去。”按理他既然不能生,就该和那女人好好过日子,而非这样糟蹋人。
而且如今养不起孩子的人家大有人在,捡一个过继,难道不一样么?
只是宋胡子若能这样想,当初也不会与杨氏和离了。
明玥吃过午饭,又与杨氏坐了一会儿,见她困意来了方告辞回去。
两家离得其实不算很远,她是走路来的,也让八角先回去了,就怕耽误这孩子看书,于是戴了帏帽,杨氏送到门口,便自己回家去。
这条路她来来回回的,不说走了有上百遍,但几十次还是有的,闭着眼睛也能走,街上两边新开了什么铺子,也是一眼看得出来。
所以当瞧见那新挂着牌匾的‘胭脂阁’,不禁停住了脚步。
这不是女主的连锁店么?只是自己记得她当初研制的快速美白霜里,添了些铅粉,配合上其他的药物,的确效果显著,但到底是超标了,以至于后来出了人命。
但她是世家小姐,又非有意,文中还说是那妇人用量过多,所以也怪不得她,但她还是心地善良地将那妇人的儿女收养了,从此留在身边做了丫头和小厮。
也因为这一桩案子,和男配之一,大名鼎鼎的少年神探结识。
只是可惜那小厮后来为了救她,中箭身亡。
丫头也因替她尝菜被毒死了。
女主也是这个时候才开始小小的黑化了一下,觉得对方害了自己身边的人,于是开始反击有了一段小高潮。
当时看起来是挺爽的,可是如今明玥自己也作为本书中的反派,忽觉得悲凉不已。那兄妹俩的死,似乎就是为了推动这小高潮而设定的,在执笔人手中,他们一家三口兴许只是一个符号罢了。
可是于这世界里,却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她忍不住抬头朝天空看过去,心里有些害怕起来,她的命运究竟有没有改变成功?
就在她准备启步离开之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悦耳动人的少女声音:“这位姐姐,有没有兴趣试一试我们店里最新研发的美白霜,效果很好哦,而且不用钱的。”
明玥浑身一僵,又想起原著里,女主这个时候还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但在生意上已经天资卓越,就她美妆这一块的店铺,已经开了不少连锁店。
而且每次新店开张,她都要亲自到门店来一趟,顺道游玩这夏王朝的山山水水。
虽然不确定现在朝自己开口的是不是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但明玥还是下意识抽身离开了。
只是那小姑娘却一脸俏皮地跳到她跟前,拉开了她的帏帽,指尖上沾着的美白霜就往明玥脸上抹去,娇俏可人的小脸上满是笑容,撒着娇:“姐姐就试一下嘛。”
但很快她的动作就僵住了,尴尬一笑,“姐姐好美,好像也用不上这个。”不是说这澜州戴帏帽的女人,基本都是从西北那边迁移过来的么?那边的那女人常年被黄沙刀风侵蚀,又黄又粗糙。
也正是冲着这个理由,她才选择先在雍城开分店的,而非江南。
“谢谢。”明玥拿手绢将脸上冰凉凉的美白霜擦去,将帏帽戴好,并不打算多待,转身就要走。
可这小姑娘又把她拉住,“姐姐你别急,这款美白霜你虽然用不上,但是我们家还有别的产品,你就进去看看嘛,看看又不要银子,而且是本店最聪明最可爱的小掌柜替你做导购哦!”
苏洛璃自信满满地仰头看着明玥,双手已经抱着她的手臂不放了,每次她在家这样朝长辈们撒娇,没有人能拒绝的。
然而她的话和她这标志性的动作,一下让本来不确定她身份的明玥确定了她女主的身份,自然就抽开手臂,“真的不用了。”
根据明玥看了那么多话本子,得了个永恒定律,炮灰见着主角最好躲远些,不然容易成为剧情推波助澜服务的工具人。
所以她现在不但想走,恨不得赶紧拔腿就跑。
因此,手上就用力了几分。
不想着苏洛璃居然那般娇弱,竟然唉哟地叫了一声,顿时引得她的同伴马上放下手里的事情围过来,朝明玥质问道:“你干什么?你不买就不买,你伤她做什么?她还是个小姑娘。”
明玥懵了,怕什么来什么?又见对方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看着身份也不像是寻常人,多半就是女主的守护男神之一了。
她惹不得,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想息事宁人拔腿就走。
但是少年已经把苏洛璃的袖子拉高了,将那既没有泛红又没有泛青手腕露出来,心疼不已,“怎么样,没事吧?”
当然,这话是问苏洛璃的。
苏洛璃瘪着小嘴,一副颓丧的样子,“我没事,不怪这位姐姐的。”
这表情让那少年越发肯定,明玥是伤了苏洛璃的,当即也不细问苏洛璃了,直接朝明玥质问,“有你这样的人么?快些给她道歉。”
如此一喧哗,殿门口人不少,一下聚集了不少。
明玥颇有些百口莫辩的样子,但女主角都找上门来了,她要是忍气吞声,可能都等不到几年后,这条命今天就没了。
于是不甘示弱地拉起自己的袖子,拿刚才那少年的话堵回去:“我不买就不买,她抓着我往里拖还不准我挣扎了不是?手都给我抓成了这样,还比我先委屈上了。”这时候明玥无比感谢那年天灾,害她伤了身子,如今这身子稍微一碰,就容易起印子。
往昔和沈煜床榻间时,少不得埋怨这副不争气的身体,总是留下痕迹。
现在却发现这好像也还不错。
此刻明玥手腕晚上,那苏洛璃刚才挽着,确切地说她像是在家里一样,大部份力量都挂在明玥手臂上撒娇,以至于此刻明玥被她拉住的地方,几个大红印子。
少年哑然了,苏洛璃也傻眼了,自己明明就拉了她一下啊……她这一着急,眼珠子里就开始泛泪珠,急得朝一旁的少年喊道:“晨哥哥,我就是轻轻拉了她一下,不是我。”
明玥听到她叫少年晨哥哥,脑子里冒出一个人物,司礼晨。
苏洛璃的青梅竹马,头号守护神。
司礼晨闻言,自然是选择相信苏洛璃,“你少冤枉洛璃,她一个小姑娘能有多大的劲?快给她道歉。”一副明玥不道歉,就不放明玥走的意思。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又有人因为声音认出明玥,便道:“你们这上京来的就了不起欺负人不是?知道沈夫人家里有钱,便要拉她去你们店里做冤大头不是?人不去,还给赖上了。”
有人出声,就有附言赞同的,“是啊,真真是不讲理,不要仗着年纪小就为所欲为,乱冤枉人。”
“也是沈夫人脾气好,不然拉你们去见官。”
这是苏洛璃活了将近快十五年的时间,第一次被人所不喜欢,而且还是一大群。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不管自己错没有错,大家都不会这么对待自己的。
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一着急哭得更凶了。
她哭的凶,那司礼晨就越是心疼,不甘不愿地放开了拦住明玥的手臂,放下狠话:“沈夫人是吧?咱们再会。”说罢,扶着哭唧唧的苏洛璃回店里去。
再会个鬼啊!明玥只朝众人道谢,叫大家散了去,自己也回家,只是平白无故的,就招惹了这些人。
她明明什么也没做,就是回家走在路上,就天降横祸了。
难道真的是老天爷看她这个小炮灰过得太好,要提前灭了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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