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第 120 章
宫染夜成婚是在秦晚风家老三出生那年, 他实在受不住祖母和母亲的叨念,然后娶了亲。
他的妻子是北戎的郡主那筝。
其实现在整个北戎已经隶属大炎的疆土了,但是这北戎地势宽广又偏远, 所以这边也设立了原来北戎的贵族为王爷。
而他作为驻守这北戎的大将军, 按理最是忌讳与这北戎王爷深交的。
可他偏还娶了人家的郡主。
但是他没和北戎王爷反,朝廷那边也没生出半分怀疑来,更没有什么有心之人在中间挑拨。
主要是,挑拨不起来。
自打这北戎隶属大炎之后, 草原上隔三差五过着流离失所的牧民们,终于有了属于的自己的草原和牛羊。
很早之前,北戎还没有分这十二州, 北戎就只有北戎大王,可是他们这些最是擅长放牧的老百姓,却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半只羊羔。
他们所牧的是老爷们的羊,草地也是老爷们的, 他们辛苦放牧,一年到头, 只能勉强解决温饱。
然而这是遇到那年岁好的时候,若是遇着冰雪天或是干旱之年, 他们将什么都没有。
老爷们即便是有多余的粮食,也不可能浪费在他们这种低贱的牧民们手中。
但自打北戎王死了,三皇子归顺了大炎, 这北戎再不是独立的国度后,他们这些人是一点没有亡国之心,反而满怀期待地等着大炎的改革春风早些吹到草原上。
草原神鹰是爱护他们的, 好像是听到了他们的声音, 不过是两个月后, 十二州府的官员已经抵达。
有本地从部落里投票筛选出来的,也有从大炎那边来的。
很快就推行了第一条仁政,老百姓们终于有属于自己的牛羊和草地了。
每家每户,不管是男女,都皆算人头划分属于自己的草地。
只是是否肥沃,却是按照抽签来决定的。
但即便是如此,真的抽到了贫瘠的草地,大家也认了,毕竟是自己的运气不好。
反正那样宽广,不管老人孩子,还是女人都能有属于自己的草地。
草原分配好了,衙门里开始出资给他们房屋。
房屋是留给家里的老人和小孩的,往后再也不用随着牛羊而迁移,所以不管他们在自己的草原上怎么游走,最后的终点都是住着老人孩子的家里。
这样不但老百姓们容易管理,衙门也开始以户修路。
路是铺的石板,不算宽,但是足够搬迁时候马车的车轱辘通过。
还有了街市,每月开市四次,属于衙门的供销社里,有着最划算的盐巴,以及各种生活用品。
反正其中的产品,十分丰富。
听说这供销社的前身,其实就是沈家的杂货铺。以前沈家还在澜州的时候,就是靠着开杂货铺发家的。
后来随着他们的足迹,杂货铺也开到了每一片土地。
杂货铺里东西齐全,每一次几乎能从中买到想要的物品,而且价格也比街市上便宜些许,唯一的不好是,闲时是不开门的。
这样一来,想要便宜货物的,开市那天必然是要来集市,不然的话,只能平时在商人们手里买贵货。
而这只是其一好处。
他们每年两季剔下来的羊毛,也不必像是从前那样苦苦寻找商人来收购了,直接送到州里的羊毛坊去。
那些羊毛会在巨大的水车动力下,自动清洗,洗得白白的,然后闲赋在家的老人们会来接散活,拿回去搓成一根根细细的长条,手脚麻利眼睛还看得清楚的,自己在家就纺织城羊毛线了。
没有纺织车的,直接返送羊毛坊,只拿那搓线条的工钱。
到最后,这羊毛坊里
的羊毛,会变成羊毛袍子被子,反正用途甚广,听说在那西南十分盛行。
当然,除去这羊毛坊,还有什么皮毛坊,制作出精美的大氅或是被子,在里面工作的人,几乎都是些当年参与打仗,受了伤的北戎百姓们。
他们是没有办法再继续放牧了,所以即便是一样分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地,但还是给承包了出去,自己则在厂里工作。
待遇十分好,每日管着三餐,还管住的地方,一个月里还有四天的假期。
又说那税赋方面,身带残疾者,是可以免税的,普通人缴税,其实也不高,还只收旺季。
像是冬天,也是不收税的。
所以这样好的政策下,老百姓都在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那北戎王每日也不用管什么,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日子过得好,不似从前那般艰难,还要忙着勾心斗角,不然一不留神小命就不保了。
更不必担心天灾来时,老百姓们短缺粮食。
也不知道大炎是从哪里挑选来的人才,有一些可以观测天气的官员,别瞧他们整日背着一个包袱,在这草原上像是游魂一般到处游荡,但这几年里,他们提前预测了好几次冰雹和大雪。
而牧民们提前收到了消息,早早就关好了牛羊,扎紧了帐篷,因此并没有多大的损失。
所以暗地里,他们也称这些勘测天气的官员为草原神鹰的使者。
当然,大炎给他们推行的仁政和帮扶,也不止是如此罢了。
还教给了他们耕种,使得他们能随时吃上绿色的新鲜蔬菜,而不像是从前那样奢侈了。
菜种子是经过改良的,加上这草原上家家户户几乎都是有成群的牛羊马,从不缺那粪肥,所以即便是他们为了放牧一直游走在属于自己家的草原上,但每到一次,刚扎好帐篷,就会在旁边开垦出小小的一块菜地。
大约七八天的功夫,第一茬菜就能下锅了。而所种植的当然也不止是一个单一品种,反正所有的菜都刚好错开了成熟期,这样一来他们的蔬菜不断,也不用总是重复只吃一种。
而这样的菜种子,也只有开市的时候,供销社里售卖。
最重要的是,女人如今也分到了牛羊和草地,所以不像是从前那般被当做货物来看待了。
在从前的时候,女儿几乎都是到了适婚年纪,便用来换牛马的。可现在女儿家能正经地嫁给自己心爱的男儿郎,也不缺所谓的嫁妆。
日子这样安逸,其实宫染夜在这草原上,也没有多大的作用,雪山那边倒是有黄头发的毛胡子,但是他们翻不过来,除非不要命了。
所以他这个边境将军其实当得很安逸。
那俸禄让他拿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也不知道哪天就突发奇想,想在这北戎边境上修建一圈城墙。
他这个心思一起,就开始干,等奏章到煌月手里的时候,已经几个月了,还真修出了些样子来。
煌月没管他,觉得他实在闲不住非得要修也行,这样一来,若是真有那黄毛胡子越过雪山打过来,但要翻阅这样一道高高的城墙,也是天大的问题。
如此,宫染夜把自己一身的时光都奉献在了这修城墙上。
他倒没有去雇佣工人苦力,只带着自己手下的将士们,一个个越建越精神抖擞,效果竟然不必那整日辛苦练兵差。
不过北戎那边境线到底天长了,等宫染夜百年后,还这千秋大业还未完成,但好在这条城墙线,已经上了大炎的地图。
他死后,他的儿子接替了他的位置,继续带着人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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