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你抓兔子
寻仙镇。
万仞山脚下唯一的人类聚集镇。
无数求仙慕道之人,千里迢迢赶来此处,只为了能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仙门大选’,届时,三千里万仞山中唯一的修仙门派‘玄机宗’,便会在此广收门徒。
入得仙门,从此超凡脱俗,有无上法力,享无边寿元,世人皆向往之。
眼瞅着再过三个月便是仙门大选,寻仙镇的人流比平日里足多了几十倍,街道上人流攒动,摩肩接踵,好不热闹,各家客栈都住的满满当当。
阿高挑着一捆柴在街边叫卖,卖的便宜,不多时便换了钱。
他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身形高挑挺拔,从侧面看去,面部轮廓分明,有若刀削斧劈,和那身粗布衣裳十分不搭调。
但倘若再从正面看,便会发现,这人左脸虽好,右脸却如同毁容,布满了一条条丑陋的青筋疙瘩,别提多吓人了。
这种鲜明的对比,使得他走在街上,时不时的便会引来周围人窥视的目光,或同情、或鄙夷、或探究。
但这些目光并不能对阿高产生丝毫影响,他神情平静,步伐从容,经过一家烧鸭店前,面无表情的脸上,才微微皱了一下眉。
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钱,阿高似乎在想些什么,片刻后,他自顾自的笑了一下,走进烧鸭店,朗声道:“老板,来一只烧鸭。”
“好嘞,稍等。”
片刻后,阿高拧着烧鸭,一路疾行,出了镇子,在外间一个偏僻的山头住了脚。
“齐远,我回来了。”阿高拧着烧鸭,冲着山头上两间茅草屋喊。
话音一落,便从里面迎出来一个年轻人,身形比阿高足足低了两个头,动作却非常灵活,跟只猴子一样。
一看见阿高,年轻人便兴奋的惊呼:“烧鸭!”
阿高见齐远双目发光,圆溜溜的眼睛透着一股兴奋,不由哂笑。
他不太记得自己的身世,也不记得自己是谁,从哪里来,醒来的时候,便是在一个破山沟里,当时大雨倾盆,周围泥水和着雨水,差点儿将他给弄死。
去山里砍柴的齐远救了他,因为见他个头高,就叫他齐高。
一转眼,便在这地方住了三年,最开始的一段日子,齐高对于自己的来历十分迷茫,但无论怎么想,却也想不起来和身份有关的情形,后来干脆便不想了。
齐远是个十分活泼的人,盘腿坐在板凳上,懒懒散散的,一边儿吃着烧鸭,一边儿道:“仙门大选快要开始了,唉,真羡慕那些可以修仙的人,可是光报名费都得十块下品仙石,就算交了报名费,也不一定有灵根。咱俩卖柴这点收益,别说十块下品仙石,就算是一块,不吃不喝也得凑五年吧?”
齐高总觉得对于仙门大选这个词十分熟悉,一听到这个词儿,脑子里便会闪过一些画面,画面中隐约有漂浮的山峰、有仙鹤、有御剑的仙人。
见齐远撅着油嘟嘟的嘴,一脸羡慕,便道:“你也想修仙?”
齐高偶尔也怀疑过,自己曾经会不会是修仙之人,但他的身体,却没有任何仙人该有的样子,一切的一切,都和普通人一模一样。
不,确切的说连普通人都不如。
这张丑陋无比的脸,走在路上都能吓哭小孩儿,修仙之人大部分风姿卓越,仙风道骨,哪有长成自己这样的?
齐远啃着鸭腿儿,顺势将另一只鸭腿揪下来,往阿高嘴边凑,说道:“谁不想修仙啊,御剑乘风,长生久视。我之前还见过从山里飞出的剑仙呢,剑光在天上一闪就没了,然后当天我就捡到你了。”
齐高坐在桌边,将脑袋微微侧了一下,说:“我不喜欢吃,你吃。”
齐远翻了个白眼:“咱们都好久没开荤了,谁不喜欢吃肉啊!我又不是小孩子,不用让着我,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赶紧吃,可好吃了。”一边说,手里捏着的烧鸭腿坚持不懈的往齐高嘴边送。
齐高无奈,只得张嘴叼了,慢悠悠的吃着,姿态十分优雅,和齐远的狼吞虎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齐远盯着他的吃相,琢磨道:“你肯定是个有钱人,我捡到你的时候,你穿的衣服特别漂亮,而且你的生活习惯,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
齐高顿了顿,看向齐远,道:“你很希望我恢复记忆?”
齐远眼中一亮,说道:“当然啦,你恢复记忆,我就跟着你,这样我天天都有烧鸭吃了。”顿了顿,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又皱眉道:“算了,你还是不要恢复记忆了,万一你恢复记忆就不搭理我了怎么办?比起烧鸭,我还是喜欢天天跟你在一起打柴、种菜。”
齐高看着他嘟嘴皱眉的动作,不知怎么的,心中只觉得一软,心道:若非他救了我,只怕我早就死在山沟里了,倘若真能恢复记忆,确实要好好报答才行。
“……而且你做的饭这么好吃,等你恢复记忆变成有钱人,肯定就不给我做饭了!”说完,齐远笑嘻嘻的伸手戳了戳齐高的额头,道:“所以你还是不要恢复记忆好了!”
齐高抓住那只捣乱的手,本想挡开,却不知怎么的,看着那几根手指上还带着烧鸭的油,竟有种想一一吸吮干净的冲动。
齐高很快将这个古怪的想法抛诸脑后,只捏了捏齐远的爪子,面上却不动声色,平静道:“好,那就不恢复。”齐远这才抽回戳人的手继续啃烧鸭。
齐高微微皱着眉,心中却不停的回忆这几天的事,每每到了夜间,他就感觉浑身发热,身体的经络中,仿佛有一股气流在乱窜,整个人深深陷入了一个怪梦中。
在梦里,他似乎和很多人在争斗,所有人都飞在天上,梦境的最后,整个天空被一阵红光笼罩,紧接着他便一身冷汗的从梦中醒过来。
短短几天,齐高已经明显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
外形虽然没有改变,但力气却变得很大,每天的活计干起来不费吹灰之力,甚至一用力,就可以徒手打碎一块大石头。
不仅如此,最近时不时的,还会有各种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脑海里的那个自己,穿着一身黑袍,身后站着许多人,似乎都是自己的手下,所有人同样飞在天空中。
齐高隐约觉得,自己可能快要恢复记忆了,而且……自己很可能不是普通人。
这个消息,到底要不要告诉齐远?
皱了皱眉,他看向吃的满嘴油,看起来没心没肺的齐远,只得将这个念头暂时压下去。
倘若自己真的也是修仙之人,届时恢复记忆,也可带着他一起入仙门,但现在一切都不确定,说出来只会徒增烦恼……罢了。
接下来的日子,齐高照旧和齐远每天上午打柴,下午去镇上卖。
齐远就跟个野猴子一样,打一会儿柴,就被一些山鸡野兔吸引过去,丢了柴刀就去追兔子,每每兔子没追到,弄得灰头土脸回来时,齐高已经把柴砍的差不多了。
“那兔子跑的贼快!”
齐高见他咬牙切齿的模样,便道:“过几天有空我上山给你打。”齐远眼珠子一转,便道:“别过几天啊,就现在,天还早呢,柴留着明天卖,打了兔子我们烤兔肉吃。”
齐高觉得有些头疼,齐远这小子有时候就跟没长脑子一样,想一出是一出,实在有些折磨人,他立刻摇头道:“现在时间不够,恐怕打不着。”
齐远脸皮很厚,闻言扒拉住齐高的胳膊,摇来晃去,捏着嗓子学女人,故意娇滴滴的说道:“哎呀,好哥哥,你帮帮人家嘛,求~求~你~了~~”
齐高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只觉得鸡皮疙瘩直冒,立刻抽回自己的手,使劲儿擦了擦,无语道:“怕了你了,你先回去,我去给你打兔子。”
齐远一听这话,当即别提多听话了,屁颠儿屁颠儿的扛着柴禾回去了。
齐高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模样,一时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半俊朗半丑陋的奇特面孔上,露出一丝无奈之色,摇了摇头,便提了砍刀入山寻摸兔子。
他知道自己有些太纵容齐远了,但这并非没有原因。
齐远实际上不至于如此落魄,他父母逝去的时候,是给他留了一些钱财的,但捡到齐高时,齐高身上受了许多伤,那些钱财,便都被他拿去请大夫了。
齐高在床上整整养了三个多月才好,这三个月,都是齐远照看他。
后来齐高问过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代价,去救一个陌生人,齐远闻言,一脸茫然道;“那么荒僻的地方,我不救你,你会死的,做人不能见死不救。”
当时自己听到这句话时是什么感觉?
其实那会儿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年轻人心肠真不错,但心肠有些好过头了,容易被人骗。
既然他救了自己,那自己以后,就好好照应着他吧,这性子,恐怕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钱呢。
齐高想着这三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面上虽然嫌弃齐远不着调,心中却一片柔软。
兔子这东西跑的快不快,主要看地形,齐高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时辰才收手,不止打了一只兔子,还拎了两尾河鱼,琢磨着今晚给齐远加餐,做烤兔子、清蒸鱼,再炒个青菜,想到齐远那吃货狼吞虎咽的模样,齐高心里有种奇特的满足感。
他拎了东西回到偏僻的茅屋前,照旧道:“阿远,我回来了。”
以往这时候,听见动静,齐远肯定是第一个窜出来迎接,在他周围绕来绕去,跟狗似的,寻摸他有没有带吃的回去。
但这次,齐高喊了两声,却不见有人出来。
他觉得有些不对劲,立刻快步走进了茅草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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