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斯卡曼德夫妇
第二天一醒来,摸到被子里软绵绵的一团,诺特斯瞬间清醒,连忙叫斯莱特林,
“等等,斯莱特林,我突然想到,我即便知道了怎么投喂,我也不知道玉兔的饲养方式啊!”
【你呀……就是抱着金山都能饿死。你忘了,鲁宾的妻子,姓斯卡曼德。】斯莱特林无奈的想戳她脑门,只无奈自己没有实体。
“你说得对,我得让埃罗尔给斯卡曼德女士送一封信。”
诺特斯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穿上鞋子,跑到二层。
她来找比尔。
新年过后,比尔就开始深居简出,他二月就要参加古灵阁的招聘考试了,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被韦斯莱太太勒令,不许打扰他们的大哥的备考。
尽管比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年轻男巫,但古灵阁解咒员是一个竞争力非常大的岗位。
至少有十多个巫师和比尔竞争。因为一旦应聘成功,就算正式入职。古灵阁银行会在第一个月发给员工300加隆的住房补助,之后每个月60加隆工资,还有每月一瓶魔药的补贴。
“比尔,你在吗?”诺特斯小心翼翼的敲门。
“什么事,诺诺?”从门缝探出一颗乱糟糟的脑袋,比尔瞪着通红的眼睛,困惑的看向诺特斯。
“我想和你借一点信纸和羽毛笔可以吗?”
比尔很快就把这两样东西递给她。
此时的埃罗尔已经很苍老了,它从韦斯莱先生年轻时就陪伴在他身边,现在已经是高龄猫头鹰了。
在三个小时后,诺特斯收到了温莎·斯卡曼德的回信。
致亲爱的诺特斯:
看到你的来信我很惊讶,不知道你从哪里捡到了这只兔子,不得不说,这是很辛运的事。它们是非常稀少的物种,传闻中东方的会炼制魔药,其他的我不是很了解,不过我可以给你提供一点小建议:
我的父亲是很有名的神奇动物学家,几乎没有他不了解的生物,我想你可能需要他的帮助。我会给他写信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如果可能,我想带你当面拜访,我是说——最近我父母在英国定居,你有机会见到他们。
备注:你的那只年迈猫头鹰非常疲惫,我留下来它,提供了一些食物和营养物,我想它需要好好修养,才能继续返程的长途飞行。
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于今天给我回信——把信装在小雪的皮口袋里。
温莎·斯卡曼德
于天堂鸟之家
诺特斯当然愿意,甚至是求之不得。第一是出于神奇动物的原因,另一个是她想见见那个,以最近距离接触过ggad故事的旁观者。
埃罗尔在傍晚的时候才慢悠悠回到了陋居,它一头栽倒在桌子上,把一盘烤番茄砸的稀巴烂,韦斯莱太太惊慌的把它捞起来,以防这只老猫头鹰把自己淹死在那堆番茄汁里。
诺特斯眼疾手快,趁它腿上的小布条还没有沾上番茄汁时利落地解下它——
“妈妈!斯卡曼德女士邀请我明天上午到天堂鸟之家,她说带我问问纽特先生,能不能帮我找到饲养兔子的方法!”诺特斯兴奋的跳了起来。
————
今天中午,全家人都知道了诺特斯捡了只神奇动物。
原因是,吃午餐的时候,突然有“咚,咚,咚……”的声音传来,还很有规律,一群韦斯莱都吓了一跳,以为出现了某种奇特生物——像食尸鬼那样的。
大家屏息凝神等了几分钟,就看见一个只有半个盘子那么大,浑身雪白的毛团子扭吧着肥墩墩的小屁股,探头探脑的出现在楼梯口——
小兔子立起前爪,竖着耳朵左右看了看,在餐桌旁找到了诺特斯,然后它一蹦一跳的跑过去,顺着腿爬上她的膝盖,用毛爪爪从自己肚皮上的小口袋里,扒拉出两颗圆滚滚的丹药,小眼珠还一错不错的盯着诺特斯,好像在求表扬。
一时间,餐桌上安静的只能听见呼吸的声音。
诺特斯在所有人的瞠目结舌中尴尬的笑了笑:“我,我上午在外面捡到的小兔子……嘿……嘿……”
“斯莱特林!?一只正常的玉兔有这么聪明吗?!!”她在脑海里抓狂。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无所适从,斯莱特林为她默哀一秒钟,【啧,东方的说法,成了精的嘛,你担待一下。】他慢条斯理的说。
“诺特斯!!!”弗雷德怒吼。
“你居然不告诉我们你捡到了一只神奇动物!!!”乔治发出哀嚎。
“令人伤心的小叛徒。”
“我们真的,伤心欲绝!”
双胞胎抱在一起假装抽噎着,被韦斯莱太太一人赏了一个爆栗。
——————
“的确应该请教一下斯卡曼德先生,诺诺,毕竟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物种……妈妈,从来没见过炼丹的兔子?……如果那是炼丹的话。”韦斯莱太太很支持她拜会纽特。
韦斯莱先生自从下班回家后,就和出关吃饭的比尔兴致勃勃的研究那个小动物,小兔子在他们打量实验体一样的凝视中瑟瑟发抖,鼻子里不断发出惊惧的喷气声。
韦斯莱太太用大汤勺敲了敲锅壁,怒视着父子二人:“亚瑟,比尔!——我希望你们能注意到,我们已经开饭了!桌上已经空了三个盘子了,我提醒过两次了!”
“就来!妈妈。”比尔应和着,顺道在兔子肉乎乎的屁股上薅了两把。
兔子剧烈的抖动了一下,试图把脑袋塞进沙发缝。
——————
诺特斯狼狈的钻出壁炉,将胃里翻江倒海的痛苦咽了下去,顺手给自己施了个“清理一新”。
“真是意想不到的发现——一个九岁的小巫师,居然已经可以给熟练的自己放清洁咒。”轻飘飘的女声响起,带着些漫不经心的懒倦。
诺特斯看向那个说话的女巫,一顶黑色宽边礼帽遮住了她的眉眼,只露出丰满的唇,脸颊边垂下几缕没盘上去的乌黑发丝。
她穿着件简单的暗红蕾丝旗袍,中袖,裙摆直垂到脚踝,袅袅婷婷的走过来。
诺特斯见过的和听过的女巫中,穿旗袍的只有一位——青柠檬特色商品店的老板,沈女士。她挑了挑眉。
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纤细手掌向诺特斯递过来:“重新介绍一下,韦斯莱小姐。我叫沈江月,‘一樽还酹江月’的江月。我今天会和你们一起出发,拜访斯卡曼德府。”
沈女士觉得诺特斯应该听得懂中文的表达方式,所以没有用英国的“姓在名后”来介绍自己。
与小姑娘握完手,她也不再试图讨论什么,冷肃着面容,倚在门廊前眺望风景,身姿窈窕,像舒展的云杉。
【她好像心情非常不好。】
诺特斯也感觉到这位黑发女巫的身边,似乎盘绕着一团团的黑色云雾,气压低的像是十一月的伦敦,朦朦胧胧的雾,氤氲着层层水汽。
她站在那儿,和天堂鸟之家温馨明快的氛围格格不入,背影都透着哀伤。
笼子里的玉兔不安的动了动。
“壁炉熄灭了——还有极乐鸟们!我该去给它们填点食——”温莎散着乱糟糟的短发来回跑动,当她终于收拾好一切,套了件非常鲜艳的紫色长裙冲出来时,诺特斯和沈江月也在客厅里等候了半个小时。
看到立着的两个人,温莎惊叫一声,从卧室的门口小跑过来,她欢快的搂住沈江月的肩膀,黏黏腻腻的挂在东方女巫的身上,一边和小姑娘打着招呼:“嘿——小诺特斯!你已经来了呀!哦对了,今天江月会和我们一起去拜访我父母!”
她眨眨眼睛,补充道:“当当当当!!和你隆重介绍一下——江月·沈!我最好的朋友!”
沈江月微点了下头,算是认同这句话。
【温莎单方面指认的,】斯莱特林懒洋洋的撇嘴,【沈江月最好的朋友是斯内普,最爱的人是贝克——当然,从前的,现在的事我不清楚。】
诺特斯惊讶:“弩连这个都知道?”
【当然,他们是斯莱特林的大名人嘛。】
————
斯卡曼德府位于戈德里克山谷里面,非常偏僻的位置。
温莎和沈江月是带着诺特斯幻影移形过来的。她们闪现在了戈德里克山谷的广场上,直面着那个纪念碑——遇到巫师会变成波特一家三口的那个纪念碑。
“乱糟糟的头发,眼镜,那是詹姆·波特,温柔的母亲是莉莉·波特。看好,诺特斯,那是波特夫妇和他们的儿子——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你应当认识他们,韦斯莱家的小姑娘!那是我们的救星,波特!”
温莎兴致勃勃的介绍。
“斯莱特林,我倒不知道,不参战的斯卡曼德家族,也会视哈利为救星?”
【给你补充个盲点,诺诺。你旁边的这位温莎女士,只比斯内普小三届,她也亲眼见证过黑暗的侵袭。作为莉莉的普通朋友,在她儿子洗礼的时候,也见过这个伏地魔命中注定的对手——】
她们越过那座纪念碑时,诺特斯听到斯莱特林轻轻喊了一个名字:
【哈利·波特】
从广场的南边,延伸出一条偏僻荒凉的小径,弯弯曲曲的通向山谷的中心。
“抱歉,我家有这个习惯,不管是幻影移形还是飞路粉,都无法穿过守护像到达我家。”温莎歉意的对诺特斯解释。
诺特斯点点头,露出淡定的微笑:“没关系,女士。”
“朋友们,我们得穿过去——这有荆棘,江月小心你的旗袍——好吧……”在看到沈江月的旗袍平整干净,一条丝都没有剐蹭时,温莎明智的咽下了后半句话,“当我没说,不可思议,你居然永远能仪态整洁——”温莎—喘—着粗气耸耸。
他们走了有十分钟,诺特斯观察到沈江月的腿肚子有一点发颤,但她一句话都没有说,依旧面容冷淡,不录端倪。
【啧,这位沈江月小姐,可真能忍,她刚刚至少被树枝扎了十多下,虽然用了隔离咒不会划伤,但还是会疼的。瞧瞧,那么娇嫩的皮肤,都一声不吭。】
诺特斯抬头又看了沈江月一眼,女郎的下巴高高扬起,眼神淡漠,浑身上下的颜色不是红就是黑,连手上的魔杖都是黑漆漆的。她想了一下,皱着眉头不确定的问斯莱特林:“我总觉得她像是来寻仇的。”
斯莱特林闷笑一声【她可能真是来寻仇的。温莎是斯卡曼德家最小的孩子,蒂娜女士六十岁才生下她,而她大哥的长子贝克,年级比她还要大两岁,和沈江月一届,他们曾经是恋人。】
“曾经是?”诺特斯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过去式用词。
【嗯哼。这个故事我晚点再跟你讲,非常的俗套,但对当事人来说实在痛苦。】
“好。”
斯卡曼德府位于山坳的最深处,入口处设置了一个持剑守卫石像,温莎对石像喊着:“嗅嗅的软肚皮!”
石像转开,露出堵住的石子小径,小径直直通往一座刷成奶白色的房子。
上面挂着门牌——
65号|斯卡曼德府
门口出现了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小的老夫人,三只混色的猫狸子盘在她脚边,她穿着浅灰色的长袍,戴着黑边眼镜,微笑着向她们招手。
“妈妈!!!——”温莎飞奔过去,抱住老夫人,甜腻的撒着娇。
诺特斯有点佩服温莎的肺活量。一路上,她一直喋喋不休的的与沈江月和诺特斯聊天,从她漏斗一样的嘴巴里,诺特斯知道了她是一个赫奇帕奇,沈江月是一个斯莱特林,比温莎要大两届,温莎今年已经26了!她和鲁宾居然是姐弟恋!
同时……也从温莎的嘴里确定了今天沈江月格外沉默的原因——连沈江月捂住温莎的嘴都没能阻止她把这话漏出来。
“江月喜欢过我侄子——唔”
沈江月羞恼的瞪了她一眼。
“那是过去的事了,温莎,言多必失,这是句精妙的东方谚语。如果你再管不住你自己的嘴皮子,我不介意对它施咒——”
温莎吐吐舌头,做了个拉上拉链的动作。
——
“沈小姐,好久不见。”温莎的母亲蒂娜微笑着打招呼。
温莎抱了只猫狸子,宠溺的揉揉它的耳朵,猫狸子舒服的打了一连串小呼噜。
沈江月摘下宽檐帽,屈膝向老夫人致礼:“许久不见,戈德斯坦女士。
蒂娜把她们迎进来,看向穿着牛仔裤和白毛衣的棕发小姑娘,先瞟了一眼她小心翼翼提着的小笼子,然后推了推镜框:“我想……这位应当是韦斯莱小姐?我丈夫在花园里侍弄他的动物们,你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给出解答,请坐下来等一等吧。”
小姑娘就在软蓬蓬的沙发上坐下,给趴在腿上的玉兔揉着肚皮,一边打量着这个略微凌乱的房子,浅绿的墙纸上挂满了各种动物的衍生品,诺特斯看到壁炉上方一个悬挂着的巨大鹿头。
蒂娜从矮柜里取来一套白色陶瓷茶具,给三个年轻的女生一人面前摆了只杯子,她挥一挥魔杖,茶壶里就灌满了浓郁的热巧克力。
“榛子热巧克力,我记得你喜欢,沈小姐。”和蔼的微笑在她脸上绽放。
“谢谢您,还记着这个。”沈江月紧绷的表情缓慢放松下来,她端起茶杯闻了闻,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我记得你上一次来,还是三年前?你在斯卡曼德府小住了一段时间,对吧?”
“没错,我当时和温莎住在一起,还见证了鲁宾那个傻小子的艰难追妻之路。”她说着俏皮话,逗的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有点沙哑的男声在客厅响起:“韦斯莱小姐来了吗?我对她的那只兔子很感兴趣!”
是位有着乱糟糟短发的老先生,他的鼻子上架着戈德斯坦女士同款黑框眼镜,从后门挤进来,正狂拍着身上粘的绒毛。
“哦,爸爸,你从兽窝里钻出来了!”温莎冲过去给她的父亲来了个爱的拥抱。
“哦,是的,是的,亲爱的,很高兴你回家,还带着……朋友们。”斯卡曼德先生慈祥的拍拍女儿的背。
温莎被他身上飞溅的绒毛呛得直打喷嚏:“又养了什么小动物?爸爸,阿嚏!——阿嚏!这么多毛?”
“是几个异种蒲绒绒,我在研究它们,这两天是换毛季。韦斯莱小姐!这就是那只兔子?!”
斯卡曼德先生跑过来,蹲在诺特斯身前,灰蓝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玉兔看,轻声细语:“它叫什么名字?”
“呃……”诺特斯才想起自己没给兔兔取名字,怀里的玉兔不满的“嘤~”了一声,诺特斯安抚的rua了rua它软的像棉花糖一样的毛茸茸肚皮,
“汤圆,先生,它叫汤圆。”
汤圆伸出粉嫩的小舌头尖,舔了舔诺特斯的手指。
“温莎和我说,它能吐出丹药?”斯卡曼德先生越说越兴奋,干脆拉着诺特斯的袖子,把她拽到温室,“你和我仔细说说!”
“我在我们家门口的红松林里发现了它,第二天中午,她跑下楼递给我两枚丹药,我才知道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兔子,我不知道这个药的作用……它的饲养方式,所以……先生。”
纽特耐心的听她讲完,灰蓝色眼睛里带起细碎的笑意:“它很喜欢你,韦斯莱小姐,根据你的描述,它的品种应当是东方古籍里的——玉兔。”
斯卡曼德先生温柔的说,一边说,一边用食指肚揉着汤圆的头,小兔子舒服的头一点一点,整个身子都瘫倒了地毯上。
“其实本质上来说,它们和普通的兔子在食谱和饲养方式上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它们更聪慧,身体更健康,寿命也比一般兔子长,大概在15年左右。你可以放心饲养。”
“谢谢您,斯卡曼德先生。”
“韦斯莱小姐,我可以冒昧的提出一个请求吗?”
“您说?”
这时屋顶上的藤蔓突然被一群小鸟叼起来扔掉,温暖的阳光瞬间透过玻璃温室的穹顶倾泻下来,全部洒在了纽特的身上。
他的银发在光下很明亮。诺特斯此刻却清晰的意识到,纽特,应该有九十岁了,他的脸上已经有了那么多的皱纹,原本棕褐色的头发,也变的银白缕缕。只有那双灰蓝色的眼睛,在斑驳的光影里,还依旧是孩童一般的清澈。
不知为什么,诺特斯想到了纽蒙迦德的高塔。
“韦斯莱小姐?”
“哦,在呢,斯卡曼德先生,怎么了?”
“我有个冒昧的请求,您能否在斯卡曼德家住几天,我想研究一下这只玉兔……你方便吗?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生物,很好奇。”
“我想应当可以,不过先生,我得回家征询一下父母的意见,可以吗?”
“当然没有问题,征询父母意见是理所应当的事,毕竟我们的小巫师可是很珍贵的。”他和蔼的微笑着,眨了眨眼睛。
眨眼睛,和邓布利多一样的标志性动作。
诺特斯一下又有点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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