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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第二次现勘(出差中,请假一天,更


第209章  第二次现勘(出差中,请假一天,更一章)

        现实中的命案,和电视剧里演的不一样。

        杀人现场往往更加血腥,血腥到一般人看一眼就会吐,普通人看到血泊都有可能晕过去。

        不仅如此,和电视剧中演的,凶手很狡猾,杀人前谋划三年甚至十年不一样,现实中谋划杀人的是极少数,大多数都是激情杀人。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才是现实。

        所以,很多命案在发生后,凶手大多能够第一时间确认。

        之后就是抓捕,或者有些犯罪嫌疑人会自首。

        水区的案子,就是典型的激情杀人案例。

        案发现场是在死者家里,凶手和杀人者发生了冲突。

        “夫妻二人吵架,丈夫情急之下,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在客厅里追着砍,一直砍到卧室。”

        水区刑侦大队大队长王一山在给刘国栋和陆川介绍案发的情况。

        “现场采集的物证已经送走了吗?”

        一般来说,刘国栋不太喜欢接二次现勘的工作。

        毕竟,上一个现勘到底做的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比如DNA采集的检材到不到位,擦取的指纹清晰度如何,还有初次现勘刑警自己留下的痕迹等等。

        但是水区刑侦大队向支队求援,又不好推脱,这边的现勘也是刘国栋早就认识的同事,这才带着陆川过来看看。

        “昨天连夜就送回去了,老徐本来想连夜把物证分析完,没想到胰腺炎犯了……”

        刘国栋虽然没有得过胰腺炎,但是知道这个病比较痛苦,而且如果医治不及时,是有生命危险的。

        “这样,凶手既然已经抓住了,现场这边老徐也做了第一次勘察,我们再走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遗落,没有的话,主要任务还是放在老徐采集的物证分析上。”

        刘国栋扫视一圈,跟王一山商量。

        “老刘,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跟陆老师先忙着,我回队里盯着审讯。”

        王一山和刘国栋认识十几年了,这也是刘国栋来水区刑侦大队帮忙的原因之一。

        否则的话,刘国栋完全可以推脱,让他们请别的刑侦大队帮忙。

        刑侦支队是上级单位,这一点还是能拒绝的。

        两人聊天的时候,陆川已经开始了工作。

        现场并不复杂,只是死者被其丈夫砍倒后,在卧室内失血过多,整个床都被鲜血浸透了。

        客厅内的物品有不少摔落在地,现场有些狼藉。

        凶手系杀人后主动投案,先期的审讯结果已经在昨天晚上整理完毕。

        王一山刚刚大概讲述了凶手作案的过程。

        至于原因,很简单,就是夫妻矛盾,为了十几二十年前的琐事。

        “对一下物证单,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撤吧。”

        刘国栋已经拿到了老徐昨天晚上整理的物证清单。

        现场走一遍,如果没有什么特别发现,就可以回去做物证分析。

        其实也没什太麻烦的事情,主要是对凶器做检测。

        比如指纹、血迹还有凶器和死者伤口的吻合度等等,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就可以进行证物锁定了。

        陆川接过清单,从进门开始一项一项进行核对。

        水区的现勘老徐还是专业的,陆川见过两次,四十多岁,以前干的是一线刑警,十几年前转职现勘专业的。

        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但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而且从现场的标记序号来看,老徐的现勘做的很细致。

        从进门开始,一步一步往里边做。

        陆川现在就是把老徐走过来的路,再走一遍,确认没有什么遗漏,二次勘察就算完成了。

        大多数案发现场,其实都不止会勘察一次。

        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命案更是如此。

        但是,现场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的,单独一名刑警更是不被允许。

        任何刑警,无论是办案刑警还是现勘技术刑警,进入现场都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现场打斗的情况应该比较激烈。

        墙壁上、地面上、家具上,都是抛洒的血迹。

        从入户门开始,血迹就断断续续……

        嗯?

        陆川突然一愣。

        回过头,看向入户门门框上的血迹。

        血迹呈现抛物线状,从门口抛洒向里面。

        掌握中级血迹形态分析的陆川,甚至能在脑海里模拟出血迹抛洒的轨迹,凶手挥舞凶器的角度,甚至对方使用的大致力度。

        血迹分析是绝大多数命案现场中最常见的证据。

        在国内,大多数的命案都是冷兵器造成的。

        常见的就是菜刀、木棍、斧头、酒瓶子等等。

        还有就是徒手杀人,大多数都是通过窒息的方式致人死亡。

        而无论哪一种,大多都会在案发现场留下血迹。

        刀枪棍棒斧头杀人就不用说了,必定见血。

        徒手杀人,除非被杀的人没有一点反抗能力,比如被绑缚,或者迷晕。

        否则的话,被杀的人一定会反抗。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再柔弱的被害人,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起码能抓伤凶手的手吧?

        有一些凶杀案件,从被害人指甲缝隙内提取到凶手的表皮组织,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有一些凶手会在掐死人之前就戴上手套,甚至刻意穿长袖衣服掩盖手臂,这就是很有经验,或者有谋划杀人的凶手才能想到的。

        至于现在的现场,就是一个血迹形体分析的极佳案例。

        滴落状血迹、流柱状血迹、抛甩状血迹、喷溅状血迹还有床上的血泊,可以说应有尽有。

        陆川疑惑的是入户门边缘墙壁和门框结合处的血迹。

        这是一条抛甩状血迹,从抛物线的粗细变化,能够判断出血迹从入户门方向挥洒出,之后粘附到墙壁和入户门结合的地方。

        从血迹边缘的毛刺变化和血迹延伸方向,能得出凶手当时和被害人站立的位置,以及挥刀的方向。

        除此之外,在这条血迹前方地面上,有一滴椭圆形的滴落状血迹。

        从滴落状血迹的形态、大小上,能够测量出血迹源头的滴落高度。

        抛甩状血迹,滴落状血迹,结合在一起,得出的结论让陆川一些疑惑。

        而这个疑惑就是,血迹展现出来的现场动态和刚刚王一山说的……

        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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