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全家游-女尊
“金枝啊, 你们家这猪养的可真好?”
万家的猪圈现在也是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了, 也不知道人家这猪是怎么养的, 一头头膘肥体壮的, 粉白的肉猪看上去别提多招人稀罕了。尤其是吃起猪食来的模样, 嗷嗷的,哪像村里其他人家养的猪,拌的猪料非得饿死了才吃那么几口, 猪自然也就养不肥了。
原先的三头猪崽, 加上后来闫肃又买来的二十头小猪,现在万家附近那块空地已经搭起了一个不小的猪圈,顶上还搭了棚,刮风下雨都不怕。
除此之外, 万家还在山脚下开了荒地, 这些自己开出来的荒地只要给村里缴纳一笔钱就算是自家的地了,地里种的都是番薯, 长得也比人家地里的番薯来的好。
他们家在猪圈边上起了个大灶, 雇佣了三个村里的男人煮番薯藤, 每天都给二十文钱, 也可以选择将十文钱换成十斤番薯,每天工作的时间不算长,满打满算也就两个时辰,村里的男人们都闲得很,很乐意做这种不累又能贴补家用的活,尤其万家种出来的番薯格外脆甜, 不少人都愿意直接换成番薯带回家给孩子当水果啃着生吃。
番薯好,番薯藤也不差,自从万家那几块番薯田的名声打响了,不少人厚着脸皮来万家讨要过番薯藤,要的不多,就是藤尖那一段嫩芽,回家炒着吃,别提多香了,大伙都想着,万家的猪吃这么好的猪饲料长大,那猪肉该有多好吃啊。
因此万家的猪还没到出栏的日子,就已经被不少人惦记了。
“我们家的猪都是老二家的养的,咱们可没出什么力。”
万金枝笑了笑,她是有男人的人,得和村里这些哥儿保持距离,因此她的表情就没有特别热情,离着那些来帮忙的或是看热闹的哥儿远远的,一边挑着围墙的青砖,一边冲他们说道。
凌娇和凌甜都已经成亲了,也能够申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宅基。
村里中心的位置分不着,可万家想要原来老房子旁边那几块山脚下的空地确实完全没问题的,还因为山脚下没人乐意过来住,分到的宅基地还大了些。
这几个月家里靠着打猎赚了不少银钱,万金枝做主大笔一挥,就风风火火开始建起新房子来了,原来的老房子不改,只是从边上开始,另外起一个类似四合院模样的大院子。
现在也不是农忙的日子,万家给足了工钱,不少女人都过来帮忙了,万金枝这些天也没上山打猎,而是跟着那些人一起建房子。
“肃哥儿确实挺贤惠的,就是模样实在是磕碜了些,哪有男子长得比女子还壮的,少了婉约美,显得粗苯了些。不过咱们乡下地方,纳夫纳贤,肃哥儿能有这手养猪的本事,将来小两口的日子就不会差。”
那几个男人点点头,说来闫肃这段时间的辛苦他们也都看在眼里,对方勤劳淳朴的美德,已经能掩盖他外表不足的毛病了。
反正自从这二十多头猪越来越白胖以后,村里就很少有人拿闫肃那张脸说闲话了。
“娘,喝碗绿豆汤,放井里湃过的。”
人人夸贤惠的闫肃拎着两个桶出来,一桶里面装的是绿豆汤,还有一个桶里装的是干净的碗和勺子,他先给万金枝舀了一碗绿豆汤,然后又给来家里帮忙的那些女人们都舀了一碗,连猪圈边上闲聊的嬷公们都有份。
冰凉爽口的绿豆汤,加了足够多的汤,清甜降暑,一碗下肚,让人心里别提多美了。
“肃哥儿真是个贤惠大方的,有这么个夫郎,是甜女子的福气,也是金枝你的福气啊。”吃人嘴软,大伙喝完绿豆汤,将碗筷递到闫肃的手里,对着万金枝交口称赞。
闫肃等的就是这句话呢,他也觉得自己特别贤惠,想来丈母娘应该更喜欢他了,比起喜欢大姐夫更喜欢他。
时间会告诉丈母娘,所谓的皮囊,都是红颜枯骨,不值得一提的,他要让她明白在皮囊之下,自己拥有一个多么有趣的灵魂。
闫肃信心满满,今天依旧觉得自己棒棒哒。
“对了金枝,娇女子家的肚子也八个多月了,算算时日,差不多也要生了吧?”
闫肃拎着空桶和一堆要洗的碗走到老宅的院子口,就听到了那些人聊起了自己生命所不能承受之痛。
说来他也够卖力了啊,可是五个多月过去了,肚子就是没响动,这真是让一个立志怀多胞胎的男人发愁。
眼见他养的母猪都能配种下崽崽了,他却还是个不孕不育的男人,太让人挫败了。
闫肃抬头望了望天,今晚依旧要好好努力,加油。
“应该快了吧,家里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产夫也请好了,就是村里的姜嬷公,到时候一发动就去喊人。”
凌家所有人都没有经历过男人生孩子的事,包括万金枝这个土生土长的女尊国人,她的娘和爹没给她生过弟弟妹妹,她自然无从考证孩子到底是怎么生的,等她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又穿到了五六十年代的华国,男人和女人的构造不一样,就算是身为女人她生过孩子,也不代表她知道男人是怎么生娃娃的。
古代生育的风险是很大的,产妇/夫血崩或是难产的可能性不低,儿童的夭折率也高,自从毕天佑那肚子越来越大,家里人的担心也一天多过一天,唯一庆幸的事家里还有凌国栋这么一个木系魔法师,在危机关头就是一个免费回蓝回血的bug,至少能够保证毕天佑他们父子平安,不要出什么大事。
不过凡事都有万一,这紧张的心情还是不能控制的。
“村里来了一个车队,主人家那马车老豪华了,听说是来咱们村里找故人的,好多人都瞧热闹去了。”
正聊着的时候,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兴冲冲地跑来,唤着自己的朋友一块过去看热闹。
“找故人?叫什么名儿的?”
万家请来煮猪食的嬷公一边挥着铁铲一边问道。
“不知道啊,你们是没瞧见那家的女郎,啧啧,那气度,那模样,身上一件袍子保不准就够咱们乡下一年的嚼用了,要是和这样的女郎攀上亲,还种什么田啊。”
来的那个男人满是艳羡:“人家也没说找什么人,就说只要见到了,一定能认出来,万氏宗族的族长已经过去了,好像那女郎要找的人就是姓万的,或者是姓凌的,听不分明。”
那人也没听仔细,只知道现在车队就在村里祠堂外的空地上,都挤了不少人了。
“姓万姓凌的?金枝,你家那个夫姓是凌吧?没准还是你们家故人呢。”
边上的人开着玩笑,谁也没把这玩笑话当真,万金枝在村里那是土生土长的猎户,从她奶奶辈开始就是猎人,除了进城卖野味和动物的皮毛,就没出过村子,而且五代单传,直到这一代,凌国栋争气的给万家生了三个孩子,也不存在有哪个子女沦落在外的可能,所以人家就是要找故人,也不太可能是在找他们的。
“不是故人没关系啊,你们家壮哥儿不是快到了许人的年纪了吗,壮哥儿可是咱们村里一枝花啊,要是被那女郎看中了,没关系也成有关系了。”
这种玩笑倒是不带恶意的,村里谁不知道万家的哥儿长得好,一家有儿万家求的,别说十里八乡了,就是镇上县里也时常会有媒婆过来替他们家哥儿说亲。
万金枝和凌国栋从来就没有应允过任何一桩婚事,所有人都觉得是万金枝眼界高,想把儿子嫁到更好的人家。
这种想法在村里人看来没什么不对的,儿子模样出挑,嫁给普通农户家的女郎那就是糟蹋了,想把哥儿嫁的好一些,将来还能帮衬点夫家,这是村里不少人家的想法。
万金枝第一世的时候为什么一直娶不到和心意的夫郎,还不是因为长得好一些的哥儿都奔着镇上县里嫁了,这就是凌国农家普遍的心理和想法,好看的哥儿太少了,一个个被捧着哄着,性子普遍也娇,就是长辈不想用他们奔前程,他们自己还想呢。
“老二家的,你赶紧去把你弟弟叫出来。”
万金枝想着不对啊,听来人的描述,怎么那么像是奥利自己找过来了,还是带着壮壮去瞧一眼才好。
闫肃也想到了这一点,把两个桶往水井边一放,然后赶紧冲回了屋。
凌壮和大姐正在老宅里临时给他们开辟的研究室内实验活字印刷呢,就听二姐夫说奥利可能找过来了,也来不及换衣裳,洗了手擦了把脸就匆匆忙忙出来了。
因为要做一些脏累的活,凌壮身上穿着的就是一件普通的旧衣裳,沾了石粉和木屑。
皮肤粉白的,脸颊微微圆,下巴收尖,清俊的五官是怎样简谱的打扮都遮不住的,他现在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郎,搁现代,还算一孩子呢。
凌家人只要在家的都跟着去了,毕天佑因为大着肚子的缘故留在了家里,凌娇照看着,防止他提前发动。
手上的活不急于一时,剩下的人也急着看热闹,将手头的事放在一边,匆匆忙忙就跟着万家人一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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