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俗不可耐
林夕常常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
不像林旋一般,喜欢的是高贵优雅的钢琴曲,亦不像叶子吟一般,像天鹅一样翩翩而舞,甚至,都没有穆雨那样娴静的气质,一本书就能看一下午。
她向来扔在人群里找不着,比起高雅的音乐会,从来就更愿意听一场顺耳的当下的所谓流行歌手的演唱会,随波逐流的像每一个爱追星的小女孩一样。
亦或者,找两个喜欢的综艺节目,看着主持人和嘉宾插科打诨,然后自己笑的像个神经病。
可是,那又怎么样,她最烦的就是某些不懂装懂,自诩品味高雅的人,看不懂的电影才是深刻有内涵的,综艺节目开心的笑完之后就说人家低俗。
然而说到底,不过都是兴趣和业余的轻松消遣罢了,谁比谁高雅,谁又不如谁有品味呢?
就算她无聊的时候就喜欢在家扣脚捏方便面玩,谁又管的着,两不相干罢了。
在认识林修之前,她对西藏是没什么概念的,唯一的印象来自一首神曲,坐上火车去拉萨,广场舞必备精选。
他没到过布达拉宫,也不知道格桑花长什么样话语是什么。
她喜欢的是鲜艳美丽的红玫瑰,在不少“小清新”眼里大众又俗气的植物,在电视剧小说里烂大街的道具。
可是,难道就因为它常见又大众口味,就是俗气么,好吧,即便是俗气,可是,你看,多漂亮啊。
她是后来才爱上西藏的,文艺点说,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通俗点说,就是不可免俗的爱屋及乌,自作多情。
世事弄人,当年为了林修而奋不顾身的阿夕怎么也不会想到,后来自己会后悔。
一如如今的她,便是早和林修两不相干,竟也习惯了把西藏放在心里直到特殊的位置。
习惯啊,真是一种可怕的力量,不然,如今的她又怎么会站在这里,一如从前般上赶着为林修操心。
林修是半夜被热醒的,大概是退烧药刚发挥作用,被子又捂得太紧,出了一声的热汗。
房间里没有人,林修看了看床头的手机,急急的就下床往客厅走。
林夕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大概是没有找到多余的被子,只好拿毯子裹着,整个人缩成一团。
林修叹了口气,终于是笑了,伸手轻轻的去抱她,忽然就觉得恍如隔世。
从前的林夕,是说不上清减的,开心放肆的吃货,即便远谈不上胖,却也不至于瘦弱至此。
为此,林夕没少羡慕祁莫怎么吃也吃不胖的身材。
然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夕就急剧消瘦起来了呢?
是在那场令她几近绝望的手术之后,还是在后来无尽的猜疑与冷战里,亦或者是在那个让他这辈子也忘不了的宴会上?
然后,如今的阿夕便拥有了从前羡慕的祁莫式身材,可是,却终于没有以前快乐了。
有意也好,无意也罢,确实是他,用时光残酷的刃角,埋葬她的勇气与张扬。
坚强的林夕,勇敢的林夕,快乐二逼的林夕,总是犟着一张脸的和他硬碰硬的林夕,那个自称女汉子的孩子,从不曾在他面前示弱半分,久而久之,他便也就忘了,那人也会哭,也会疼。
也就从不知道,看见那人哭的时候,他的心里并非毫无所觉。
时光让林夕对他彻底死心,却又让这个张扬快乐的女孩儿成了他最深的习惯。
那么在这场爱情角力里,在林夕离开他的那一刻,他终于后知后觉的感到悲伤,看明白了,也就痛了。
环在身上的手臂抱的太紧,林夕睡眠本就浅,被这么折腾,到底还是醒了,明白眼前的状况后忍不住在心里暗道了一声荒唐。
于是只是仍旧闭着眼睛不说话,黑暗中,似乎被谁轻轻的放在床上,温柔又微微带着些戏谑的语气:“你倒是个硬气的,宁愿冻着也不肯摸到床上来睡,可是,明明啊……”
明明什么,他到最后也没说出来,林夕几乎要迷迷糊糊再次睡过去,却感觉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轻轻擦过脸颊,他说:“阿夕,你再也不会信我了是不是?”
林夕回到家时,天才刚亮,木木还没有醒,睡得小脸红扑扑的。林夕摸了摸他的头,笑了笑,木木刚到这里的时候,总担心什么时候就会被送回福利,经常一没看到她就哭的惨兮兮的,好在,这几天已经好了许多,每天白天乖乖巧巧的在祁莫家待着,等着林夕傍晚接他回家。
把早饭做好时,木木才醒,揉着眼睛,穿着小睡衣咚咚咚的跑过来,甜甜的叫了句妈妈。
林夕面不改色的应了一句,这些天以来,她已经习惯有了个便宜儿子,为了儿子高兴,也就顾不得什么闺誉不闺誉了。
况且,家里有了这么个孩子,也就没有那么冷清了吧。
木木却突然皱着小脸抬头看她:“妈妈,你是不是很冷,你的手好冰啊。”
林夕愣了一下,才笑了起来:“妈妈不冷,木木去洗脸刷牙吃早餐好不好?”
啧,苍天在上,她不过照顾了那孩子几天,他尚且知道关心一下她,而她给林修送了近两年的早餐,也终究没能捂热他的一颗心。
刚煮熟的稀饭有些烫,她一个走神,就被烫的龇牙咧嘴的,猛灌了两口水才缓过来,大着舌头说话:“木,木木,今天窝们要去幼儿园了,你的小书包准备好了么?”
幼儿园是这几天林夕和祁莫去找的,毕竟,林夕家没人可以照顾他,而总放在祁莫家也不是个事。
木木在幼儿园中午不回来,林夕只要早上送去,晚上接回就行。
事实上,因为木木情况不一样,林夕的领养手续一时又办不下来,所以报名还颇费了一番周折。好在,现在问题也解决了。
上了幼儿园,木木这个小名自然是不够用的,林夕便给他取了一个大名,叫林森。
独木不成林,愿他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能有人陪伴,永不孤单。
送过木木后,林夕才去公司,人气高涨的林总经理仍旧没有来,惹得广大公司员工议论纷纷。
有人说,总经理请假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也有人说,总经理不来是因为久病不愈,更甚者则说,这是公司又要换总经理的节奏。
林夕听的好笑,笑完回到办公室,看着成堆的文件,就再也笑不出来了,妈蛋,林修要是再不回来,她就要累死了。
没有回公司的林修,现在正在逛超市,在蔬菜区对着一堆红红绿绿的菜蔬,如临大敌。
犹犹豫豫的凭着印象买了一些那人爱吃的,又去餐厅打包了一些菜,才驱车回家。
却在看见干干净净的厨房时,无奈的苦笑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拿着菜谱,仔细的研究起来。
林夕不愿吃他送的饭,也不愿意一辈子吃外面的饭,那他就试着自己去做,欠她的东西,他再也偿还不了,那就只好再多给她一些别的了,只要她要,只要他有,没有什么是不能给的。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自己都有些惊奇于现在的他有些不管不顾的执着。
他并不是感情热烈的人,即便也曾经用整个青春去爱过一个人,却沉默不语默默守护,瞻前顾后的希望她幸福就好。
然而现在对林夕,却分明是魔障般的怎么也不肯放手了,爱也好,恨也罢,至多不过互相折磨,有什么可怕?
林夕下班后接了木木,又拐到面包店买了些面包明天当早餐,才往家走。
门口的身影太熟悉,林夕目不斜视的掏出钥匙去开门,才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
她就那么习惯了那个人再次侵入她的世界,习惯了身边有他的存在。
林夕一直没有说话,没有邀请他进门,却也没有阻止。
木木则显然是想起了上次的事,怯生生的躲在林夕后面,过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却又挡在她前面,小脸上仍有惧意,却不曾后退。
林修笑了笑抱起他:“木木今天在学校乖不乖?叔叔买了礼物给木木赔礼好吗?”
林夕觉的他大概是魔障了,也不知道是查了木木的身世,还是准备还债还到底,帮她养私生子了。
小孩儿则显然还是有些怕他,东西也不接,林夕对他点了点头,才抱着汽车回了自己的房间。
走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的,好像生怕自己走了她就会挨揍似的。
林总经理带来的晚饭一如既往的丰盛,木木吃的有些多,抱着圆滚滚的小肚子在沙发上滚来滚去,林夕夹了一块白菜放进嘴里,随口问道:“今天的菜不是同一家打的么?”
今天的菜确实有些奇怪,有些味道很好,有些却很是一般,即便谈不上难吃,却也实在不算多好吃。
林修给她夹了一块鸡蛋,也淡淡的开口:“谁知道呢,可能那家的厨师换风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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