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生煎包(2)
“爸爸, 我讨厌他们,他们说我们周记生煎包不好吃。”
周欣然一直认为自己家的生煎包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生煎包,她爸爸做的生煎包是全世界最好的。
她经常会在幼儿园炫耀自己家的生煎包, 但是现在别人都说她家的生煎包不如别人的, 她很难过。
“爸爸,我们家的生煎包真的不比宝宝夜宵店的好吃吗?”
周广元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女儿,因为他没有吃过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
“宝贝, 每个人的口味不同, 有人觉得爸爸的生煎包好吃,有人会觉得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好吃,有人会觉得其他店的生煎包更好吃。”周广元尽量安慰女儿。
“我觉得爸爸的生煎包最好吃。”
听了女儿的话,周广元很开心,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家人一直在支持他。
周广元越来越好奇宝宝夜宵店生煎包的味道, 他想知道自己的生煎包跟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到底差距在哪里。
他决定去买一份宝宝夜宵店生煎包来尝一尝, 但作为周记生煎包的老板不好亲自去买,毕竟算是竞争对手, 容易引来闲话。
周广元让朋友去帮他买一份。
他打开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 仔细看了看。从颜值上来讲,肯定是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赢了, 但食物最重要的是味道,外表多好看,味道不行也是白搭。他吃过很多网红美食, 大多都是外表很好看,但味道一般般, 只适合拍照发朋友圈。
他拿起一个生煎包, 轻轻地咬一口, 就这么一口,他就已经承认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赢了,确实很好吃。
那温热的汤汁鲜到舌头兴奋,让人一口就爱上。汤汁把鲜味展现得淋漓尽致,喝一口就无比地满足。
完胜他们周记的生煎包。
到底是怎么做到那么鲜的?
吃生煎包,周广元最喜欢的生煎包的底部,金黄焦脆的,吃起来特别地过瘾。一个生煎包的成功的关键在于底部,如果底部煎焦,那生煎包就报废了。
他大大地咬了一口,焦香酥脆的底皮混合鲜香的肉馅,就一个字:绝!
从肉馅的颜色来看,就能看出肉馅是新鲜优质的猪肉制作的,肉馅嫩滑鲜香,肉末剁得非常碎,没有一丝丝的粗糙感。
周广元一口气就把一份生煎包吃完。
真的太绝了。
他卖了七年的生煎包,第一次吃到令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生煎包。
连他自己都觉得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比自己的好吃,也不怪客人会选择去宝宝夜宵店买生煎包。如果他是客人,他也会选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跟别人的差距很大,尤其是吃了生煎包后,他觉得这种差距可能这辈子都赶不上。
庆幸的是宝宝夜宵店不是专门卖生煎包的,而且它只卖一种生煎包。他的周记生煎包卖的生煎包品类很多,可以供了客人多种选择。
吃完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后,周广元突然斗志满满,他要研发出更多口味的生煎包,留住一些喜欢新鲜感的客人。
过了两天,女儿又哭唧唧地来找他。
“爸爸,我吃了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是小吉给我吃的。”
“吃了就吃了,没事的。”周广元温柔地摸了摸女儿的头。
“爸爸,我也觉得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好吃。怎么办,我感觉我背叛了爸爸。”女儿哭得更大声了。
周广元哭笑不得,女儿怎么那么可爱。
“没事,爸爸也觉得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好吃。”
“但是爸爸,以后他们要是说宝宝夜宵店的生煎包比爸爸的好吃,我要怎么办?”
周广元去厨房里拿出自己新弄的粉色生煎包,对女儿说:“你可以跟他们说,我爸爸有粉色的生煎包,宝宝夜宵店没有。”
小女孩都喜欢粉粉嫩嫩的东西,女儿拿着粉色的生煎包爱不释手,“爸爸,你好厉害,能做出那么漂亮的生煎包。”
——
晚上七点,福地夜市弥漫着一股卤香味,路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停下来吸两口香气。
“好香,是夜宵店又出新品了吗?”
“哇!是卤水味,好香啊!”
“夜宵店这次的新品竟然是卤味,好期待,最爱卤味了。”
果不其然,夜宵店小黑板新增了新品,卤猪蹄,30元一份。
这次,赵云浩照样没忍住,又跟寝室的人打赌。这次他学聪明了,让每个人把自己的答案写在纸条上,肉类、面食二选一,谁都不准把自己写的说出来,然后把纸条锁在柜子里。等到新品出来的那天,再打开柜子。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上次张胜说只要选跟他相反就会赢,这次他就让张胜不知道他选的是什么。
当知道这次新品是卤猪蹄,赵云浩开心疯了。他选的就是肉类,他终于猜对了,终于不是倒霉蛋了,终于可以让室友请客了。
但当打开柜子纸条的那一刻,他就笑不出来了。
四张纸条上全是写上肉类。
“靠,你们怎么都选肉类!”
“我好容易猜对一次,结果你们也全猜对了,怎么想让你们给我付一次钱就那么难呢。”
姚磊拍拍赵云浩的肩膀,说:“浩哥,这次不用你给我们付钱,你应该高兴了。”
——
自从上次张文哲爬墙出校被铁护栏炸伤大腿上了新闻,宝宝夜宵店在平阳中学名声大噪。
学生们下晚自习后,会相约一起去宝宝夜宵店吃宵夜才回家。
有个别学生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就按耐不住想吃宵夜的心情,但有了张文哲被扎伤的教训,现在没有人再敢爬墙。
初二三班的教室里,张文哲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肚子会那么容易饿,每天晚上八点半就开始饿。
上次爬墙被扎伤后,他被父亲警告,要是敢再爬墙,就再也不给他零花钱。
这时,他听到同桌杨勇的肚子也在咕噜咕噜叫。
“你肚子也饿了?”张文哲小声的问。
“都怪我弟给我发卤猪蹄的照片,给我看饿了。”杨勇把弟弟给他的卤猪蹄照片给张文哲看。
红润油亮的卤猪蹄泛着油光,仿佛隔着屏幕就能闻到香味。
“这是宝宝夜宵店的新品吗?”张文哲边说边吞口水。
杨勇:“是宝宝夜宵店的新品,我弟已经去吃,说很好吃,吃完了故意发过来给我看。一会儿下晚自习,我也要去吃。”
离下晚自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而且下晚自习后说不定卤猪蹄已经卖完了。新品开卖的前两天,通常都很畅销。
张文哲的鬼点子特别多。
“勇子,可不可以让你弟帮我们买卤猪蹄,我知道一个地方,围墙上有一个洞,可以让你弟买了从洞口递给我们。”
两人一拍即合。
杨勇跟弟弟商量好,两份卤猪蹄给两块钱跑腿费。
弟弟买好后,杨勇就负责出去拿。因为上次的事件,张文哲已经成了班主任的重点观察对象,只能让杨勇去。
在体育馆后面的围墙下面有一个足球大小的洞,没人知道这个洞的由来。
“杨昭,你在吗。”杨勇站着洞边小声地喊。
“我在。”
说着,杨勇就看到洞口有个袋子伸过来。
杨勇连忙抱着袋子跑回教室。
刚好这个点没有老师在教室里,杨勇小心翼翼地从袋子里拿出卤猪蹄,顿时卤香四溢,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杨勇戴上一次性手套,用手轻轻一扒拉,皮肉就从骨头上掉落,喷香的卤汁在筋肉间流淌着。低头偷偷咬一口,瞬间胶原蛋白就填满了口腔,味蕾为之狂欢。
“好香!”杨勇忍不住轻声说一句。
猪蹄炖得十分软糯,入口绵软,咀嚼间肉香和卤汁香在嘴里碰撞,产生鲜香迷人的口感。
卤汁的香味尤其突出,卤味好不好吃最关键的就是卤汁。
陶宝宝有自己卤汁配方,八角、桂皮、小茴香、花椒等多种香料混合,香料的配比十分重要,稍微出点差错,味道就差之千里。
她制作的卤汁相对别人的更加清爽,卤汁浸入筋肉里,香而不腻。
杨勇和张文哲在偷吃的时候,卤香味已经蔓延整个教室。
班上的同学都被这卤香味吸引,大家停下手中的笔,四周寻找香味的来源。
教室里很安静,没人敢讲话。但大家的心都被这香味搞得心痒痒的,无心学习,只想快点下课。
张文哲啃下最后一口筋肉,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的卤汁,然后啃几口猪骨头,猪蹄卤得很入味,连骨头都是香的。
“怎么就吃完了!”张文哲一脸意犹未尽。
此时,他发现前后左右的同学犹如饿狼一般看着他们。
张文哲连忙把猪蹄的残余和包装袋收拾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们刚吃完卤猪蹄不到五分钟,班主任高利群就过来了。
教室里的卤香味还没消失。
“教室里怎么会有卤香味?”
真的很香,高利群都忍不住吸两口。
张文哲他们心一下子提了起来,杨勇紧张地把卤猪蹄的包装袋藏到课本后面。
“是有人在偷吃卤味吗?”
说着,班主任看向张文哲,因为张文哲是惯犯。
张文哲急忙摇摇头,表示不是他。
“班主任,可能是外面卤味店吹过来的。”杨勇急中生智。
高利群看了看教学楼外面的商业街,他每天都经过那条街,怎么不知道街上有那么香的卤味店。他决定一会儿下课过去看看,这香味闻得他肚子也饿了,正好去买点卤味当宵夜。
下课时间到,班主任一离开,张文哲和杨勇就被同学包围了。
“说,你们刚刚吃的卤味是在哪买的?”
“你们吃的是卤鸡腿还是卤鸡爪?”
“张文哲又爬墙出去买的吗?”
在大家的逼问下,张文哲他们说出了所有。
然后,大家都想让他们帮忙带卤猪蹄。
“明天可不可以帮我买一个?”
“我也想要一个,上晚自习的时候是真的饿。”
“对,我每次八点过后就饿了,但要忍着等到下课才去吃宵夜。你们要买的话,也带我一个。”
杨勇神气十足地站起来说:“可以帮你们带,但是在外面帮我们买的那个兄弟是要收跑路费的,一份收三块钱,因为要排队,很累的。”
有人嫌弃三块钱跑路费贵,宁愿等到下课自己去买,但班上还是有好多不缺钱又嘴馋的同学。最后杨勇他们收到了十份订单,赚了30块跑路费。
“刚才我们让你弟买两份不是才给两块钱跑路费嘛,你怎么收他们一份三块钱?”张文哲问。
杨勇:“我们是友情价,一份三块钱算便宜了,要是自己去网上找人买,跑路费更贵。”
其实,杨勇是想自己赚差价,一份给一块钱给弟弟,剩下的两块自己拿。他要赚钱明天再吃一份卤猪蹄,父母每天只给他十五块的零花钱,平时为了吃夜宵店的东西,他都是两天才吃一次宵夜。
第二天晚上,杨勇让弟弟买了12份卤猪蹄,趁班主任不在教室的时候,拎着卤猪蹄进教室分发。
所有人拿到卤猪蹄都迫不及待地啃起来。
此时此刻,平阳中学初二三班同时有12个学生正在低头啃卤猪蹄。
这次,他们非常不幸运。才刚吃几口,班主任就过来。
啃猪蹄的那12个人吓得连忙把猪蹄塞到课桌里。
12个卤猪蹄散发出的卤香味更加的浓郁,整个教室都是浓浓的卤香味。
“又是卤香味。”高利群看了看底下的学生,说:“是不是又是外面街道卤味店飘过来的?”
“嗯!”讲台下面好多同学在点头,其中包含张文哲和杨勇。
因为昨天学生跟他讲卤香味是从外面街道飘过来的,他下课后特意去那条街找卤味店。结果,那条街上根本没有卖卤味的。
“你们胆子越来越大,三番两次骗老师。”被自己的学生耍了,高利群越想越气,“是谁在偷吃卤味,最好自己站出来承认,不要让我一个个搜课桌。”
高利群表情很严肃,大家都有点害怕,连忙把课桌里的卤猪蹄拿出来。
站在讲台上的高利群看着台下的学生一个个地把卤猪蹄拿出来,粗略看一眼最少有十个人,他惊到了。本来以为就两三个人,想不到是团体犯案。
“你们真厉害,上晚自习集体吃卤味。”
——
刘茜茜是电视节目编导助理,最近他们在筹办一个名厨大赛,邀请了国内外各大名厨参加。
在离节目录制只剩几天的时候,有一个名厨意外摔倒住院,无法参加录制。
节目组现在急寻一个可以参加节目录制的名厨。
刘茜茜今晚开车经过福地夜市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事。昨天,朋友说给她推荐一个厨师,说厨艺好又漂亮,适合参加厨艺大赛的节目录制。
但刘茜茜一听说她推荐的厨师是一家夜宵店的老板,就没了兴趣。因为他们节目邀请的都是各地的名厨,不可能找一个小夜宵店老板参加。
就在今天早上,朋友还在极力给她推荐。
【你不要看她只是家夜宵店的厨师,但她厨艺真的很厉害,可能比你找的名厨还厉害。我真的不骗你,不信你自己去夜宵店吃一次就明白了。】
她朋友是个嘴刁的主,能让她满意的厨师肯定不会太差,只是他们节目嘉宾要求是四星级以上的名厨,夜宵店厨师是真的不符合。
但是刚好路过福地夜市,她突然想去朋友推荐的夜宵店看看。
夜宵店面积不大,但环境干净整洁。
刘茜茜看到店里很多客人都在吃卤猪蹄,看起来很香的样子。
她也点了一份卤猪蹄。
作为美食节目的编导助理,刘茜茜是个懂吃的人。
卤猪蹄刚端上来,只是一眼,她就觉得这个卤猪蹄与众不同。猪蹄胖墩墩的,筋多肉厚,光是看着就很诱人。
一道好的美食需要色香味俱全。
这个光泽油亮的卤猪蹄已经超额完成“色”这一关。
“香”这一关,那扑鼻而来的卤香味完全可以征服任何人,只要你闻到就会忍不住想咬一口。
最后只剩“味”这一关。
刘茜茜轻轻咬一口,瞬间就睁大了双眼。
这个味道、这个口感,太不可思议了!
猪蹄的每一块肉都很软糯,入口即化。肉香伴着卤香,挑逗着味蕾,让人为之兴奋。
刘茜茜最爱猪蹄里面的蹄筋,咬上一口,就能感受到满满的胶原蛋白。这个蹄筋弹牙嫩口、软糯劲道,味道十分浓郁,越吃越上瘾。
这个肉质、这个口感,刘茜茜觉得这个猪蹄肯定不是普通的猪蹄。
卤猪蹄的想要做得好,除了卤汁,最重要的就是食材。猪蹄的品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卤猪蹄最后的口感。
陶宝宝挑选的农家黑猪的猪前蹄。
农养黑猪的肉质比一般猪肉好,口感好、肌肉紧致有弹性。
选用猪前蹄是因为猪前蹄肉厚且鲜嫩,筋多且有劲道,非常适合拿来卤制。
一开始,刘茜茜是想细细地品尝、细细的品鉴。结果吃一口后,她就开始狂啃。
太好吃了,根本忍不住,恨不得一口吃下一整个。
好吃到让一个打扮精致的美女丝毫不顾形象地猛啃。
她朋友说的那句话是对的,夜宵店老板的厨艺比很多名厨都厉害。
节目组邀请的名厨,刘茜茜都有品尝过他们的美食,确实好吃,但没有让她感到十分惊艳。
但是夜宵店的卤猪蹄十分惊艳,太绝了。
刘茜茜甚至觉得夜宵店老板去参加名厨大赛的话,说不定可以拿到冠军。
“老板在哪?我想见一下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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