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叮、检测到宿主即将突破大罗金仙,请宿主暂且停止突破,等待下一次的签到,系统会为你提供一条最适合您的法则!】
系统的声音突然响起,也是让林云一愣。
林云:【最适合我的法则?系统,你还提供这个?】
【当然了,宿主。每一个系统的存在,都注重于培养宿主。要是不把您培养好,我会被别的系统看不起的!而法则签到奖励,本来是系统一百年整的签到大礼包,本身也对应着大罗境界。既然宿主已经动了提前突破大罗境界的想法,那这份奖励自然也提前该给你了!不是系统小看通天的法则感悟,而是通天所参悟的法则确实并非是最适合宿主的!】
听到系统这么说,林云也是不置可否。
如果系统不站出来,他还真动了用通天参悟的法则证道大罗的想法。
而这法则证道,总共分为四个阶段,由低到高,分为:入门、小成、大成、圆满。
入门就不多说了,只要掌握了入门级的法则,在个体条件足够的情况下,便能让太乙修士晋升为大罗金仙,这个时候便可以称之为大罗初期。
到了小成,那就是大罗中期,大成、则是大罗巅峰。
入门、小成、大成,这前三个阶段那都还好说,但凡能够进军大罗境界的,资质、悟性,那肯定都不差。
麻烦的就在于圆满这个境界,这也是堵死了几乎所有大罗金仙的、最后一个阶段。
因为圆满,代表着完全掌握了一条大道,也就是已经完成了法则证道,可以以力证道,直接成就混元大罗金仙了。
但大成到圆满,也是最难的,难到连道祖鸿钧也无能为力,只能想出斩三尸这种捷径,生生在大成和圆满之间,创造出了准圣这么个不上不下的境界。
所谓大道三千、条条皆可证道,殊途同归。
而这三千大道,本就是相互依存的,不存在完全独立这种说法。
就以造化法则为例,造化法则,主要是创造和演化。
你创造一样物品,难道不需要了解这物品的阴阳属性吗?
就算是造人,你也总得知道人的生老病死、等一系列变化吧!
就算只是创造森林、火山等自然环境,五行变化、相生相克总得知道吧!
所以,想要真正圆满的掌握造化法则,那就不可能只修造化,还需要辅修其他法则来强化自身,直至能够完美的创造森罗万象,那才叫圆满。
一个真正圆满掌握造化法则的混元大罗金仙,应该是连天道都可以创造出来的才对。
哪怕是从字面上理解造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造化,本身就是一个玄之又玄的词。
人们经常会说:这就是造化啊!造化弄人呀!
而造的意思,是产生;化的意思,是演化!
造化的意思,就是事物的发生和演化。
这其实,就是一种因果,也是一种命运。
因为产生,自有演化。
这其中包含的法则,实在是太多了。
因果、命运、时间、空间、生命、死亡、阴阳、五行……
所以,想要圆满掌握造化法则,就不能只修造化,还要辅修一大堆法则,来验证、补充自身主修的法则。
洪荒天地,有论道之说。
但论道的本质,其实就是各方大能展现自身参悟的法则,彼此验证互补,其目的就是为了借助其他大能参悟的法则来补充自身的不足之处,好让自己能够更接近圆满境界。
然而,除去盘古之外,没有人真正的圆满法则证道过。
别说是天道六圣了,鸿钧也不行!
混元大罗金仙的混元,其实就是无所不包,无所不有的意思。
因此,混元即是大道,是万象归一的一!
只要以此来看,便会发现,天道六圣也好、鸿钧道祖也罢,他们其实全部都是伪圣,虚假的混元,区别只在于强弱罢了!
不过,即便只是假混元,对付他们这些连混元都不是的修士,那也是手拿把掐的。
林云:【系统,能先告诉我,你给我准备了什么法则吗?】
【这个到时候宿主自然会知道了,宿主也可以放心,系统为您准备的法则,肯定是不会让您失望的!】
听到系统这么说,林云也是没有追问。
反正下一次的系统签到,也就只剩这几天了……
接连几天,林云都安心待在山中道观。
有了系统的准备,清闲下来的他,心境也是一片通畅,常与玉兔喝茶聊天、谈天说地,丝毫不管外界之事,但也看不出任何想要突破大罗金仙的意思。
他这份闲情逸致,倒是让玉兔不免担心林云之前是在糊弄她。
但见林云状态极佳,她人也就放下心思,并不催促。
玉兔也决定了,如果林云一年之内还不打算证道大罗,那她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逼、也得逼他突破成为大罗金仙!
反正林云疼她,她一闹,那林云肯定会乖乖就范的……
【叮、冷却时间已结束!】
【系统自动签到,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获得大道法则三千(2999法则小成+变化法则圆满),恭喜宿主神通——风后奇门!】
(请注意,大道法则三千信息量极其巨大,为防止宿主脑子被瞬间撑爆,系统已将其封存进宿主的元神识海中,宿主可以一点点解封学习!只要宿主将这三千大道完全掌握,即可证道混元大罗金仙!)
正在观中饮茶的林云也是不由一怔,脑子赫然涌现出一股庞大的讯息。
这讯息不是其他,正是系统此次签到奖励的神通——风后奇门。
至于那大道三千法则,则被储存在林云的识海中,一点都没露出来。
不过,就算只是这风后奇门,其信息量也超越了林云过去所有签到的神通功法。
林云:【原来如此,系统,你是想让我主修变化法则啊!这风后奇门,就是与变化法则配套的神通啊!】
【是的,宿主!您无根无源,本就是一种变数。变化法则,便突出在于一个‘变’字!无根无源,自然也可以变成万象本源。而从无到有,何尝不是一种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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