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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 4


  于是,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灰狼商荻,因为一个不明原因的赌约,成功的泡到了心高气傲的晴天小羊,一段爱与恨的纠缠,就此展开。听着挺通俗,但过程很跌宕,如果不是这事儿就在身边发生,程爱瑜宁可相信,这是一场关于爱恨的小说,或者是一本很好的剧本。可当这种事儿发生在身边的时候,就不是纯粹的欣赏和感怀,而是无奈……

  她知道,庄晴天在这段感情里,伤得很深。虽说,她不知道这个“很”的程度,到底在哪个刻度线上,但她依旧清楚的记得,五年前,她作为交换生,和被家人送去疗养的庄晴天,在英国的那段日子。

  她是看着庄晴天怎么挺过来的,她记得,那时候庄晴天从疗养院里逃出来,在外面租了个小公寓,把自己关在公寓里,每天都烂醉如泥,喝的昏天黑地,用酒精拼命的麻醉着自己,似乎酗酒都成了一种习惯,而从那以后,晴天好像也不大喜欢喝咖啡,尤其是程爱瑜喜欢的那种咖啡,说是只要闻了味儿,就失眠。

  同样,她也依旧记得,庄晴天在她离开的前一天,和她开怀痛饮到不省人事的那一晚。她记得,看似柔弱,却内心坚强的庄晴天,抱着她说了好多好多的话,最后还和她一起痛哭流涕。

  而她记得最清楚的是,庄晴天对她说:“瑜,我他妈就是一根筋的犯贱,居然会喜欢商荻这个混蛋那男人!你说,你说我是不是瞎了眼啊,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到处都是,我怎能偏偏就看他对上眼了呢?你说,我……我会不会就这么爱他爱到死啊?不,我不能——我要好好的活下去,我他妈要活出个人样来,然后反过来,泡他,上他,搞死他!”

  用文雅的,带着点儿文艺小清新的话来说,应该是:人啊,为什么总是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然后懵懵懂懂的爱上一个人,而这一次的疯狂,却要人们不得不用尽一生,试图遗忘曾经的疯狂……

  也许从那时候,原本柔弱如水的庄晴天的脾气,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此,不在晴天。

  不过,说实话,程爱瑜当时特别想去找商荻,当面告诉她,庄晴天是她的姐们,优点多多,缺点不少,但不论是优点还是缺点,有一点是难能可贵的的,至少,她是真心喜欢他的!

  但那时候的程爱瑜,连自己的感情问题都没能处理好,又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呢?于是,她只在离开前,给商荻寄了一份手信,只写明了一句话——“如果你要和别的女人结婚,那么请不要再来骚扰晴天,你不爱她可以,但不要害了她!”

  印象中,这不是程爱瑜第一次和商荻有交集,但那却是最有用的一次。原本要结婚的商荻,忽然取消了婚姻,同时也和晴天断了,回到了法国,而晴天也在那不久后结了婚,两个人的生活似乎就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

  但程爱瑜从来不知道,庄晴天和商荻的事儿,居然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地方,而这前头也就不管了,晴天似乎也不愿意提起,但这后头,她却开口说了出来。

  “思甜喝了杯牛奶,又吃了块提拉米苏,应该也饱了。荻,这样吧,你带思甜去那边玩一会儿,我想和我的朋友聊聊天。”

  商荻朝三人看了眼,目光有落在了晴天身上,柔柔的漾着灼灼的光辉。随即,他眉梢一挑,嘴角勾起一抹了然,就伸手保过了向他张开双臂,毫无芥蒂的要他抱的小思甜,轻声哄着她,将她带走。

  “想不到,黑寡妇也有听话的时候!”顾繁华诧异的看着离开的商荻的背影,不知不觉的就说出了小时候给他起的绰号。

  这黑寡妇,也是大有来头的,倒不是说商荻人黑。只不过,小孩子嘛,起绰号的时候都要求一个形象!可他们又没见过什么毒蜘蛛,那里知道黑寡妇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不过是玩乐的时候,从某些大人的嘴里听到了,之后那大人为了弥补自己说出的不该说的话,紧跟着解释说什么,黑寡妇是黑色的大蜘蛛,有毒,心都是黑的,来给她们糊弄着做“科普知识”,他们这些小孩子也就信了。

  于是当他们遇到了喜欢收集黑西裤、黑衬衫,甚至连领带、领结都喜欢要黑色的家伙后,黑寡妇的雏形就横空出世了。再加上商荻的眼角有一粒很小很小的黑痣,一颗小心脏又特别的黑,玩个游戏都会高贵冷艳大方的出场,华丽丽的耍赖皮欺负人,并且一不如意就满嘴喷着毒液的伤人。所以,这黑寡妇的名号从此就非他莫属了!

  “那是,我调教的好。别说现在听话了,就是将来,他也得乖乖听话,否则——”说到杀手锏,御夫有术的庄晴天,忽然哑住了声音。她转眸看了杨程爱瑜,接着赶紧偏转话题,缓缓的将整件事说给了两人听。

  原来,庄晴天结婚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幌子,而她离婚的时候,给了那男人一笔钱,让那男人往外头散步那些假消息,掩人耳目。

  十月怀胎,庄晴天再决定生下思甜后,就瞒着所有人,压着自己满心的苦,度过了她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岁月。在那之后,她让自己努力的变得更加坚强,就算是为了孩子,她也要拼一把。慢慢地,从工作积累,到贵人扶持,再到如今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她吃过的苦,恐怕不比他们任何人要少。

  但就在庄晴天觉得自己可以从那一段,无法再去怀念的感情里走出来的时候,最不想见到的那个家伙,却出现在她的面前。那个人,就是曾经让她哭过、痛过,却依旧念念不忘,朝思暮想的商荻。

  不,也许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上帝。又和他们的名字一样——叫天敌!

  就在一年前,她和商荻在教堂巧遇,商荻见到了思甜,惊呆了。不过后来从她口中得知,思甜并不是他的孩子后,他没有离开,反倒像是因为当年的种种亏欠,而加倍的尽己所能的弥补着她。

  她的事业,就是他帮忙扶上轨道的,她的思甜在她没时间照料的时候,也是他帮着照顾的,周末的时候,他只要找到了空挡,就会想尽办法的接近思甜,带他们出去。而思甜则因为商荻的百般殷勤,与母亲的冷淡,一度怀疑,商荻是不是暗恋自己,并很淑女的回应说,自己还小,不打算这么早谈恋爱,很是抱歉,弄得庄晴天哭笑不得。

  “说真的,这一年间,商荻所作所为,我都看在眼里,你们说我神经病也好,死心眼也罢,我就是没办法不让自己的目光朝他的方向追过去。不过,你们也看到了,也许现在,我和他的位置换了个个儿,打今儿以后追着跑的人,就不是我而是他了……”

  程爱瑜捏着吸管,轻轻搅拌,仿佛若有所思的凝视着杯中奶白色的液体,好一会儿,她忽然抬眸,看着面色镇定的庄晴天,笑说:“说起来,我应该恭喜你,终于达成当年所愿了,你已经成功的活出了个人样来,并且反过来泡了他,上了他,就差最后一条,搞死他了!”

  “哈哈,我那时候脑子都快成被酒精给泡过的了,说的话,你还能信啊!不过,若真要说谁征服了谁,倒不如说,是他被自己的女儿,给征服了!”

  说着,晴天抬头,转眸看向那边儿童乐园门外站着的,和里头玩耍的女儿说着话的男人,眼神柔和了许多,落在旁人眼中应该能感觉得到一丝丝幸福的味道。

  但程爱瑜和顾繁华想到的,并不是一家三口的幸福,而是——

  “他还不知道,思甜就是他自己的女儿吧!”

  “你不打算告诉他吗?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

  繁华爱瑜的默契那是大小培养的,这不,两人一前一后的开口,问几乎同一的问题。而被问的那个人,一直用银色的咖啡勺,搅拌着杯中的咖啡,目光深沉的头像儿童区,好半天这才收回来,转向两人,并用那噙着几分笑意的口吻说:“嗯……看看他的表现,再做决定!”

  沉默,又是一阵寂静。

  呷了几口咖啡的庄晴天,抬头看向面前的两位女子,话锋一转,打破此刻的静默:“说起来,现在更应该在一的是你们两个。我这次回来,不单单是为了回家说明婚事,也是为了你们。瑜,你托我办的事情,我已经准备好了,也着手再做了,相信很快,操盘手们就会搞定的。至于那张单,繁华,你那边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你放心好了有我和商荻在,她们唐家妄想得到任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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