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传单
沈梦仙被安排在一个名牌衣服销售地点发传单,里面的衣服随便一瞥都是几千上万的,看得沈梦仙一愣一愣的。
这衣服,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买不起一套吧!沈梦仙心塞塞的想着。
总于知道为什么这世上总有人会仇富了,看到这些衣服她现在也加入了仇富一行了。
沈梦仙拿着单子就一路忙忙急急的跟着江姐过来了,这一路上都还没来得及看自己发的是什么单子。
现在有空了,就把单子拿出来看一下,顺便想想怎么样给来往的人发传单。
传单一入眼,沈梦仙就被图案中的模特给惊艳到了,肤白貌美大长腿,在加上一件美轮美奂的半裸妆长裙,实在是给人在视觉上造成一次有力的冲击。
模特的左上角处有一句句话――我是苏宁,我为自己代言。
这女人挺漂亮的,沈梦仙这样想着。
顺手把传单翻过来,最顶端出现了几个大字――繁花女衣,一件只属于你自己的衣服。
下面就是各种款式的衣服图片,大红、粉红、玫瑰紫,绚丽多彩。
各种款式的衣服像开屏的孔雀一般展现自己最美丽的一面。
真心好看,沈梦仙心里想着,以后自己有钱一定要买一件穿穿,真是太漂亮了。
沈梦仙看得满心欢喜,恨不得自己就想电视里的土豪一样,大手一挥,除了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不要,其他的衣服都给我包起来!
一边留着口水一边往下看,直到看到了左下角最的那一张文字图时,沈梦仙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看了一遍有一遍,最后,整个人都瞪大了眼睛愣在了那里。
这,这个人叫苏宁,女,26岁,出身小康家庭,自大学以来艰苦创业,在毕业1年后,成立了自己的一个小公司。
两年后,在丰氏集团的支持下成功的创建自己的品牌――繁花女衣。
繁花女衣的衣服大都由苏宁自己个人设计,有着自己独特的个人风格,在市场上很是受很多女性顾客喜欢。
据说,在某个重大电影节时就有一线的女明星就穿过她设计的衣服出席过。
如今,在设计圈和娱乐圈,苏宁都算是一个比较有名气的设计师。
同时也是白手起家的成功代表人物,不约而同的,很多家媒体介绍苏宁的时候都会加上这么一句。
可是这都和沈梦仙没什么关系。
但是再看到苏宁头上的“繁花女衣”这四个大字时,沈梦仙又觉得特别熟悉。
是什么呢?沈梦仙想着。
苏宁,繁华女衣,肖东城,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名字――沈孟仙!
《重生之在开始》!
一部小说的名字就这么惊恐的闯进沈梦仙的脑海里。
沈梦仙困难的咽了咽口水,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在这部小说里,她就是个炮灰!或者说原身是个炮灰,作用就是用来衬托出女主的各样高大上。
当然,原身作为一个炮灰,最后的下场自然不会太好。
在原文中,原身沈孟仙在哪次堕胎中病没有死去。
而是在看到血越流越多,肚子越来越痛,孩子却没有给打下来,心里就就后悔不已了。
最后,怕自己堕胎不成反而把自己的命给搭了进去,就自己一个人去到路边,拦了辆车就去医院。
在医院里,沈孟仙住了差不多半个月才把小崽子的命给拉了回来。
不过自此之后再也不敢把小崽子给打了,因为医生说,孩子太大了,再打胎可能会造成产妇大出血死亡。
沈孟仙惜命,听了医生的话对肚子里的小崽子再也没动过手。
不过,堕胎虽然没要了沈孟仙的小命,但是最后的结局也很凄惨,连带着肚子里的小崽子也没个好下场。
沈梦仙自高中时就与女主苏宁同一个学校读书,两个人在学校都是可谓盛名远播,只不过一个是学霸,一个是学渣。
作为学渣,沈孟仙常常被同学们拿来和苏宁这个学霸做比较。
沈孟仙在耳边听多了苏宁的各种好,心里就有些膈应苏宁了。
这里比不上苏宁,那里又比不上苏宁……
高中的孩子,自尊心总是很强,受不了自己整天都被别人比下去,沈孟仙更是如此。
渐渐,沈孟仙便注意到苏宁,讨厌苏宁,处处与苏宁作对。
在高中时不时带着几个妹子放学后去堵苏宁,在大学毕业就时不时搅黄苏宁的面试工作。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可想而知,苏宁对沈孟仙真是恨得咬牙切齿。
但是作为一个学霸,苏宁最终还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工作。
工作有了,男朋友也有了,苏宁的日子后面过得可谓是顺风顺水。
但好景不长,准备要谈婚论嫁的男友劈腿了自己的闺蜜,而后,沈孟仙仗势欺人害她又丢了工作。
想着家里面的老父母,苏宁不知道要怎样面对。
最后,苏宁心情不好的一个人跑去夜市的一个小摊买了一打啤酒,一边喝,一边骂,骂前男友,骂沈孟仙,骂自己倒霉……
苏宁流着眼泪,喝一瓶又一瓶啤酒,最后喝趴在小摊上了。
当苏宁摇晃着头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在大学的宿舍里,心里震惊不已的同时心里也深深的松了一口气。
这样,就不用面对父母失望的眼神和脸了……
重生回来,苏宁做的第一件事就赚钱,凭借自己重生前的工作经验,自主创业了繁花女衣。
然后,开始了各种打脸沈孟仙和前男友,并在花样打脸的路上收获了爱情,事业,走上人生巅峰。
苏宁重生的这一世沈孟仙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父母意外去世后,在苏宁的各种打击下,沈孟仙的公司破产,最后因为还不起欠银行的外债而进了监狱,不久后在监狱里就得了抑郁症离开了人世。
而肚子里刚出来的还没满1岁的的小崽子被送到了福利院,在2年后被苏宁找到送回肖家。
在肖家,小崽子过着被肖家人忽视欺负的抑郁的生活,在18岁时,和一帮富二代飙车是不小心车祸死了。
苏宁则借着小崽子成功的搭上了肖家,在事业上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在国内外开了多家繁花女衣连锁店,成为了人生赢家。
回忆到这里,沈梦仙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前进监狱抑郁而亡的原身现在要变成自己了吗?!
以后那个现在还在自己肚子里的小崽子要在肖家过着被欺负、得抑郁、飙车死的生活吗?
沈梦仙颤抖着的手不自觉的的放在肚子上,感触着那时不时的胎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一世……
苏宁的繁花女衣成功创立了……
沈孟仙的公司破产了……
小崽小子也存在了……
小说里的每一步情节都真实的发生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真实的发生了!
可是这里不仅仅是小说,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世界。
沈梦仙是真实感觉到自己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这里的一切都与自己之前所在的世界是一模一样的。
可是,同时,沈梦仙也感觉到一种不可言传的东西,那就是在这个世界里她不能这么随心所欲的活着,她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这是一种直觉,来自灵魂最深处的那种直觉――
在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她所不能言语的神秘力量,强制着她必须按着小说所写的剧情走,不能脱离原有的轨道!
这就意味着,她可能真的要与原身一样进监狱!
沈梦仙不信邪,她不想按着小说的剧情走,她不想自己落得和原身一样的下场……
稳定了一下心神,沈梦仙嘴角慢慢浮现一丝笑意,把手上的传单发给来来往往的路人――无论怎么样,吃饭还钱最重要!
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不知不觉中传单就发完了。
下午一点钟,沈梦仙顶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和江姐打个招呼就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沈梦仙路过超市时随便买了几个菜,
等到家,就已经下午两点了,煮完吃完,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三点钟了
沈梦仙把自己整个人丢到床上,浑身上下像是一点力气都没有,显得特别的颓废。
无论如何,就算最后像原身一样要进监狱,自己也要拼一把,至少以后自己不会后悔。
想通了,事情就好办多了,休息到下午三点多,沈梦仙硬是撑起身体,打开电脑――写小说。
就算最后还是要进监狱,现在还是要赚钱养家啊!
重新操起老本行,沈梦仙可以说是得心应手。没多久大纲的就准备好了,手一动,开篇章就伴随着键盘声开始了……
沈梦仙从一开始写作就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写的小说都是狗血一堆,自己看着都感觉有点尴尬,但是至少自己写的小说都没抄过别人的!
别人写作是冲着艺术去的,她写作是冲着码字赚钱去的。
幸好和她这样码字养家的写手还挺多,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大神的天赋和才华的。
设置的闹钟响起,沈梦仙拿过手机一看,下午16:30,伸了一个老腰,挺不错的,一个半小时码差不多4000多字,看来自己重抄就业还真是对了。
接连10多天,沈梦仙都在码字,发传单――发传单,码字。
这样的日子别人看来可能觉得非常无聊又累,但是沈梦仙觉得挺好的。
作为一个重生的死宅,即使到了新世界,还是非常完美的把自己作为死宅的优点继承了过来了――不爱到处浪,就爱死里宅!
所以说,死宅的心思不要乱猜,特别是看到发传单的那一张张的大红钞票时,沈梦仙简直开心的要放飞自我。
今晚不在家里吃了,奢侈一点,今晚吃夜市吃小龙虾!
作为一个孕妇,沈梦仙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贪吃了。每次晚上发完传单回来路过夜市时,自己嘴里口水总会不自觉的分泌,整个都恨不得都扑上去大吃一顿!
今晚,终于可以如愿了。
一来到夜市,沈梦仙直直冲着李氏小龙虾走去,这里有好几家买小龙虾的,但是就只有这家的小龙虾买得最好,排队的人最多,铺子也是最干净的。
卖小龙虾的是一对夫妻,30多岁,有一个10岁大的女儿,晚上卖小龙虾时都是夫妻两人在前面卖,女儿在摊铺里面写作业,有时候人多,女儿也会出来帮帮忙。
一家人虽然看着挺普通的,但是彼此之间透入的气氛却是沈梦仙很羡慕,因为,这就是一家人的气氛,很温暖,很开心,这是沈梦仙一直以来都想要的……
轻轻的摸了摸肚子,小崽子,以后我们两个就是一家人了,等你出来,老妈我天天都带你来这里吃小龙虾!
看着桌子前面的色香味俱全的麻辣小龙虾,沈梦仙赶紧把手套带好,大手一挥,一只大龙虾就这样落入口中。
在入口的的一瞬间,沈梦仙脑里一片空白,所有的语言汇成一个字――吃!
整整3斤小龙虾,沈梦仙一个人吃完了,期间还被辣的喝了两瓶豆奶,这一餐花费了200块,沈梦仙嘴里是过瘾了,可心里就心痛了,太贵了!在以前都够她5天的生活费了!
不过最后在回去的路上,沈梦仙还是无限的怀念那美味的小龙虾,等下个月自己自己的小说签约了,就再去李氏小龙虾再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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