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抵达
出门之前,执玉是下功夫打听过的,知道当地唱郎君乐最厉害的,当属流风馆的几位。
不过那流风馆位置实在偏僻,在交错曲折的巷道中穿行了快两个时辰,执玉与赵明夙才终于找着地方。
门还没进,就听到里边传出清丽柔曼的丝竹乐声。不一会儿就有小厮上前来,引他们入座。执玉虽然不饿,但看到桌上摆着的糕点卖相极佳,也不由伸手拿了一个。正准备吃,就见那小厮还站在旁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
这是要赏钱呢。执玉心领神会,刚想要拿出钱袋,就被赵明夙截住。
她不解地看向他,赵明夙却面不改色,从容地掏出十几枚铜板放到伙计手里。
见执玉撇着嘴,他就小声说,如今手头紧,又没找着来钱的法子,还是节约些好。
小厮掂了掂铜钱,虽然脸上还笑嘻嘻地,动作却远不如之前殷勤,很快又以还有其他桌的客人要伺候为由,退下去了。
执玉头一次被人因为没钱而被人看轻,当下觉得很有些丢脸。
这戏咿咿呀呀地直唱到了晚上。中途她忍不住睡着了,再醒过来就见戏台子上只几个伙计在搬凳子摘彩缎。
戏已经演完了。但她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赵明夙给的赏银太少,决心再多拿些出来。
钱袋一打开,入目的除了银子,还有张叠起来的纸条。
“这是什么?”赵明夙似乎也才醒,脸上还带着红印子。
执玉将字条在他面前展开。纸上只寥寥几个字。
[若要出去,须杀死英国公与其夫人]
“谁写的?”
“那个偷钱袋的小贼,又或者,是覃寒。”
大约是李念儿的确在唱曲这一行当上的确颇有天赋。
虽然没练过童子功,但她向流风馆里几位优伶拜师学艺不过两年,就因一出《白兔记》得以展露头角,还被时人称作“婉娘子”。甚至闽南各地的官绅,都以能请她到自己府中唱一曲词而自豪。
然而正是这样一位风光无限的名伶,却在建宁三年离开,说是要去寻亲。票友们听了消息,虽然不舍,但感念李念儿身世曲折,就筹募了七百两银子,以资她北上。
途经江宁府时,执玉和赵明夙竟然还在街上瞧见过尚且带着稚气的十五岁姚方允。
被众人拥簇着的姚方允显得如此神采飞扬,意气风发。
赵明夙看着这位自己幼时钦佩的姚家四哥策马远去,心中正感慨,就听到执玉冷着张脸说要继续赶路。
看她这反应,就算他不问,也猜到两人间多半是有什么难消解的抵牾。
两年下来,他们的五感已经越来越弱。即使连续不断地走上一两个月,鞋底都磨坏了,两个人也全不会觉得饿或者累。
只是走路到底比不上骑马快,因而他们买了两匹马,遇到平顺宽大的官道就御马,行到山间小路时,则依旧靠自己两条腿迈步行走。
原本要三四个月才能抵达的漫长路途,执玉与赵明夙就这么风雨兼程,竟然只用了二十六天就从闽州到了汴京。
到汴京时入夏已久,树上的叶子繁茂浓绿,从里边传出的蝉鸣像是密密的蛛丝,将一切都笼罩在里头。
执玉走在铺着青石的长街上。
抬眼看去,一切都是很熟悉的。顺着前边会仙楼再走十来步,大道上会有条岔路,那里边就是东交巷。东交巷里多是民居,少有店铺,很适合养病。春序秋实从前和别人挤在低矮的院子里,但在英国公府做了两年工,攒下笔钱后,就搬家到了此处。
然而一回汴京,她先遇到的,不是春序或者锦月,而是宁月。
执玉和赵明夙长途奔袭,胳膊和腿都健康无碍,反而是衣服脏乱,鞋子也坏了,走路时甚至会露出里头的脚趾头来。那些路人经过他们身边,都是捏着鼻子,一脸嫌恶。
他们只好先找了间客栈修整,换了身漂亮行头,才好意思继续在街上走。这一走,就倒霉催地碰上了宁月。
执玉本是想找几个会尺八、洞箫之类的妇人,在她唱词时能在旁边弹曲子,因而是特意等到晚上,去的勾栏瓦舍里物色。
不曾想在个演傀儡戏的台子底下,就看到了还只有十岁的宁月。她穿着浅碧色的对襟窄袖长褙,里边一条藕粉颜色内裙,虽然尚未及笈,却梳了个少女小髻,斜插支翠玉簪子。
执玉看了她一会儿,思索了下,觉得李念儿虽然个子不高,身体也柔弱,但总归要比十岁的小孩儿好些。要是动起手,必定能把对方按在地上打。
前提是宁月身边没有那个高大的男人。
男子十七八岁,穿件粗布皂衣,腰间佩着把剑。他皮肤有些黑,眉眼凌厉,透着股狠戾劲儿。
和这种人物刀剑相向风险是很大的,不过胜利也并非全没有可能。如果执玉是春序,会各种暗器的话,那么和这男人也许就能五五开了。
说来,此情此景,用什么暗器比较好呢?
她神离天外,直到有小厮打扮的人过来讨赏钱,执玉才发现身边少了个人。
赵明夙不见了。
肯定是去找宁月了。执玉对赵明夙这种卑微而狂热的情感虽然无法理解,但要是放在以往,她也只会觉得这是他们两个人愿打愿挨的私事儿,恨不能看几个人之间闹得更厉害更精彩些。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要是赵明夙再像之前那样见了宁月就犯蠢,她就一定得想方设法让这人清醒过来,而不是在这里和个假的宁月谈情说爱,白白浪费时间。
但赵明夙和宁月究竟去哪儿了呢?
人群拥挤,她在涌动的人潮中被推来搡去,心里也逐渐冒起火气来。
一个时辰之后,头发乱蓬蓬的执玉才终于从乌压压的人群中脱身。不知不觉走到河边,她靠在栏杆上,凭栏而望。
画舫从河的上游缓缓流下来,定睛看去,却见甲板上两个人正亲昵地靠在船头。不是赵明夙和宁月又是谁?
两个人似乎毫无察觉,脸上都带着笑,也不知在说些什么。许久之后,他才和宁月挥手作别。
他刚一上岸,就看见执玉不知从哪里出来,正站在一株垂柳下,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光影在她的面上流转,在她的眼珠里像是一簇簇闪烁跳跃的萤火。
但当执玉开口时,这种微妙而朦胧的美感就消散了。
她照例对他是没什么好话的,这次赵明夙一见宁月就心神恍惚地跟着对方离开的行为,更让她因为被忽视而恼怒,也多了些对他耽于情爱的轻蔑。
嘲讽完他出身卑微之后,眼见赵明夙脸色发青,自己的气也已经撒得差不多了。执玉就变了神色,说:“不过有句话叫‘莫欺少年穷’,你听过没有?”
赵明夙并不理她,大踏步走在前头。执玉不知从哪里变出把折扇来,展开了,一边摇着扇子,一边笑嘻嘻地跟上去。
“虽说你身世不好,可世上多的是机会。若是当上个状元郎,说不定就能让她高看你一眼了。况且那些书上写了,情爱一事是最没道理的。就算你没中进士,或许因缘际会,机缘巧合下,你们两个也能真成一对夫妻呢?”
执玉觑了下他的表情,又继续说,“不过你方才见的那个宁月说到底也只是个幻象而已,真正的在外头呢。要是你在这儿谈情说爱,岂不是辜负了真正的宁月么?早点儿出去,你和宁月还有机会在一起,要是迟了,等我们回去,也许她都已经是个老婆子,儿孙满堂了。”
她这话虽难听了些,却也的确有些道理。但赵明夙一言不发,只是沉默地低头走着。
执玉见他挎着脸,也懒得再搭理这个满脑子只有情情爱爱的家伙,转身在街市摊贩上颇有兴致地挑挑拣拣起来。
等到客栈里,两人就各自回房,吹灯歇息下了。
赵明夙破天荒地直到晌午时候了才起。推开门,用过膳,却仍不见执玉其人。
问过掌柜的,才知道她一大早就去朝楼了。
“朝楼。”他不由默念了一声。
京城中的人对这间茶楼自然是很熟悉的,不过前些年她被下毒,似乎也是在那里?
英国公是何等人物?可茶楼老板竟然能在出了这种大事后,让门前依旧往来者络绎不绝,可见其绝非泛泛之辈。
难道她是去查当年自己被下毒的案子了?
执玉和几个她找来奏乐的妇人被小厮带到屋子里,帷幔拉开,她的眼睛也睁大了。
“您就是掌柜的?”
“有意见?”
“还以为掌柜的会是长相特别凶的那种人,没想到您看起来还挺和蔼慈祥的。”
“我前些天满的二十六。”
“您不说我还真看不出来。”
“好了,小姑娘不会说话就不要说了。你是那个想来我店里唱曲的?”身材圆润,头发白了一半的老板把原本正看着的账簿放到一边了,一本正经地抬头看向她。
执玉点了点头:“要不我给您唱一个?”
“我可不爱听戏,你会不会说书?我这人就喜欢听故事,最好讲个穷小子历经磨难成为一代传奇富商的。”
想破脑袋,她才现编了段穷小子遭人打骂□□后,遇到个功力深厚的千年老怪,这老怪替他教训恶人,又传功于他的情节来。哪想掌柜的对这错漏百出的离奇情节十分感兴趣,要求她将这戏说完,还很爽快地拍板让她们可以留在朝楼里。
如此,一切才算是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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