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禹阳上位
“闫夏,你现在就跟我走,以后再也不要跟那个什么阳的来往!”
闫夏好笑地看着他,脸上写满了不可理喻。
“姜新恺,这是你第几次了?你非要这样子捣乱吗?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不管我吗?你跟禹阳有什么过不去的?每次都找他的麻烦?”
姜新恺心里憋屈极了!他何尝不想像以前一样,等到闫夏分手的时候再出马?可是现在这个禹阳摆明了是有备而来,百般算计就为了利用她,他还能坐视不理吗?她居然还想带他回去见家长!这种事姜新恺绝对不允许!
“禹阳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他接近你是有目的的!你不要被他的外表骗了!”
闫夏对他无奈地叹气:“看在你是我哥的份儿上,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你走吧!我会当做你没说过这些话,以后也别再提了!”
“不!我不会走的!我今天就是要让你看清他的真面目!”
“你……”
“闫夏!”
闫夏正准备再跟姜新恺理论,没想到这时禹阳也出现了。他走到闫夏的身边,感受到了两人之间不寻常的气氛。
“你怎么出来了?”
“我看你去了这么久都没回来,怕你遇到麻烦,就来看看!”禹阳跟闫夏解释完,又看向姜新恺,“哥哥也在这儿啊?”
姜新恺听得这话,差点就一拳往他脸上招呼了!装得跟一只小白兔似的,真恶心!
“谁是你哥?别乱叫!”
禹阳尴尬地以笑回应,闫夏也帮忙打圆场。
“走吧,我们回去继续看电影!”
“站住!”姜新恺走上前,指着禹阳的鼻子就开骂,“这个男的,有个女朋友叫禹铃!他接近你,就是为了从你身上掏钱而已!他看中的是你的身份,不是你这个人,因为你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想要利用你!闫夏,你怎么这么傻?真情和假意都分不清?”
“女朋友?”闫夏转而质疑禹阳,“禹阳,我哥说的是真的吗?”
“这位兄弟,我不知道你是从哪儿听到这么荒唐的谣言的!我有女朋友?我自己怎么不知道?”禹阳摊手装无辜。
“你还装?你以为自己是圣诞袜呢,那么能装?禹铃是谁,你敢告诉闫夏吗?你费尽心机想娶我妹,为的是什么?”
“我确实认识一个叫禹铃的女孩。”禹阳大喘气之后,接着说道,“她是我妹妹。”
“哈哈哈!妹妹?禹阳,我亲耳听见她说她跟了你七年,这就是你心目中关于妹妹的定义?”姜新恺像是听见了本年度最佳笑话似的,止不住地冷笑。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污蔑我,还编故事来骗闫夏。我只能告诉你,我没有女朋友!我喜欢闫夏,不带有任何的目的性!不过……我现在很怀疑,你这个哥哥,对于妹妹的定义是不是正确!”
禹阳反咬一口,激得姜新恺就快要动手打人,闫夏赶忙拉住他,眼里充满了怀疑。
“姜新恺,你真的别闹了行不行?”
“你不信我?”
“我信你!但你要拿出证据!”
闫夏的反应让姜新恺倍受打击,也顾不上去拦住离开的他们,只呆愣在原地,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搞到证据,把禹阳那个祸害一劳永逸地除掉。
因姜新恺的捣乱而终止的电影院约会告一段落,闫夏为了补偿禹阳,带他到湖中游轮上共进晚餐。两人沉默地赏着夜色,享用着美食,席间却有抹不去的尴尬。
闫夏对他举起红酒杯,微笑着说:“禹阳,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
清脆的碰杯声后,两人都豪爽地干了杯。
“我还要代替我哥跟你说声抱歉,刚才发生的事,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没关系!我懂一个做哥哥的心情,他只是太担心你了!”禹阳说到这里,表情变得有些忧郁。
“你有心事?”
禹阳抬眼看了看她,苦笑着摇头。
“是因为你的妹妹吗?”
闫夏的问题让他手中的刀叉都停了下来,他叹了口气,决定坦白。
“我的妹妹叫禹铃,今年二十岁了……她是个孤儿,我们家领养她的时候她只有三岁。但是我没有你这么好的家境,也没有好的能力,不能给她一个无忧无虑的生活。我责怪过我的爸爸妈妈,明明自己家生活都够困难了,为什么还要带一个拖油瓶回来。他们说,不忍心看她冻死在冰天雪地里。”
“叔叔阿姨很善良!”
“是啊!长大以后,我理解了他们的心情,也很感激自己能有这个妹妹,让我生活有了奔头。现在我们一家虽说不富裕,但过得也算是快乐。”
禹阳提起家庭时脸上涌现的满足感,让闫夏感到很欣慰。虽说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可以从他的言行举止之中察觉到他是一个居家好男人。
“很多幸福不是物质能够给予的,有钱人家的日子过得也不一定比你们的舒坦。还有,你不要妄自菲薄!我爸爸说过你是个很有能力的小伙子,会有出头之日的!”
闫夏的安慰仿佛起了作用,禹阳不再垂头丧气,主动地打开了话匣子。
“话说起来,你跟你哥哥长得一点也不像。”
“我跟他是二婚家庭。”
“哦?原来如此……”
“既然我刚才听了你的故事,那么作为交换,你也可以让我讲一个故事,你想听什么?”
禹阳歪着头想了半天,说:“算了!谁都有过去,我不喜欢问别人的过去。告诉你我家里的事,是因为我想让你知道。要是你有想告诉我的,自然会说,我不想问。”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性情中人嘛!来!再干一杯~”
酒足饭饱之后,闫夏跑去便利店又搜刮了一大袋零食和啤酒,显然是意犹未尽,拉着禹阳就随意地坐在了湖边,开始侃天侃地。她很久没有跟别人说过这么多话了。
夜晚的湖边有了丝丝凉意,禹阳脱下自己的衬衫外衣,搭在了闫夏的腿上。她穿着裙子坐在地上,本就不方便,禹阳的这一举动又暖了闫夏的心。在这个快餐式爱情的社会里,还能遇到禹阳这样的暖男,闫夏觉得幸运,但是她对他也算不得喜欢,只不过是渴望多一点温存。
“哎呀!我差点忘了,礼物!”闫夏惊呼一声,拿过提包就开始翻找,找出了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礼盒,双手递了过去,“打开看看吧!”
禹阳满怀期待地打开了礼盒,在路灯的照耀下,能清楚看见那盒子里躺着一支钢笔,一看那笔盖上的标志——MONTBLANC,这支笔的价格至少值他一个月的工资。
他的眼里闪过一分失落。
“闫夏,这个笔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你就收下吧!我爸爸说你的字写得可好看了,好笔配好字,你别跟我客气了!”
闫夏这么大方是有原因的,她自然不会告诉他,这笔是闫文超买来要她送的。这个老爸,看来这次是对他们两个上心了。
“你送我钢笔,是希望我天天把你握在手心里吗?”
禹阳突然认真地盯着她,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
“闫夏!我喜欢你!”
禹阳真诚的告白没有得到回应,闫夏反而笑着质问他。
“禹阳,你这么容易就喜欢上我了?我们才认识几天时间,你的喜欢,我能相信吗?”
“我早就猜到了,你会这样问我。”
“所以你准备好回答了吗?”
“闫夏,其实你是一个防备心极重的人,你根本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感情,你在意的只不过是自己。”
“你的意思是,我在你眼里很自私?”
“不是!相反的,我很心疼你!曾经的你,一定受过很多伤害,否则,你不会这么排斥去接受我的真心。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可爱得像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那才是真正的你吧?第二次见你,你就变成了刺猬,张开了自己的保护网。闫夏,你到底在怕什么?”
闫夏不语,低头轻笑。
怕吗?不是吧!她只是不再把爱情放在心上了。比失去爱人更可怕的,是失去爱人的能力。而她,两者皆失。她,现在不过是把无聊的时光拿来与男人周旋,谈什么感情,装什么高尚?
“你错了,我不怕!你大概还不了解我!这世上,没有我怕的东西哦!”
禹阳的眼里尽是她灿烂的笑颜,他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就这样向她伸出了双臂。
“你要干嘛?”
只因那一秒的迟疑,闫夏就落入了禹阳的怀中。他的脸颊触碰到她的耳际,有些冰凉,让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闫夏,做我女朋友,好吗?”
闫夏轻轻的回答,淹没在了温柔的风声里。
曜风投所在的写字大楼里,还剩最上层的那一点灯光,在这轻风无月的夜里依旧明亮。
欧晟哲放松地靠在总裁椅上闭目养神,手中握着的钢笔在桌上有节奏地敲打着,这是他心烦时的惯有动作。
桌上的电话终于响了,他悠悠地睁开眼。修长的手指划过,接起了他等待已久的这个电话。
“说。”
“少爷,明天就到还钱的时间了,但是禹阳那边还没有任何表示,我们要不要?……”
“不急,先把他家里那位带到她面前去。”欧晟哲坐在椅子上转了一圈,仰头望着天花板,表情很淡漠,“等她解了恨,那笔账他该怎么还,就让他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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