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侦探社的鸡毛蒜皮 上
经常和人动手,而且练过几天功夫的都知道,神龙摆尾这种功夫,是最容易试出对方深浅的,而且还没有太大危险性,因为这招的动作幅度很大很夸张,而且练好了的话威力也是不小,如果对方只是个嘴炮或花架子,被这招一逼就能逼出根底来,反过来练家子则会从容不迫的躲闪过去,甚至只是后撤一步而已。
而在刚刚开始动手的时候,除非对方高出你太多,否则他也不会看出你究竟几斤几两,在最初的时候通常不会进行追击,也不会攻的太狠,若是神龙摆尾这种功夫奈何不得对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露出破绽,对方一般也不会抓住机会猛打,因为他也不清楚你这是不是诱敌之计。不过若是被对方摸熟悉了,你确实就是个棒槌,那就不要用这一招了,否则等待你的百分之百是一通难度极大极炫丽的连续技。
好在马拉多,并没有要对这厮下狠手的意思,尽管他从对方第一个动作就将孙铭宇整个人的战斗能力基本摸清楚了,但当那招神龙摆尾甩过来的时候,还是很配合的向后退了一步,擦着孙铭宇的脚尖闪了过去,看上去十分惊险,也十分精彩,至少什么都不懂的于克和乐凯阳看的很兴奋,这就是传说中的大侠之战啊。
只不过这场被期盼好久的旷世大战并没有打多长时间,马拉多原本还打算给孙铭宇留点面子,毕竟他这人比较厚道,又是在自己家门口,对方只要别太过分,通常他都不会将面子一抹到底的。不过孙铭宇一招不中之后,根本没有退后仔细观察,最终发现两人差距后主动认输的觉悟,反倒是一脚跟一脚的连环进攻,虽说全部都无法命中,却也让人烦的可以,当第十脚再次从自己额头处划过的时候,马拉多突然不再后退,而是向前猛一倾身,凶猛无匹的挥出了一拳。
这一拳力大如龙象,速度迅捷如同光点,擦着孙铭宇的左侧脸颊过去,竟是凭白打出了破空之声,好像一个闷雷在天空之中突然响起,随即又用最快的速度消失不见。
孙铭宇这次真的愣住了,他自己本身就有两下子,加上老爹身边保镖不少,没事也能见到几个高手,可就是老爹身边最强大的保镖,估计也就和这马拉多半斤八两,而且看眼前这位明显还没使出全力,自己这次还真是看走眼了。
再打下去,显然已经没有必要了,就凭刚刚的那一拳,马拉多哪怕想要干掉他,估计也就是三五回合的事情,之前对方明显在让着自己,孙铭宇倒是光棍的很,立刻向后跳出一步,笑笑道:“不打了,差的太远,打起来也没意思,没想到马爷功夫这么高,不知道师从何方高人啊?”
又是这个比较麻烦的问题,马拉多头疼之余,也只得故作神秘道:“不可说,不可说……”
果然是高人弟子,神秘的很!孙铭宇倒是没有半分奇怪,在他看来能够拥有这么高强的功夫,师父也肯定不是一般人,这种世外高人通常是不愿意留名字的,他之前还只是对李明雪感兴趣,现在倒是对马拉多的兴趣也大了起来,顿时便热情了几分,抓着马拉多的手道:“马爷,我们侦探社缺的就是你这样的优秀人才,你可一定要加入啊!”
“行,就这么说定了,老马的主我来做,一定加入咱们侦探社!”乐凯阳生怕马拉多又出什么幺蛾子,赶紧做起主来,他今天也算是大开眼界了,尽管从小就知道马拉多能打,但那种能打也一直都是在普通人的理解范畴之内,他可是真的没想到,自己这个从来不哼不哈的发小儿,居然能够强到了这种程度,完全就是要刮目相看了嘛。
见乐凯阳嘴快,直接将自己划拉进去了,马拉多也没多说什么,反正这侦探社就在自己的酒吧里面,早晚他都是要被归拢进去的,何况他如今连妖怪都见过了,酒吧里还养着一个,从前觉得神秘而又危险的侦探社,自然也就不算什么了,反正于筝筝也在里面混着呢,权当是娱乐活动就好。
有了孙铭宇郑重点头,马拉多加入侦探社的事情自然没有半点波澜,虽说他自己并不在乎这些,不过经常能和于筝筝有个正经借口在一起待着,总归是件好事,因此半推半就也就加入进去,转天下午第二批办公用具运过来的时候,他就开始帮忙一起收拾了。
和之前那批看起来中规中矩的东西不同,这第二批可是着实有些真材实料的,都是一些侦探手册之类的玩意,而且大部分还是外文版的,如果不是马拉多英语不错的话,几乎都不知道这厚厚的一大摞究竟是些什么东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书籍让他很感兴趣,那是一些关于神仙妖怪之类的书,有中文和外文两个部分,而且并不是出版类读物,天知道孙铭宇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问起来时,对方很大方的回答说是个人兴趣。
好吧,个人兴趣,看着眼前这个仙魔发烧友,马拉多忽然有了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虽说刚刚接触的时候被吓个半死,不过现在好歹也算是业内人士了,比起发烧友们还是要强了不少,至少他不用每天拿着这些或真或假的书本,去揣测神仙妖怪是否存在,以及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出现这些无聊的问题了,他酒吧里面就有一只妖怪。
第三天晚上的时候,于筝筝来了,几日工夫不见,小姑娘气质又是一变,从最初那个温文尔雅的好姑娘典型,慢慢有向白骨精转化的潜质,马拉多对此倒是毫不惊讶,首先他认为于筝筝本身就有这种潜质,而且只要和孙铭宇这个侦探社挂上钩的,或多或少都会往这方面靠一下,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连续两天半的时间,让马拉多对孙铭宇这个人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当然这种了解并非是最初那种毫无理由的反感,而是抛开先入为主的成见,通过细心观察,旁敲侧击了解到的优缺点。虽说这次的了解依然是以缺点为大多数,不过马拉多个人感觉,他已经非常客观而且大度了,这主要还是孙铭宇在比武的时候很光棍不矫情的缘故,换做其他人的话,他才懒得用这种比较中立的方式来看人呢。
而用中立的方式进行观察,得出的结果就是孙铭宇这人尽管有些贱兮兮的,但个人能力毋庸置疑,除了因为特殊原因造成的身体或武力差距之外,其他方面甩马拉多不止一条街,可以说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少爷而已,而是标准的精英分子,有头脑,有身体素质,还有出色的气质和气度,马拉多与之相比,最多就是个功夫不错,但没什么大志向的大男孩而已。
也难怪一向没个正形的乐凯阳会对这人如此看重,换成自己的话,如果没有李明雪到来前后的一系列故事,怕是也会对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大拿顶礼膜拜,而后毫不犹豫的加入侦探社。
当然,如果没有李明雪的话,他可能也就勉强以一个无特色人员的身份加入进去,最多就是个稍微具有战斗力的边缘人物,绝对不会是像现在这样的被对方重视。
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筝筝这种原本就具有白骨精气质的姑娘来说,在结识这种精英人士,并在一起工作几次之后,潜质被激发出来也就在所难免了。
不过此时的于筝筝,关注点明显不在孙铭宇身上,而是直接找上了马拉多,很是关切的问道:“你这几天做什么去了,怎么也不见出来?”
“忙,非常忙,确实很忙!”马拉多立刻换上一副正经人的脸色,几乎将保卫地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他可不敢说自己这些天一直在和另外一位姑娘研究成仙之法,只得搬上了一大堆充满艺术气息的理由,比如什么研究陶罐的烧制方法,茴字的四种写法等等,总算是将此事遮掩了过去。
人员基本齐备之后,侦探社也开始逐步进入正轨,虽说依然是没有生意可做,但这种行业和古董行也差不多,都属于半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类型,加上孙铭宇要让这个侦探社和原来那个侦探爱好者俱乐部完全剥离开来,势必也停掉了一些口风不严的客户,因此没有生意倒是不太稀奇,重要的是大伙儿终于有些事情做了。
就连对这侦探社一直都有些不太感冒的马拉多,都必须承认一件事情,就是有了侦探社之后,大伙儿的精气神似乎都提高了不少,再不是从前那种混日子的感觉了。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原本就有些激昂的局面变得更狗血了,因为李明雪殿下终于驾临了这个由平民和富商子弟开设的小侦探社,并堂而皇之的坐在了主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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