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 17 章
这就很让人值得寻味了。
先不说红绡好好一名门世家的姑娘研究这种东西做什么,退一步讲,总不能是姚志在她死后发现了这个东西,自己琢磨着练的吧。
萧尽欢走过去,从叶长赢手中接过一本,拿在手中细细翻着看。
突然,她注意到,在书的最后一页封皮的角落处,书有一行小字类似文字的符号,写的太小,不认真去看根本注意不到。
“叶长赢。”
叶长赢从手中的书中抬眸看过来:“怎么了?”
萧尽欢把书摊到他眼前,指着那一串符号道:“你活的长,见多识广,来看看这个认识不。”
叶长赢探头看了一眼,沉默片刻,道“...赠姚君。”
萧尽欢:“...啊。”
叶长赢又道:“以前我随师尊游历的时候,在南方苗疆见过此种语言文字,不过这也不是苗疆现在的通用字,而是古文,师尊与他们的长老私交甚笃,而我刚好遇到瓶颈期,长老为人亲厚,得知后便交给我一本舒筋活络的秘法籍,用作记载的,正是这种字。”
萧尽欢道:“如此说来,红绡师从苗疆?我可记得她分明是南充书院大小姐,这南充书院是出了名的名门正派,当家人嫉恶如仇,豪爽仗义,怎的会与南疆这种是人口中的邪教来往。”
叶长赢沉吟道:“去南疆看看,或者去一趟南充书院不就知道了。”
“嗯,”得意道:“等出去后再去看看,我们再找找有没有其他的。”
这里藏书甚多,几乎全是独一无二的手抄本,有红绡的也有姚志的,记录的全是零零碎碎的修炼心得,日常琐事,一遍下来,两人基本上把姚志从小打到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以及解决方便了解了个大概,需要的内容却是半点没有。
萧尽欢把一本厚厚的手抄词典怼回书架上,忍住想一把火烧光这里的冲动,对叶长赢道:“我们走!”
叶长赢也很不耐烦,他平生最讨厌这些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这些生活琐碎看的他脑子疼。换做平时早不看了,但是得意出事,不管怎么说,他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于愧疚,只得耐着性子看下去,此时听萧尽欢这么说,简直如蒙大赦。
他把书一扔,毫不犹豫道:“走!”
两人出了密道,颜煜宣早在外面等候多时了,见到他们出来,眼前一亮,连忙迎上去,道:“你们终于出来了!”
叶长赢:“这段时间可曾有发生什么事情?”
颜煜宣道:“有!”
萧尽欢几乎下意识看了眼床的方向,得意正安安静静躺在上面,身上盖着的袍子都是进密道之前,萧尽欢帮她盖上的样子。
颜煜宣道:“不是得意姐姐,是那个——”他伸手指向身后的架子:“那个灯笼,它刚才亮了一下,不过就一下,之后便再没动静了。”
一柄有油纸糊住的,看起来非常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灯笼,在架子上随意的摆放着。
叶长赢道:“引魂灯。”
它先前只亮了一下就没动静了,要不是颜煜宣正好对着它的方向在发呆,都发现不了,所以也仅仅只是吓了一跳,并没有以为这灯笼有什么大来头,如今一听他还有个这么惊悚的名字,寒毛都竖起来了,可又碍于面子问题不好表露,于是故作镇静道:“什么是引魂灯啊。”
叶长赢道:“就是引聚魂魄的东西,人死后一般会飘去地府,转世轮回,这个灯的作用就是在人死时候,将离体分魂魄吸收进去,让他暂时投胎不得,但是一盏灯只能吸一个。”
他说话的时候,萧尽欢已经走过去,握着灯笼的短柄将它提了起来:“今天这里死的人这么说,就是不知道被它吸进去的是哪一个了。”
叶长赢道:“如果是我们要找的那一个,岂不是省了好大一番功夫。”
“看看不就知道了。”话落,萧尽欢已经把魂魄召了出来。
只见一团土黄色的烟雾从地面升腾而起,高至一人的时候便不再上升,渐渐团成颗椭圆形的蛋,越收越紧,最后,猛然炸开,烟雾飞散中,一个佝偻着背,低着头,看起来垂头丧气的年青人出现在他们眼前。
这年青人肩宽腿长,虽然低着头,但就眉眼来看,也是个俊俏的男子,而且,五官赫然就是姚志年轻时候的样子。
“姚志。”萧尽欢道。
姚志速度缓慢地抬起头。
颜煜宣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同时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灵魂状态的姚志,眼白的部分是空的,只有瞳孔部分看看浮在里面,一副随时都会掉出来的样子,恐怖又渗人。
叶长赢往前迈出半步,将颜煜宣半挡在自己身后:“姚志,你有何夙愿未解?长话短说。”
姚志呆呆地张了张嘴,没发出来半点声音。
魂魄残留于世,除了深仇大恨,就是牵挂太深,姚志最后才死,却是进去到灯笼里的,说明他之所以能进去,也不全是引魂的结果,因此,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为了的心愿。
所以,张了张嘴不出声,问题是出在‘长话短说 ’上。
萧尽欢揉了揉眉心,坐回到得意身边,道:“姚志,有什么为了的心愿,你且慢慢道来吧。”
这一次的命令果然没有出错,姚志用近乎缥缈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那年正是姚志二十来岁的时候,出落的眉清目朗,长身玉立。正是鲜衣怒马,年少气盛的大好时候,就算本身修为不是很高,但有身份的加持,也是不少名流商家想巴结的对象,整天挤破头争先恐后变着法想把自己女儿嫁予他,好攀上这门亲家。
自小生于修仙家庭,看惯了女修们飒爽英姿的姚志非常看不上那些娇滴滴的富家小姐,表示一个也不想娶,奈何他爹喜欢,自小受的教育告诉他,最好不要反抗他爹。
而且他爹是这么跟他说的:“志儿,我知道你不喜欢,如果你能在下个月初二之前带回个让爹满意的儿媳妇,爹就给你退了杨家小姐的婚事。”
当家做主的都发话了,他还能说什么呢?
于是拎上剑,找媳妇...啊不,历练去也。
也许缘分真的是天定的,他甚至没等到下月初二,在出门的第七天晚上,便遇到了红绡。
彼时红绡一身橘红色劲装,正孤身与一群土匪模样的人打架,剑光流转,随着橘红的身影上线翻飞,如一只橘子皮模样的香蕉,就这么翻进了姚志的心里。
于是公子哥姚志用了到下月初二之前的所有时间,拼命刷够了好感度,并且在最后一天的时候,拐着人进了自己家门。
姚志他爹对这个无论模样还是性格都算得上可以的姑娘给与了至高的评价。
当然,最重要的是儿子喜欢。
你说什么?儿媳妇审美奇差?
放屁!那能叫差么?那叫特别!慧眼独具!昧着良心的姚志他爹抹一把头上的冷汗,如是说道。
再后来,就是两人成亲之后了。
姚志一直想找个帅气的媳妇儿,不要那种整天风花雪月儿女情长哭唧唧的,如今愿望得以实现,他却有些开心不起来。
因为红绡真的太帅了,帅到他快招架不了了。
整天沉迷修行就算了,还把自己多年来修行的成果拿给他看,附带详细讲解,并且兴致勃勃地推荐他去试试。
姚志看着那本双休功法,愉快地付诸行动。
双休的成果非常显著,几个月后夫妻俩的修为不仅不相上下,还增加了好多。
但是速度缺缓慢下来,照这个进度,再修下去,就只能修崽崽了。
那可怎么办呢?
红绡思前想后,在一个如往常般美好的清晨,他对姚志说:“相公,你纳个妾吧。”
姚志本来在系扣子,听到她这么说,整个人都呆住了,不可置信地问:“娘子,你说什么?为夫方才手滑了,没听见。”
红绡继续道:“陈家的小姐怎么样,听说她自小便勤奋聪明,前几日刚刚结丹,而且她之前不是一直对你抱着心思来着。”
姚志笑道:“娘子是不是觉得我对你不够好,怎么说出这番话来,你且放心,姚志此生有你就够了,养一个都快要了我半条命,哪还有命去养第二个。”
姚志没当真,权当她是在开玩笑,并且之后的一段日子,更加对她千依百顺起来。
红绡花了好大力气,尝试了各种方法之后,他终于肯相信,他媳妇是真心实意要给他纳妾的。
姚志脸都白了,因为盛怒而微微发抖的手扬起来,看着红绡被自己养的越发白嫩的脸蛋,最终没舍得打下去。
“为什么?你先前跟我说的要一生一世在一起,是骗我的?”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如是道。
“并不是,”红绡咬了咬嘴唇,贝齿咬在朱唇上,略微惊慌失措的样子让她显得可怜兮兮:“我...我想你能变得很厉害,想你能飞升成仙。”
“但是这跟非得要我纳妾有什么关系!”
“双休是我研究出来的,最好的途经!”红绡通红着眼眶,吼道。
吼完,她像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靠着门慢慢话落到地上,低着头一言不发,大颗的泪珠顺着眼眶滴下来,落在红色的裙纱上,晕染出一朵朵深色的痕迹。
姚志按压住想蹲下来把她抱在怀里的冲动,攥紧了拳头,感觉心脏像是被人一刀一刀地凌迟后煮熟了似的,疼得都快麻木了。
我的感情在你眼里,真的就这么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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