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选美(2)
什么花,什么海?
林沫盯着报纸上的黑字,觉得自己的母语可能是无语。
和杀气腾腾的上个任务比,这个任务未免太过清新脱俗。幸好测试本的任务不是这个,不然她也要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在参加整蛊综艺了。
更重要的是,这个任务涉及到了她的技术盲区。
林沫叹了口气,把报纸叠成豆腐块,和木棍一起捏在手里,然后扭头看向大路尽头。
总之,先去“洞仙公馆”,跟温倩文汇合吧。
要是实在找不到愿意合作的美女队友,就拾掇拾掇温倩文,让她上;再不行,就跟评委“心平气和”地聊一聊;要是还不行,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后面两条,是她擅长的内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半个小时后。
林沫站在华灯初上的闹市中央,脸上带了点恍惚。
两侧,带着明显西式风格的楼房鳞次栉比。交通灯,招牌灯,从精致的玻璃窗里透出来的吊顶灯,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昼。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们在宽阔的街上流动,西装配礼帽,旗袍套洋装,擦肩而过时,还能闻到他们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电车叮叮地从路中央穿过,自行车和小轿车紧随其后。黄包车也不甘示弱,车夫撒开腿子,跑得又快又稳,一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处。
如此真实,但又如此违和。
和她出来的地方相比,这里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
短暂的停顿后,林沫回过神来。
她还不知道“洞仙公馆”在哪里,得找个人问问。
“你好。”林沫礼貌地拦住一名路人,“请问洞仙公馆怎么走?”
对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皱眉,指了个方向。
衣着褴褛的林沫,在衣香鬓影的街头,毫无疑问充满了突兀感。然而她本人却毫无自觉,问完路,坦坦荡荡地走入人流之中。
人群“客气”地为她让出一条空隙,周身半米内都是真空地带。林沫反而感觉很好,比起人挤人,这样不是更加快乐吗?
至于暗地里那些或明或暗的嫌弃与憎恶,林沫毫无触动。
她左右张望,很快融入丰市五光十色的夜晚中。
银杏大学所在的斐市以文蕴深厚出名,也算是个大城市,但和丰市比,它还是少了点新潮的气息。
好多行人的打扮,哪怕放到一百多年后的联邦,也称得上赏心悦目,连流行的颜色和要素似曾相识,难怪总有人说时尚是个神奇的圈。
过马路时,一群穿着黑色和蓝色校服的年轻人呼啦啦地迎面而来,只言片语传入林沫耳中:
“……听我表哥说,好多明星也去呢!”
“真的吗?白凝去不去?我最喜欢她的电影了!”
“这个,还不太清楚,应该去的吧,她那么好看。”
林沫目送他们离开,突然察觉,街上有很多闲人都在讨论“选美”相关的话题。
点心店门口,两个拎着袋子的女人在嘀嘀咕咕:
“活了半辈子,就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选小姐?你说像不像话!”
“别说了,连提一提我都脸红。但架不住先生太太们脑子发热呀!那些女明星就算了,好些个人家的小姐都打算掺一脚呢!”
“啧啧啧。”
走了两三步,旁边在边角处等客人的黄包车车夫也在聊。林沫假装看橱窗里的商品,驻足听了一会儿,发现一个车夫说他今天载了三位去报名的,另一个车夫则载了五位。
“细皮嫩肉,都跟天仙似的,好看的嘞!”
“可不是,老远都能闻着香,就是人太多。这年头,天仙也不值钱。”
“嗐,别说‘天仙’,就是个‘地仙’,那也轮不到咱哥俩。”
“你这人!说说怎么啦?不就是瞧个热闹?你没瞧见,连那个少年白头的二愣子都赶去公馆逛呢!”
林沫继续向前。走到岔路口时,她又问了一次路。
替她指路的“好心人”在背后嘀咕,“绝了,连这样的都去参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林沫懒得理他,只当自己没听见。
自己确实长相平平,因为太过平平,导致毫无记忆点,属于扔到人堆里就会原地消失的类型。
但她对此接受良好——漂亮的脸长在别人身上才更能好好欣赏,长在自己身上又看不见,没什么意思,还得花功夫保养,多麻烦。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喧闹声。林沫扭头看去,是家茶楼。
还没走近,就见一高一矮两个人拉扯着从里头窜出,跑的飞快,跟背后有狗在撵着似的。
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茶楼门口响起:
“见了鬼了!小畜生跟贱人跑了!等他们回来,老子屎都给他们打出来!”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食客们哄堂大笑。
“跑就跑了,王老板大气点嘛,现在提倡自由恋爱!”
“小二配歌女,这不是绝配么?我看蛮好的。”
林沫望着已经跑远的“歌女”,皱了皱眉。
没看错吧?那不是宋婉吗?
从异变后的表现来看,宋婉并不是承受能力异常强大的类型,对副本也十分恐惧,她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进副本的。
难道是温倩文也约了她?
林沫眯了眯眼睛,默默地加快了步伐。那两人离开的方向,也是洞仙公馆的方向。
……
片刻后,林沫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幢灯火通明的小洋楼。
楼房前面带着小花园,里头的枫叶绯红一片,还有隐隐约约的桂花香气传来。在灯光下,这楼和花园,漂亮得像一件工艺品。
时间不早了,洞仙公馆门口虽然还徘徊着些许“闲杂人等”,但大门紧闭,没有丝毫请来客入内的意思。
林沫站在路边,不动声色地观察那些“闲杂人等”,试图从里面找出自己的队友。
真奇怪,宋婉去哪了?怎么没看见她?
正在林沫困惑时,有人惊喜地从她背后跳了出来,“林同学,你来了!”
林沫回头,不出意外地看到了温倩文。
对方穿着蓝色上衫,黑色布裙,梳着两条油黑的麻花辫,赫然一副学生的打扮。
“跟我来。”
温倩文带林沫绕到公馆侧面,在树荫的掩蔽下,一小群人正在交头接耳。
“你来得有点迟。”温倩文解释道。她看了一眼林沫此刻的“乞丐装”,抿嘴笑了,“看来你那边脱身很不容易。”
“你看到宋婉了吗?”林沫问。
温倩文点头,慨叹,“嗯。想不到这么巧,她居然跟我们进了同一个副本。”
“巧合……吗?”林沫喃喃。
“还有更巧的呢。”温倩文的面色怪异了起来,“你看了就明白了。”
说着,那边正在交谈的队友看到了她们。
除了背对众人凝望小洋楼的高瘦男性,其他人纷纷朝林沫点头示意。
那名男性听到动静,侧头看了林沫一眼,随即又不感兴趣似的转回过去。稀碎的灯光穿过树荫,在他头发上泄露出一星半点,冷冷的,像落到霜上的月光。
林沫一眼认出了这个人。
咦,这不是第七研究所的“小苏先生”吗?他怎么也进了这个副本?
一个宋婉,一个他,再加上林沫自己和温倩文,这里足足有四个从第七研究所过来的人。
巧合?还是副本匹配也有就近原则?可是上回她明明和宋婉最近,怎么没到同一个副本里呢?
林沫想起在进副本时隐隐约约听到的“错误”二字,留了个心眼。
这时,宋婉一脸惊喜地走过来,小声道,“太好了,居然跟你们分到了一个副本!”
林沫收回目光,“嗯”了一声,神色没什么变化。
“咳,咳。”有人轻轻咳嗽,“已经十二个了,差不多齐了吧?要不我们一边自我介绍,一边再等等有没有其他人?”
林沫看过去,发出咳嗽声的是一名年轻高大的帅小伙。他穿着一身灰不溜秋的对襟短衫,袖子和裤脚都短了点,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这人赫然就是方才拉着宋婉一起“私奔”的“小二”。
见没人开口,他爽朗一笑,“那我先来。我叫关和玉,是一名实习警~察。你们放心,我会尽量保护大家的。”
“警~察?!”
众人骚乱起来,七嘴八舌地发问:
“警~察同志,这究竟怎么回事?”
“救援啥时候开始?没吃没喝,撑不住了!”
“我被困在山上了,你们能不能先来救救我?”
“警~察叔叔,我找不到妈妈爸爸了!”
关和玉被“热情”的群众包围,有点招架不过来。
“大家别急,听我说,救援一定回来的,联邦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公民!至于我,我和其他同事被困在外面,暂时和总局失联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林沫没有起哄,而是趁机打量这次的队友。
人很多,加上自己,一共十二个,六男六女。
这回倒是没出现凑人头的小婴儿,只有挎着大布包、报童打扮的小男孩,和穿着长衫、戴着金边眼镜的老年人。他们看着都很健康,能跑能跳。
不知道是不是跟任务内容有关,这次的队友,颜值水准都极佳。尤其是穿紫色旗袍和穿小洋装的两位女士,一个身段好,一个气质佳。
男性队友,则是小苏先生最夺人眼球。
林沫的视线从对方的发梢划过,突然想起车夫的对话,脸色微妙起来。
是你吗,“少年白头的二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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