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崭新开始
十年后
又是一年春来时,乌孙的草原上绿波荡漾,健硕的骏马自由自在地奔驰,洁白的羊儿如同一片片草原,点缀着一望无际的碧海。
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的牧民们在各家的蒙古包挂上彩幔,为他们红红火火的生活添上几许喜庆,年轻的姑娘们穿着精致崭新的衣裙,戴着最喜爱的首饰,兴奋娇羞的目光追随着马背上一道道矫健的身影。
踏青大会充满着欢声笑语,这些笑声陪伴着草原上的人们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共同见证了乌孙在西域的飞速发展。身为百姓,最庆幸的莫过于能追随一位明君,在这位明君的带领下收获丰收和喜悦,然而乌孙的百姓更幸运,他们还有一位体恤民众视民如子的王后。
乌孙王后自从来到这片草原,带来的不仅是先进的技术,还带来了世人称颂的美德。她不愧为乌孙的一国之母,她就像一位慈爱的母亲尽心尽力照顾着她的子民。每逢部落有灾情报来,第一个奔赴前线的定然是她,在她身上完全看不出王室的矜贵与傲慢。
王后从来不畏艰苦,她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凡事亲力亲为,她的心与百姓紧紧相依,与各族牧民并肩作战;王后积极推广的农业与纺织业,这些年来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多少百姓从中得到丰收的快乐;王后还扩展了乌孙与大汉,大宛,康居,塔里木城邦诸国的通商之路,为乌孙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王后的脚步遍及西域各地,与西域各国都结下了良好和睦的关系。
在翁归靡与刘烨的努力下,乌孙走上了真正富强的道路,他们虽然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在百姓和牧民的心目中,他们却是无人可以取代的国之君主。
“巴里坤,巴里坤,快乐的时光如流水,谁人能够永留世间,草原的牧民们热爱生活,他们都是老实人,谁要是欺负他们,老天爷都会打抱不平……”
“巴里坤,巴里坤的山呦,你是如此高大如此巍峨,你是乌孙人追逐的目标,他们勤恳他们热情,轻浮的人快快离开,稳重的人你就登上高山吧……”
嘹亮的歌声仿佛从天边传来,牧民们纷纷站起来,翘首看向那位驾驭乌孙宝马的年轻人,只见他面容俊朗,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泛着健康青春的光芒,他一边高声吟唱,一边策马奔腾,竟也听不出有半点儿喘息。
一曲未完,他已经变换了几十种御马的招数,引得围观的人们连声尖叫,无不是兴奋欢喜,为这位草原上的健将送上欢呼与掌声。
忽然间,这位健将调转马头,往踏青大会上的观赏席奔去,就在人们以为马儿会惊扰了国王和王后的圣驾,他却凌空跃起,如同长了一双翅膀,从马背上飞向半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降落在圣驾面前,双脚并拢毫无闪失。
“儿臣万年拜见父王母后,祝父王母后洪福齐天恩泽绵延,祝我乌孙盛世千秋万代生生不息。”
翁归靡笑着点头:“好,好,万年你这段时日的御马术又精进了不少,是不是有高人指点啊!”
“是啊,多亏了常将军指点,不然儿臣岂敢在踏青大会上献丑!”万年将功劳都推给了常惠,感谢他平日里的悉心教导。
常惠一听,连忙摆手道:“哪里,哪里,万年文武双全,十二岁起就带兵上战场,至今已经有七八个年头啦!万年是乌孙名副其实的有功之臣,连我也要甘拜下风啊!”
“常将军,你就是太谦虚了,这些年一点儿都没变。”刘烨微微一笑,说道,“当年边境有马匪滋扰,万年才只不过十二岁,他为了让大王和我安心,坚持要去边境镇压。幸亏有常将军你跟着他,教会了很多经验和本领,所以说,万年有今天,是万万离不开你的。”
常惠脸一红,哈哈大笑起来:“那我就当仁不让啦!”
冯嫽好笑地摇摇头:“王后,你这么说,不是又要让他骄傲么,他确实教过万年不少东西,但是他这几年都没有带兵去过前线了。乌孙的安定平和,万年功劳最大,这些咱们都是看在眼里的,是不是啊!”
冯嫽看向身边的长老大臣,他们随即连声附和:“是啊,是啊,大王和王后教导有方,万年将军维护乌孙功不可没,常将军作为师长也是名至实归。”
今时不同往日,这些长老大臣所说的话并不是奉承讨好,如今乌孙的境况越来越好,已然是西域数一数二的强国。翁归靡和刘烨的努力与付出大家都看在眼里,谁若是再有二心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了。
刘烨笑道:“好了,大家不要夸来夸去了,今日是乌孙的踏青大会,席间还有不少西域各国的贵客。万年,你先去跟他们敬酒吧!”
万年陪同西域各国的王储欣赏这场盛会,精彩的节目继续上演,看过美丽的姑娘们跳着热情的舞蹈,众人又忍不住送上热烈的掌声。
眼看万年这回又在踏青大会上出尽风头,坐在一旁冷眼看着这一切的须其格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为了出席这场盛会,她穿戴上最好的衣服的饰品,但是依然没人注意到她,反观衣着简朴的刘烨,仅仅是在头上簪花一朵,也有人夸赞她明艳动人青春依旧。
可笑,刘烨也不是年轻的女人了,这些年来又没有为翁归靡诞下子嗣,只不过是三天两头去各个部落里跑一趟,其他国家来人商量要事,她也去作陪说几句罢了,为什么这些功劳都要算到她一个人头上。如果她有统治国家的能力与实力,还要大王来做什么。
不管是乌孙这帮趋炎附势的人,还是西域各国那些刻意讨好之人,都将刘烨神化了,他们还不是看在翁归靡的面子上,知道翁归靡最宠爱的女人就是她,才对她另眼相看百般奉承么!
须其格与刘烨交好了一段时间,随着元贵靡的出生,她们的关系又回到原点。刘烨自然是没把她放在心上的,也没有因为自己做了王后就冷待她,只是须其格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心里难以平衡,羡慕嫉妒刘烨赢得大臣和百姓的称赞,心里又忌惮着万年和元贵靡兄弟,生怕他们抢走了泥靡的风头,日后取而代之。
也许她须其格没本事,不是刘烨的对手,但好在她有个好儿子,她的泥靡精明机灵,也称得上是文武双全的人才,虽说不像万年这几年这么风光,但好歹是出身正统,若论才智能力,并不比万年逊色多少。最为关键的是,万年根本不足以构成威胁,就算他再厉害再能干,就算他能一鼓作气灭掉匈奴,他也绝无可能继承大统。
谁不知道万年是翁归靡和刘烨收养的儿子,他的原名叫赵子卿,大汉的农学家赵胜的儿子,赵胜死于十年前的那场战乱,刘烨出于内疚将他认作养子。万年虽然有翁归靡赐名,也成为了乌孙的大将军,但他说到底都是个汉人,如果说将来刘烨有意让他取代泥靡,首先就过不了乌孙长老大臣这一关。
须其格想到这儿,心里稍微平静了些,是的,她根本就不必在意,她也无须在意什么。万年和泥靡不存在可比性,他也比不过泥靡,之所以处处表现,还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个吃白饭的。他至多是乌孙有用的一个人才,却绝对称不上是未来的君王。
万年在踏青大会上出风头争面子,最开心的人莫过于刘烨了,说来也是,她没法给大王生养后代,能有个这么出色的样子也能赚回几分颜面。可是,她须其格不会让她得意很久,她须其格的儿子也不是个摆设。
“咚,咚……”
洪亮的鼓声传来,众人的吸引力又集中在草原上,只见有一位赤着上身的年轻人,挥舞着手中的刀枪,双脚在摆成梅花桩的大鼓上来回撞击。他的刀枪舞得极好,华美之中透露着强韧,他的步伐灵动自如,像是在云中漫步,说不出的潇洒快意。
阳光笼罩着他,散发出金色的光晕,而他踩着韵律十足的鼓点,在金辉中潇洒来去,让人不得不心生向往。
“啊,原来是世子,怪不得有这么好的身手。”有位大臣认出那年轻人就是泥靡,不禁开口称赞起来。
“泥靡世子说起来也很出色啊,虽说不曾带兵打仗,但要是真有那一天,说不定比万年将军也不逊色呢!”长老之中也有格外青睐泥靡的,他们或许不曾看重须其格这位匈奴公主,但对于先王亲立的世子哪有不尊重的道理。毕竟是正统的王室血脉,况且先王有令在先,他日翁归靡是要将王位还给世子的。对于未来的君王,多些讨好总是应该的。
“就是说呀,每年的踏青大会,世子不是亲自御马就是表演歌舞骑射各种技艺,论实力确实不输于万年将军。”刚才夸奖了一番万年,现在也该轮到泥靡了,大臣们见风使舵的本事一直是比本身政绩更出众的,尤其是在这种场合。
翁归靡看了眼刘烨,又看向须其格:“左夫人抚养的好,世子这般出色,都是左夫人的功劳。”
须其格心花怒放,泥靡的精彩表现赢来了关注,也为她这个做母亲的带来了荣耀:“大王的夸奖,臣妾愧不敢当,臣妾既不像王后腹有诗书,也没有常将军那么能干的亲信,靡儿能有这番表现,全都靠他自己啊!大王若是要夸的话,只有靡儿才能受得起。”
“这是自然,世子的努力本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翁归靡听出须其格话中有话,也知道她向来针对刘烨,便也就不多说了,“大会结束之后,本王定会好好奖赏世子。”
“多谢大王!其实靡儿能有万年一半本事,臣妾就心满意足了。”须其格连忙谢恩,得意洋洋地看了眼刘烨,心想你有一个万年在手也不过如此,再怎么争也休想跟世子比高下。
刘烨看到她眼里的敌意,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姐姐说笑了,世子将来是要继承大统之人,跟万年又有什么好比的。万年只不过为乌孙效力,一起为世子的将来铺好道路,他日世子继位,如不嫌弃,万年还要继续辅佐呢!”
“妹妹这么说,实在太抬举靡儿了,他怎受得起万年将军的辅佐,又怎么会嫌弃呢,如果万年将军不觉得屈就,甘愿为靡儿效力,那肯定是求之不得啊!”
“万年能为乌孙效力,才是他的福气。”刘烨没有直说万年为泥靡效力,只是笼统说为乌孙,这叫须其格听起来又不舒服了,不过碍于多位贵客在场,她也不能表现出来。只好把这一肚子的气好好记着,将来一并还给这个狡猾的女人。
踏青大会完美落幕,翁归靡给泥靡的赏赐果然是最多的,同时也当着众人的面赞美了须其格几句,为他们母子给足了面子。如此这般,就算须其格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也不好再发作了。
翁归靡和刘烨送各国王族回去休息,须其格和泥靡也回到了蒙古包,看着这些赏赐,须其格总算笑了出来:“靡儿啊,你今天的表现真是太好了,就连你王叔也是赞不绝口的。对了,你没看见王后脸上那股子酸劲儿,她还跟娘说了许多言不由衷的话,说白了还不是替那个万年叫屈。谁叫她不知道天高地厚,她没有为大王诞下子嗣,只是凭着恩宠混到现今的地位,她以为靠着那个养子就能翻身,做梦去吧!”
泥靡对翁归靡的赏赐毫无感觉,他拿着汗巾,擦拭着身上的汗珠,听母亲又开始抱怨个没完,不由皱起了那双好看的眉眼。
“娘,别说了,你当着王叔的面跟王后过不去,即使王叔嘴上不说,心里也要埋怨你的。”泥靡不悦道。
“行了,娘知道了。”须其格拿起一串金光闪闪的珠链套在脖颈上,开心地转了个圈,“这回大王赏赐的东西真不赖,比往年的都要好呢!”
“你身上那串链子原本是王叔赏给王后的,是王后要王叔送给你。”泥靡淡淡地说。
“你说什么?”须其格不高兴起来,拿下珠链甩在床榻上,随后又去捡起来,“管它是要赏给谁的呢,现在给了我就是我的,刘烨那个女人真是狡猾得很,她给我这点小恩小惠,我可是不放在眼里的。再说了,她也不是故意要便宜我,她只是在你王叔面前做做样子,装回好人罢了。哼,你王叔私下里赏给她的宝贝不知道有多少,又怎会舍不得这点东西。总之,娘是决计不能看她和万年得意,万年在朝廷里的威望越来越高,年纪轻轻的就做上了大将军,以后那还得了。”
“你不要把万年的事当真,万年他再能干,也就是做个大将军了。刚才你也听见了,常将军说万年十二岁起就去前线打仗,维护乌孙的和平,这么大的功绩,王叔封他做大将军也不为过,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的。”泥靡缓缓穿上外衣,系好衣带,拿起帽子戴在头上,“日后我称王之时,还是会让他继续做他的大将军,乌孙有个能镇得住场面的大将军,没什么不好的。”
须其格望着泥靡英俊的脸庞,由衷地赞叹道:“对,靡儿你说得对,万年他再想争,也争不到属于你的王位,他只配做你的下人,任你差遣。是了,娘早该这么想,你迟早是他的王,让他暂且得意又有什么要紧。”
“娘你明白就好,王叔虽然经常夸奖万年,但当着乌孙长老大臣的面,他也不敢胡来,就算是做做样子,也要顺带着夸我几句。”泥靡撩起门帘,看向那片披红黛绿的草原,“为了将来能成为草原之王,就必然要有容人的度量。”
须其格笑着点头:“是,是,是,靡儿你从小就知道为将来打算,不仅学会了汉语,学习大汉的技艺,还向乌孙的勇士们拜师练武。虽然说万年有刘烨教他学识,有常将军教他本领,你也不比他差。在娘的心目中,你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
“什么叫不比他差!”泥靡不耐烦地扫了眼须其格,“娘,我看你以后还是少在人前开口说话,你知不知道说多错多的意思,现在王叔和王后已经很不喜欢你,你偏偏要说些讨厌的话惹他们心烦,你这样不是在帮我,而是在害我。”
“难道你不清楚,乌孙能有今天,确实是王叔和王后的功劳。等我继位之后,他们打下来的江山都会成为我的。王后说得没错,都是他们给我的将来铺好道路,既然乌孙早晚都会到我手中,你就不能为了我隐忍,也学着讨他们的欢心吗?父王走得早,他离开的时候,乌孙是什么景象,看来你全都忘了,如果那时我继位,现今我们母子早就被驱逐或是身首异处了。”
须其格怔住了,她见惯了泥靡跟她发脾气,有时候也挺怕他的,但都不像此时此刻那么畏惧。
“嗯,我记住了,我知道该怎么做,我以后会尽量少说话的。”
泥靡轻哼了声,转而又看那片辽阔的草原:“我当然是真正的草原之王,我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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