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访客
凤华凰在第二日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我醒来时就只看到一片羽毛孤零零地放在身边。
这是他一直都改不了的习惯,只要出去工作,就会留下羽毛给我备用,若是遇上了什么化解不了的劫难,只要点燃这根羽毛,他就会立刻飞奔而至。
可是这十年来,我没有用过一次。
不是我天生运气好,遇不上劫难,而是我不敢再增加两人之间的纠葛。
老狐仙说过,若想修成仙,必定要清心寡欲,除去心中一切杂念纷绪,人世历练不过是一个净心的考验,能够看了解尘世而不被其束缚,这才是修仙人最基本的要求。
我想,等到这三百年的人情还清,我在人世的历练也就差不多了,只要最后再历一次天劫,我便有了飞仙入天的资格,从此便于凡世再无牵连
这是我从踏出青丘大门那一刻时就定下的目标,即便这样会变得寂寞,会变得空荡荡。
又下了整整三天的雨,而我就缩在狐狸洞里整天整天地睡大觉,阿鬼经常会到后山捕捉一些野味送给我,他先把血吸光,再把皮毛和内脏都处理干净,这才丢给我来烤熟。
其实我不是不吃生食,只是在人世呆久了,总会养成和人一样的习惯,而且这一时半会儿还没想改,反正也没什么不好的。
吃完食物后我又继续倒头大睡,阿鬼有时候会守在我身边,有时候就会躲回梧桐树里休息。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开口向他问道:“你什么时候把我那半天尾巴还来?”
他呆了呆,清冷绝伦的面容上浮起一丝不安:“要是还了你,你是不是就会觉得我没用了?”
听到这里,我才忽然想起,眼前这个孤冷清傲的男子,独自一人飘荡在异乡的孤独与寂寞,就如同我最初离开家乡一样,每日都在不安与空虚中度过,那种把心肝悬在半空中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
他见我不说话的神情,以为我心中生了气,便欲转身离去,声音细得如同蚊子:“我去拿给你……”
看见他眼底深深的失落,一时间我亦是心生悔意,真恨不得抽了自己一巴掌,好把自己方才吐出来的屁全给咽回去。
“呃,那个……”我出言拖住了他,“其实那个东西可以暂时放在你那里,反正我现在不急着用。”
只是等到升仙的那一刻,我需要把尾巴都找回来而已……当然,这话还是等到这家伙的安全感能够稳定之后再说吧。
此时此刻,我忽然觉得竟是多么的好心,忍不住在在心里大笑两声,真希望天君能看在我这么善良的份上,最后的天劫能够下手轻一点。
阿鬼微微一愣,随即肆无忌惮地扬起嘴角,冰蓝的眸子里顿时光芒死神,笑得那叫一个目眩神迷啊!
咳,淡定淡定,不过是一堆白骨而已,千万不要被皮面迷惑了!我朝他挥了挥手:“别再用这幅表情看着我,小心我哪天把持不住,一口把你给吃了!”
哪知随口的一句玩笑话,竟然就引起了这家伙一抹诡秘的笑容。
老实说,可能是因为他不爱说话的性格使然,我最开始一直都觉得他是个内敛沉稳的人,后来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我更觉得他就像是一块冰魄一般透明纯净,虽然外表看起来不近人情,让人觉得冷冰冰的,可是心思却是相当单纯,可以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目的表现出来。
虽然,大花鸟说这是一种信任,可是我没敢相信,就算信了也当不知道。
反正我们最终是要分别的,之间的纠葛少一点是一点。
阿鬼忽然伸出漂亮的手指,清而缓地抚mo着我的脸颊,冰凉的指腹滑过之处都会留下一丝丝的凉意,一如他眼中终年不化的温度。
“呐,我可以吻你吗?”
一个激灵,我愣是被他吓得从地上一蹦而起,一溜烟地退到角落里,瞪大一双狐狸眼睛盯着他:“你想做什么?”
他呆呆地看着停留在半空中的手指,神情有些恍惚:“亲吻在我的家乡是一种见面礼,我每日都见你与他同寝同住,我以为这种作为朋友间的礼仪你应该不会拒绝的……”
说完,他便无奈地摇摇头,缓缓离开了山洞。
我依旧傻乎乎地蹲在角落里,心里那股罪恶感又不知不觉地被勾了出来。
在饱受良心煎熬的同时,我抱住脑袋一头栽在地上,为什么这个家伙每次都能够轻易挖出我心气潜藏的罪恶感,总觉得每次和他说上两句话,都是以我的无耻加无良结束的。
我忍不住一声哀嚎:“这年头,公的都不是好对付的东西!”
终于挨到了大花鸟离开的第四天,今天是一个清朗的好天气,连绵几日不去的乌云全都烟消云散,湛蓝的天空让我想起了阿鬼的眸子,纯粹到令人忍不住想要染指……
呸呸呸,我暗骂了一声自己的禽兽思想,将山洞收拾干净后,就高高兴兴地进了村。
没有大花鸟的日子,我基本上都是在东篱楼里泡过来的,每天喝喝酒,逗逗小桑行,这才发现日子也没难过,心里也没那么空虚。
才刚一进酒楼,就发现另外一个死皮不要脸的家伙早就已经赖在那里了。
洛水就坐在上次我们三人喝酒的那个位置,穿得还是那副登徒子的长衫,一头白发的阳光下尤是耀眼,翘起个二郎腿很是逍遥。他马上就瞧见了我,举起酒坛高声大笑:“哈哈哈哈,小狐狸,好久不见!”
打招呼就算了,他居然还毫不避讳地喊我“小狐狸”!本来酒楼里的客人就不少,这一喊,直接导致四周的人全将视线集中到我身上,或是了然一笑,或是嗤之以鼻。
丫丫的,这些凡人对狐狸的联想从来都是如此的龌龊!
我昂首挺胸,无视这些王八羔子的目光,从容不迫地走到洛水桌前坐下,桑行也坐在旁边,立刻高兴地跑去告诉他正在厨房忙活的娘亲,顺便再去酒窖下面拿些好酒上来。
我看了一眼外面的晴空万里,冷不丁地问道:“这个村的劫数算是过了?”
“哈哈哈,这老天儿的心思谁能猜得准,此刻他心情好,就给你一个万里无云,等下心情糟了,恐怕又会是一番天惊地动咯!”
听了这话,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为什么会有劫?我们飞仙遭劫,尚可理解,但是这些村民都是无辜的,为什么也要遭逢此难?“
洛水单手支撑下颚,头一回笑得没有那么张狂,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窗外的天空:“因为天想要让人们记住,这片天永远都是在他们的头顶上。“
我摇摇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洛水收回视线,拍着我的脑袋笑道:“哈哈哈,不懂也好,等到你做了神仙,在天上享受着尊荣的生活时,自然就知道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我扯了扯嘴角,难得乖巧地点点头。
桑行将酒拿了上来,他娘亲也匆忙从厨房里端菜出来,一边招呼我好好吃,一边钻回到厨房里忙活去了。
此时,一群衣着光鲜的人物进了酒楼,身后还跟着像只哈巴狗一般摇着尾巴的村长。
桑行见状,急忙又跑到厨房去喊他娘亲。
洛水瞧见那群人进了包间,冲我挑眉笑道:“嘿嘿,想救这个村子吗?”
我愣住:“什么?”
他当即把头往我这边靠了靠,宽大的衣领随即轻轻滑落一边,露出胸前一大片漂亮的胸肌:“哈哈,看到那群刚进来的人没?你变成蝴蝶飞进去偷听他们的谈话,一定会有重大收获!”
我冷静地将视线从他胸前收回,慢悠悠地反问:“我为何要这种事?”
“哈哈哈,你不是想要拿回定水珠吗?”
我一惊,半响在回过神来:“你是说,定水珠在他们那儿?”
“哈哈哈,是与不是,你去了不就清楚了。”
我在他那副故作高深的笑意中,心底的好奇心全部勾了出来,去听听倒也是无妨,反正他们也看不见我。
打定主意,我便站起身,拍拍洛水的肩膀:“我去去就回,你不许偷喝我的酒!”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我变作一只灰白色的蝴蝶,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包间内。
只见那个人模狗样的村长,正点头哈腰地站在旁边为众人沏茶,加上他圆溜溜的身子,和笑起来见不到眼睛的胖脸,实在是非常搞笑。
“这座东篱楼可是本村最有名的酒楼,里面的琼花酿更是远近闻名。嘿嘿,各位大人风尘仆仆实在是辛苦了,这一顿我做东,各位大人想要什么尽管点!”
这厮在这个时候还不忘帮桑行娘亲打广告,待会儿肯定又会死不要脸地去跟人家邀功。
几个人对上他那张圆乎乎的脑袋,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就不再说话,一个个都端坐得跟做大佛似的。
村长碰了一鼻子灰,便识趣地缩了缩脑袋,转身到外面去催菜了。
他这一走,那几个穿着不凡的人方才开了口。
其中最为年长的老头儿摸着一把山羊胡子,压低声音一字一句道:“这一趟一定要低调点,光礼和珂玉,记住你们两个的任务,一定要把夫人和太子的下落打听清,其他的事情只当做没看到,本官与李大人自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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