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烟馆大老板街头暴毙,他的手下追查了两天凶手,随即轰轰烈烈的地盘之争占了上风。一帮人你打我我打你纷纷扰扰又两天,突然冒出来个狠角色。此人叫吴啸雄,是山上的土匪,烟土从他处过都要被剥一层利,听说烟馆老板死了,他跃跃欲试打算开拓新财源。
城里“大哥”们不服气,联合起来想排除掉外来者。然而几场架打下来,他们才知道对方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地龙再狠,毕竟是城市贫民出身,再穷也有点破烂,在一无所有者面前成了穿草鞋的怕赤脚的。
吴啸雄踏进风波圈,不是无备而来,该小心的时候他很小心,大部分时间盘据在半山的庄园中。那里有一座碉堡,方便居高临下打击敌人,所以单枪匹马者什么念头都不用想。唯一可以动脑筋的,他每个月有几天会去城里的相好处留宿。
吴啸雄的相好叫小金花,在百花楼从业,差不多十年前曾经红过。也有人想从小金花这入手,但吴啸雄让人传话说“要动只管动”,而且果然没有出手救她。不过等他们放了小金花,吴啸雄还是跟从前一样去她那,也不嫌弃她被多人动过。
明芝在热闹地方出没,大致摸到吴啸雄的情况。他双手都能开枪,指哪打哪,年少时学过武,一个打七八个不成问题。
钱不是那么好拿,明芝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总抱着一线指望,当初烟馆老板不也是个厉害人物,还不是被她轻松干掉了。
一万大洋是巨大的诱饵,明芝对吞下没把握,又不舍得放弃-有了这笔钱,她和徐仲九才能远走高飞。她心里有数,有钱有势才留得下徐仲九。不能一辈子锁着他,就只好靠身外之物,势不容易得,但是钱,现如今摆在那,只等她想出办法来拿。
“在想什么?”徐仲九站在门边,见她握着饭勺发呆,忍不住问道。
“在想……我们吃干饭还是烂饭。”话到嘴边明芝又吞了回去。不要说徐仲九未必会帮忙拿主意,哪怕他愿意她也不想和他商量,让他对这里的事一无所知,然后她也忘掉,在新地方从头开始。
徐仲九知道她在随口敷衍,笑微微地说,“都行。”他现在一天好过一天,明芝在家的时候让他在屋子里走动,免得锁得太久失去行动能力。“又那么多菜,我们真是大户人家的吃法。”
灶上蒸了一大块腌青鱼,外面买的酱鸭,一碗青菜,汤是明芝做的改良罗宋汤,满满的都是牛肉。
饭还没好,明芝见他是个垂涎的样子,挑了一块鸭腿拿给他吃。她怕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回锅蒸过,此刻鸭腿颜色暗红,热腾腾的酱香扑鼻。
徐仲九喜滋滋咬了一大口,嚼到第二口变了脸色,第三口鼻梁开始冒汗,还舍不得吐掉,“好吃,就是辣。”
明芝买的时候特意挑不辣的,然而一方水土一方人,此地认定的不辣跟她认识的仍有一段距离。她连忙倒水送到他嘴边,“快过口。”
徐仲九躲来躲去不肯,等明芝沉下脸要发火,他才在她手上喝光水,边笑边吐舌头给她看,“好辣,快麻了。”
趁明芝注意力集中在他舌头上,徐仲九凑过去在她额头重重一吻。
明芝啊的一声,已经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额头上被盖了个辣油的唇印。她又好气又好笑,拿毛巾抹掉油渍,“越活越小?”
“反正有你照顾,我乐意。”徐仲九嬉皮笑脸。明芝一把把毛巾拍在他脸上,丢下他在原地不理。
饭吃到一半,明芝突然站起身,打了一盆热水仔细地洗了一遍脸。
徐仲九过了会才明白,笑得直敲桌子:到底有多辣,以至于明芝额头顶着一圈小红疙瘩。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一旁拣菜的两个杂工交换一眼,扑噗笑了起来,“牛的那玩意儿。”
明芝是存心找话跟采买和厨房的人搭话,听他们笑得不怀好意,虽然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也没有再问下去。她把视线投向院子里走过的女子,看衣着像是下人,想想也是,小金花她们睡得晚,这会哪里爬得起。
都是男人,采买和杂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态度。往百花楼送了几天菜,明芝得到允许,在里面无声无息地逛了圈,一时半会的却没找到小金花的房间。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采买拿了她塞的好处,格外高看她,自以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挤眉弄眼劝她什么时候晚上来好好乐一乐,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白日里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楼露出它脂粉后衰老的容颜。布幔污脏,楼道陈旧,还有没来得及打扫掉的垃圾处处皆是。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乐的,但对着采买的盛情邀请,她露出羞涩又不妨一试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种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没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刚坐一会,就听到房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远远往后面去了。
“是吴老爷来看小金花。”楼里的姑娘悄声说,“别出去,那帮人凶得很,个个有枪。”
明芝侧耳听了会外头的动静,不由自主地心头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万大洋,沉沉地压下来,所有的不适突然消失,她听到自己沉稳的声音,“好大的阵势。”
不管来多少人,她也要试着闯一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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