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金丝雀
“子生,我们该走了。”
一句话,将裴子生的神思拉回。
他的目光还停留在被风吹开的半扇门。
就在几分钟前,他的妻子推开了门,然后看到了他抱着另一个女人的模样。
衣衫半露,肌肤相亲,散乱的衣服,丢在地上的玉镯,每一样,每一件,好像都在召显他身为丈夫的不忠和孟浪。
秋水伏在他胸膛上,没有说话。
而他的小妻子,宋一蔓,也没有说话。
她穿着米色的长裙,袖边滚了一圈白袄,肩上披着红色的斗篷,推门来时没有撑伞,白色的雪落在她的肩上、她的发上,湿了一片。
门外是灰白的天,暗淡的光打在她脸上,看不清神色。
本应该是他说话的时候,但裴子生没有开口,他只是滑动了一下喉咙,连一个音节都没有发出,他表现得如此奇怪,连怀里的秋水都察觉到异样,忍不住抬眸看他。
宋一蔓的眼神明明暗暗,最后她伸出保养得当的手,捏起袄裙,转身离去。
她转身的时候,裴子生看到她头上的发钗下缀着的三颗玛瑙跟着她的动作甩出了漂亮的弧度。
裴子生想起,这是他送给宋一蔓的,本是路过小摊的时候无意的一瞥,就被吸引了目光。缀着红玛瑙的发钗在阳光下闪着光芒,本应适合那种活得像小太阳的女孩,可是插在她的发上,却也合适。
为她的恬静,添了一分俏皮。
宋一蔓走了,跟随的仆人连忙撑伞跟上,一行人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看不见了。秋水直起身,将身上的衣服迅速整理好,扭头却见素日里迅速利落的裴子生发起了呆。
秋水有些不安:“子生,我们该走了。”
裴子生这才收回眼神,他垂眸,默默将扯开的纽扣一一扣上,套上黑色的外袍,再缠上厚重的围巾,戴上圆框的小眼镜,手缩进棉袄里,耸肩哈气,俨然一副市井小民的模样。而旁边的秋水早已准备好,脱掉黄色的旗袍,梳开头发,棉衣棉袄棉裤,脸上画上一些雀斑,看起来和街上的妇女无异。
“我们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够了。”裴子生面无表情地从抽屉底下抽出一把枪。
……
飘雪的天,还是很冷,可当飘落的寒雪被溅上温热的血时,好像,也没那么冷。
裴子生和秋水背靠着,两人面前皆是一片血腥,又是几声枪响,裴子生枪里最后的一枚子弹射中了瞄准秋水的狙击手,而秋水的子弹也成功掩护了裴子生,解决了跑过来的几个人。
“走!”
两人疾步走进幽暗的桥洞,再出来时,一个是西装革履的洋商人,一个成了精致美丽的贵妇,走到约定的地点,分头而行,与接应的人擦肩而过,手里的黑皮箱在难以看清的角度迅速完成了交换。
漫天飞雪,掩盖了他们的行踪。
回到小洋楼,秋水已经换回了那套黄色的旗袍,高高竖起的衣领尽显纤细脖颈,胸前盘旋花扣系得规整间又矛盾地有几分缭乱,高叉的两摆间裸露着美丽的小腿。
她没说冷也不见添衣服,就这样倚靠在半扇门边,目眺远方,静静地等待裴子生的回来,屋里的暖光将她笼罩,当视线里出现了她想看到的身影后,殷切的目光有了着落点,她勾起唇角,一缕青丝滑落,在寒风中红色的耳坠一道飞舞。
“怎么样?”
“东西交出去了,没人跟着。”
秋水目光温柔,想帮裴子生拿手上的箱子,裴子生却先一步进了屋里,纤细的手一顿,缓缓收起。
脱掉厚重的外套,裴子生重新穿回绿色的军装,他拧眉在镜前梳理,余光看到秋水身形单薄地走来,道:“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多穿点?”
秋水挽起滑落的头发,露出一截纤细的脖颈,“也没觉得多冷。”
裴子生却拿起貂皮外套,大手一挥,将外套披在秋水身上,语气虽然依旧冷淡,但也多了几分柔和:“生病了,不好。”
秋水的脸颊微红,她享受着裴子生的体贴。
毕竟,他们是最默契的搭档,不是吗?
裴子生用了一场精心设计的意外,让她成功拿到了姨太太的身份,并且完美地堵住了宋家的嘴,而她身上的枪伤,正是救下宋一蔓的铁证,所以就算是作为任务掩饰的亲近,宋家都不会说什么。
是的,她和裴子生打入了南城军阀宋敢的领地,裴子生成为他信任的麾下,而她一跃成为南城贵圈的名媛,两人默契而秘密地卧底,为一个又一个危险的任务出生入死,同甘共苦,早已成为一体。
但也仅限于搭档,不是吗?
秋水目光温柔中不免生出几分悲切,她眨眨眼,在裴子生看到的前一刻将这份难言于表的感情深深藏起来。
“这次我们拿走了药方,邓承武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段时间,你低调点。”
“好。”
裴子生说得正是宋敢的另一个心腹邓承武。
现在这个年代,各地军阀势力割裂,其中裴子生和秋水所属的势力是北城,虽说是北城,实则囊括了北边大大小小的城镇,亦如南城,南城占据海岸线,商业发达,军事实力强悍,若南城落在像宋敢那样井水不犯河水的人手里,对其他军阀势力也不算坏事,但北城却探知到,宋敢有意通过嫁女的方式将南城交给邓承武。
可这邓承武心思歹毒,手段狠辣,无父无母却能在动荡的年代南下投入南城势力,并获得宋敢的青睐,可见此人不一般。且他好战成性,不甘于小小的南城,北城正是担心这一点,思虑之下,派裴子生前来干扰,可是不知邓承武用了什么手段,多次干扰之下竟然毫发无损,眼看宋敢即将嫁女,裴子生只好兵走险棋,抢先一步和宋敢的独女宋一蔓接触。
最后,裴子生赌赢了。
娶了宋一蔓后,宋敢对裴子生的赏识直线上升,甚至威胁到了邓承武的地位,因此邓承武一直视裴子生为眼中钉肉中刺,裴子生自然也不好对付,两人明里暗里斗了好几年都没斗出个输赢,眼看宋敢退位的意思渐浓,邓承武的手段也越狠起来。
就在前几个月,邓承武声称找到了治疗伤病的特效药,裴子生还在疑惑,没想到派人查了才知道,邓承武竟然偷偷和外洋在伤病药里加鸦毒,这种药对伤口见效快,却也容易上瘾,一上瘾,地下的鸦毒产业不就起来了吗?
邓承武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裴子生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以防万一,他和秋水在药方交到邓承武手上前就将其拦截,通过其他卧底一路护送回北城进行改良。邓承武没了药方,第一时间肯定会怀疑到裴子生身上,所以这段时间绝对不能被他抓到把柄。
两人收拾了一会,冷风从吹开的窗灌入,裴子生上前,只见窗外夜色朦胧,漫天飘雪,目光触及之处皆是一片灰白,只有花园里栽种的红梅开得艳丽,鲜艳得像那人发钗上的红玛瑙坠子。
把窗锁好,裴子生默了一会,说:“我回去一趟。”
秋水微愣:“可是……”
——可是你是以看姨太太的借口留在小洋楼的啊。
但终究是没说出来。
裴子生扭头:“你别多想,最近我天天来小洋楼,宋敢已经不满意了。”
秋水只柔柔道:“我知道。”
他们就像真正的军官和姨太太一样恋恋不舍地道了别,只是秋水在裴子生的怀里依偎了很短的时间,短到连男人的体温都没能感受清楚,就被抽离。
秋水默默倚在门边看裴子生骑马远去的背影,心中微涩。
“姨太太,您怎么让二爷回去呀?宅子那边的夫人又不讨二爷喜欢,人又闷闷讷讷的,哪有姨太太好?说是什么名门闺女,又闷又呆,也不见她和别的夫人喝茶,只呆在宅子里,成日穿旧时的袄裙,别人都在借此笑话二爷呢!”
“闭嘴。”秋水责备地看了一眼身边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半晌,叹了口气:“不许这样说夫人。”
小丫头撇撇嘴,没再说什么。
秋水看了眼宅子的方向。
宋一蔓。
曾经对于秋水来说,只是情报里的一个名字而已。因为没有什么研究的价值,就连情报里对她的描述都少得可怜。
幼年丧母,被宋敢像金丝雀一样养大,从不出门,从不聚会,没有朋友。因为宋敢怀念亡妻的缘故,他只给宋一蔓穿些旧时候大宅子里小姐才穿的袄裙,虽然根据潮流进行了改良,但在让人眼花缭乱的旗袍、洋装面前,不免显得滑稽可笑。
秋水很少和宋一蔓见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她和裴子生精心设计的一场意外,巧妙地将邓承武派来的杀手掩盖成暗杀宋一蔓的人,只付出了一颗子弹的代价,就让裴子生获得宋敢的重用,以及她光明正大地成为姨太太。
因为“救命之恩”,宋一蔓从不会对她甩脸色,当然也没有多看她一眼,哪怕裴子生假借看她的理由天天留宿小洋楼,那只金丝雀也从未有怨言,她在乎的,好似只有困住她的笼子,从宋宅变成了裴宅。
突然想起几年前,为了参加一场重要的宴会,裴子生给宋一蔓订做了一套高贵美丽的白旗袍,可宋一蔓不会穿,秋水想和她打好关系,自告奋勇地说要帮忙打扮。
米白色的洋纱旗袍,细腰不盈一握,美得洁白无瑕,不食人间烟火。
确实是惊鸿一瞥。
可是最后还是秋水陪着裴子生去了,因为宋一蔓已经习惯了清冷孤寂,不愿接触这些觥筹交错、热闹繁华。
院子里的红梅开得漂亮,秋水想起那人身着洋纱旗袍的模样,心中忽想——
什么时候,能再见她穿一次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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