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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陀可中校


她的手指修长,食指背上长着几根稀疏的金色汗毛,左边嘴角的下方长着一颗淡黑的痣,精致的脸庞有丁点儿苍白,这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更加乌黑明亮,然而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成天坐在树荫下享受到的季节变化和我面对黑夜的场景会有什么不同?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她没有见过我,确切地说都分不清我和别人的区别,所以她并没有感到拘谨,也断然不会感到畏惧,除了男女之间常有的生分之外,她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年龄,不知道我仅仅比她大了两岁。

        然而,因为我俩境遇不同,正如她风般轻柔的话语和秀发,绣花长裙,洁白圆润的脚踝,露水凝结在她头发上结成的女王的皇冠,所有这些,都能在我的脑海中穿梭飞荡,百转千回。

        勤快的花店老板每天都会给她送去一朵店里最鲜丽的花,有可能是玫瑰,有可能是百合,也有可能是一朵再寻常不过的凤仙花。

        不管是哪一朵,倒希望是最鲜艳最水嫩的那朵,好配得上她的年纪。

        我拉下半边窗户,将两边的窗帘拉到中间的地方,一轮白月光从窗帘地下照进卧室,像兴冲冲的白色海浪。

        我拿起电话打给李国华,对面传来一个外国女人的声音,讲英文,嚼舌头,没有情趣,干巴巴的,听起来让人以为是活在上个世纪以前的兵荒马乱之夜。

        我想她大概在讲,老天在上,李国华还在回家的路上,最好永远都不要回来。我挂断电话。

        胡乱地翻过那堆文书之后,我被柬埔寨的治安和黑势力惊得目瞪口呆。我重重地将它们丢在桌面上。

        芳芳躺在我的身侧,侧着身子伸长腿的样子是我思绪的无忧虑伴奏。

        我正对着她的脸庞,端详着她的丹凤眼睛,美丽睫毛闪烁的光影像某个被薄雾蒙上的清晨。

        在遐想与迷离的灯影中,她看起来和叶苏儿一样迷人。

        两个月之后,太阳高照,天空蔚蓝,湄公河亮晶晶的水面在远处矮过屋顶。

        雨水变得越来越少,风季悄悄来临,漫长而又的日子看起来好过极了。

        宽阔平坦的原野绿色看似丝毫没有减退,但大地的灰褐色皮肤在太阳底下更加乌黑发亮,飞扬跋覆的风正在挤干空气中的每一滴水分,治安官的频繁来访让我烦躁不堪。

        他没有带来什么好消息,可怜的邦恩尽一切努力耷拉着脑袋,只要提起老五爷的话题总是无精打采。老五爷像被大象吞进肚子里去了。

        我望着这个乱糟糟的城市倍感焦急,所有都被柬埔寨的动荡局势束缚了手脚。

        这让我不得不去寻找少校介绍给我的柬埔寨军官-陀可中校。

        雷照常驾车,我坐在前排的座位上。

        新哥坐在后排,他将断腿搬到车厢正中的收纳箱上,黑色皮鞋亮晶晶的。

        马路上扬起灰尘,我不断地抱怨从云南刮来的季风阴魂不散地追赶着我。

        他咧着嘴朝我大笑。

        “较刚来柬埔寨之时,和我们一样鬼鬼祟祟的中国人大概增加了五倍之多。这是个喜人的数字,听起来好像投机分子要比苦恼的柬埔寨人更了解这片土地。”他用手指着道路两旁时常出没的中国人不停地数着什么,等我们即将走完最后的路程,他说,

        “离开深圳,来柬埔寨。毛瑟已经死了,深圳火车站大概也要搬家,没有值得你留恋的东西了。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变化,但柬埔寨没有变,它就像一头卧在地上嚼着嫩草的小黄牛。遍地是黄金的日子早就来了。”

        “永远都不会离开的,我的希望已经延续了十年,我不想把它打上结,扔到垃圾桶里去。我的心永远等在深圳车站。”

        “不管在梦里叫喊姑妈的声音多么响亮,她听不到的,她大概正在一个同样黑乎乎的房子里蒙头大睡。时间会摧毁一切的,白秋,你的名字没有候车楼那么容易记起,也不怎么显眼。没有人能找到你了,除了那群追杀你的朋友,你还要等待多久呢。”

        我们在一片一望无际的绿野前停了车。

        长长的白色栅栏不足一米来高,将整片庄园完完整整地圈在方圆数公里的地盘上。

        零散的几个柬埔寨妇女背上的篓子里堆满了杂草,厚厚的头巾将脸捂得严严实实,正从烟叶堆里抬头望着我们。

        这是社会等级产生的结果,贫穷和富有有时候就差一道白色栅栏。

        远处一座高大的房子隐没在茂密的树林之中,红色屋顶,方盒式构造,一共三层,大大小小的窗户不下二十个。几个孩子在房子前的草坪上跑来跑去,不过一会又躲进屋子后面去了。

        我能从某一片灰色水银玻璃的背后想象出一双警惕的眼睛。

        “我爱上了一个女人,这个理由确切吗?”我下车时对新哥说。

        “为什么不去爱上个女人,每个人都会爱上个女人,包括你的姑妈。”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白色西装,水粉红色的手掌在布料上印出一道鲜艳的光。他的拐杖狠狠杵地地上,“白秋,对于我和你,爱上女人不是件好事,还不如爱上一只喵喵叫的猫。”

        我们结束谈话选择步行。新哥走在最前头,一瘸一拐的模样,看起来像是一个肩上扛着重担的人。

        雷的步子显得有些细碎,亦步亦趋地跟在新哥身后。

        远望去,一个手里扛着猎枪的家伙就站在台阶的地方望着我们。

        我们迎着他走了过去。

        他穿着一套宽大得不像话的军装,没带银闪闪的军衔标志,赤脚,头发很长,有一双黑炯炯的眼睛,十六七岁年纪,握枪的手一直抠着扳机,另一只不怎么安分地在枪管上来回摸。

        他的脸苍白得不像话,有一种柔弱得说不清楚的善良表情。

        但我还是担心地看着他。

        “我要见陀可中校。”

        新哥用柬埔寨语上前搭话,雷在一旁翻译给我听。

        “嗷,你们打算见那个可恶的家伙。不过这里的招牌早就砸了,你们可以把它当做宠物医院,也可以把它当成疯狂动物园。这里没有陀可中校,只有一个心宽体胖的年轻少妇和一个对孩子漠不关心的中年男人。不过他很棒,真的,你们会知道他有多勇猛,就像一只老公鸡”

        他点着头,皱着嘴巴,竖起中指做往上顶的手势,看上去非常不雅。

        他接过新哥递给他的烟点上,却拿枪口对着他。

        “你在逗我们,小伙子。这是金边最有名的府邸了,很多人都慕名而来,特别像我们这样的人。”新哥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恭敬的态度。

        “都是些什么人啊,喝得伶仃大醉的胖女人,在楼上的某间卧室能和一个干瘦老头聊一下午的花边新闻。结过婚和刚离婚的男人挤在同一个厕所里吹口哨。他们吸毒,喝最贵的酒,有时候还拿侍女开心。那个男人,不是和这个就是和那个女人搂抱在一起,你们能想到的故事都会发生,噢,很精彩。你见到的这座房子里充满了绿色的交易,就像草藤纠缠在一起,不断地往墙顶上爬。”他将烟屁股扔掉,开始吮吸大拇指,但他抠着扳机的手没有放松。

        “见过醉汉吗,没有见过可以试试。他打死了我的母亲,把我囚禁在这里,还不让我说话。我简直快憋疯了,你们是最好的靶子。”

        话刚刚说完,他突然举起枪瞄着新哥的脸。

        新哥不停地往后退,直到碰到身后的栅栏站住。我盯着那支发白的手指骨,随时准备扑上去。

        “你该往后跑,一直跑下去,直到我开枪,倒在草地上。”他别过头,认真地对新哥说话,一只手正在拨弄猎枪的击铁,另一只手使劲地朝他挥手,“乖乖听话,宝贝儿,别踩着烟叶。”

        “你不会真开枪吧,我们可有三个人,你会死得很惨。你这个疯子”新哥说,

        “狩猎的季节早就过去了,我等了好久才等到你这只兔子。”

        新哥跨过栅栏,雷不敢再说话,我紧张地站着。

        “”他开始尖叫,大概是在催促新哥,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

        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地方。

        “巴蒂,住手。”房子里响起一声咆哮。一位穿着军装,头发梳理得非常干净的中年男人从客厅里跑了出来,一把夺过猎枪,没好气地咒骂,“你这个疯子。你差点杀死我的客人。”

        叫巴蒂的男孩退到台阶的地方坐了下来,满脸笑容,正用一只手不停地梳理前额的头发,笑嘻嘻的样子像一只小甲虫。陀可中校用一只手抚摸着他的头发,正抱歉地望着我们。

        我望着门前的一颗大树发愣。

        “这是我和前妻的孩子,抑郁症正折磨着他的心智,但我很爱他,就像对我的法国亡妻一样。”

        陀可中校是个精神的军人,瘦削的面孔,中等身材,表情严肃,但能在充满火药味的氛围中很快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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