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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不请自来偶做客


我转身朝白色房子走去,软绵绵的草地上到处都是青草的碎末,有些被风吹过了头顶,转眼间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房子里有些人影陆陆续续地从门廊里走了出来,他们穿着整齐,打领带,用长长的扣子袖口将晚宴的桌布铺得整整齐齐,在上面摆上陈年烈酒,香槟,烤得发黄的羊排还在滋滋冒油。

        等离开七叔很远,我和新哥走到一起。

        这是个看起来不错的晚宴,除了该死的女人和警察,我忍不住低声说道。

        “你应该等等再走。事情没这么简单,我能想到的就是建议你在香港再呆上一个星期。”

        新哥就在我身侧的地方站定,表情很凝重。眼睛里有些看不见的东西在打滚。

        “芳芳怎么样了?”

        “我会代你问候。她大概在生你的气,对所有男人都闷闷不乐。不过工资还得照付,这是你留给我的难题。”

        “她是个好女孩儿。”

        “好女孩儿很多,好律师和好警察也很多,就像毛瑟和张警官。你大概需要两个好保镖,或者一位五大三粗的女人,总之得有个供你消遣的东西,你的黑眼圈和冷冰冰的笑脸看起来有些日子了。”

        “毛瑟的死太蹊跷了,我在他的羊皮本上找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如果你搜遍所有的记忆都不知道这半年来干过些什么,然而在一个小本子上轻易找到了它,你大概会为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比你更关心自己感到高兴。毛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把我大半年的行程记在本子上,我正打算沿着路线再走一遍。就像去朝圣。”

        抽完最后一口烟,我感到有些眩晕,我使劲地踩了踩地面的烟蒂,将两只手插回了兜里,“他在跟踪我。他在我的脚底抹了荧光粉。”

        “像去朝圣?你不是个草率的人。随时给我电话。”

        他转过身子朝着七叔走去。

        回过一次头,但草地柔软,海风凉爽,一瘸一拐的步子像远处传来的一长一短的汽笛声。

        驶入航道的船都是为了靠岸而行驶,他也只是其中的一艘。

        我离开香港,新哥坐第二天凌晨开始数的第一班飞机来到深圳。

        我们没有着急会面,也没有通过电话。

        他需要设法适应深圳的气候,人脉,还有歇业将近三个月的彩票和赛马场,他腾不出任何一只手来和我喝上一杯。

        自从我从香港回来之后,不管是私人侦探,还是那些紧盯我不放的警察,就很少出现在街头,他们轻而易举地将我忘了。

        我难得清闲,喝闷酒,倒头大睡,看新闻,要不就是闷在厕所里看《爱的艺术》。

        用新哥的话说,如果我哪天改行当起了袖手旁观的律师,总有一天会变得和毛瑟一样平易近人,而且脸上一定会时常挂着从冷冻室里刚拉出来的难得一见的深情。

        没过几天,李国华的电话打进宾馆,让我不得不从睡梦中醒来。

        他的语气很是温和,就像在向刚刚回应爱情的女人倾述一场令他犹豫半生的相思之情。

        我除了极力要求他讲话的声音提高一个分贝之外,并没有多说什么。

        我们约好在午夜时分见面。

        叶苏儿的父母不在家中。

        家里没有养狗,也没有养猫,沙发上整整齐齐,黑白条纹的坐垫就在我左手边一字排开。

        右侧的墙壁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相框,都是她童年时期的照片,鼻子塌塌的,不像现在这么挺拔。

        其中排在最后的一张照片,她额前留着长长的刘海,眼睛神采奕奕地盯着镜头,父母亲一高一低地站在她的两旁,她的两只小手认真地牵着他们。

        背后的天空像宝石一样湛蓝,花团锦簇的圆弧拱门和几只高高耸立的罗马柱让他们看起来像置身于一个万难被遗忘的温暖夏日。

        然而,这只是一个室内的布景而已,摄影师粗心地将一只挂在屋顶的镭射灯头露在镜头里最中央的地方。

        那些留作纪念的时光影像就这样停止了,在她约莫十岁模样的时候戛然而止,我隐约能猜出往后的时光里发生的不幸。

        客厅当面的阳台上摆着一架钢琴,黑色漆面,黑白的琴键还敞开着,我似乎能听到轻柔的音乐正从摆在琴架上的一支白色玫瑰的花瓣中飘了出来。

        没有电视,居中的整面墙被深木色花架占满了,绿萝和开着不知名的小花的盆景成排成列地摆放在上面,茶几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书籍。

        我站在夕阳的余晖照亮的玻璃窗户旁,远望着坐在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那张长椅上的她。

        她着嫩绿色短袖衫,米白色的背带长裤,长发披散着垂在胸前。我看着她投完鸟食,将手袋放在身旁一侧,一边用手编制着头发,一边静静的听着三只麻雀就在她的脚边跳来跳去。

        天色很暗了,我几乎看不清麻雀的小小的身子,却能感受到它们期待了整天的快乐。

        我将一支刚刚从鲜花店里挑选来红玫瑰插进花瓶里,将原先的那支放进了上衣口袋里,并将掉落在紫色尼龙布罩上的一片花瓣捏在手里。这枝花在尽情开放之后似乎用尽了一切与美丽相干的东西,花边卷曲,颜色蜡黄,枯萎正用如火灾蔓延的速度将整棵花吞噬掉。

        我走到最近的条椅上,在满屋既昏暗又令人眼花缭乱的色彩中坐了下来。

        黄昏正好从最远的山顶的最后一个低矮的地方透出光亮,红彤彤的颜色镀在我的手上,镀在我埋头苦思的脸上,在茶几的玻璃镜面上反射出模糊的光影。

        我多么期望叶苏儿能站在背后的窗户旁,看着我就坐在她的面前,看着我孤独而又痛苦的背影溶解在即将到来的夜色中。

        叶苏儿似乎早就将我忘记,也许从来都不曾在意,就在刚刚我刻意迈着同样的步伐走过她身旁的时候,正好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牵着一头高大的金毛从我们身边经过。

        然而,我压根就没有希望她能发现我来了。如果我果然坚持,只需再次坐到那条长凳上,用一种模糊而又真挚的声音对她说,我回来看你了,我的叶苏儿。

        但我不能,我只能兴冲冲地走过她的身旁,一直来到她的住所。

        有那么一瞬间,我多么希望是她将我迎进了她的家,如待常人般朝着我抿嘴微笑,问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给我倒上一杯凉开水。这样我就能坐到离她不足一米的座位上恣意地看她,欣赏她的美貌,就在她的“眼皮底下”轻吻她的鞋子,

        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嗅着她的香气,趁她起身为我斟茶的一瞬伸手抚摸还留着她体温的柔软得让人心慌的坐垫,甚至用舌头舔着她留在我手上的毫无知觉的头发。

        只要我足够小心,就像小时候偷偷盗走邻居家的果子一样蹑手蹑脚,她一定发现不了什么,即使我怀着一种无时无刻不在脑海中闪现的幻想去猥亵她。

        要是能将自己的眼睛分享给她,与她共享光明,那该多好,我突然想到。

        卧室的门敞开着,我看见她的手提包就挂在卧室衣柜的旁边,从客厅中正好能看见它露出一只角。我打开卧室的灯,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枚金钥匙。

        床铺收拾得很平整,被罩上画着三只硕大的红萝卜和一只雪白的兔子。

        床头柜上摆了一个电子闹钟,一本书,和一把木梳。

        衣柜里的每一件衣服都挂了标签,分门别类地放在每一个竖仓里。

        一顶插着白羽的浅红色哈萨克帽和一顶模样古怪的印第安帽摆在一起,看起来有些滑稽。

        我走近她的床,在床尾的书架旁站立了好一会儿,一边细数着数都数不清的书籍,一边看着浅黄色窗帘在窗户半开的微风里荡来荡去。

        当我将她送给我的那本《爱的艺术》放进书架的时候,钥匙转动的声音让我屏住了呼吸。

        我快速地走出卧室,在客厅阳台的遮阳布后站好,有些慌不择路。

        然而,紧张过后的清醒让我马上冷静过来,我悄悄地拨开窗帘,静静地看着她。

        光线太暗了,静悄悄的,只听到钥匙串在方桌上碰出声响。她步子很小,边走边松了松肩带,没有借助任何触摸就顺利地走到客厅中央的地毯上并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从卧室里迸出的光正好照在她的脸上,让我能更清楚地看见她。她努了努嘴,十个手指相互按压了几下,便拿起一本书摩挲起来。

        如果我有多么能体会书本带给常人的快乐,或者说多么希望能将生活看作雷同于读书一样简单,那么,我就有多想走近她。

        就像《爱的艺术》里时常能警告我和打败我的主张,它们虽然听起来有些残酷,但无时无刻不是在引导我朝着一个更新的方向去思考。我因误入歧途所错失的一切,正如一个崭新的花园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即使我来不及忏悔,但我完全可以从它的小径中堂而皇之地走过,去看上一眼,怀着高兴的心情再离开。这是书中提示给我的权利。

        我和叶苏儿都是行走在黑暗中的人。当一个人习惯了在黑暗中行走,一切就会显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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